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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亳州市原书记李兴民回忆:我家原住亳县大杨公社郭万大队李老家,与前瞿庄石某家相距很近。石某家是一个18口人的家庭。1960年春,18口人饿死近一半的时候,老三的小孩死了被留下煮吃。全家人都吃了,全都腹泻。除石有亮一个活着以外,其他人全都死去。
一些多户吃人的村庄
据古城公社沼北大队原副大队长、共产党员马占坤回忆:1960年春,该大队河西王村多户农民吃人肉。大队多次检查屡禁不止。王某的母亲屡教不改,被大队书记耿某打后送公社“火箭营”关押致死。
据县委生活检查组长、中共党员陆美(女,已离休)在1960年3月3日汇报:魏庄公社蒿庄村,全村40多户有25户吃人肉,严重时几乎每天夜里都有人下地扒死尸。社队都知道此事,认为无法制止就听之任之。
观堂公社集东一里张庄是一个多户吃人肉的村庄。他们吃人肉是半公开的。张某氏,用人肉加稀饭救活了近门的一个孤儿张催粮(即回忆本村张韩氏杀吃女儿的张催粮),张催粮现已年近半百,有时还谈论这方面的事。
埋不住的盲流尸体
1960年4月,梁志远去县劝阻站(县城到西北角、南京西路北)检查盲流人员的生活情况,站内医生杨文德说:“劝阻站盲流死亡人员被扒吃了不少。”随后,梁志远与杨医生一起去坟地看,确实有不少被扒的站盲流人员墓坑,地上烂衣狼藉,还看到一个未理发的中年男子的头。梁问杨医生:“公安人员怎么处理?”杨说:“我已向公安局反映过多次了,没人表态。”
一次批斗吃人肉者的大会
据立德教育办公室会计、中共党员李士远回忆:立德公社杨王大队李寨村,1960年春,吃人肉的越来越多。大队、生产队制止不了。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采取了抓典型召开群众大会批斗的办法。抓了一个多次吃人肉的老中农李某的老婆,召开群众大会进行批斗,要求人人参加,不参加者食堂扣饭。几个干部在会上发言。指摘她“犯法”,“往政府脸上抹黑”等。还说:谁再这样(指吃人肉),就把谁关死在监狱里。批斗会后,吃人肉的就少了。
一场抢吃人肉的闹剧
据农业银行离休干部、中共党员王体忠回忆:1960年春,他家乡五马公社泥店西南王楼村,有不少农民因饥饿而吃人肉。为制止这种情况蔓延,大队下决心抓典型示众。该村王某的前妻某氏,多次吃人肉。有一次刚把煮熟的人肉捞到盆里,被干部查获,把人和人肉一起送到大会场里,立即召开群众大会对她进行批斗。参加大会的人闻到香喷喷的人肉,想吃又不敢吃。有个大胆的人说一声“我尝尝”,伸手拿了一块人肉大口吞食,接着众人一哄而上,你抢我夺,乱成一团,转眼间一盆人肉抢得精光。王体忠的妻子也抢了一块,当时吃了感觉很香。批斗大会无法开下去,只好宣布散会,不了了之。
人肉的市场交易
1960年春,由于吃人肉的情况不断发生,人肉的市场交易也随之出现。城郊有,集镇有,农民摆摊设点和流动串乡卖人肉的也有。
1960年3月下旬,城父公社党委电话汇报:丁楼大队李楼生产队农民吕某,于3月17日至21日,共扒掘三具女尸,煮熟后充当猪肉,在菜桥闸工地摆摊出售。
1960年春,核桃林场王庙林区邢庄邢某,常以人肉充当猪肉串乡出卖,在当地广为人知。
1960年春,十九里公社薛菜园大队任寨农民周某,以人肉煮熟充当猪肉在本村出卖,被县委农工部科长李延荣等人发现后令其埋掉,周某害怕追查,当即逃跑。
1960年春,五马公社黄营大队郭桥村,一个57岁的农民杀死本村13岁男孩连臣,当夜煮熟自己吃了一部分,第二天在村头路口当猪肉出卖。县公安局田朝珍等人侦破此案,将犯人逮捕,判处死刑,执行前死于狱中。
四、跳出三县看安徽
介绍了三个县的饥荒情况,再看一看安徽省当年的全貌。
安徽是毛泽东重视的地方,1958年9月16日毛泽东到安徽视察,从《人民日报》的报道中,可以看到当时领导人对共产主义的热衷。人民日报记者记述了当时的情况。对毛泽东活动的报道是要经过中央、甚至毛泽东本人审批以后才能发表的。这则报道是真实地反映了毛泽东等当时的思想状况的:
舒茶人民公社今年的农业和茶叶生产都有很大发展,今年的粮食总产量预计可达7200万斤,平均亩产1600斤,比去年增加138%,每人平均有粮1900斤,比去年增加136%。这个公社办公共食堂以后,已经实现了吃饭不要钱。毛主席说:“吃饭不要钱,既然一个社可以办到,其它有条件的社也能办到。既然吃饭可以不要钱,将来穿衣服也可以不要钱了。”曾希圣同志告诉毛主席说,舒茶人民公社8600户现已养猪32000头,现在这个公社的食堂每星期每人可吃到半斤猪肉,将来全社计划养猪6万头,如果吃一半,卖一半,这样每人每天平均可以吃到四两猪肉。曾希圣同志说:这个公社的食堂目前还不供给蔬菜,由社员自带蔬菜吃,将来也是要供给蔬菜的。毛主席听了很高兴,指示说:“人民公社将来要集中种蔬菜,种蔬菜也要专业化。”
毛泽东在这里谈到人民公社要实行供给制,吃饭、穿衣都不要钱。这对几辈子缺衣少食的农民来说,是多么大的鼓舞!基层干部认为自己要亲手建成共产主义,感到无比自豪。
人们急切地希望早日实现共产主义,急切地希望将集体所有制过渡到全民所有制,将私有财产变为公有财产。既然私有制是万恶之源,消灭私有制一定是正义之举。“共产风”就是这样刮起来的。而率先反对“共产风”的干部就当作右倾机会主义份子被打了下去。省委书记处书记李世农、省委书记处书记张恺帆、治淮委员会政治部副主任刘秀山就是其中的代表人物。反右倾使“五风”迅速蔓延。
1,“五风”是怎样摧残农民的
共产风、浮夸风、瞎指挥风、强迫命令风、干部特殊化风是全国的普遍现象,安徽省也不例外。
1958年的安徽可谓意气风发。
这一年安徽部分地区发生旱灾,《安徽日报》头版通栏标题是“端起巢湖当水瓢,哪方干旱哪方浇”,大话说得没边儿。1957年秋,淮北水利建设动工,按当时的能力,整个水利工程每年只能完成4亿方土,计划用10年时间,完成40亿立方任务,基本解决淮北水旱灾害。开工以后,省委制定了一个冬春完成8亿方土的计划。据当时报纸报道,这个任务不到两个月就完成了。过了一个月,第二个8亿方土的任务又完成了。1958年2月,省委又下达了第三个8亿方土的任务。为此,《安徽日报》发表了《八亿,八亿,再八亿》的文章。文章写道:“上山可以擒猛虎,下海可以缚蛟龙。可以翻天覆地,可以移山倒海。一个、两个、三个8亿土方算得什么!”可见口气之大。
在这五风中,“共产风”处于灵魂地位。它是其它“四风”的出发点,也是其它“四风”的认识依据。
所谓有“共产风”,就是农村基层干部(其中主要是十八九岁到三十岁左右的青年干部)搞的一种群体性、强制性的行动,他们将私人和小集体的财产无偿变为大集体的财产。当时的说法是“一平二调”,即从小集体和农民家庭中,无偿拿走各种财产(物资、资金、劳动力、土地、生活用品等),以满足兴办公共事业(如办公共食堂,办养老院,幼儿园、办学校,搞农田基本建设,兴修水利,大炼钢铁等)的需要。既然“一平二调”是为了兴办公共事业,又消灭了私有财产,因此,搞“一平二调”的人认为自己的行为是正义的,他们不仅不负疚,还有一种自豪感。
在安徽,共产风像其它各省一样,是从1958刮起来的。毛泽东在安徽讲供给制无疑会给这股风增加了动力。
1959年蚌埠大办土机床,没有原材料,就让社员将家里的门板、门框、板凳、甚至连棺材都拿去做机床架子。做出来的土机床全是废品。1960年春天,蚌埠市委提出,在郊区5个公社建立15个万头养猪场,每个大队建立一个千头养猪场,每个生产队建立一个百头养猪场,还要建立若干个养鸡场、养鸭场。为此,强迫社员交出自己家庭的猪羊鸡鸭,还强迫社员搬家拆房盖猪圈。结果,集中起来的猪羊鸡鸭大量死亡,有的被少数干部偷吃偷卖了。
和“共产风”相关的是“浮夸风”。浮夸风就是吹牛说假话成风。这种说假话的风气是强大的政治压力的产物,也与当时全社会的气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