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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我其谁:胡适-第6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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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之大病在于寡断。当其荒郊寒夜,骤闻鬼语,热血都沸,其意气直可剸刃其仇而碎砾之。及明日而理胜其气:一则曰鬼语果可信耶?再则曰此人果吾仇耶?三则曰吾乃忍杀人耶?至于三思,则意气都尽矣。'21'
除了寡断以外,胡适认为哈姆雷特对女性的态度不够忠恕。他父亲的幽魂虽然愤恨他的皇后在他尸骨未寒,在他死还不到两个月,就跟毒死他的弟弟结婚;虽然他忿忿然地说:“切不可让丹麦的御寝,变成荒淫乱伦之榻”,他还是叮嘱哈姆雷特不要对他母亲采取任何行动。他要哈姆雷特把他母亲交给上天去处理,让那梗在她心窝的荆棘去轧她、刺她。然而,哈姆雷特却用锐如“利刃”的话语去伤他母亲,去“撕绞”她的心。他居然忍心用最下流的话去说他的母亲“躺在沾满汗臭的床上”、“在污秽的猪圈里调情作爱”、“让那肥猪一样的国王把妳引上床”、“淫捏妳的脸颊”、“几个臭吻”、“用他的脏手去撩拨妳的颈项”。
哈姆雷特对娥蜚更是恶劣。胡适说,哈姆雷特是一个读书人,是一个王子。而他居然可以借着装疯作傻对娥蜚说:“妳要结婚,我就送天谴给妳作嫁妆”、“去尼姑庵当尼姑吧”、“要嫁人,就嫁个傻瓜,因为智者知道妳会让他们变成妖魔”。胡适说这种恶言恶语对娥蜚不公平。她除了太过柔弱之外,一点过错都没有。批评她的人可以说她不了解哈姆雷特,配不上他。然而,胡适套用莎士比亚在《亨利四世》里的话说:“虽然她只是个女子,她能从一而终(constant)。”胡适认为大家太苛求娥蜚了。娥蜚在精神失常以后唱着:“我的情郎,是这个还是那个?我就认他的海贝帽、手杖和凉鞋。”胡适认为娥蜚在这儿所说的“那个”,指的是因为装疯作傻而淹没了他那“高贵至上的理性”的哈姆雷特。他说,我们怎能苛求,要她从哈姆雷特的哀吁长叹中,看出他有“一个被谋害的父亲,和一个被玷污的母亲”呢?胡适说,也许娥蜚在看哈姆雷特设计要引蛇出洞的那一出戏时,她终于领悟出哈姆雷特为父报仇的计划。他说,我们可以想象娥蜚在领悟了哈姆雷特为什么要装疯作傻以后,是多么懊悔她误解了她的情郎。如果这时哈姆雷特再来找她,胡适认为娥蜚一定会跟他有情人成为眷属,终生须臾不离。可惜,天不从人愿。因为娥蜚以为哈姆雷特已经死了,她唱着:“不,不,他已经死了;安眠吧!他再也不会回来了。”胡适的结论是:所有能仔细阅读并诠释娥蜚所吟唱的这些凄美的歌词的人,一定可以体会出她之所以会死,与其说是因为她哀悼她已亡的父亲,不如说是因为她悔恨她没有了解哈姆雷特,以及哀痛哈姆雷特杀了她的父亲,致使他们永远不能结合的命运。'22'
同样地,胡适也用中国人的观点来分析他在“英文一”课堂上所读的培根的散文。虽然培根《论结婚与单身》的散文,使他能进一步引申他的“无后”、“社会不朽论”,但是,他就是不喜欢培根的为人。他在1911年4月25日的日记里说:“夜读培根文。培根有学而无行,小人也。其文如吾国战国纵横家流,挟权任数而已。”'23'又,5月4日日记:“读培根之《建筑》与《花园》两文,皆述工作之事。惟此君为英王进土木之策,其逢迎之态,殊可嗤鄙。”'24'再,5月7日的日记:“作一文论培根,以中人眼光、东方思想评培根一生行迹。颇有苛词。不知西方之人其谓之何?”'25'
胡适不只喜欢用中国人的眼光来分析他在课堂上的所读所学,还喜欢为自己的文化传统作辩护。这种想为自己的国家文化作辩护之心是可以理解的。当时的中国留学生最引以为耻的,是美国人总以为中国人都是苦力,都是洗衣工。这也是为什么直到1915年,胡适还会在家书里,忿忿然地抱怨说美国人总以为全中国人“皆苦力、洗衣工,不知何者为中国之真文明也。”'26'就因为他希望美国人知道中国是一个文明古国,所以他一到美国,就鼓吹美国大学应该教中文,同时也鼓吹美国大学的图书馆应该收藏中国的图书。在大一下学期的英文课上,有一天老师要他们在课堂上作辩论,他订的题目就是:“美国大学宜立中国文字一科。”'27'年10月18日,大二上学期的时候,他写了一封信给康乃尔大学图书馆馆长哈里司(Harris)先生,跟他讨论图书馆“添设汉籍事”。'28'胡适显然把这件事情告诉了梅光迪,梅光迪回信极力赞成:“我辈莫大责任在传播祖国学术于海外,能使白人直接读我之书,知我有如此伟大灿烂之学术,其轻我之心当一变而为重我之心,而我数千年来之圣哲亦当与彼皙种名人并著于世,祖国之大光荣莫过于是。”他唯一有顾虑的是,这难免有本末倒置之虞,因为如果大学不教中文,美国学生看不懂中文书,则图书馆添设的中文书,岂不等于只是供蠹鱼饱餐而已吗:“足下等欲即在彼藏书楼中添一中文部,是犹与瞽者辨五色,聋者审五音耳。吾恐徒资蠹鱼之腹,不辜负此书乎?”'29'
尽管梅光迪的蠹鱼受惠论言之成理,胡适这些中国留学生显然觉得凡事总须要有一个开始,因此仍然继续他们的赠书计划。《康乃尔太阳日报》在1912年1月5日有一则新闻,报道中国学生赠书给康乃尔大学的图书馆:
中国学生赠送给大学图书馆三百册书,以作为本校中文藏书的开始。这些书是向个人征集来的,几乎什么范围都有,从文学、经籍到期刊杂志;从儒家哲学到道家哲学;从公元前2400年到公元200年的历史;从公元前400年到现在的文学;以及当代的期刊杂志,这三百册里都有。他们把所有的书名都作了英文翻译,著名的作者,还附有简短的英文介绍。线装书和新式印刷的书都有,而且还有用平版印刷,超过四十名中国最著名的作家的手迹。'30'
鼓吹美国大学教授中文、图书馆买中文书,这些都是百年树人的想法。胡适更心急如焚的,是如何去矫正美国人对中国的误解与无知。他在1912年10月14日的日记里说:“忽思著一书,曰《中国社会风俗真诠》(In Defense of the Chinese Social Institutions),取外人所著论中国风俗制度之书一一评论其言之得失,此亦为祖国辩护之事。”'31'胡适在这里用“忽”这个字似乎颇为突兀。这是他在《留学日记》里常用的字。那并不表示他确实是“忽然”想到或动念,而实际上只不过是他行文的一个习惯,类似于起个头宣布他要谈新主题。这则日记里的关键,在于前一句话:“夜与印度盘地亚君闲谈。”盘地亚(H。H。Pandya)是康乃尔大学的一个研究生,也是“世界学生会”的会员。胡适没有在日记里说明他跟盘地亚闲谈了什么。但是,他当时跟盘地亚可能在“为祖国辩护”这方面,有英雄所见略同的惺惺相惜之感。两个月以后,他会跟盘地亚同台作报告。这就是胡适在12月3日在日记里提到的演讲:
“理学会”嘱予预备一短篇演说,述吾国子女与父母之关系,诺焉。是夜予演说十五分钟,有Prof。G。L。Burr and Prof。N。Schmidt二君稍质问一二事。Prof。Burr以予颇訾议美国子女不养父母,故辨其诬。亦有人谓吾言实不诬者。此种讨论甚有趣,又可增益见闻不少。'32'
这个Burr'布尔'教授,就是胡适晚年说他说“容忍比自由重要”的那个“老教授”。这个“理学会”(Ethics Club)是1911年底在康乃尔大学成立的,是一个全国性的组织,总部在纽约。胡适后来转学到哥伦比亚大学去以后所常接触的艾德勒(Felix Adler)教授,就是这个“理学总会”的创始者。康乃尔“理学会”的活动通常是在“世界学生会”举行。12月3日“理学会”的演讲者有三人:胡适、盘地亚以及菲律宾来的研究生洛克辛(C。L。Locsin)。他们三个人都是“世界学生会”的会员。胡适的题目是“中美亲子关系的比较”;盘地亚的题目是“印度的婚姻制度”;洛克辛的题目是“菲律宾的婚姻制度”。根据《康乃尔太阳日报》的报道,这三位演讲者的论旨如下:
1914级的胡适给了一个非常有意思的报告,他比较了中美的孝道观。他坚称中国的孝道观念是自然的,美国的则人为的(artifcial),是后天培养出来的。印度来的研究生盘地亚报告的是“印度的婚姻制度”。他说他虽然才来美国四个月,但他注意到印度的婚姻制度常常受到美国人严厉的批评。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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