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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碑-中国六十年代大饥荒纪实-第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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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形势下,县委还对时开时停的食堂,要求一村一堂地全面起伙。为了巩固食堂,采取了分户不支粮和收尽社员饭锅的“两头挤”的办法,做到不漏户,不漏人,农民全部到食堂去吃饭。为了显示“一大二公”,把食堂合并起来,越办越大,农民到食堂吃饭越来越远,吃一顿饭要跑好几里路,雨雪天苦不堪言。观堂公社沙土集850人一个食堂,锅小笼少,经常不能按时开饭,晚饭经常等到9点多钟。有人编了打油诗:“早饭等到日正南,午饭红日偏西山,晚饭等到更鸡叫,不知明日再多晚。”为此,在干部和教师中广泛排查,要找出编这首打油诗攻击食堂的“坏人”,最后没有查出结果。
农民为了生存,搞些野菜、树皮,但是,没有锅成了社员家庭的一大难题。有些生产队把锅部分还给社员,但一到粮食收获季节为防止吃青或上级检查时又把锅收回来。农民白天不支锅,把锅藏在柴草中或沉放在河边的水中,等到晚上再拿出来煮些野菜、树皮充饥。
靠反右倾恢复起来的食堂口粮标准很低,一般日均每人2两左右。大部分食堂两年没有吃油,更谈不上吃肉。有的食堂几个月没有盐。冬天不供应热水和开水。食堂缺柴也是一个普遍问题。解决缺柴的办法一是砍树,二是拆房。全县树木被砍达80%以上,全县房屋倒塌和被扒10万间以上。有的地方挖坟劈棺当柴烧。在田野劈棺后剩下片片白骨,令人胆寒。
1959年秋,县委副部长以上干部从县、人委机关食堂撤出,成立了县委小食堂。小食堂里吃细粮,一切副食品满足供应。县委主要负责人有时还另加小餐,公社党委书记来往也在小食堂用餐。在小食堂虽然凭票用餐,但粮油月月透支,透支的全都由县委财贸部解决。
公社食堂一般说来有明有暗。明的是公社机关食堂,按标准凭票用餐;暗的是可以多处饱食。如在小农场,火箭营(以武装民兵为主体的单位)、公社饭店、公社菜园等地方,采取多留粮、多供粮的办法,以满足一些领导人的需要。有的公社不仅暗吃饱食,还聚餐、饮酒。
在大队一级,先办食堂,后被统一撤销,大队干部到所在生产队食堂吃饭。多数干部是明餐不饱暗餐饱,东庄不饱西庄吃,千方百计地安排好自己和家属的生活。还有不少干部贪占粮食,以保证自己家属饱餐。个别作风恶劣的干部不顾农民死活,采取硬卡农民口粮、偷盗食堂粮食,除满足家属需要以外,还高价出售。在农民日均口粮二三两的时候,食堂的粮食被干部吃掉了三分之一左右。
干部不仅自己多吃多占,还把食堂当作摧残农民的工具。古城公社一名干部说:“我就靠食堂的一把勺子一杆秤,想叫谁死谁就得死,想叫谁活谁就能活。”当时的食堂有“五多吃”、“八扣饭”。“五多吃”是:干部多吃,干部家属多吃,干部近亲多吃,炊事员多吃,上级检查人员多吃;“八扣饭”是:病事假扣饭,少干活扣饭,上工迟到扣饭,不服从领导扣饭,吵架闹不团结扣饭,对上级检查人员说实话的人扣饭,偷吃青苗的扣饭,偷庄稼的扣饭。五马公社李集大队社员段刘氏因病不能干活,被扣饭,上吊自杀而死。城父公社宿庄生产队长宿某,除满足全家吃饱以外,还从食堂偷粮卖私馍,并利用馍饭诱奸妇女10人,全队饿死80多人。立得公社修刘大队乔园分支部书记乔某,扣饭致死农民11人。亳县农村流传着:
刮大风,
起大雾,
饿死社员留干部。
当时,也有一些好干部坚持与农民同甘共苦,不用手中的权力多吃多占,其中不少人饿死。五马公社罗庄大队陈楼生产队的苏如章等四名党员全部饿死。这个公社颜集大队有一位生产队长也死于饥饿。
1960年11月3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即《农业十二条》) 对食堂有所宽松。在冬季为分户取暖,县委规定:“经县委批准可采取食堂统一管理、各户分散做饭的临时办法。”接到指示后,县委原打算分两批报地委批准以后实行分户做饭,但没等到报批,食堂就一哄而散。据11月底统计,全县4438个食堂,没有分的只有287个,全是小农场、敬老院等不宜分开的食堂。1961年4月26日,发出了《中共中央文件》中发'61'323号,文件宣称办不办食堂由农民自愿,在这之后共食堂才正式解散。
3,全县饿死20万人
饥饿使人口大量死亡。
当时农村流传民谣:“天不怕,地不怕,就怕政府说假话”;“夺高产,放卫星,饿死的社员填满坑”;“今反右,明反右,反得社员吃人肉。”
1960年冬整风整社以后的若干年内,县委曾经研究过农村人口非正常死亡的数字,梁志远见到过三组数字:
1961年3月17日,县委在亳县三级干部会上整风检查,在一份绝密材料中说:全县非正常死亡人口为4。4万人;
1979年阜阳行署计委、农林局编印的《解放以来30年(1949-1978)农业统计资料》,其中亳县1959和1960年两年全县农业人口减少了28824户,占原有户数的15。9%,150503人,占原有人口的21。1%;
1996年2月出版的《亳州市志》第75页刊载:1960年城乡总户数比1958年减少了29400户,总人口负增长9。6万人。
那么,究竟1959年和1960年农村非正常死亡人口有多少?梁先生用自己当年调查研究的材料作了分析。
1960年5月上旬,县委为了对农村人口非正常死亡人口心中有数,让他安排一个中等大队人口死亡比例调查。他选了古城公社李8大队作为调查对象,并拟好分姓名、性别、年龄、成份、死亡时间五项内容的提纲,交县委生活检查组组长王心斋去调查。调查的结果是:该大队原有3130人,1960年1月至5月8日,共死亡719人(不含外流死亡他乡的人数),占总人口的25。3%,同时还在继续死亡。回报后,县委认为,选点不准,死亡比例过大,要重新选点调查。
接着,由县委书记亲自选点,以十河公社十河大队为全县中等大队。梁志远派县生活检查组组长李运曾等人前往调查。调查结果是:从1960年1月1日到5月15日,共死亡909人(缺东关分支三个生产队,没查),占被调查村队原有人口的29。15%,同时还继续死亡。
这两个生产队如果加上1959年和1960年1月到12月底的死亡人数,总共死亡人口都占原有人口的30%以上。
1960年底,梁志远带领姚志远等,在双沟公社王阁大队调查了饥荒偏重的大王支庙等六个村庄。这里原有127户,575人,两年死亡239人,占原有人口的41。5%,其中死绝18户,占原有户数的13%,小李庄原有75人,死亡36人,占原有人口的48%,小许庄原有65人,死亡32人,占原有人口的49%。
更有甚者,1960年底,梁志远在五马公社泗合大队杨庄调查,原有68人,除4人外流未归外,全庄仅剩18人,两年死亡46人,占原有人数的70%以上。
1960年3月中旬,古城公社李腰小学课间休息时,两个十二三岁的学生坐靠在教室门前的墙根前死去。3月19日一次降雨,检查主要公路,发现19人饿死路旁。
梁志远根据以上调查判断,全县农村人口非正常死亡应当在20万人以上,有近3万户彻底毁灭。留下了一大批鳏寡孤独,仅观堂一个公社,就有孤儿400余人。有的孤儿被收养后饿死。十八里公社羊庙大队幼儿园收养11个孤儿,饿死10个。
据典型调查,1960年1-5月间,在非正常死亡人口中,贫农占本阶层的28。25%,中农占本阶层的12。5%,地主富农占本阶层的44%。
在地方上一些颇有影响的人物也死于饥饿之中。例如,魏岗公社后孙湾生产队饿死了烈士的母亲孙*氏,烈士的弟弟孙石头沦为孤儿。五马公社罗庄大队陈楼生产队苏如章,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复员时为营级军官,他女儿饿死后,他吃了女儿的尸体后也腹泻而死。五马公社草寺大队彭小庄,1960年3月饿死了归国华侨彭广胜夫妇,彭在饥饿无奈时曾给他旅居40年的法国友人去信,待友人回信时,彭已死数月。十九里公社明洼生产队知名人士李琴丹(清末秀才)饿死,李已编入1996年出版的《亳州市志》名人传略,但其死因则写为“病故”。
有的家庭死人不报,继续到食堂领饭,有的死人无法抬埋,留在家中。大杨公社许洼生产队,1960年3月有一农妇将其死去的丈夫和女儿用被子盖在床上5天,多领两人5天的稀饭,使她和另一个孩子没有饿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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