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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大家来这里,都只为了看老板娘,很少有人会注意到老九,但并不代表他不存在。
袁红侠仍旧坐在桌子边上没有动,但她却远远瞥了熊周一眼,后者喃喃了一句:“这钱不好赚啊。。。”
“叮!”
烧火棍跟一柄摩挲得光滑的木剑相击一起,居然爆发出金铁之声!
老九退回到妻子的身边,后者却是将手中瓜子撒向了熊周!
莫看只是一把瓜子,真要撒到身上,谁说得准里面到底是不是瓜子!
熊周的脑海已经浮现出对策,只要他运用那老头儿的一剑刺向太阳,呼吸之间他就能够刺出十几剑,这些瓜子根本就近不得他的身!
然而他却没有任何动作,任由瓜子落在他的身上,只是不动声色的张嘴,将其中一粒瓜子给接到了嘴巴里。
熊周嘴里嗑开瓜子,带着笑意问道:“这就是我的诚意,我们真的只是生意人,难道你们这里不是做生意的?”
那些连茶水都不敢喝的武士们,见到熊周居然迎接老板娘手里的瓜子,更是将瓜子吃了一颗,心里也是暗自佩服。
岚怀里紧紧抱着一柄剑,那是九道山庄给熊周的聘金,名为水鱼,这是熊周转送给她的,她希望自己有一天能够真的用上。
如果她知道熊周现在是为了偿还这柄剑的价值,说不定她会马上丢掉这柄“水鱼”。
老板娘微微一愕,而后冷笑了一声,老九知情识趣的退到了后面,但手中的烧火棍仍旧没有放松。
“总算有个明白的老人,就是不知道你想做哪一种生意?”
丰腴老板娘一直走到熊周的面前,烈焰红唇凑到左卒的耳根处,旖旎到了极点的问道。
熊周暗自吸了吸鼻子,脸色有些陶醉,但仍旧不动声色的朝袁红侠看了一眼,后者微微点头同意之后,熊周才轻笑着回答老板娘。
“想跟老板娘买个消息。”
熊周微微退开半步,用手摸了摸自己的木剑,老板娘也是识趣之人,这天底下用剑的,最近被买消息最多的,大概也就只有那个老头了。
“我要她身上的衣服,还有腰间那柄‘白羊’,外加五百两黄金,不要票子,行就卖,不行就给我滚出去。”
老板娘眯眼笑得勾魂摄魄,袁红侠却是怒火中烧,恨不得吃了这女人,不过她还是走进了马车,很快就换了一身衣服出来。
因为她知道,要不是熊周出手,她连跟这女人做买卖的资格都没有,更遑论谈价钱?
老板娘接过袁红侠的东西,顺手闻了闻那身衣服,而后随意的披在身上,朝老九问道:“好看么?”
老九咧嘴,露出一口黄牙。
老板娘满意的娇笑,而后凑近熊周的耳朵,低声说了几句话,红唇却出其不意的叼住了熊周的嘴唇!
“这是附送的添头,不谢。老九,送客。”
熊周微微一愕,众多武师却艳羡到了极点,可想想外面躺着那位中毒的兄弟,又觉得有些后怕,得到这毒蛇一般的女人的香吻,是幸运呢?还是不幸?
镖队慢慢离开,袁红侠的马稍稍落后,熊周也不让这位女主子久等,直接开口:“临西镇外西南十二里,三婆庙。”
袁红侠一拍马股,镖队丢掉箱包辎重,朝三婆庙方向全速进发!
熊周跨上马背,将岚拉入怀中,却是从嘴里吐出一颗银豆子,偷偷塞到了岚的手中。
岚借助熊周的遮挡,捻开那银豆子,展成一张银纸,上面写着两个字:“初八”。
熊周瞥了那银纸一眼,嘴角却不自觉的浮现出笑意来。
“真是个有意思的女人呢。。。”
老头儿没死之前,曾经跟熊周说过,别以为救了人家一命人家就会以身相许,但他最后还是补了一句:“不过,这女子还真是有趣至极。”
是的,这个女人就是夏芸,熊周以为从此不再见的夏芸。
虽然她带了极为高明的人皮面具,连体型都做了改变,整个人的气质更是不同,但熊周却嗅闻到她熟悉的体香,或者说,她故意留给熊周的体香。
至于“初八”,那是一个能让熊周和岚都会感到快乐的日子。
如血的夕阳之下,三婆庙那破败不堪的影子,有些让人心悸,而熊周看着前方那二十几个人,却下意识的摸了摸屁股后的布袋。
岚给少爷收拾行李的时候,也很奇怪的问起,为何少爷会带着这样一个狰狞的铜面具。
如果她在江湖,那么她就会知道,这铜面具只有一个人敢戴,而那个人,将熊周培养成了第二个敢戴这个面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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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夜雨刀客三婆庙 '本章字数:3318 最新更新时间:2014…09…10 05:01:01。0'
雨水淅淅沥沥的下着,打在身上,满是潮湿和阴冷,但熊周的心头却充满了阳光,因为他想起了那个阳光的女孩子,夏芸。
他没想到会在这么一个地方再次与夏芸相遇,更没想到青春洋溢的少女,会摇身变成成熟妖娆的老板娘。
但他知道,从那天他与老头儿从朝廷的鹰犬群中救出夏芸开始,这个少女出现在哪里,就代表着,那里必定会有锦衣卫!
“拥有共同的敌人,并不代表你们就可以成为朋友。”老头儿的话又浮现在左卒的心头,他看着山顶的破庙,雨势越发的大了起来,说不得要来一场大暴雨呢。
山路,夜雨,破庙。
一切都显得如此的凄冷,充满着一股子肃杀。
袁红侠带领着一干好手,虽然不敢在山路上疾驰,但时时倒踢马腹,速度也并不算慢。
此时的三婆庙孤零零的趴在山头上,就好像遥望着归路的老妇,期待着那个发誓成为将军的少年。
庙中无光,漏水。
破败的木偶已经分辨不清脸面,也不知哪个山中刁蛮少年子,用黑炭在木偶的身上随意涂鸦,虽说童心无忌,但未免有些亵渎之意。
罗克敌小心翼翼的将一方毡子铺在供桌上,又从背囊中取出三只精致的琉璃盏,拔开皮囊的软木塞子,认真真将琉璃盏倒满。
虽然他好酒,他手上的鲜血用多少酒都洗不干净,所以他没有敬畏神明的心。
他拜的,不是三婆庙中那尊腐朽的木偶,而是毡子上擦拭得一干二净的刀!
这是绣春刀,但不是一柄普通的绣春刀,它的名字叫惊雷,与罗克敌亦师亦友,当然了,前提是这柄刀真的能够通灵性。
罗克敌自从穿上飞鱼服之后,他的朋友是一天比一天少,终于有一天,他的朋友就只剩下一个,就是这柄惊雷刀。
也正是这柄惊雷刀,加上如此多的朋友之命,让他成为了指挥使。
都说,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
很多朋友,不是你不想怀念,而是不敢怀念,因为他们只会出现在恶梦之中。
罗克敌将酒撒尽,毡子裹起惊雷,似乎担心它会受冻,自己却是盘膝坐在潮湿的地面上,横刀于膝盖上,静静地在黑暗之中等待。
他的朋友离开之时,他没能做些什么来弥补,唯一能做的,就是对现在的朋友好一点。
他现在的朋友只有这柄惊雷,所以他要对惊雷好一点,对于刀来说,饱饮鲜血,自然是最美好的事情。
堂堂指挥使,却窝在破庙里等待着偷袭的机会,而偷袭的对象,却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剑客,实在让人觉得有些窝囊。
但罗克敌并没有这样觉得,只要能让惊雷好过一些,他窝囊一点又算得了什么?
他是一名刀客,刀就是他的命,对刀好,就是对自己好,刀好了,自己的命才会长。
好山好水看不足,马蹄催趁月明归。
外面的马蹄声倒是轻柔的敲打着大地的脉搏,但这里没有好山好水,归处却是有一个,只是并没有人想要这样的一个归处。
他听到脚步散落四处的声音,但他没有任何动作,透过门板上的缝隙,借着庙门前水洼的折射光线,他看到一抹红衣。
他知道破庙四面全部都是高手,但他的目光,只留给了一个人。
张阿保终于有了表现的机会,他紧握着手中五十斤中的粗制石棒,轰然踢飞了门板!
没有铁浆,他只能选择其他的家伙,选择的标准很低,而且只有一个,重。
袁红侠接踵而至,没有了白羊,她倒是换了另一柄“清雪”,利用张阿保当掩护,红影一闪,进得庙门来。
罗克敌抓起毡子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