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讨讨厌这个世界!”血魂低语着,与迎面走来的逸尘擦肩而过,一言不发的走向远方。
“为什么?”秦剑鸣睁大眼睛,带着最后的不甘倒下了,他罪恶的一生被结束了。
“想不到还有这种东西。”逸尘走了上来,望着皇座上的符文,很快认出来这是什么东西。他是跟着王凡来到这的,烈焰帝国的强者已经被屠戮一空,待在外面也是无事可做。整个烈焰帝国的皇宫就是一个一次性的法器,一旦启动整个帝都中实力弱的都会被血祭掉,而帝都中的强者则是会被用血祭获得的能量杀死,整个帝都一个活人都不会留下。
“这个皇宫好像被刻上了一种禁术,而且相当阴毒呢。”逸尘脸上露出了嫌恶之色,强者之间的战斗时不会波及普通人的,这是一直通行的规则,即便是他当初也遵从这条规则。毕竟要是真无所顾忌的杀起来,那损失谁都承受不起。
“很够狠啊,人类果然最卑劣,连自己的子民都不放过。“逸尘一掌将这皇座拍的稀碎,而后将整个宫殿拆了个七七八八,将这个法器彻底摧毁。
翌日清晨,古华神朝的军队已经开始打扫战场,烈焰帝国的居民们发现自己的国家被攻占没有一丝不满,被谁统治对他们都是一样的。但是出人意料的是,古华神朝颁布了新的政策,救济贫民,惩治恶霸,一下子就赢得了民心。这些人为古华神朝这座庞大的战争机器注入了新的力量。
至于张华则是被保留了原来的财产,还被给予了一些钱财。至于权力和地位却是一点没有,这种人古华神朝当然是不会用的,若不是怕杀了他会影响信誉,他早就被杀了。###第六十一章 重逢
清晨,水潭边上漂浮着一具“尸体”,那尸体上竟然还戴着一副青色的鬼脸面具,尸体旁边还放着一把青色长剑。
逸尘走到水潭边将他打捞上来,道:“醒醒,昨天才喝了那么一点你就不行了?”昨天晚上古华神朝将烈焰帝国的帝都攻占,而他们则是乘着夜色离开了帝都,晚上一番畅饮,二者皆是喝的酩酊大醉。不过逸尘的酒已经醒了。
“以后就叫你血魂吧,这个名字倒是很适合你。”逸尘笑道。
“血魂?血魂!”那少年躺在地上睁开眼睛念叨着这个名字,这个名字倒是和现在的他很相符。
“我走了,希望以后还会再见,你可别死在外面,好歹你也算是我的朋友,唯一的朋友。”逸尘笑道,之后便离开了。
望着逸尘离开的背影,血魂却是有些茫然了,这个世界那么大,可是他该往哪里去?
四个月之后。
沧澜帝国西极城,宁雨馨走在大街上望着这人来人往繁华的街道,她却是那样的不适应。也许吧因为那个人不在了,她也不再留恋大街上的繁华。曾经他们一起在夕阳下捡蜗牛,那样的温馨,这是她一生中最幸福的一段时光,是最美好的回忆。因为那不是因为实力或者美貌而得到的陪伴,他只是发自内心的想要陪着她而已,可现在他不在了。恍惚间好像又看见了那个少年蹲在街角捡蜗牛,猛然间宁雨馨眼前出现了一位戴着青色鬼脸面具的年轻人,他的身影和曾经王凡的身影完美的重合起来,那年轻人手中也提着一把剑,剑柄和曾经的冥剑相同,至于剑鞘的样子却因为污渍太多看不清了。
那年轻人忽然望见宁雨馨,愣了一下而后低下了头,直接走了过去,只是一瞬却好像百年。也许是不想再看到那曾经让他悸动的容颜,不知道该如何面对曾经在乎的人吧。
红尘尽,泪已干;
终无言,难相忘。
宁雨馨和血魂擦肩而过,什么都没发生,没有像曾经一样默契的相望,没有言语,宛如路人。两年间,两人之间的距离越来越大,也许以后再也不会有什么交集。
初逢,便如故人;
相逢,已是陌路。
望着渐渐远去的血魂,宁雨馨露出一副疑惑的表情,也许是太过思念他了吧。“他已经不在了,我也该醒醒了。”宁雨馨轻语到。
离开了西极城,血魂心里却很不是滋味,心里就还像是压着一块石头。
“呼。”良久,他终于呼出一口气,继续前行,很多人,很多事,终究放不下。
天黑之时,便来到了森林深处,此处虽然有一些异种,但是对王凡基本没有任何危险。
月光之下,王凡架起火烤着一块胸脯肉,金黄色的油脂渗了出来,滴到炭火中溅起点点火星。
从黑暗中猛地窜出一匹长着独角的雪白的马儿,竟然是一匹已经绝种的孛马,这可是荒洪异种,而且是最好的坐骑,只是据传早已灭绝。
那匹孛马使劲嗅了嗅空气,好像面前的人有一种很熟悉的气味,给他一股很亲切的感觉。荒洪异种的鼻子可是很灵的,他们主要靠气味来识别敌人和朋友。这批孛马正是小白,现在先祖的血脉已经在他的体内彻底觉醒了。当初它回到自己的族群中就是要进行最后的蜕变,现在已经完成蜕变了,就想到外面看看这个光怪陆离的世界,王凡最后没有去找小白,小白就自己出发了。小白虽然和王凡生活了四年却没有出过远门,毕竟连王凡也只是在天荒城一块活动。
小白认出了血魂,很亲切的跑了过来。血魂见对方很亲切的跑了过来,有一丝欣喜:“你是小白?”自己认识的马儿中只有小白和自己的关系最好,而且当初小白回马群的时候头上就有一个鼓包了,样子也和现在这匹孛马差不多。
听到那个人在用很熟悉的声音呼唤自己,小白立即高兴地蹦蹦跳跳,伸出脑袋很是欢喜的往血魂怀里蹭。血魂明白这就是小白,只是现在更强了,样子也有了些变化,更加神骏。他很是高兴地抚摸着小白脑袋上雪白的鬃毛,小白也是一副很享受的样子。一人一马两年多没见了,都很想念对方。他们曾经一起闯过祸,一起战斗,对血魂来说,小白是他仅有的几个伙伴之一,是真正值得信任的伙伴,值得用生命守护的伙伴!这次重逢二者都很高兴,不同于宁雨馨的人,血魂面对小白没有一丝不适应,也许是小白太过天真了不像人有着复杂的心思,王凡面对他什么都不用多想。
血魂感觉小白的修为已经是化灵境圆满,丝毫不弱于自己,当然真正打起来,小白就不是血魂的对手了,毕竟他的血脉并不纯净。“看来这两年你也没有虚度啊。”血魂笑道,虽然看不道面具之下他是什么表情,但可以看得出他是真的为自己的伙伴变得强大而高兴。
小白用脑袋蹭着血魂的身体撒娇,而后望着那架在火上的胸脯肉流出了口水。它是异种,当然不像其他那些马儿只吃素食,以前小白就吃过王凡做的肉食,觉得那味道比那些索然无味的灵药好多了。王凡取下火焰上的肉,递给小白,小白张开嘴露出锋锐的牙齿,直接撕下了一块胸脯肉。这两年王凡不在,可是把小白给馋坏了,小白可不敢乱闯人类的聚集之处,毕竟对人类来说荒洪异种是最好的猎物和战宠,人类对小白来说还是很危险的,这都是王凡以前教给他的。
现在的血魂终于不是孤身一人,至少他还有小白。一人一马很快就将烤肉吃完了。清晨,血魂从睡梦中醒来,小白也睁开了眼睛。小白撒娇似得用脑袋蹭着王凡的脑袋,王凡站了起来,准备出发,至于目的地?走到哪,算哪。
此时,小白却是趴了下来,意思是让血魂坐上去。要知道荒洪异种天生高傲,绝不会容许自己沦为坐骑,但小白把血魂当做自己的伙伴,丝毫没有觉得有些不妥。
王凡直接坐了上去,就好像当初,只不过自己身后再也没有那个女孩,想起那个总是身穿白裙的美丽少女王凡的心不由得一痛。
小白载着王凡在森林中飞奔,王凡的手紧紧的抓住小白脖颈上的鬃毛。###第六十二章 重逢
寒云山脉终年被云雾笼罩,云雾之中一位一身白袍长发及肩的年轻人乘着一只雪白青鸾穿梭,他身后还有一个庞然大物,狰狞的头颅在在云雾之中若隐若现。
风羽紧贴着青鸾,减少阻力,今天他想要抄那头毕方的老巢,不过刚杀到人家的老家就被人家发现了,结果现在被那只毕方撵的像条狗一样,搞不好今天他就要挂在这了。
由于急速飞行,青鸾的双翼上覆盖着一层白色的气流,狂风将风羽的身躯吹得东倒西歪。风羽现在也是急眼了,不顾虚弱的身体,一道道真气疯狂的灌输在青鸾之上,青鸾的速度又快了许多。他本来就擅长疾风之道,而且已经是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