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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之冬樱-第10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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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眼狼,你怎么往锅里扬沙子?这菜还怎么吃啊?”丁书琪跟在我身后,心痛地抓抓头发。


我回头斜睨着他那张被熏成黑炭一样的小脸,嘲讽道:“你干脆还是改行从事卖炭翁那种更有前途的职业去吧!餐饮业实在不适合你,你这个消防员的天敌!”


他反手一抹自己的黑脸,一张脸上立刻黑白斑驳、纵横交错,直如被一层毫不均匀的薄雪覆盖住的煤堆。


瞧着他那副狼狈的模样,我噗嗤一声笑得前仰后合,他却有些着恼:“白眼狼,我这是第一次,有些不熟练是肯定的!你也不至于笑话成这样吧?”


想了想,他这话甚是有理,谁第一次的时候不是手忙脚乱满头大汗?


敛了笑容,我郑重地跟他道了歉,他方才面色微霁,故作大方地一摆手:“算了,老白,咱们谁跟谁啊!不过,你最好还是指导我一次,这样我才不会再把好好的青菜给烧糊了!”


炉灶是太阳能的,所以我建议大家直接在室外教学,免得再一不小心一把火把我们唯一的栖身之所小木屋给烧了。


看看被埋在沙滩下的青菜残骸,他似乎也觉得铁证如山不容狡辩,遂勉强点点头表示同意。


由于丁书琪同学好奇心十分强烈,这一堂课下来,太阳居然已经西斜。捂着咕咕叫的肚皮,坐在沙滩上瞧瞧天边的晚霞,只觉那片云彩烧得好似丁书琪白天放的那把火。


我们新出炉的大厨颇讲究地在橱柜里找出几个精致的碗碟和一块大大的方形格纹野餐布,将他亲手做成的粗细不匀的肉丝青菜、大小不均的青椒土豆片、拌成一堆泥的黄瓜虾仁,外加一盘黑乎乎的鳗鱼段精心装盘,再摆置于黄红相间的野餐布上。


哭笑不得地瞅着那些精瓷美器上的食物,我已经做好了命丧此岛的准备。


反正不是饿死,就是被毒死,我宁可做个饱死鬼!


刚准备闭上眼睛夹一筷子鳗鱼到嘴里,他突然大喝一声:“等一下!”然后便从身后的食物篮子里变戏法似的变出来一瓶还没开封的香槟和两只细长的香槟杯。


墨绿色的酒瓶上带着一层湿润润的冰气,在这个微热的傍晚,显得沁人心脾。


我讶异地看着那个眉眼弯弯的大男孩:“这是哪来的?”


他邀功似的坐上野餐布的另一角,伸直了长腿,晃晃酒瓶。


没一会儿的功夫,只听“砰”的一声,酒瓶上的软木塞直冲天际,白色的泡沫喷涌而出,洒了他一手。


笑嘻嘻地为我斟满了一杯酒,他解释道:“木屋后面有个很大的太阳能冰箱,你没出来就发现。别说,玛丽准备的还真挺齐全!房后还有个秋千架子,我想大概是玛丽怕你无聊才会准备的吧!”


举起清凉的酒杯,我大喜:“秋千?我最喜欢荡秋千了!在哪里?”


他伸手向太阳落山的地方一指:“喏,就在椰林里!不过,现在先吃饭吧,一会儿该凉了!”


一提吃饭,我就有些发愁,索性一仰脖子,将酒杯里泛着泡泡的液体一股脑地全灌进了肚子。


听说人在喝醉以后,味蕾会变得迟钝,我估摸着只有喝醉了,自己一会儿才不至于吃的吐出来。


这么想着,几杯酒下肚,我的脑袋早就变得有些晕晕乎乎。


“来,白芷,你也尝尝我的手艺!”丁书琪热情好客地夹了一筷子青菜,递到我嘴边。


看着他殷切的笑容,我哭着脸张大了嘴——


闭着眼睛简单嚼了嚼,刚准备一骨碌把这些食物咽下去——


咦?


我倏地睁大了双眼,失声道:“这个菜的味道——”


丁书琪的那双黑瞳里充满了期待的情绪:“怎么样?”


我难以置信地看了看那盘外相十分糟糕的青菜,感慨道:“想不到不只人不可貌相,就连菜,也是不可以从外表来看的!丁书琪,你这道菜的味道,十分满分的话,我给你九分!”


“真的吗,白芷?你真觉得这道菜的味道还不错?”


看见我点头,他立刻激动了起来:“来来来!你再试试这个土豆片,还有那个虾仁,鳗鱼也不错的,你都尝尝!”


这回,凡是他给我夹到口边的食物,我都没有拒绝。尝完了所有的菜,我欣慰地一点头:“徒弟,下次把菜的外相给设计好,你就彻底出师了!想不到你也蛮有做菜的天分嘛!”


他哈哈大笑着摆手表示谦虚,脸上却活脱脱一副当仁不让的臭屁神气。


觥筹交错中,四盘丁家私房菜早落了肚,太阳也背着手下了山,最后一点晚霞完全隐没在初起的星光中。


眯着醉眼,渐渐的,我只觉天幕变成了一件华美的黑色真丝睡袍,时不时就荡着褶皱向我扑过来又躲回去,我咯咯笑着伸手去抓,却怎么抓也抓不到。


丁书琪比我清醒得多,最起码他还知道劝我:“别抓了,再抓就把星星给抓下来了。这岛上又没有灯,那天该多黑啊,一会儿就回不了屋了!”


我一想,有理,遂死了抓天摘星的心。


一件事突然袭上心头,我定定地捂着额头想了又想,过了许久方才记起来:“丁、丁书琪!你不是说这岛上有秋千吗?在哪里?我要去荡秋千!”


丁书琪红着小脸摇摇头,又倒了一杯酒:“别去了!秋千有什么好荡的?还不如躺在这沙滩上看星星呢!”


我不依,摇头摆手地嚷起来:“不行!你下午都答应了带我去的,这会儿怎么说话不算话啊?”


酒从杯里转移到他喉咙里,他这才无奈地点点头:“好吧,那我带你去吧!不过,你可别让我荡!”


我哈哈大笑着把身体凑到他面前,伸手拍了拍他的肩,口中的酒气也喷了他一脸:“兄弟,我知道,你有恐高症,对吧?”(


他握着酒杯用力点点头,浓密纤长的黑睫下,一双狭长的桃花眼里透出的眼神越发迷离了几分,看起来如秋波似春水,那副风情万种的模样真可算得上倾国倾城。


美色当前,我看的心里一热,嘴上就没了把门的:“那徒弟你到底是怎么样的恐高症呢?说出来听听,兴许师父我还能帮得上忙。”


听见这句他如艳名远播的小胖兄一般斜睨着眼睛,拨开我的手:“那你为什么会怕狗呢?你先告诉我!”


师尊我当时便有些不高兴:“是为师我先问徒儿你的,你怎么耍赖啊?”


我的美貌徒儿慵懒地摊开四肢,就势躺在了沙滩上:“你不告诉我,我凭什么告诉你啊?”


学着他的样子,我也啪地一下摊开手脚,躺在沙滩上。整个宇宙此时都在神秘地围绕着我们旋转起来,星星的光芒在空中因着这旋转而拖出了长长的尾巴:“啊!流星!”


听见我惊喜交加的尖叫,丁书琪把右臂扔在了我左胳膊上砸了一下:“什么流星啊?那是你眼花了。快说,你为什么怕狗,别转移话题!”


大概是因为酒精的作用,我此时只觉得宇宙浩瀚,过去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切实在是渺小得如同一颗沙粒。心里的层层防线在这一刻退却,刻意被我压在记忆伸出的一幕幕突然鲜活了起来:“丁书琪,我上高三之前,其实一直很喜欢狗的!隔壁的郝大叔家里有只杰克罗素梗,取了个洋名字叫Lucky,就是代表好运的那个Lucky,你知道吧?”


我醉烟迷蒙地看了丁书琪半响,这才反应过来人家母语就是英文,我居然还问人家认不认得那个单词,实在是好笑。


丁书琪却半眯着眼睛,一本正经地回道:“嗯,好名字,然后呢?”


打了个酒嗝,我盯着苍茫的夜色中那颗越来越明亮的北极星,口齿不清地说:“然后啊,然后有天我妈要带我去商业中心买毛笔,我却偏要抱着Lucky去。结果在闹市区里,帅哥Lucky看见了一直漂亮的一行,它顿时感到自己找到了伟大的狗生目标,矢志不渝地非要跟人家合体。就在车来车往的大马路上,Lucky从我怀里蹦了出去,想横穿马路去泡妞,这个时候,旁边突然驶来一辆轿车,眼见着轿车要把Lucky碾死在车轮下的时候……”


我吸了口气,嗓音突地哽了一下:“我妈冲了过去——”


听到这儿,丁书琪蓦地翻身坐起,接着便神情紧张地俯视着我的脸。


我突然感到一阵好笑,伸出手拍拍他紧绷的面颊,我微笑道:“都是过去的事情了,你那么害怕干什么?后来的事,你不是一早就知道了?既然你手里有我妈的借据,你想必知道很多有关于她的事情,现在又何必装得这么紧张呢?好吧,如果你非想听我亲口承认——那天,因为我不听话,我妈被车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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