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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已亭亭-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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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男孩听到苏哲然地道的普通话后,露出他那异常白亮的牙齿,大笑道,“哈哈,原来你小子也是大陆来的,我瞧你这副打扮,还以为是日韩或者港澳台的呢。”
伸手摸了摸苏哲然的额头,那男孩担心地皱起了好看的眉毛,敛了笑,“你都发烧了,去医院了么?”
苏哲然本来听他那样说自己,气得真想发火,自己从小就一根正苗红的好少年,从没被人这么埋汰过,可又听到他这么关心的话,也不好再说什么,只能没好气地说道,“早去看过了,他们给我开一些vitamin。”
“额。。。。。。你没从家里带些中药过来么?”
苏哲然苦笑着摇了摇头,他家早已搬到了澳洲,又能从哪里带中药过来?
那男孩倒也爽朗,见他这样便说,“那去我寝室吧,我那儿还有好几包黄连和板蓝根,咱们和欧美人体质不一样,照他们那种治疗,这几天你还不得难受死,还是中药好,吃了病好得快,也没那么难受,还没抗生素的耐受性。”
哲然听他说得头头是道,好奇的问道,“同学,你是学医的?”
“小子,我不叫‘同学’,我也不学医,这是常识!好不好?嗯哼,听好了,我叫贺云恒,贺是贺龙大帅的贺,云是马云的云,恒就是那广告‘恒源祥,羊羊羊的恒。’对了,你叫什么?”
听到他那句广告词,哲然差点没笑出来,憋着笑说道,“我叫苏哲然,苏是苏州的苏,哲是张信哲的哲,我妈倍儿喜欢张信哲的歌,怀着我时就想让我长大后成为情歌王子,所以给我取名哲然,就是像张信哲那样唱歌。只可惜,我到现在唱歌时还是五音不全。” 
“哈哈。。。。。。喔,苏哲然;你吃了我的药,可得给我付钱的!”
苏哲然还第一次遇到这么斤斤计较的人,疑道,“别开玩笑啦,你可不像这么小气的人!”
轻轻摇摇头,贺云恒漫不经心的说道,“谢谢你这小少爷把我看成大气的人,可相比的话,我倒宁愿你给我钱骂我小气呢,别看我一身名牌儿,偷偷告诉你,全是地摊货,在秀水街二十多元就能买一件。”
虽然家境不同,但在异国他乡,俩个正气浩然的少年很快建立起深厚的革命友谊,经常一起同仇敌忾的批判美帝国主义的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
贺云恒经常做中国饭给苏哲然解馋,而苏哲然也时不时地拿些money来犒劳贺云恒,贺云恒花起他的钱也来从不脸红,一副理所当然的模样,这让苏哲然深感佩服。就这样,俩人的关系越来越铁,现在已经成了可以为彼此俩肋插刀的好哥们了。

作者有话要说:为雅安祈福。。。。。。


、Only Love

苏哲然陪贺云恒到蓝调后,不免留心地四处打量了一下,觉得它外有哥特式的奢华,内含中式古风的神韵,给人耳目一新,清新脱俗的美感。
尤其是入口屏风上那飘逸婉约的“蓝调”二字,真有种说不出道不明的神韵,就像那个人身上与生俱来的清淡气质,人淡如菊,清雅似兰,自然而然地散发着让人难以抵挡的魔力。
贺云恒见他痴痴站在屏风前,嘴里喃喃念了句什么,忍不住推了他一下,“阿哲,装什么傻,走啦。”苏哲然浑身一震,从朦胧的思绪中回过神来,自嘲的笑了笑,便跟上贺云恒。
蓝调的大厅格外宽敞,橘黄的灯光照着木质壁墙上精心挑选的油画,定睛一看,幅幅都是价格不菲的真品,苏哲然不得暗叹这种低调的奢华。大厅的正对面是一个高高的圆形舞台,钢琴手,主唱,指挥家以及大提琴,小提琴伴奏者一应俱全,倒像个歌剧院。
与别的酒吧不同,这里的音乐轻柔舒缓,颇有些阳春白雪的感觉。如果说其他酒吧里那种重金属音乐是在勾人心魂,让人疯狂地发泄;那这里就是静人心神,让那一身的烦躁不知不觉地消散。主唱年纪不大,但英文发音很纯正,唱出的My Eyes Adored You(为你钟情)别有一番韵味,散着对逝去青春的无奈和年少岁月的追悔。
Playing make believe you're married to me
假装相信你会跟我结婚
You were fifth grade I was sixth,When we came to be Walking home everyday,Over barnaca bridge and bay,
当你在五年级,我在六年级时,我们每天经过巴纳卡桥湾步行回家。
Till we grew into me and you,Went our separate ways
知道我和你长大,我们逐渐分道扬镳。
My eyes adored you
我的眼睛追随着你
Oh I'll never lay a hand on you
哦,我永远不会碰你
My eyes adored you
我的眼睛追随着你
Like a million miles away from me
但你像是离我千里之遥
You couldn't see how I adored you
你不会知道我是如何追随你
So close so close and yet so far
这么近却又那么远
大厅里的人有的在喝酒,有的在听歌,看起来便是素质较高的精英阶层,不像一般酒吧里面群魔乱舞的样子。
苏哲然很喜欢这里的气氛,便没有进包厢,挑了一张圆木桌,和贺云恒坐下来,不经意地望向吧台,竟见到那熟悉的背影,可她却静静地靠在高逸航的肩上,那依偎的姿势让苏哲然心中一瞬间泛起难言的苦涩,好像他们是一对亲密无间的恋人,幸福地生活在自己永远无法到达的彼岸。
这时有人点了trademark乐队的Only Love;行云流水般的钢琴声,主唱低沉的嗓音配着贝斯手略显青涩的伴奏,如泣如诉地演奏出一曲无奈又执着的爱情故事。
哲然没有再向吧台看过去,他怕自己再看一眼会忍不住把亭亭拉走,只是垂着眼,一口口地喝着烈酒,可听着那应景的情歌心里还是越发的酸涩起来,脑海里她的眉眼也开始变得清晰明朗。有些事,始终不是闭上眼睛就能忘记的。。。。。。
他从很久很久以前就知道,自己的眼中除了那个人,再也容不下其它。可也正是他,把她一次次地推开,只为了那个秘密,那个他情愿守着一辈子,也不要她因此而心伤的秘密。感谢上帝,他安然活到了二十六岁,没有任何发病的征兆,基因检测的结果也良好,没有携带致病基因,亨廷顿舞蹈症50%的遗传概率就这样被自己侥幸逃脱了。
确诊正常后,他第一反应就是马上回国,和那个心心念念的女孩儿携手相伴,共度以后的年年岁岁。可是近乡情更怯,他只敢偷偷地躲起来看她,却始终鼓不起勇气正大光明走近她,他们之间不但隔了十年的光阴,还有十年前自己决绝的背影,冷酷无情的话语,看着她被狗群咬伤的不管不问,可是她每痛一分,他便痛上十分。他知道她是为了留下自己,才会发疯似的跑向那群狼狗。
她从小就最怕狗了,每次和他上街,不论遇到什么样的狗狗,就连看起来毫无杀伤力的狮子狗和吉娃娃,她总会紧张地使劲掐着他的手。
等从狗狗身边经过后,她总是心疼地揉着他手背上被她掐出的紫红印子,还不时地用嘴轻轻地在印痕上吹着气,温暖的气息透过肌肤的纹理一丝丝沁到他心中最柔软的地方,她却从未察觉他微红的脸颊,一直在那儿懊悔地赔不是,“哎,都紫了。。。。。。哲然啊,你别生气,都怪我了,要不你掐掐我吧”
说着便把那双白嫩的小手伸到他的面前。他哭笑不得地看着她那副认真的模样,心道,傻孩子,我怎么会舍得掐疼你啊!便轻轻地捏了捏她那带着婴儿肥的小脸蛋,笑着说,“好啦,丫头,这下一点都不疼了,而且我已经报过仇喽。”
她不好意思地摇着他的手臂,突然眼睛亮了起来,“哲然,下次再遇到狗狗,你要马上把我甩开哈,我妈就是这样做的,这样我就掐不到你啦。”
说完还挤了挤那双弯弯的月牙眼,自以为想到了什么万全的法子似的。是啊,她总是怕他因为这件事和她疏远,又怎会知道他怎么会舍得甩开她的手,纵然次次都会被掐,也次次都甘之如饴。
可就在她全身心的信任他,他最该保护她的时候,他选择了转身离开。那群狼狗很是嗜血,不过他知道她身边有高逸航在,高逸航是不会让她受伤,只是没想到最后俩个人都会上伤得那样重。
当他在重症监护室外看着她脸色苍白的躺在里面,身上好几处都插着管子时,他终于后悔了,也变得胆怯,不知道自己究竟该如何再次面对她。恰好他的签证已经办妥,他便和妈妈一起离开了这座古城。这一逃就是十年。。。。。。
据说,一个人全身的血液每隔七年就会换一次,随之,思想,情感,信念都会一起改变,所以才会有七年之痒。
而他们之间相隔的是十年的鸿沟,他变了,她也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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