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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鸟突击-第1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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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宇涵将牛肉放进嘴里,几乎没嚼就咽了下去。林志军突然想起来什么,快步走出客厅。

    姜宇涵只听见林志军冲着隔壁高声道:“支援部队什么时候到啊?我们总不能没有手榴弹啊!”

    姜宇涵莫名其妙地看着林志军重新坐到座位上。

    “你的一个同学,就住在隔壁,听说你回来,她特意跑了趟超市,算上我入的股份,咱们有整整两箱啤酒,我们内卫的战友合伙请你吃饭。”林志军解释道。

    话音未落,房子的门突然被人推开了,一个军人拖着两箱啤酒进了屋子。由于光线太暗,姜宇涵没看清那个军人的模样,他还纳闷呢,能是哪个同学这么热情,非要请他喝酒呢?

    两箱雪花干啤,外带两只烧鸡。

    那个军人把酒菜拖到姜宇涵跟前的时候,姜宇涵才看清军人长什么样。

    我靠!是小薇!

    小薇直起身子,手放在自己的腰上,抱怨道:“林教导员,你就忍心让一个女同志给你当力工吗?”

    “这不是兵王回来了吗?我可得好好招待招待獠牙的精英,不能让人家觉得咱们不好客不是?”林志军解释道。

    “兵王!”小薇看到姜宇涵,笑着打招呼。

    姜宇涵赶紧站起来,却被小薇重新按了回去。

    “行啦,我就知道你得给我来官僚主义的俗套!现在这个屋子里不分上下级。”小薇说着,随手拽来一个凳子坐下。

    林志军启开一瓶啤酒,将三个人的酒杯斟满,他举起杯子,说:“今天,咱们内卫嫁出去的最漂亮贤惠的媳妇回娘家了,咱们娘家人敬他一杯酒,谢谢他为咱们内卫赢得这么大的荣誉!”

    姜宇涵被林志军幽默的话语逗笑了,他举杯将啤酒一饮而尽。小薇这次也一反常态,将酒一喝到底。

    “小薇的酒量见长啊!”林志军笑着将三人的酒杯重新斟满。

    小薇的脸色微微泛红,她看着姜宇涵,突然问:“你脸上的疤是怎么回事?”

    姜宇涵摸了摸脸上那道浅浅的疤痕,漫不经心地答道:“手雷弹片划伤,没啥大不了的,你还没看到这个呢。”

    姜宇涵说着,撸起自己的袖子,露出了左臂上的贯穿伤。

    “M4冲锋枪的杰作,子弹穿过手臂,好在没伤到骨头。我差点儿疼死,最变态的是我们当时没有治疗贯穿伤的药品,更没有止痛药,一个卫生员往伤口里撒了一些火药,再用防风打火机一烧,烈火分别从两个洞口里窜了出来,这就算是消毒了,你们是没机会闻到当时的气味了,可我不一样,左臂被烧焦的地方发出来的气味怎么闻都像是锦州烧烤,从此我就再也不吃烧烤了。唉,幸亏我当时咬着格斗军刀,才没发出惨叫,要是我叫出声的话,这个丑就算出大了,獠牙还能怕疼?战斗结束后,我才发现,我的格斗军刀正反面上各有一排浅浅的牙印,我想这下好了,自己的军刀终于有记号了。”

    看到小薇和林志军露出惊讶的表情,姜宇涵又说:“獠牙大队训练从严,强者才会受到尊敬,弱者只会遭受鄙视,大队教导队员,战斗的时候只许向前,不许后退,队员可以被敌人杀死,但绝不能苟且偷生。”

    “这也许就是獠牙大队战斗力强悍的原因。”林志军低声说道。

    小薇突然说:“M4冲锋枪?那不是外军的装备吗?”

    姜宇涵笑了笑,喝了一口酒,说:“M4冲锋枪在黑市上比比皆是,不一定使用M4冲锋枪的就是外军,各种社会不良分子,只要是后台够硬够狠的,都可以装备这种冲锋枪,我在秦岭当森警的时候,有的偷猎者就拿着这种冲锋枪耀武扬威。”

    “没那么夸张吧?现在我们可是处于和平时期啊。”小薇说。

    姜宇涵摇摇头,说:“也许你们内陆地区在享受和平盛世,可在边境或三不管地区,军队与敌对势力交火还是很频繁的,你们内卫部队当然不会知道,在边境地区我们军队死了多少人。獠牙大队在和平时期,除了要履行军队保卫国土的职责外,还要兼管反恐等任务,一旦爆发战争或是国家遇到大规模恐怖袭击和重大自然灾害,我们是冲在全国军队最前面的前部正印急先锋。在这种和平盛世,我们这批人却时常面临死亡的考验,不定什么时候就两眼一抹黑,两腿一蹬完事大吉。所以,小薇,你没进獠牙,真应该感到庆幸。”

    小薇说:“没进入獠牙大队,一直是我的遗憾,可现在听了你的话,我终于想通了,我不适合当特种兵,真到了紧要关头,我肯定不敢动手杀人。”

    接下来的话题便很轻松了,都是些家常话,不知不觉中,一箱啤酒被干掉了,两只烧鸡也只剩下了两个鸡翅膀。

    姜宇涵吸了一口香烟,接着猛灌了一大口啤酒,突然用醉醺醺的语调问两个领导道:“你们还记不记得姜皓严?”

    “能不记得吗?”林志军打了个饱嗝,“咱们警卫连眼泪最多的兵,因为他警卫连的整体考核成绩直线下降,你知道的,我们警卫连的战斗力在整个内卫部队都是出了名的强悍,可自从有了他这个拖大家后腿的学生兵,咱们连队的训练成绩总是输给兄弟连队。老兵们都瞧不起他,认为这个学生兵是为了混前途才来部队的。大家都恨不得揍他一顿。他当时也很苦恼,我不止一次找他谈话,鼓励他努力训练,让别人改变对他的看法。其实凭良心说,他挺努力的,我不止一次看到他在部队熄灯后到训练场上补课,白天在训练场上也看他嗷嗷叫的比谁都欢实。可是,直到我从警卫连调走,他的训练成绩还是连里中等偏下。听说他已经不在内卫部队了,具体被调到了什么地方,我也不知道。听说他调走了,我还挺高兴,这小子是从地方大学入伍的,在战士中学历算是高的,我寻思,他要是能被调进机关单位干文职,也是个不错的结局,我们一直以为,他参军就是为了考军校,混个好前途。”

    “指导员,前途不是混出来的。”姜宇涵的眼睛突然噙满了泪水,“你还不知道吧?姜皓严死了。”

    林志军和小薇同时愣住了。

    “你说什么?”小薇用惊讶的语调问道。

    小薇也认识姜皓严,在她心里,姜皓严是个不错的孩子,总是笑呵呵的,虽然在警卫连不受欢迎,可在政治部还是很有人缘的,因为在警卫连表现欠佳,连长就把他支到连队炊事班打下手,偶尔也被派去帮助打扫部队机关办公楼,小薇就是在那个时候认识的姜皓严。姜皓严虽然笨,但干起活来很舍得下力气,丝毫没有怨言,还一口一个“大姐”地叫她。有一次,姜皓严帮助小薇把办公室清扫了一遍,干完活小薇和他闲聊,知道了他在警卫连的遭遇,便语重心长地和他谈了很久。一个善良的女人,当然能理解不得志的男人的苦衷。最后,姜皓严这个七尺高的汉子居然泪流满面,他抽抽嗒嗒地对小薇说,大姐,在咱们部队,除了姜司务长,只有你对我好!

    现在,知道了姜皓严牺牲的消息,小薇也禁不住黯然伤神,她问:“好好的,怎么就牺牲了呢?”

    姜宇涵揉了揉眼睛,说:“指导员,小薇,你们不知道,我也是听姜皓严的中队长告诉我的,姜皓严是主动打报告,要求调进边防部队的。你们知道,边防部队的作战任务很频繁,随时都有生命危险。子弹贴着头皮飞,手榴弹在裤裆底下乱滚,不定什么时候就完蛋了,谁愿意去那里啊?可他就是想向别人证明自己不是孬兵,所以就义无反顾地去了。那场战斗很惨烈,姜皓严所在的班整整阵亡了一半兄弟,他九死一生才带着剩下的兄弟撤出火线。在后来的战斗中,为了保护自己的兄弟,当一颗手雷落到兄弟们身边时,他毫不犹豫地扑了上去,兄弟们得救了,可他却永远睡了过去。他的身体几乎被炸烂,但他毫无怨言,他像个真正的战士,在最危险的时候,毫不犹豫地站了出来。一个敢用身体保护战友的兵,怎么可能是孬兵呢?”

    林志军听着姜宇涵的叙述,心里突然很不是滋味,他还是第一次,看错了自己手下的兵。他在恍惚中,竟然情不自禁地为自己点了一根烟。而小薇,早就泪流满面了。

    姜宇涵猛灌了一大口啤酒,说:“姜皓严是个真正优秀的战士,无论他过去表现多么差劲,但他已经用实际行动告诉了我们每一个人,评价一个士兵是否优秀,并不在于他的训练成绩好坏,而是要看他在关键时刻能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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