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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墨这才松了一口气:“我哪敢啊小祖宗,这回我的面子都丢光了,现在百里府上上下下谁不知道我怕我家母老虎啊?”
我幸灾乐祸地冷哼一声:“谁叫你打我的,活该。”
“书儿,“他突然隐去了笑意,用手指温柔地刮着我的脸,眼里全是自责和怜惜,“我一直在骂自己,当时怎么就下得了这个手,以后,我再也不会动你一根指头,我发誓。”
我也伸手抚上了他的脸,手指轻轻地从他那清秀的嘴角滑过:“百里大少爷的誓言永远是最可信的,所以我相信你。还有,这次我也有错,我太喜欢刺激了。我也发誓,从今以后会好好保护自己和孩子。”
飞墨点了点头,将头伸过来吻了吻我的嘴角。
我们谁都没有说以后不许吵架,因为我们都知道,他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做老公,我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做老婆。我们有很多事情不明白,有很多东西要去学,在这个过程中不吵吵闹闹是不可能的。
不过这次的风波总算让我们甜蜜蜜地过了好久,两个月后,大战再次一触即发。原因是我看准了扶风郡收成不太好,来年会缺粮。所以精心从各地的百里粮铺将粮食调到扶风,准备在来年青黄不接的时候大赚一笔。没想到飞墨竟然下令将一半的粮食以正常的价格全部预售了出去。这是我学做生意以来决定的最大一笔生意,按照我的计划至少要赚上万两的。可被飞墨这一插手,搭上调粮食的路费,最多只能赚点稀粥钱。钱还是小问题,最重要的是,这是我多好的一个表现机会啊,愣是被他浪费掉了。
听到下属的报告,我一急就上火了,躺在院子里呼哧呼哧地生闷气,准备等飞墨回来找他算账。
下午,飞墨终于鬼鬼祟祟地出现在院门口。看到我怒气冲冲的脸,他抢先一步从身后拿出了一个竹篮,跑过来讨好似的说道:“娘子大人,看我给你带什么来了?蒙落的葡萄。这个季节葡萄都快没了,只有那些特别的地方才有,喜不喜欢?”
我没好气地看了看那葡萄一眼,咽了咽口水:“不喜欢,现在吃什么吐什么。”
他装傻一般地摸了摸我的肚子:“哎呦,儿子,你娘怎么生气了?”
“少装傻,”我拍掉了他的手,气哼哼的说道,“你干嘛把我的粮食卖掉?知不知道什么叫放长线钓大鱼?苏家,李家,都在屯粮。你现在就马马虎虎地把粮卖出去,能赚什么钱?”
飞墨得意地笑了起来,将葡萄交给丫鬟,然后在我身边坐下:“不是马马虎虎地卖,买粮的人必须凭他们的官府文书买,每家都有最高限量,不许多买。而且必须到了明年五六月才能领粮。这样,等来年饥荒的时候,也能少饿死几个人。书儿,记住,昧良心的钱,百里家不赚。”
我白了他一眼:“那你为什么不把粮全卖出去?”
飞墨狡黠地一笑:“你不是说了吗,苏家,李家都在屯粮,所以,我们还要继续屯粮。虽然我们不赚黑钱,但我们做生意也要讲究不亏本不白费力气。那上万两银子算什么,咱们赚的是另一个人的东西,价值连城的东西。”
我豁然开朗,原来我竟然和承天的最高统治者有了一次几乎零距离的接触。百里家不愧是百里家,和一般的商人不可同日而语。
我有点激动地说道:“那你应该早点告诉我啊,我也好更加尽心啊。”
“我怕你一听到这事与上面有关就会没日没夜地干,累着自己。咱们百里家和皇家有关的生意多着呢,这点事算什么。你现在随便了解一下就够了,以后再慢慢来。”飞墨笑着,从刚端上来的葡萄里挑出了一颗,喂到我的嘴里,“对了,下午有客人要来。”
“这葡萄好甜,嗯,谁啊?”
“凡烈。”
“怎么才告诉我?”我开心地跳了起来,凡烈半个月前刚刚考中了武举第四十二名,正在等待军营分配,这孩子终于能独当一面了。
“惊喜嘛,哦,还有,孟家有个长辈要随凡烈一起来帮你哥哥送聘礼,这几天他会暂时在百里家落脚。”
“是吗?呵呵。”我对这另外一个人倒没有多少兴趣,当年孟书和凡烈落难的时候那些人没有一个站出来。现在我成了百里家的大少奶奶,在旮旯角都能遇到亲戚。
下午,公公婆婆都特地赶回来了,就连老太太也穿上了见贵客的服装。家里张灯结彩,还准备了好几桌宴席,邀请了很多秦中有头有脸的人物来作陪。看着这些我隐隐地有了一种暴发户的感觉,他们做这些全都是因为我。可就在去年的这个时候,我穷得身上只剩下三十多两银子。
从这次宴席的接待规模来看,来的孟家人应该是辈分很高的。
大约下午三点钟的时候,小厮来报,说是人马进城了,于是公公下令打开大门,洒水扫地铺地毯,带着我们出去迎接贵客。
百里家这么多主子一起出现的机会并不多,所以门口早已聚集了一大群人等着看热闹。待我们出现在门口时,人们不约而同地发出了一声惊叹。以这种仪式迎接孟家人,公公给足了孟家面子,当然也等于给足了我面子。得意中,我好像有点明白飞墨所说的人情世故了。
不一会儿,街的尽头处出现了几个骑马人的身影,人群又是一片哗然。
因为领头的凡烈太出色了,他身穿青色武将衣,手戴黑丝绣金护腕,足蹬白底云头靴。威风凛凛拉着缰绳,背直如松,座下是一匹油光滑亮的枣红马。半年不见,他脸上的青涩已经褪去了不少。微微高扬的下巴上透着少年初出茅庐时所特有的无畏无惧,那自信的眼神仿佛能傲视天下。看到他现在这个样子,我松了一口气,暗自庆幸当初自己的选择正确,不然他现在肯定还是个小混混的模样。
刚高兴了没一会儿,我的笑容就僵在了脸上,因为我看到了凡烈后边的那个人。他大约有四十多岁,不怒自威的面容与凡烈有八九分相似,腰配漆黑的五尺长剑。我有点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忙再次将他同孟书记忆中的人物对照了一下,终于可以肯定,这个人就是孟书那个失踪了很久的老爹——天极剑孟齐峰,怎么会是他?
就在我恍恍惚惚的时候,公公笑眯眯地迎了上去:“呵呵呵呵,亲家公,幸会幸会。”
早有小厮上前帮孟齐峰牵住了马,放好马凳。孟齐峰一脸微笑地下了马,也对公公一拱手:“百里义侯客气了,何必亲自迎出来?”
公公佯怒:“哎,咱们是一家人,亲家公为何那么客气。你旁边这位是小书的弟弟吧?”
凡烈像一只轻盈的雏鹰,飘然地翻身下马,一抱拳:“孟凡烈见过伯父。”
正当我看得发愣的时候,飞墨走到孟齐峰面前,先认认真真地拱手鞠了一个将近九十度的躬:“小婿百里飞墨见过泰山老大人,初次见面,大人请受小婿一拜。”然后一撩衣摆跪地,深深地磕了三个响头。
“贤婿请起。”孟齐峰灿烂地笑着,上前把住飞墨的胳膊将他扶了起来。
见此情景,我赶紧跟上去,费力地弯了弯僵硬的膝盖行了一个礼,同时别扭地喊了声:“见过爹爹。”
孟齐峰对我淡淡地点了点头。
见我们礼毕,公公笑道:“好好好,咱们进屋去吧。”于是他们几个男人寒暄着走进了府内。
我跟在后面,脑袋飞速地运转起来。孟齐峰的样子非常正常,虽然他对我没有多少亲密的表示,但在这个时代,父亲是很少当众对女儿亲昵的。那么他这几年去哪了?杜苏若的尸首呢?他现在到百里家真的只是为了给孟凡景送聘礼?他会不会破坏我现在安静的生活?
惶惶不安中,我习惯性摸了摸脖子,摸了半天什么都没摸到,反而更加慌乱了。
宴席的气氛很融洽,老太太公公婆婆不停地夸我是个好媳妇,骂飞墨不是好相公。孟齐峰不停地说飞墨是非常懂事的好相公,说我不是个合格的媳妇。偶尔,孟齐峰也会用貌似很平静的眼神不经意地从我身上我扫过,但我读不出他的眼中写着什么。
下午,公公和飞墨专门陪着孟齐峰到师颜家去送聘礼,其他人则很体贴地让我带着凡烈回了朝夕院。
没有大人在场,凡烈一下子就活波了起来,眼馋地盯着我的肚子不停地问这问那。我知道他的打算,于是我找了个理由屏退左右,小声对他说道:“想摸就赶快摸。”
凡烈赶紧跑到我的椅子边蹲下,伸出手,大气都不敢出地来摸我的肚子。
摸了一会儿,他抬头兴奋地说道:“好像个头很大,肯定是个大胖小子,这下好了,以后让我这个舅舅好好调教调教他。”
我被他逗乐了:“他还小着呢,你怎么就能摸得出来?”
凡烈斩钉截铁地答道:“我当然摸得出来,当初我抓住姐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