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狗狗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秦歌一曲-第11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此后,从内又走出了两名女子,据说,消息海涨潮,洞香春二公子给人干了!
众皆愕然……

。pp a{color:#f00;text…decoration:underline;}

正文 第八十二章:河西龙贾
 更新时间:2010…1…10 21:42:42 本章字数:5039
这件事没事,公孙鞅表示,至少暂时不会扩大!
公孙贾一脸羡慕,有你的呀,老弟,没想到,嘿嘿,你这么猛的,我只是和人家摸摸手,说说话,谈谈典故,可你却是好,一炮双红花。
刘羲举歌高唱……
“身似行云流水,心如皓月清风,笑傲列国载酒行,有情卻若无情,滿怀浩然正气,一腔剑胆琴心,江山万里任漂泊,天地自在胸中。啊……情脉脉,啊……意茫茫。知音何处诉衷腸,且把浮名换了浅斟低唱。啊……伴一船风月,啊……乘千里烟浪,五湖四海共徜徉,五湖四海共徜徉……”
在古时,**的确是一种大罪,但是,**过后,如果被奸的不出来说话,而行淫的反而如刘羲这样唱出一厥好歌,那就是一件风雅的事了。
战国时代,所有的丑恶都会给披上一件华美的外衣。也就是说,一件明明很丑恶的事,哪怕是**,但如果你做得漂亮,人们就会交口称赞,这是一种直观的美学,对你能力的肯定和信服。比如越王勾践,他算是个中之最,天下最耻辱的事情吃屎他做到了,如果只是这样,他会成为后世人尽情的嘲笑,吃屎,一个曾经的君王吃屎。但是当勾践灭了吴国之后,一切就不同了,勾践吃屎也成了忍辱负重的美谈。
就这样,三个人笑笑闹闹的回到公叔丞相府。
不过,这时,也许是华子的厉害,公孙贾是醉了,不醒人事,刘羲只好抱着他。
就见到公叔痤老头恶狠狠的盯过来。
“又去了洞香春?鞅啊,你长点出息好不好,没事就去那种地方,府里不禁你的钱,可你也不能老往那个地方花钱呀!”言语中,公叔痤有一种恨铁不成钢的样子。
“老师……”公孙鞅立时变回了兔儿乖宝宝,道:“洞香春,消息海,在那儿可以知道很多事情呢……”
“胡说!小道消息,也能信?”公叔痤对此不屑!
“老师,”公孙鞅道:“断事在人,不在事,他们说他们的,可分析判断,还是我们自己。至少,他们现在已经知道了老师你回到了安邑,并且在预断魏国的下一步……”
公叔痤面容缓和了下来:“进来再说……”
公叔府不是以豪华著称的,相反,这里面有着浓厚的书卷气,你可以在这里看到很多简册,事实上,公孙鞅入公叔府很大程度上,是为了这些文集而来的。在战国时代,书本是没有东西,想要学东西,你得先有书,什么是书?就是这一卷卷的竹简。
所以,你在现在觉得不起眼的书,在古时,得用一大堆的竹简来记录,这也是我国文言文的出现原因,在西方,他们比我们还惨,是用泥板。比竹简还要落后,这也是东西方文明中,我们东方文明比西方强大的原因。在那个一切都写刻到墙上的年代,只有王宫祭祀们才可以掌握到知识。而在东方,你有竹简,就可以了。
因为竹简是可以大量制作的。
哈哈,还有刻刀,一定要有刻刀,不用刻刀也可以,但笔墨在当时是一种很贵重的东西,只有官府才会有,比如说公孙鞅,他有笔墨,是因为他是中庶子,这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官儿,但至少可以让他用上笔墨了。
公叔痤没有去见他的老婆,老夫人也需要压压惊,他的夫人是一个少有的明白人。
对于公叔痤,这位夫人做到了一切夫人的典范,逼走了吴起,就有这位夫人的表演,其演技可以拿回N个小金人了,可惜不是现在,老夫人只能躲在幕后,不露头脸。
老头子方自坐定,几名家老送上了汤水,老头挥手拒绝了,在魏王面前没少灌燕酒,他哪儿还吃喝得下,人老了,消化也不好,吃得太多太油了都不行。
公叔痤看了刘羲一眼,又看看醉去的公孙贾,道:“故人相见,没想到你现在成了秦国的官了……本来我还想在大魏王面前举你为官呢……”
刘羲回礼道:“大魏国威霸天下,在下再有能耐,在魏国也难以伸展了,有孙膑在前,在下可是不敢入魏。”这话说得公叔痤心里一痛。他就是这样骂庞涓的,但庞涓也会说话,道你说我,你自己怎么不想想,那个吴起是谁弄走的?不是你,我会到魏国来吗?
结果,庞涓来了,他也玩了一手,和公孙鞅一样,把孙膑给往死里整,就说法上,这太过分了,人家公叔痤为人厚道,没有直言杀了你,而是逼得吴起自己走人。你庞涓容不下孙膑,弄死就是了,可你还要名,但你又不敢放他,关着又不放,整人没这么整的,最后好了,人家孙膑到齐国去了,齐国虽是给魏国打败过了,但国力还在,并且还在一步步的改革着,齐威王更是一个少有的名君,现在齐国的一切欣欣向荣,和魏国相比,魏国已经显出了暮气沉沉!
吴起也好,孙膑也罢,这两个人都是可称得上是名士一流的人物,但现在已经给魏国赶走了,也就是吴起倒霉,在楚国变法,没成,就死了。
但孙膑还在,正是因为孙膑,对于魏国来说,在魏国的心腹大敌,还是齐国。
“罢啦!”公叔痤一挥手,道:“各人有各人的缘法,刘羲,你此来,定是想要我帮你,但我可说明了,老夫现在还是大魏国的官儿,你得给老夫一句话,不然,老夫不可能帮你。”
刘羲顿了顿,道:“这样好了,老丞相你帮我,我虽在秦为官,但老丞相在魏一日在生一日,我都不会向魏国动刀动兵,你看怎么样样啊?”
公叔痤哈哈一笑,道:“刘羲小儿,你欺老夫么?老夫行将就木,死期可至也,你说此话,能让老夫信服么?老夫可不是先君!信了你的话。”
魏武侯放嬴师隰时对他说,你看看,你来我大魏国,我是好吃好喝好招待,还给你女人玩,你是光着来的,我呢,给你拖个儿子回去,我大魏国对你有这么大的恩,你回国之后怎么报达我呀?嬴师隰笑呵呵的说,你的好处咱哥们知道,行,别放心上,我回去之后,咱们是哥俩好呀,只要你活着,我绝对不以刀兵向相,够处吧!
结果,魏武侯虽不高兴,但仍是没有多话,就这么放嬴师隰回国了,嬴师隰回国之后就等着,他等到了,魏武侯也真是够兄弟,一点也没让他多等,先是赶走了秦人心中的大山吴起,然后魏武侯很知趣的死了,就像是在说,我死了,吴起也不在了。你觉得秦人会怎么说?在嬴师隰的带领下,他们浩浩荡荡杀过来了。
现在刘羲对公叔痤说,你帮我,你帮我,只要你帮了我,在你活着的时候,我是不会和魏国刀兵相向的。公叔痤当然明白,只怕自己帮完了刘羲,自己也就死了,然后,刘羲就可能杀向魏国。这是再可明见的事了。
刘羲沉默一下,然后指着公孙鞅道:“那样好了,只要这位老鞅还在魏国,我就不向魏国动刀兵,怎么样?”
公叔痤不语,公孙鞅的表情麻木。公叔痤不确定自己死后,公孙鞅还会不会留在魏国。事实上,他们都是明白,公孙鞅留不留在魏国,不在于公孙鞅,也不在于公叔痤,而是在于大魏王!如果大魏王重用公孙鞅,持掌天下第一强国的牛耳,公孙鞅有什么理由离开呢?他是天生的权臣,就是要掌权的,不可能大魏王不用他他还要赖在大魏国。
可大魏王为什么一定要用公孙鞅呢?在大魏王的眼里,这只是一个弄臣,一个嬖臣,一个上不了台面的人物,当个小小的中庶子已经对得起公孙鞅了,还想当丞相?也不撒泡尿照照理镜子!什么玩意,呸!
刘羲再道:“那这样好了,只要……只要……公子卬在魏,只要公子卬还在魏,我就不向魏动刀兵,这总可以了吧?” 公子卬,年青,他是魏王的弟弟,从哪个方面来说,他都是立誓的最好对象,首先,他是魏国公子卬,总不会离开魏国,不是么?再说了,公子卬一向没有争权之心,在这种情况下,大魏王也不会无缘无故的杀了他,更妙的是,公子卬还年青,等他死了,老死了,那时,刘羲也是一个老头子了,对魏国也不会再有多大的危害,相比之下,这的确是一个可以信得过的誓言。
但刘羲不敢指着大魏王发誓。
因为他知道,魏王的阳寿是八十二岁!天啦!这是一个怎么样的高寿!这个老东西,活得老得不象话,他活活耗死了一代霸主秦孝公。在古时,在先秦以前,国人的身体素质真的是很好,而一点也不似后世的那般孱弱,说到底,是我们种族的人种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