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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刚亮,吴家的小院子里便已经人来人往,热闹非凡。吴氏是第一次嫁女,哭得眼睛都肿了,艳儿也哭得不行。明菲在屋里听到外间的欢声笑语和间接传来的那几声哭,心里越发闷得发慌。有一种复杂的情绪在她的胸腔里横冲直闯,几乎就要冲破她苦苦维持的笑容和淡定,如疯魔一般的冲出来,撕裂她的心。
她想起当初她和那个人要结婚时,刚开始也是那么热闹。那些天妈妈又是心酸又是喜悦,总有说不完的话要和她交代。她不耐烦的对那个人说:“就在本市,以后又不是见不了面,这么啰嗦。”
他干笑着,有些惴惴不安的说:“你父母舍不得把你嫁给我是不是?要不然,咱们推迟一段时间,等他们适应适应?”
“都到了这个节骨眼上了,怎么推迟啊?”她笑:“他们也不是舍不得把我嫁给你啦,他们很喜欢你的。你这么好,对他们又那么好……”
当时他脸上的笑容就有些勉强,她再说什么,他都心不在焉起来,她想当然的认为,这段时间准备婚礼的事让他累着了,还催他早点回去休息,第二天早上来见她。哪里会想到,当天晚上他会和她的好友一起痛哭流涕地跪倒在她和她父母的面前,哀求她们放过他们还有他们那个未曾出世的小崽子?
当时她家里还有从老家赶来参加她婚礼的亲戚,她难过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只是机械的看着他和那个女人的嘴唇一张一合。那个女人见她不说话,竟然膝行到她面前拉着她的衣服说:“晓曦,你成全我们吧,我知道你一向都是最善良大方的,从小都舍得把自己好吃的好玩的分给我……难道你忍心看着我们一家三口被活生生的拆散,忍心让我未婚生子,忍心让你的小侄子成为私生子?”
她气得眼前发黑,举起手想狠狠抽打这个不要脸的女人一耳光,他却识破了她的意图,扑上去拉住她的手哭:“晓曦,你打死我吧,都是我不好,她肚子里已经有了我的孩子,我如果不和她在一起,她哥哥不会放过我的……”
哦,对了,那个女人的哥哥是本市一个很出名的政坛新秀,她忘了他正好在政府部门工作。她到底没能搧下那一巴掌,只能木愣愣的看着老父亲为她收拾残局,强撑着一口气把那对贱男女赶出去,然后瘫倒在她大伯的怀里,从此再没醒过来。
第二十二章 起点(三)
更新时间20101029 9:05:38 字数:
心情好,无理由加更,O(∩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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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郎官来啦!”喜乐自窗外响起,锣鼓索拉震天的响,鞭炮响起来,人们欢呼着,忙着关门堵新郎,喜悦而忙乱。明菲痛苦的揉了揉太阳穴,继续沉浸在往事里。
父亲火化的那天妈妈一夜白发,第二天就有些不对劲了,刚开始只是有些糊涂,每天都问她爸爸到哪里去了,什么时候回来,接着有一次出去买菜后,就连回家的路都找不到了。医院最后确诊是得了老年痴呆,她痛苦的抱着头在街边花园里大哭了一场,却看见了那对狗男女的新婚花车。好热闹,红的玫瑰和白的百合配在一起真的很热闹。
他们没有人和她说过对不起。同事和她说,如果不是她的脾气太好,凡事总往好处想,是个滥好人,人家也不敢把她欺负到那份儿上,把她的父母活活气成那个样子,她也不会家破人亡。她们鼓动她报复,她无奈的说,怎么报复?把他们杀了吗?
同事狠狠的说,那也不能就这样便宜那对狗男女,你爸爸被气死了,妈妈成了这个样子,医药费,精神损失费什么的,总得让他们出点吧?她摇头,她开不了这个口。同事说,你不成,我去帮你!那男人真的送了两万块过来,她拒绝见他,让他拿走了。同事恨铁不成钢,隐约是说她活该。她难过的想,的确是怪自己太废物了吧?
才五十多岁的母亲病况很严重,她不敢留母亲一个人在家里,只有请了保姆贴身照顾。失去了父亲的那一份退休金,要给妈妈治病,要请保姆,她机械的奔波在公司里,医院里,家里,面无表情的面对各种各样,同情的,鄙视的,幸灾乐祸的,怒其不争的目光。她的脑海里只想着赚钱,赚钱,重新买套房子,带母亲去大医院看病,同时也离开这个鬼地方。
那时候,她心里还幻想着要换个环境,重新开始,所以别人不乐意加班,她很乐意加班,因为加班有加班费。她也很乐意做兼职,常常为了一百元钱,可以利用周末站在冷风凌厉的街头派发一天的传单。
有人说她可怜,同情她,谴责那对狗男女。但那对男女逢人便说,其实是她不懂得看眼色,只会一味的装好心,装好人博人同情,人家舍不得伤害她,所以才被逼无奈,不得不拖到不能再拖了才上演那一幕,他们也很冤枉。她想辩解,又觉得这个时候说这些有什么用?
于是就有人说她蠢,自找的,她现在拼命赚钱这个样子明显是倍受打击疯魔了,把她当作是失败后走了极端的范例,警告小姑娘们一要防备身边的白眼狼,二要防备失败后心理变态。
闲言碎语就像无法躲藏的,锋利的小李飞刀,嗖嗖的插在她的心上,她不是不难过,但她想,否极泰来,否极泰来,她只要努力,还能翻身的吧?还能找到那个真心真意对她好的人吧?她没有兄弟姐妹,之前最亲近的除了父母,就是那个狠狠给了她一击的女人,她累了困了,却找不到可以倾诉,可以依靠的那个人。她只能安静而努力的忙碌着,等待新的开始。
但是贼老天没有给她这个机会。更坏的事发生在她泛滥的同情心之后。
那个冬天的夜里,她又是公司里最后一个走的,已经是最后一班公交车,明明已经看到了小区大门,离温暖的家只有几十米了。但那个人躺在地上直打滚,看上去痛苦万分。
她有些惊慌,犹豫了很久,还是上前去问他怎么了?需不需要帮忙?可是那个人用刀抵住了她,颤抖着声音让她把包递给他。
大概是遇上了吸毒的,毒瘾犯了,她还算冷静:“好,我给你,但手机和钥匙不值钱,把它们还给我吧?”
她当时只想着,失去了手机和钥匙,会非常麻烦。没想到那个人什么都没说,一刀就刺进了她的小腹,然后迫不及待的夺走了她的包。他跑得比兔子还要快。
她跪倒在地上,感觉到腹部那个伤口流出的血把她身上的热量慢慢带走。她听见小区的保安大声喊叫,听到了“120”急救车“完了,完了”的声音由远而近,她甚至已经闻到了消毒药水的味道,但她始终还是没能再睁开眼睛。
她即将失去意识的那一刻,想的全是家里已经成了小孩子的妈妈。真是讽刺啊,爸爸妈妈从小就教导她要做一个善良的好人,可是善良不但害死了妈妈的丈夫,还害死了妈妈的女儿,扔下妈妈一个人混混沌沌的活在这世上。她拉着那个最后陪在她身边的,不知姓名性别年龄身份的人的手,喃喃的说了一声:“妈妈,对不起。”
那个人和她大声说了一句什么,她没听清,但她恍惚记得好像是说,就算是想学雷锋,也要懂得判断,把命都送了,实在太蠢了。这是个什么世道啊,不过想学一回雷锋,就把命给送了,她想笑,却只流下两行泪。
她没想过她还能重新活过来,但她清醒过来的第一个念头,就是再也不做滥好人,因为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假如她不是滥好人,她的妈妈又怎会受那丧夫丧女的孤苦凄凉?她那时候可真蠢。做了明菲后有整整一年,她看向所有人的目光都是漠然防备的,被虐待到了难以忍受的时候,她也曾忍不住想砍汪氏几下,想了很久却始终没下手,反而在两年后砍了自己一刀。
“三小姐在想什么呢?这么入神?”娇桃把一杯温热的蜂蜜水递给明菲,轻轻摸了摸她的额头:“趁热喝吧。”
“好。”明菲弯起嘴角笑起来,蜂蜜水入口,甜入心肺,这一世她要别样的活,好好的活,她会记得随时提醒自己不要心软的,心软就等于害自己,滥好人可是世上最危险的一种职业。以前的事是无法挽回了,可这一世她既然叫明菲,就要明辨是非,以直报怨,以德报德,快意恩仇一回。
女儿酒一般都是中午,众人吃完午饭,新娘被接走后这事就算进入尾声了。
送亲接亲的人走后,吴家的小院子里就只剩了些帮忙收东西的婆婆大娘,明菲关了半日,觉得气闷,便趁花婆子饭后打盹,悄悄把窗子掀开一条缝看出去,只见汪氏和芳儿立在门口,看着远处,一脸的怅然。特别是汪氏,难过得什么似的,偏还要强颜欢笑,那脸看上去怎么都别扭。
娇桃见明菲打开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