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觯坏煸暗恼庖幌M挥谐晒Α4撕螅晒鲈诹啥拿晒啪又蟹郏詈笤�1368年以后的年代中变成了满洲朝鲜边境上一个重要的独立的地区性领袖。
其他一些元王朝的地区性领袖早在朱元璋的军队同他们打仗以前就已经被朱元璋的对手们所消灭了。其中有几个人即使未在此时举足轻重,都在元末历史上起过重要作用。作为明王朝兴起的一个因素,这里所谈的这些领袖构成了元末群雄割据局面的规模和特征。
县一级地方诸领袖
随着元政府在整个14世纪初年的削弱,以及由于深深隐藏在它的统治方式内部的问题,人们能够观察到它逐渐丧失了正常的控制能力和最后趋向于越来越依靠暴力的情况。由于政府推行强制制裁的能力减退,它丧失了对暴力手段和使用武力的垄断。社会上各阶层的人们通常在抛弃元政府的情况下,都把自己武装起来,以最低限度地保证日常生活的安全。这种比较抽象的论述可以引用14世纪的史料予以生动的证实;这些材料都说明了地方社会领袖们在越来越动荡的年代中怎样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
盗匪活动由原来偶发的地方性的麻烦发展成为普遍性的威胁:这在14世纪40年代大规模叛乱爆发以前就已经发生了。陶宗仪的《辍耕录》(叙,1366年)中一段短短的介绍文字就道出了很有分量的信息,它说:中原红寇未起时,花山贼毕四等三十六人,内一妇女尤勇捷,聚集茅山一道宫,纵横出没,略无忌惮。始终三月余,三省拨兵,不能收捕,杀伤官军无数。朝廷召募鹾徒朱陈,率其党与,一鼓而擒之。从此天下之人,视官军为无用。不三五年,自河以南,盗贼充斥。其数也夫!①盐池工人由于他们的凶猛和独立性而受到注意;在下面所引的一节叙述中他们被视为杭州的救星,而且像张士诚所表现的那样,他们又经常是站在另一边。在这里,政府在他们中间指派一个私人的和也许是不合法的组织来完成它的军队所不能完成的事。可是在大多数情况下,受到威胁的某个社会不能从无效率的政府那里指望得到救助。于是出现了通常是由当地精英阶层的领导层——即社会的天然领袖来领导的自发的防御办法。
萧景茂,漳州龙溪隔洲里人。儒而有文,以谨厚信于乡里。后至元间'1335—1340年',漳寇乱,景茂率乡人立栅保险,坚不可破。会旁里有人导之,从间道入,景茂被执。贼使拜。曰,“汝贼也,何拜?”贼欲胁之降,以从民望。景茂骂曰:“逆贼,国家何负汝而反?汝族汝里何负汝,而坐累之?”贼相语曰:“吾杀官军将吏多矣,至吾寨,皆软靡求生,未若有此饿夫之倔强者。”② 他们残酷地杀害了他。
《元史》有四卷给那些堪称为“忠义”之士的人写了简短的传记,它们几乎完全是叙述那些在1330年至元王朝败亡时同样死难的一些人。①其他数以千计也同样起而组织乡村自卫的人或者没有死,或者未被记录下来,而且他们中的许多人并不是出身于社会的精英阶层。明玉珍(1331—1366年)便是一个例子。
徐寿辉起蕲水,玉珍与里中父老谋避兵。父老曰:“足下素刚直,能集壮勇,保全乡里,是所望也。”玉珍于是招集乡人,得千余,屯于青山,结栅自固。众推玉珍为屯长。
当徐寿辉送来一纸严词檄文号召参加他的红巾军叛乱时,这篇叙述说明玉珍不想搞叛乱:“〔明〕玉珍惧,且欲保乡里,不得已从焉。”②漳州盗匪捉住了多才的萧景茂,没有能使他拥护他们,所以他们杀掉了他。这个事件很典型,说明了这时盗匪和叛乱分子学会了和使用了什么样的立威的方法。甚至他们中最低下的人也时常想要社会上地位高的人向他们屈膝,这样做或许是为了获得心理上的满足,或者更实际一些是要向社会显示其威力。自发的自卫组织成了社会新的结构最低一级的单元;而一个有远见的领袖,不管他为谁的事业服务,都要想方设法吸收它们。处境不同的徐寿辉恫吓小人物明玉珍,后者虽然无足轻重,但手下有1000个战士。
各种各样的叛乱者,从野心勃勃的盗匪到红巾军领袖,由于他们企求更大的政治目标,知道爱惜萧景茂这样的人才,如果可能,还要诱以高官厚禄来录用那些有学识和有威望的人。他们用吸收当地社会的天然领袖来争取那个社会,这种办法终于被看成是马上获得实惠以迅速扩充领土的最有效的方法。可是,地方领袖也得非常小心谨慎。关于叛乱领袖有许多被记载下来的事例,说他们举止端重,对当官和不当官的人都彬彬有礼,结果是在他们的地区得而复失之后,就使那些有附逆污名的人一起受到严厉的处分。例如,陶宗仪在《刑赏失宜》条目下就记载过这样一件发人深思的例子,它写道:至正十二年壬辰'1352年'秋,蕲黄徐寿辉贼党攻破昱岭关,径抵余杭县。七月初十日,入杭州城。伪帅项蔡、杨苏,一屯明庆寺,一屯北关门妙行寺,称弥勒佛出世以惑众。……其贼不杀不淫,招民投附者,署姓名于簿籍。府库金帛,悉辇以去。至二十六日,浙西廉访使自绍兴率盐场灶丁过江,同罗木营官军克复城池,贼遂溃散。……'原先不光彩地弃城而逃之政府军士兵与官员现在回城并接收了它。一位蒙古军官率军从避乱之湖州返城'举火焚城,残荡殆尽。附贼充伪职者范县尹等,明正典刑。里豪施遵礼、顾八,为迎敌官军,剐于市,家产悉没县官。明庆、妙行亦然。'凡滞留城中之'省都事以下,坐失守城池,罢黜不叙。'而逃窜出城未曾抗拒之'省官复任如故'不加歧视'。朝廷法度既堕,刑赏失宜,欲天下宴安,不可复得矣。①我们整个这一节所谈的这些地方领袖只是需要政府不再能给予的安全;他们大多数人都没有政治野心。但是他们经常是要把权抓在手里,有时还滥用权力,既搞值得赞许的自卫努力,又搞打家劫舍、公报私仇和其他一些不理于众口的行为。1735年完成的《明史》不无感慨地这样写下了陈友定不平凡的一生:元末所在盗起,民间起义兵保障乡里,称元帅者不可胜数,元辄因而官之。其后或去为盗,或事元不忠,惟友定父子死义,时人称完节焉。②如果不是因为日益重要的责任摆在他的道路上而使他有此非常机遇,陈友定也将和其他数以千计的地方领袖们一样湮没无闻,不见经传。他们这一类人很少能取得足够的显赫地位以赢得历史学家的一顾。但是在600年以后的今天,我们想要了解那时人们对由于社会崩溃而引起的不正常环境的各种各样的反应,我们就应该承认在各地方和社会各阶层的无数无名领袖的根本的重要性。他们创造了在正常情况下是不可能存在的社会活动的潜在可能性。
盗匪
在传统的中国历史材料中,盗匪一词(“贼”、“匪”、“寇”,等等)适用于任何蔑弃合法政权的人,从小偷小抢到大的群众叛乱的领袖和追随者都用得上这个词,甚至也用于未成功之前的开国之君身上。可是,我们在这里更多地是按照西方的惯常意义来使用“盗匪”字眼的,它意指破坏法律的分子,即拉帮结伙搞抢劫、走私和海盗行为的人。上面已经着重指出,这种盗匪在社会到处都有;某些人可能攻占省会或长期占领县城。但是,只有两位领袖是盗匪出身而变成了在“群雄”割据时代逐鹿国家政权的赫赫人物;这个群雄割据时代约有十来年之久,直到朱元璋在1368年总揽帝国权力时为止。
群雄割据时代这两位杰出的盗匪领袖就是张士诚和方国珍(1319—1374年)。张士诚在这两人中又更为重要。他的令人瞩目的生平完全值得予以充分的研究,可惜现代历史学家还没有写出这种著作来。
张士诚
张士诚原是江苏北部沿海地区自驹场商镇(钱谦益等人说“在泰州”)上的船工;这里是产海盐的政府专卖盐场。这种盐经由内陆水路运往扬州、泰州和此地区的其他城市,再从这些地方由特许证持有者提货而向政府交税,然后把盐再分往被指定的市场地带;未经登记的盐由走私贩子卖给不缴税而非法私售的商人们。1329年是一个有全面数字的一年,那时江苏北部的26个盐场(两淮盐场)生产了全国盐产总量的40%,因此它挣得了帝国总税收的1/3。因此,政府在这个地方有重大的利害关系,这就是为什么这里有重兵防守的原因。但是,由于政府的控制在元朝末年日益不支,盐产的利润成了一些人剧烈竞争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