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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一步走着,马路上几乎看不到什么行人了,街上的车流也变得非常稀疏。美国人的夜生活,远不如我们在国内想象的那样丰富,除了少数人群之外,大多数已婚的美国人,他们的生活重点都会是自己的家庭,在这点上,他们要比很大一部分口口声声说看重家庭的中国人做得要好。
第388节易读
时值五月底,但夜晚的海风仍旧有些凉意,我拉紧了自己的长风衣,不由得加快了步伐。洛杉矶的风,有些家乡的味道:潮湿中略带一些大海的腥味。就这样走着走着,不知不觉走到了一排酒吧前面,我抬起头,看着这似曾相识的场景,愣了好一会,才反应过来,这里就是我第一次见到兰星的地方,走这么远,却下意识地走到了这里,意味着什么?我嘴角上扬,自嘲地笑着,看着不远处那家酒吧,不知道他们的电视是不是还那样高挂着,还在播着棒球比赛,老板是不是还在不停的吹捧斋藤隆?我想起了那台报废的电视和老板当时那难以置信的表情,忍不住又是一笑。人啊,总有那些年少气盛的时候。尽管时间过去没多久,我却发现自己的心态改变了很多。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本身就是很辛苦的事,何必要去仇恨一些素昧平生的人呢?何必非要把和自己持不同意见的人视为仇敌呢?何必非要飞扬跋扈的让别人难堪呢?难道只是因为他们没有按照你的意愿去行事?如此,谁才是那个霸道蛮横让人讨厌的家伙呢?
我缓步踱到那家酒吧门口,刚要推门进去,门却自己打开了,一个女孩从里面开门正要出来。只一个照面,两人同时愣住了。兰星,真的是她!我笑,她也笑,我大笑,她也大笑。终于,笑累了的两个人不约而同的问出了同一句话:“再喝两杯?”既然目标一致,那就无需废话,倒满,开喝。不一会,酒过三巡。
“怎么会来这里?”
“比赛完了,出来走走,没想到就走到这儿了,你呢?”
“我来看看,明天就回国了。”
手微颤,杯子里的酒漾出让人眩晕的波澜:“要回去了?羡慕你,我早就想回去看看了。”
“回去了,就不再回来了。”
“是吗?”我端起酒杯,碰杯,一饮而今。然后陷入了长时间的沉默。
“高兴,去过哈尔滨吗?”还是兰星打破了这种沉默。
“没,但听说很漂亮,有索菲亚大教堂,还有冰灯,都很出名。”
“那可是,我们那儿的冬天可美了,全部都是白色,纯粹、干净。”
“呵呵,我喜欢,林教头风雪山神庙的感觉。挑上一葫芦俄罗斯烈酒,更美了。”
“少来了,你还真把生活当小说了。那么冷的天,那么大的雪,只能在家看,出门也就是门口周围转转。没谁敢往人烟稀少的地方去的。开车都不行,呼呼的北风夹杂着斗大的雪花就那样扑面而来,既壮观,又危险。”
“看来真是越美好的东西就越危险,一点不错。”
“有空来哈尔滨的话,我带你去看看。”
“好,有空的话一定去。”
“呵呵,不早了,该回去了。”
“我送你。”
“不用,我自己叫出租车回去。”
就这样,没有更多的寒暄,没有无谓的纠缠,兰星走的那样干脆。“一路顺风。”我冲着车窗里的她轻轻挥手。“放心好了,你要加油,赢下总冠军再回来哦。”这是她的临别赠言。我们俩,始终没有涉及到那个敏感却又一直都存在的话题。看着出租车远远的消失在路口,我不禁有种怅然若失的感觉。自嘲地踢了一下脚边的石子:高兴,你还要什么?人家姑娘这么洒脱,不正是你想要的吗?非得人家哭着喊着跟你纠缠到底你才满意?真要那样你能接受人家?行了吧,你这个卑鄙的小人,什么好事都让你遇上,什么便宜都让你占了你才满意?想到这些,我又笑了,不停的笑,笑得苦涩,笑得没心没肺。
过了很久,当我回到酒店并且洗完澡出来的时候,才发现手机上有新来的信息,好多条,发信人却是同一个人,兰星:高兴,是我。有些话,本想当面说,但后来想想,还是这样说的好。今天的你说话总是欲言又止的,这可不像我所认识的那个百无禁忌的高兴。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回避什么。其实根本没有必要。我很好,不要把我当成寻事的怨妇好不好?你呢?确实挺可恶的,但是我大人大量,不跟你一般见识。我也没这么好心,只是我清楚,你并不是我的那个正确的人。所谓错误的时间遇上正确的人,这种论调真是可恶。如果真遇上了正确的人,那么就不会有错误的时间。他会将所有的错误都抹平,留给我的只有正确+正确。很显然,你并不是那个正确的人。所以啦,你也不必给自己那么大压力,就像你欠了本小姐一千两百斤猪肉似的,就这种心理素质,还想去拿冠军?好了,发了这么多,我手都累了,最后一句,你要开心,你要赢冠军,否则就算是来了哈尔滨也别说是我朋友,听到没有?
结尾处是一个字符拼凑起来的笑脸。我看着那个笑脸,仿佛又看到了那天晚上,我转过身来,兰星在我身后,用清脆的声音问我:“喂,你叫什么名字?”
人这一辈子,总是在不停的做选择题,没有标准答案,也没有重来一次的机会。任何的选择,都由你自己的心来判断,而选择之后的结果,却要有很多人跟你一起来承担。高兴,你是不是应该多一点谨慎少一点随意?我问自己。但另一个声音却告诉我:这就是生活,短短几十年,你没有必要谨慎的瞻前顾后,开心就好。
我开心过吗?我依旧开心着吗?就在不久之前,我又做出了一个选择,一个很多人跟随我做出的选择:留守洛杉矶。这个选择带来的后果是什么?很多人会因为我而后悔还是满意?选择的权利我已经施行了,选择之后的义务,我也必须要有所承担。“谢谢你,兰星!”(未完,待续)
春节小休几天归来,给大家拜个年。送上虎年第一更。
很难形容眼前这个对手,起码无法用简单的一种类型的词语来给他们下结论。曾经看过一本书,书上把军队分成了几个等级,其中二等的军队是号令统一、士气高涨、将雄兵勇,但这仍只是二等,因为比之一等,他们还缺关键的一点:沉默。沉默的强大才是真正的强大。兵强马壮的队伍却没有骄兵悍将,遇强不屈遇弱不欺。胜利来临之际不得意忘形;顺风时不会夸夸其谈;局势危机之时不会自乱阵脚,哪怕身处黑暗的逆境中也只是咬紧牙关默默地坚持,直到迎来胜利的曙光。这,才是一流的队伍所必需具备的素质,不管是军队还是球队。很幸运的是,我们可以亲眼目睹这样的队伍;不幸的是,他们正是我们的对手,圣安东尼奥马刺队。
带领这支队伍的,是有着沉默气质的蒂姆…邓肯。从进入联盟第一天起,人们给邓肯的评价就是“有着与生理年龄极其不符的成熟的心理年龄”。这从他的绰号就可以听出来,“石佛”(中国版)、“石塔”(美国版),不管佛还是塔,都是石头搭的,石头的特点是什么?沉默、坚硬。在他的职业生涯第三场比赛中,这块身高达到2米11、体重230多斤的大石块就狠狠地硌了著名的篮板王“花大虫”罗德曼的牙。代表马刺出战的邓肯在与乔丹领衔的卫冕冠军芝加哥公牛队的比赛中,完全无视对手阵中的篮板怪杰罗德曼,在轻松拿下19分的同时还摘得了22个篮板,让世人见识到了他卓越的实力。从此以后,邓肯的职业生涯顺风顺水,先后在99年、03年、05年、07年率队四夺NBA总冠军,因为有他的存在,马刺也成为了十年来联盟中唯一一支始终保持在争冠行列里的顶级劲旅,而邓肯本人也和奥尼尔一起被认为是撑起后乔丹时代的两大超级巨星。
第389节易读
当然,想要建立起一支如此彪悍的铁血之师,只靠邓肯一个人是不够的。如果说他是马刺强盛不衰的基石,那么他身边的两大全明星就是塔尖上用来伤人的两根毒刺。这两个人就是阿根廷人马努…吉诺比利(ManuGinobili)和法国人托尼…帕克(TonyParker)。他们俩加上邓肯(TimDuncan)的三人组合被人们称为GDP组合,这个组合是从马刺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