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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之心-第10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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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最开始冲锋填人数的炮灰,现在好歹还那么训了快两年。也是因为这样。我才没退伍了养肥了肚子这一会等着当炮灰,而是可以披着重甲上阵杀敌。军中那么多少爷,也都嚷嚷着要杀敌呢。说实在的,打仗这事情,还真不是为了谁。这军中还有好多人。老家就是这里附近的。就算将军不带着,自己都要拼了命回来保家呢。将军,您心里将我们放着,我们记得,不过打仗哪里有不死人的?顾忌着不死人,才打不好仗。你说,是不是这个理?”
当周围浮动着的都是这样的面容,都是在战争中变得豁达,变得冷酷而坚定,变得更泯灭了生死之间的界限准备随时接受一个辉煌地死亡,变得可以为了大部分人的生存而满不在乎地去死的面容……当周围都是这样的战士,还有什么值得害怕呢?
叶韬深深吸了口气,说:“明白了。”
他看了看戴云,又看了看邱浩辉,说:“现在挡在我们和白石城之间的,就是薛敬则部一万骑兵和长捷营所部,加起来,大概两万不到一点。但现在他们铺开了,我们可以利用时间差,利用他们的部队互相之间的距离来到达白石城。以我们地运动能力,如果想要钻过去,并不很难,但问题是,一旦钻过去,把火麟军所部送进了白石城之后,猛血军和火麟军的骑兵部分,就要陷入两面的夹击。我倾向于将薛敬则部和长捷营所部打残,甚至打死。
在场的大家面面相兢,他们确信他们说服了叶韬,但也不该有这么大的转变啊。
“别觉得奇怪,他们这样地阵势,消灭他们要是我方伤亡超过两千人,都算是打得失败的。”叶韬自嘲地笑着。
“池雷,把你地部队撒出去,连夜侦查。我要知道,距离我们最近的敌人在什么地方。应该是长捷营的一部吧,去看看他们在哪里扎营的。人数上有没有变化。能在一个时辰内到达的敌人的援军又分别是哪些。”
“是。”池雷转身就出去了,具体作战和他无关,但军情上哪怕早到达一分钟都是好的。
火麟军步兵和弓兵所部个夜好好休息。根据池雷等一下送回来的消息,我会通知你明天在什么地方集结,装上全部装备,准备步战。”
“是。”邱浩辉带着几个旗队长走出了帐篷。
“戴云。……让弟兄们去准备吧,明天,只有杀人够快,自己才能少死人。”
“听啊。什么声音?”
白天蒸腾着的水汽在平原上凝结成了清晨的薄雾。这极薄的一层雾气,早上太阳一晒就什么都不剩了。但是,天还刚蒙蒙亮的时候,在雾气最重地时候,长捷营前营的士兵们就被吵醒了。
锵——锵——锵
那是整列整列的重步兵身上的铠甲随着他们的整齐的脚步移动而发出的金属刮擦声。越来越近……
花了无数心血和金钱打造的火麟军重步兵出动了。
火麟军地重铠,成本之高可以让哪怕再富裕的国家也心惊肉跳。重铠的泰一片铠甲都是冲压成型,在缺乏强大地动力地时代,这种厚度的金属片已经是叶韬费尽心机弄出来的那个几十吨级重力冲压机的极限了。铠甲的每一片都和相邻的铠甲有重叠的部分。无论做什么动作,都不可能露出任何缝隙。所有的铠甲都是一个规格,但为了适应不同体型。设计了内部的支撑体系。结合人机工学考虑地皮质和麻制的背带和腿带上装满了各种柔性扣具。让每个士兵都可以将一片片铠甲自己装到身上,而且还避免了金属和皮肤的直接接触,有了一层皮带和缓冲材料,士兵们被自己的铠甲磨破皮肤的机会少太多了。
重铠仍然需要大家相互帮忙才能穿好,虽然可以自己装好铠甲片,但是却没办法把铠甲上那些黄铜打制的刚性扣具扣好,这些扣具每个都有单独的保护装置,彻底防止了东平兵部自己设计的那种重铠让人笑掉大牙的毛病——穿着铠甲说不定什么时候,自己地动作一大。莫名其就碰开了扣具,铠甲会自己掉下来。而且,一般人有的力量,哪怕用力砸也很难让扣具变形,战斗之后脱除铠甲容易多了。护甲片内侧,还贴了一层登鱼皮肤中剥出来的一层。这层材料,简直是这个时代的“凯夫拉”……或看最低限度是这个时代的“GORE…TEX”,透气性好,有强大地防撕扯能力。就算外面的铠甲被贯穿。这层薄薄的东西也能靠着柔韧性卸去不少冲击力。在狰狞的面甲内侧,则有一个无比贴心的设计:一根饮水管直接连到背后,在铠甲片和背带之间地一个水袋上,而水袋里装着的则是蜂蜜和盐调制的特别的水。叶韬尝试运动饮料失败的副产品。口味的确不怎么样,但这种东西却能让挥汗如雨的重步兵们避免很快就脱水脱力的境地。当然,有些士兵喜欢在水袋里装一些更强烈的东西。
铠甲外面,则是华丽的金属纹饰。在肩部,胸部,背部。腿部都有黄铜和黑铁条镶嵌出的兽形装饰图案。而军官们的铠甲,装饰更考究些,装饰图案并不是凸出的,而是和铠甲抛光出平滑的手感,融为一体。而作为火麟军的统帅,邱浩辉的铠甲更夸张,表面全都是景泰蓝工艺打造。
精心设计,不计工本的重铠,有着这个时代最恐怖的防护力。各国军中最通用的三石的弓,压根对这个铠甲没效果。能射穿这种铠甲的,必然不是单兵武器。对付这样的重步兵,要么舍得花上人命拖挎他们,毕竟重步兵是个重视爆发力的兵种,持续作战能力不强,要么就是集中几倍的兵力,拼着损失近身,把重步兵推倒了从铠甲的防护死角里攻击。要么……就是希望每个小兵都有出神入化的刀法,能够一刀刀冲着咽喉去了。
这支当初被谈玮馨戏称为“重金属仪仗队”的华丽的重步兵,浩浩荡荡,杀气逼人地登上了战场。
当铠甲的反光晃得长捷营的步兵们眼睛都睁不开的时候,他们才开始紧张起来。
“叫醒将军,快,血麟军来袭!”
“点狼烟!快他妈地点狼烟!!”
…………
在重步兵两翼,猛血军的骑兵们出现了。出乎意料的是,他们一点也没有奔袭营地的意思,没有要在长捷营的狼烟被看见之前结束战斗的速战速决的想法,而是压着速度,配合着重步兵的速度,乌龟一样地推进着。
这些天跑得已经有些野了地战马咴咴打着响,不耐烦地摆着头……两翼的骑兵像是被强行拉住了的猛兽。而栓着猛兽的绳索随时可能断裂。
“弓箭手,前三百步,抛射一轮。”
这一部的长捷营的统领匆匆穿好了铠甲跨上了马,他看着几个亲卫己径快马驰出了营朝着附近几个方向的友军的营地去了,他心里略略有些安定了。他手里只有五百弓箭手,实在不够看。看了对方地阵势就知道,这不是靠弓手能够敲开的铠甲。一轮抛射仅仅是试探一下而已。
他脸色铁青地看着重步兵的方阵没有躲避地意思,没有要举盾防御的意思,甚至没有要抬头看一下天空上飞坠而下的箭矢的意思。他们保持着一个步调前进着。果然。箭矢被弹开了,没有引起任何反应。
看了一眼并不具备多少防御能力的营地,统领绝望地下令:“列阵。迎击。”
单方面地杀戮将续了了不到十五分钟。骑兵一直没有动,直到长捷营开始溃退了,骑兵才忽然出击,远远抛下两轮箭,又堵住了长捷营的退路。他们也没有要动手的意思,今天,步兵就是准备交给重步兵对付的。
重步兵的第一次实战亮相太明亮了。主要是指阳光反射……两千重步兵对一千五百多步兵和弓手。还有骑兵掠阵,十一人阵亡和九人受伤的结果让大家都很满意。收拢了战死她战友的尸体,很熟练地将长捷营的这个可怜的琉领钉上了十字架后,远处才传来隐隐约约的马蹄声。
敌人的第一批援军来了。
穿着全套骑兵铠的戴云从队列里带出了一步,冲着身后神采奕奕的将士们高呼道:“猛血军出击!”
还没有把所有的力量都拿出来,两翼的骑兵只不过是猛血军的大半而已,加起还不满三千人。但这已经比敌人第一批来援的骑兵多出一倍了。但没有人敢掉以轻心。这是他们今天一系列战斗地开端而已。一旦他们不能利用对方的分散兵力造成地时间差。一批批干掉,那哪怕对方是添油战术,也能够把他们拖挎在这里。
士兵们没有让戴云带头冲锋,两名骑兵从两侧贴住了戴云,朝着戴云靠了过来。戴云皱着眉头拉了下马僵的一瞬间。她身后无数的骑兵奔涌着越过了她。又在她的身前像是一面铁闸,缓缓合上了……在铁闸合上前的一刹那。她看到了不知道属于谁的枪刺,攒进了敌人的胸膛
……士兵们对于戴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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