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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不可能永续,只要战神一发号,就会马上土崩瓦解。
如果基督教想要成为一个世界性的宗教,那就是每一个基督徒、每一个教会的责任,去提升国际道德的标准。你们大多理所当然地认为你们所号称的“文明”'注:西方文明'是建立在基督教的盘石之上的。可是,我要出以至诚地告诉你们:眼前这个文明不是建立在基督的爱与公理之上,而是建立在丛林——强权就是公理——的法则之上。我们闭上眼想一下,就在当下,有多少基督教的国家正在教堂里对它们的基督祈祷,祈求牠保佑它们可以成功地摧毁其他基督徒!然后,我们再反思这些基督的戒律:“要彼此相爱”;“爱你的仇敌、不抵抗恶人”。
胡适说传教士有三条路可走:第一,收信徒;第二,传播基督教的观念与理想;第三,从事实际的社会服务:
从前传教士收入的多寡,是取决于他们收了多少信徒。但那不是中国所需要的,也不应该是教会派传教士所应注重的。比较重要的,是去传播基督教的精义;这精义,我指的不是基督乃童贞女所生、原罪、赎罪,等等教条,而是指那些基督教的真髓:爱、爱汝邻居、爱你的敌人、不抵抗、宽恕、牺牲、奉献,等等。传教士应该用最合适的方法,去对当地人传播这些基督教的理念。他不应当注重教会的会众是否增加了,而是让这些理念在人们的心中生根结果。
传教士所可走的第三条、也是最重要的路,是从事实际的社会服务,包括教育、社会改革、医疗与手术的服务。传教士在这方面已经有了很大的成就,特别是在医疗方面,我认为这是传教事业至高无上的光荣与胜利。
外国传教士最有价值的地方,就在于像一个归国留学生一样,他具有新的观点,具有批判的精神,那是当地人由于生于斯长于斯而习而不察的,却又是任何改革运动所必须的。
胡适在录下了这张剪报的内容以后,在《留学日记》里加了一段按语:“昨日星期,此间十六七所教堂之讲演无一见诸报章者,独我之演说词几占全栏,不可谓非‘阔’也,一笑。首末两段自谓大有真理存焉。”'51'
胡适自诩“首末两段自谓大有真理存焉”。第一段的论点,其实就是我在第六章分析过的,也就是从他的世界大同主义到绝对的不抵抗主义思想的发挥。最后一段,把传教士和归国留学生相比拟的说法是别有意味的。且不论这个比拟是否恰当,且不论这个说法是否太抬举了归国留学生,仿佛留了学就一定会有“新观点和批判精神”一样。胡适的这段话不但是他的夫子自道,而且是他对所有归国留学生的期许。他刚回国的那几年最喜欢说的一句话就是:“吾辈已返,尔等且拭目以待!”(You shall know the difference now that we are back again。)但这是后话。
事实上,胡适在这个演讲里所说的话,真正奠定了他日后对基督教传道事业的看法的,既不是第一段也不是最后一段,而是他建议传教士所走的第三条路,亦即从事实际的社会服务。胡适在回到中国以后,特别是在1920年代,与教会以及教会大学人士有过多次客气但不留情面的交锋。他多次预言基督教在中国寿终正寝可期。他给教会人士的建议,就是奉劝他们不要再浪费心神、财力去作救人上天堂那种科学昌明以前所遗留下来的迷信,而专心致志于社会改良的现代事业。
胡适会有这种要基督徒放弃远在天边的天国迷梦、“回头是岸”、耕耘在地上的“天国”的想法,绝对不是痴人说梦。他留美刚满二十三岁的时候,就成功地扮演过像天主教神父为信徒作忏悔一样的告解(confession),为一个牧师作了他的忏悔式。这位牧师就是胡适在《留学日记》里所提到的节克生牧师(Rev。Henry Jackson)。节克生牧师是普林斯顿大学神学院毕业的神职人员,比胡适大二十二岁。胡适认识节克生是他1914年9月初到麻省的安谋司参加“美东中国学生联合会”所举办的夏令营的时候。胡适在11月7日的日记里说:“吾在安谋司赴美东学生会时遇美国人节克生君,与谈甚相得。”'52'人的记忆不可靠,这里又是一个例子。胡适1939年4月22日在报上看到节克生的讣闻。当时,胡适是中国驻美大使。他在当天的日记里就把他们订交的地点给弄错了。他说:“他在1914年到Cornell去讲演,我偶然听了他的讲演,写信去和他讨论一个问题,以后,我们通信多次,成了朋友。他请我到他家去住过。去年'1938年'他到旅馆来看我。他说,我们的通信对他脱离教会的事颇有影响。这也是‘无心插柳柳成荫’的一个例子。”'53'胡适二十五年后的这个回忆是错误的。他当年的日记说他们是在“美东中国学生联合会”的夏令营认识的记录才是正确的。
总之,胡适与节克生在“美东中国学生联合会”的夏令营认识以后,他们一见如故。此后,他们开始通信。节克生送了胡适一本他所著的《十字架的真谛》(The Meaning of the Cross),请胡适批评。《十字架的真谛》是1911年出版的,是节克生在新泽西州曼克雷尔(Montclair)的“联合公理会教堂”(Union Congregational Church)所作的布道。'54'胡适在1914年11月7日的日记里节录了他给节克生的意见:
你不只一次比较了苏格拉底与耶稣之死。坦白说,柏拉图所描述的苏格拉底之死,和《对观福音书》里所描述的耶稣之死,前者让我所受到的感动要远超过后者。我认为一个人必须已经有了基督徒的观点,才会说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要比苏格拉底之死来得伟大和高尚……我想我可以说你可能自己不自觉,但你还是不公平地贬低了苏格拉底之死吧?
你说:“耶稣的行为在在地证明了他是上帝之子。而就因为他是神的儿子,所以他的行为亦若是。”我觉得你作了循环论证而不自知。你已经先作了基督徒的假设,说耶稣是神的儿子。对心中没有这种假设的我而言,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的种种并不能证明他是神的儿子,就好像苏格拉底之死以及司提反之死(《使徒行传》第六章)也不能证明苏格拉底或司提反是神的儿子一样。
从某个角度而言,我是一个一尊信徒,虽然我从来就没有为我的宗教命过名。如果耶稣只是一个凡人而不是神的儿子,我对他的景仰会更大。作为神的儿子,耶稣的所作所为并不特别伟大。然而,如果耶稣只是一个凡人,则他就不但在过去,而且在将来会永远是一个了不起的人。
简言之,用你自己的话来说,你“是成功地把耶稣之死的道理从狭隘的神学理论里解放出来了”,就差有一点没作到,那就是耶稣是神的儿子的理论。这个理论也需要证明。'55'
节克生在收到胡适的意见以后,显然又寄了另一本他的著作给胡适,那就是他在1910年出版的《用油画杰作来作德育》(Great Pictures as Moral Teachers)。'56'节克生在这本书里选取了二十幅描写《圣经》故事的油画杰作,每一幅杰作,都附有一篇他写的诠释。其中一幅是赫夫曼(Heinrich Hofmann,18241911)的《客西马尼园里的耶稣》(Christ in Gethesmane),节克生的诠释的题名是:《耶稣的勇气》(The Heroism of Jesus)。节克生在这篇诠释里,一开始就用苏格拉底之死来对比耶稣之死:
如果我们只看表面,同样是面对死亡,客西马尼园里的耶稣,比不上监牢里的苏格拉底。苏格拉底相当“欣然和悦”地喝下他的毒药;耶稣则痛苦地恳求解脱。在雅典的死牢里,苏格拉底沉稳和悦地面对他最后的试炼;在客西马尼园里,耶稣则汗出如血、断续的祈祷、生气、无比的沮丧、精神崩溃。福音书的作者所用的形容是“被忧伤缠绕着”。在这样的对比之下,耶稣如何能被敬仰为一个至人呢?难道牠不配得享基督徒心中给牠的地位吗?难道牠不比苏格拉底勇敢吗?'57'
节克生对他自己的反问句的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他说苏格拉底之死跟耶稣之死,根本就属于不同的层次。“对苏格拉底而言,他的死只是他个人的问题;对耶稣而言,则牵涉到罪与宽恕的问题。”他说,“耶稣的痛苦,一部分是因为牠对罪直观、敏锐的了解。客西马尼园所象征的真理就是这一点。耶稣越爱世人,世人的罪——那使被爱的世人堕落的罪——越发撕裂着牠流血的心。”'58'
胡适把自己的回信摘录在12月11日的《留学日记》里。在这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