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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风1276-第68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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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羡慕得很,拿兵部那些文官文绉绉的说法,是简在帝心、圣眷优隆,只等着扶摇直上、平步青云了。”
  “对对对!”老兵油子许麻子在旁边听了。忍不住帮腔道:“别看咱们姜大哥现在才是个连长,咱们血战淮扬连可是全军的英雄模范连,姜连长军衔都升到少校了,放出去至少是个营长,破格提副团也是不奇怪的哩!”
  “去去去,谁要你瞎咧咧!”刘国泰一腿子踢到他屁股上,许麻子就像只大马猴似的,哧溜一下缩到了八丈外。
  孰料刘老爹听了之后倒不是很开心的样子,反而皱了皱眉头:“这样啊,姜连长今后可是个大大的将官哩,只怕过些年头,开府建衙也未可知……”
  实际上,他还有半句话没有说出来,“以他的身份地位,能瞧得上二婚头还带着个拖油瓶的禾姑?别是做小罢?”
  今天傍晚,听到了街坊关于禾姑立功的传言,再见到儿媳妇略红的脸蛋,更别说柱儿眉飞色舞的样子了,刘老爹就猜出了七八分——我老刘头在这世上活了好几十年,什么事儿没见过没经过?非但禾姑对那姓姜的有意思,就连柱儿也喜欢他呢!
  刘老爹也不是那种迂腐的人,程朱理学在南宋刚刚创建,还曾被故宋朝廷宣布为“伪学”,其实还远没到深入人心的地步,要等到明清八股取士,程朱理学才会深入民间的方方面面,更何况燕云之地相当长时间没有处于南宋统治下,这里流行的儒学门派是“天下一家”思想的紫金山封龙山,什么寡妇不再嫁的说法简直听都没有人听过。
  所以,刘老爹就来替儿媳妇和孙子探探口风,早已听说那姓姜的全家被鞑子害了,要是他为人还过得去,也不妨以媳做女招赘他进门,反正他孤身一人么,这家里也缺个顶门立户的男人。
  刘老爹打听过了,连长并不是多大的官儿,一般也就中尉,虽是个从七品的位分,退伍了做官也得降三极到正九品叙用,不做官吧,和工人农民也没什么区别了,有些优待罢了,所以左右盘算,招赘的计划似乎也行得通。
  哪晓得这血战淮扬连的连长不同凡响,刘老爹算听出来了,感情那啥英雄模范连,就和蒙元的怯薛军差不多,蹲里面的小兵,放出去就是大官儿。
  那他还能要禾姑这样一个二婚头,还能心甘情愿入赘当女婿?
  刘老爹不做什么指望了。
  “糟糕,这不好心办了坏事吗!“刘国泰急得一掐自个儿大腿,生疼。
  情急智生,他又道:“话说回来,咱们姜连长可不是池中物,医疗营多少漂亮女兵都动了心,又是上了报纸的,琉球、临安的女学生都写情书来,每天咱们连收到的情书啊,没有十封也有个七八封哩!”
  嗨呀,刘国泰你不是害人吗?看姜连长回来收拾你!几个老兵急得抓耳挠腮,尤其以许麻子最为着急,若不是顾忌着刘国泰是上司,当下就把他扔下城去,自己来和刘老爹说话了。
  刘老爹听了心里面就更不是个滋味了,汉军女兵是见过的,穿着军服,身板儿笔挺笔挺,别提多好看了,琉球、临安等地的女学生,更是听南来的商客说过,一个个都天仙似的,识文断字,今后放出来就是官儿——那查抄了色目富商府邸,救了禾姑出来的,不就是个女官?
  天仙不要,要个黄脸婆?禾姑铁定没戏,入赘就更不可能了!
  刘老头就有点酸不拉几的,悻悻问道:“女兵、女学生,不管是兵是官,都是要领皇上家金钞前途无量的,又年轻漂亮,你们姜连长都看不上眼么?那他眼界未免也太高了点吧!”
  “是啊,咱们姜连长要求就是高,”刘国泰扳着手指头数:“一要贤良淑德,二要温柔善良,三嘛,虽然做了连长,薪水却不算丰厚,所以大户人家的娇小姐,眼高于顶的女学生不能要,要勤俭持家的小户人家闺女,这四嘛,因为全家人被蒙古鞑子杀绝,他说女方最好上有老下有小,一家子齐全的最好!”
  妈呀,这不是照着我家禾姑划的?刘老爹顿时喜上眉梢,恨不得立刻把姜良材找来问问才好。
  牛,牛啊!几个执勤的老兵,冲着刘国泰一竖大拇指,许麻子更是凑到他耳边,“刘连长,今后兄弟的终身大事,还得着落在您身上……”
  “滚蛋,也不瞧你一脸大麻子,恍惚看一眼,还当你偷了块芝麻烧饼顶脸上呢!”刘国泰嘻嘻哈哈的,一巴掌拍他背上。
  “俺许麻子不偷烧饼,偷你大妹子!”许麻子说着就一闪十二丈,严防刘国泰的追杀。
  谈笑间,姜良材从团部回来了,众位兄弟正要汇报和刘老爹交涉的喜讯,却被他一脸严肃的打断:“准备战斗!”
  静悄悄的夜晚,静悄悄的星空,距离北平城墙三里外的南城民房,住满了南下的蒙古武士,经过数百里驱驰加上连续两天的战斗,人困马乏,早已安歇了。
  偷袭?炮弹打不到这么远的地方。夜晚劫营?除非汉军疯掉了,至少在近战中,他们的火枪作用不大,而火枪又没有可能在夜晚瞄准射击啊!
  派出了游骑探马左右巡哨,其余的蒙古武士们放心大胆的睡下,和汉军作战,满营灯火通明,劫他们的寨不容易,但以远程火器为主战力量的汉军,也从来不会在漆黑的夜幕下搞什么偷袭——那是把自己的优势放弃,去和敌人所长竞争,完全是白痴的行为。
  从普普通通的蒙古武士,到忽必烈本人,都睡的很香甜,梦中,他们打进了大都城,在城中放手洗劫财富,任意**女子,肆无忌惮的发泄着**……
  巴萨儿罕是蒙古武士中少有的精锐,他骑着战马,在星空之下独自巡哨,一旦有什么风吹草动,他就会立刻吹响口中衔着的哨子,呼来巡逻的同伴,而背上背着的牛角号,随时可以把敌袭的警号响彻天空。
  不过在巴萨儿罕的心目中,这次巡哨只不过是例行公事罢了,根本不会有吹哨子的机会,背上那把牛角号,更是绝无吹响半个音符的可能。
  自汉元两军作战开始,前后八年间就没有夜间劫营的事情发生过:
  汉军点燃千百盏鲸油灯,全营灯火通明,乌漆麻黑的摸黑过去偷袭,除非蒙古军自己找死,只怕还没有靠近就被一阵手榴弹炸得人仰马翻了。
  什么?骑马或者点火把踹营?没疯吧,那样做,简直等于通知汉军:“你好,我们来劫营了。”
  同时,汉军也没有劫营的兴趣,他们更喜欢在白天发挥火器远程覆盖的威力,而夜幕下光线昏暗,枪炮的瞄准就很成问题。
  这个问题就像雨天一样,汉军的火枪难以发射,元军的弓弦也因受潮而变得软弱无力;大风天,汉军步枪引火药池中的药面儿会被风吹跑而难以击发,蒙古军的箭矢也会被大风吹得乱飘……诸如此类的天气,对两军各有不利之处,所以在交战中双方统帅总是会有如默契的避开这些恶劣天气,除非有迫不得已的原因。
  黑夜,同样是对双方不利的情况,两边的统帅在过去的八年中保持了很好的默契,或许有打着灯球火把正面夜战的场面,但摸黑踹营这种小说中常常出现的狗血场面,到现在为止也只是小说而已。
  汉地真热啊!巴萨儿罕看着城头,只觉得自己心里面好像有一团火焰在燃烧,让他热得难受,只好扯开了胸前的衣襟,感受着夜晚才有的、长生天非常吝于赐给的凉风。
  确实,蒙古武士们怕热,忽必烈在燕云之地的大都城中就觉得夏天难熬,所以每到初夏他都会回到蒙古帝国的夏都,上都路去工作。
  但华北平原上的夏夜还是非常凉爽宜人的,绝不至于让人难以忍受,巴萨儿罕之所以觉得酷热难当,只不过因为他自己内心燃烧的火焰。
  “大汗真是的,何必让南蛮子建设如此高厚的城墙?否则今天早就打了进去,而那些站在城墙上扔石头的蛮子老百姓,通通得成咱们的刀下之鬼!”
  巴萨儿罕伸出舌头舔了舔干燥开裂的嘴唇,猩红的舌头配着惨白的牙齿,在夜幕下仿佛吸血鬼似的,而他内心冲动着的邪恶**,也和吸血鬼没有多大差别:冲进去,杀,烧,抢!
  成吉思汗说得多么美妙啊!“人生最快乐的事是战胜敌人,追逐他们,抢夺他们的东西,看他们所亲爱的人以泪洗面,骑他们的马,yin辱他们的妻女!”
  南蛮子,你们在城里舒舒服服,我们在城外喝风,但这样的日子不会太久,明天、或者后天,大元勇士就会让你们知道顽羊角弓和大汗弯刀的厉害!斩断你们的手臂,切下你们的头颅,抢走你们的财产,yin辱你们的妻女!
  巴萨儿罕默默对长生天念诵着誓言,只是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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