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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分明是对他说的啊!
她看准了自己,才会说“不用担心”。
如果那天整句话再连起来深思几秒,答案就在眼前。
呵。。。。。这可真是。。。。真是造化弄人。
生活里一定有一把无形的剑,把他的前半生砍得支离破碎又不让他彻底绝望。有时候痛苦到他甚至希望自己就那样自尽吧,但是再想想那些关心着他的人,他忽的又不忍下手了。
但御前决斗的那个黄昏,他真的是。。。。想追随她而去了。
“我死。。。不怕。。。倒是你、你。。。。。不许死。。。。。咳咳。。。。带我。。。。回。。。。家。。。。可、可好?”
好,好。。。我不寻死,我带你回家。
“京。。。都的。。。冬。。。天冷。。。故乡的。。。。茶。。。。园。。。。又。。。。开。。。。。咳咳,开花了。。。。。你。。。泡。。。。很好。。。。。咳咳!”
我知道,我都知道。。。。。。你别走,我们马上回南方,然后你开个茶园,我开个酒楼。闲暇的时候,我给你泡茶,茶韵飘雪,你最喜欢的味道。但是不要走。。。好不好。。。。
她在笑,哪怕是死亡来临的最后一刻也依旧保持着初遇的笑容,颤颤的向他面颊伸出手。
“抱。。。。。歉。。。。。我。。。。。更。。。。喜欢。。。你。。。。。”
人死后,是有记忆的,也就是所谓的魂魄入地府。就算是喝下孟婆汤,我也不会忘记你的。
她的指尖冰凉至极,在触碰到那滴热泪时,终于支撑不住,重重的滑落下来,砸在布满碎石和鲜血的尘土里。
他的心在那一秒,摔尽了。
相遇,相识,相知,我们用了五年的光阴。
那到底是什么,才在我们之间竖起厚重的障碍之墙,隔了我们十年之久呢?
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
江湖夜雨。。。。。
十年灯。
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他想他大概懂了。
“阿飞?别走神了!你这几年越来越喜欢发呆了。”已经长成亭亭玉立的美貌女子嘟嘟站在门口喊他的名字,一个比她高出半个头的蓝发年轻人从嘟嘟身后探进脑袋来,担忧的望着他。
“走吧,今天是忌日,该给阿溪姐上坟了。”
也是,她走的时间,不知不觉中也已经有四年了。
“嗯。”
看着神情淡漠的他,嘟嘟长叹一口气:“还是放不下呢?”
“我答应过她的,互不相忘。”
他从位置上长身而起,神色波澜不惊,但若是细看,却能从那成熟了不少的俊朗面容之下看出追忆怀念之色。
阿溪,四年了,你在那边,过的可还安好?
小当家和自己帮忙提着祭品,三人一道出了门。走了没几步,便遇到当街传教的西洋传教士。自从八年前广州作为全国七大通商口岸之一的城市开放后,街上金发碧眼的洋人就越来越多了。
黑袍的神父不知为何拦住他,像是听到了冥冥之中主的旨意。那人胸前的银色十字架在阳光下闪烁着刺目的光彩,刺得他稍稍眯起了眼。
神父是洋人,中文却讲的非常好,完全没有外国口音,然后对他郑重的说,神爱世人。
他巍然冷笑,神色悲愤:“神若怜我,何至沦我于此境地!”
天主教神父被那要随时冲上来打人的神色给吓得呆了呆,嘟嘟赶紧趁此机会,把陷入莫名情绪的兰飞鸿给推走,小当家对神父歉意的点点头才追了上去。
“你刚才怎么了?”
“。。。。没什么。”
信他才傻咧!他不想说原因,这点谁都看出来了。
这时,哪怕是已经有七八步之遥,那位面容和善的洋人神父还是对着他们的方向大喊:“神说!信我者!定叫他永生!孩子啊,你还年轻,可不要再迷茫了啊!”
他的心里微动,脚步不可察觉的滞留了零点零一秒,消失在街角。
还是上坟比较重要。
说好的,他还欠她一杯茶呢。
作者有话要说:还差一个番外。。。应该是最后一个番外
、番外三·幸甚至哉
偌大的广州城东边,在那最繁华的的街上,有一家看似普普通通的茶楼,实则上主人家金氏已经传承了三代。这家茶楼占地不大,每日生意却是极好的,除了价格公道,口碑在外之外,来往客商都会进来饮两杯茶,听听说书先生的连珠妙语,好好休息一阵再走。
金老板一脉单传,膝下没有儿子,倒有一个尚处豆蔻之年的女儿,唤作玲儿。金玲儿尚未及笙,成日里调皮捣蛋的小打小闹就罢了,偏偏心中那一颗少女的芳心却对某个人暗生情绪。
准确来说,是十里八乡没有出阁的女孩子都憧憬的男神。
广州著名酒家之一的茗香居老板,兰飞鸿。
但她也听隔壁的几个媒婆姑婆说了,人家兰老板早就心里有人了,不知拒了多少上门的亲事——听到这里金玲儿简直不敢置信,那个神情淡漠、气质高冷却又每天帅哭邻居家小姑娘的兰老板居然也会有喜欢的人?最过分的是那人至今还没出现过!!
她喜欢人家,但又不敢说,只好隔几天就找个理由上门去吃喝一顿。这很正常,女孩子家总是脸皮薄的很。
兰老板倒是好好地招待了她,但久而久之,金玲儿发现他对大部分女性都是一个态度,那就是敬而远之——先敬你,然后疏远之。
你问少数那部分?
这丫头表示自己曾看见过一位浓妆艳抹,怎么看都不像好人的女人被兰老板一脚踹出门外,重重的撞在门口的招牌上半天爬不起来。那个女人的嘴角流出了一缕触目惊心的暗红,炫酷男神的冷气大开,逼得旁人无法靠近。
“若再让我看见你一次!定将你扭送官府!!马上给我滚!!!”
金玲儿对于男神的高冷表示花样跪舔。可惜她一直找不到这机会。
兰老板来这里三年多,茗香居也开了三年。茗香居这名字听起来好像是在喝茶的地方,实际上是全广州最好的酒楼之一。听店里的伙计说老板是为了纪念某个人才会把名字取成这样的。
而每到农历四月初六,都会有一大波人马跑过来找兰老板吃喝玩乐,看那幅彼此熟悉的架势,金玲儿估摸着那八成是老板的好友。然后大伙儿会在三日后,也就是初九日的清晨就会出城去,像是祭拜什么人似得。
为什么这个春心荡漾的丫头了解的太清楚?得了吧,假如你看中一个汉子,你还不会使出浑身解数去了解人家?哪怕两人之间差了近十岁的年纪。
今天是茗香居开业第四年的四月初九,一大清早,店里就来了个奇怪的客人,此人挑了个视野好的靠窗位置坐下,要了店里最好的茶后便看着窗外的街景不说话了。
我们之所以说这个客人奇怪,不仅是因为她风尘仆仆的模样,也因为她摘下斗笠和面纱后,那醒目的白色短发。来为她上茶的金玲儿明知这是无礼举动,却还是忍不住多看了两眼——女人约莫二十岁出头的样貌,眉清目秀,神色温柔,一双明亮沉静的黑眸总是闪烁着细碎的微光,让人见了顿生好感。
“客人,您的茶点,都已上齐,请慢用。”她柔柔弱弱的开口,声音婉转如丛林间的百灵鸟。
女子没有急着喝茶,倒是笑眯眯地扫了她一眼,问:“你是这店老板的亲戚吧?”
“不才正是家父。”她浅笑的回应,同时注意到楼下并没有什么新的客人来,谁叫现在还是清晨呢,毕竟像眼前之人还是少数。
这时,斜对角的茗香居走出了三个年轻人,其中那位少女心仪的男人锁好门后,几人便提着东西,快步朝着城门走去。金玲儿发现这位客人的目光一直黏着那几人的背影,看着他们被一个奇怪的神父拦下说了什么,最后他们消失在街角后才饶有趣味的收回了目光。
不对,不该说饶有趣味,金玲儿贫瘠的词汇储蓄量一时出现卡机现象。她不知道该如何形容,总之那种眼神是很复杂的,有震惊,有欣喜,也有迷茫。
她不由得问出声来:“客人您。。。。认识那几位?”
“啊。”女子回过神来,尴尬地冲她笑了笑,执起一杯茶慢慢喝下,然后斟酌了几秒:“是一位已故至交。。。。她生前结识的几位好友而已,所以他们不认识我但我认识他们,只是。。。。想不到他们都在这啊。”
“那是茗香居的老板兰飞鸿,还有他两位从四川来的朋友,据说都是一等一的大厨师呢。”
白发女子有些惊奇的打量着这个长相中中却面露桃花之色的小女孩,忽然笑了起来,指指自己对面的位置:“坐。”
她的声音不大也不狠,可金玲儿还是不由自主的坐下来。一坐下来她就醒悟过来:别的客人没人招待怎么办?
谁知女子像是看穿她心事那般,淡定道:“没事,陪我聊聊,这时段的钱会给你的。”
哇!土豪我们来做朋友吧!
有钱不赚是傻子,面对气势不凡的大金主,金玲儿下意识的把自己摆在一个相对而言较低的位置。“那您想聊些什么呢?”
土豪女动手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