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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晃动着手腕上的镯子,说:“许辰,我没有别的想法,结婚了,稳定下来,就算了。”
“小尹,如果你说的这句话我答应了,如果你将来后悔了,你会埋怨我,而且你现在才二十一岁,可是我已经三十一岁了,我跟你比不了,你在耽误的不是你自己,是我,你想稳定,我也想。”
我不得不承认,他说得对,也许,我是应该冷静地想一想了。
我想要离开他住的地方,我是出院后直接来到这里的,直到痊愈,我一直住在这里,我的物品不多,随时可以离开。
我呆着熊熊又回到了自己租来的房子里。
一个月后,许辰出现在了我的住处,他以男主人的方式,直接打开了门,我从外面回来,就看到他坐在我的电脑前上网。
他对我说:“我们试试吧,就当我们已经结婚了,如果你觉得能适应我,我们就结婚,如果不能,断的彻底点儿。”
我看着他,许久之后,点头。
这个晚上,我想起了洛第一次给我唱歌时的情景,那首当时我很爱的歌,回想起来,还能哼得上曲调。
当时,洛对我说,如果你很多年后再听这首歌的话,也许感觉就不一样了。
不用再听一次了,因为我已经感觉到了,真的不一样了。
我轻轻的哼着这首歌,发现歌词竟然还记得很多,我的脑海里,先是洛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为我唱歌的情景,还有他当时的孤单与落寞,接着是我们相处时的场景,初遇他时那个阳光明媚的夏日,我与他作对时他从来纵容我,从来不反抗,我们在一起之前的时光,我的慌乱与无措……
这首歌,或许他是在我的要求下唱给我听的,也或许,这就是他想对自己说的话,当时他尴尬的身份,我的挣扎与犹豫,是不是都会让他觉得,幸福,原来没有那么简单,原来遇到一个彼此喜欢的人是那么不容易的一件事。
人和人之间,就像一条细细的丝线一样,或许不明显,或许都可以忽略,感觉不到,可是这世界上有太多莫名其妙的东西,就像你,洛,当时青涩的我,绝没有想到,有一天,我会把这样的深爱给你。没有原因,我就是喜欢你,想和你在一起,即使我们的身体里流着相同的血液,可是我的心却那么诚实。而你曾给我的感觉,不论哪一面,继父也好,爱人也好,也许再也没有人能给我。
不过还好,在我最青涩的年纪,遇到了你,洛,被你呵护的感觉,还在心间
作者有话要说:
、第 49 章
我在许辰的要求下,退了自己租来的房子,搬到了他住的地方。
三年后的秋天,我嫁给了他。
我们的婚礼在酒店举行,现在还没有出门。我坐在家里,卢鑫和叶萧各自带着自己的伴侣,来的很早,卢鑫正坐在我身边,对着我指甲上的钻品头论足,卢鑫的男朋友陈旭无奈得看着她,而叶萧则在一边鄙视地看着卢鑫,云月微微笑着。
我看着卢鑫与叶萧互相用眼神打击对方。
门开了,我刚要回头去看,就听到了久违而熟悉的声音,洛的声音。
洛,你终于愿意见我了吗?
我的头僵硬的停止转动,手突然被卢鑫紧紧的握住,我压下心里的波澜,右手不自禁的抚上左手的手腕,空空如也的感觉,我怅然若失的看向自己的手腕,很久才想起是昨天晚上被自己摘掉了。
三年前,洛亲手为我带上的镯子,在昨天晚上,被我亲手摘掉了,我握着自己的手腕,情绪有些失控。
我摘掉镯子的时候,我明白,洛和我的最后一点联系,也被我摘掉了,即使再带上,这镯子上面,也不会再有他的温度,这镯子,寄托的是我对他所有的思念。
三年里,每当我内心的情绪有波动的时候,不会表现在脸上,而是不自禁的抚上自己的左手腕,摆弄自己的镯子。
这个动作,已经成为一种习惯,三年的时间,我和许辰共同走了过来。可是,今天我又听到了他的声音,那些往事,我以为已经完全远离我的往事,再一次狠狠揪疼我的心脏。
我看着卢鑫,喉咙胀痛,眼眶发热,卢鑫无措的看着我,叶萧向我微微摇头。
我不能哭,否则会花了脸上的妆。
我想看看他,可是我没有转身的勇气,我不希望他见到的我,是这么狼狈。
又是一声门开关的声音,我知道,他离开了,可是我连他的背影都没有看到。
我渐渐的松开了自己的右手,左手手腕上已经一片红色。
洛,对不起,这么多年,从来没有好好爱过你。
作者有话要说:
、番外 小张1
不得不承认,楚洛很吸引我。
我第一次喜欢的人,第一次谈恋爱,就是他。
我和他在一起的时候,他已经是我的老板,他帅气,温和,唇边总是带着淡淡的笑容。
我在这里工作,有时候,也会和其他六家店里的店员接触和联系,在他们口中的楚洛,有些不堪,先是和大自己十几岁的女老板结婚,之后又和女老板的女儿暧昧不明,那也是他的女儿,却只比他小了八岁,后来,不明原因分手。之后,百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不可否认,我的心理有一些小小的懊恼,因为我也喜欢他,虽然只是淡淡的悸动,可是听到这些时候,还是微微的酸涩,我无法把他和他们口中那个不堪的人联系在一起。尽管我知道,我只是他所有仰慕者里的其中一个。
我并不是一个出色的女生,没有很高的学历,也没有林思尹那样干净精致的容貌,我就像是一只被放在角落里的娃娃,可能就算执著的积满灰尘,也不会有人发现我的存在。
可是终于有一天,他发现了我,只是因为那段时间他的胃很不好,我正好有胃药,拿给他吃。
他的笑容比平时舒展了很多,素来淡淡的笑容里有了温度,那是真正的笑颜。
我开着玩笑,说:“你女朋友不管你?”
“没人知道我的胃不好,我倒要查查,你是怎么知道的。”他笑着。
“因为我的胃也不好。”
“果然患者最能体会患者的感受。”
我的心跳停滞了一下,他说的是共鸣吧,我和他有共鸣了,我有些小小的兴奋感。
从此之后,我总是带着胃药上班,下班,忙碌或悠闲,看着他周旋在客户之间,游刃有余,他的笑容,似乎可以当做武器,那张似乎不会变色的笑脸,总是让人不忍伤害。
他的胃确实不好,原因在他自己身上,饮食不规律,忙起来的时候经常不分早中晚,也不在乎食物是否温热,疼起来的时候,也不知道主动吃药。
我给他准备的药物就有过很多,那时候,我没有想过太多,更加没有想过和他之间是否也会有小说里面的天长和地久。
于是,这就是成为了我接近他的方式,我有小小的愿望,想和他在一起的愿望,不问结果,可是外界的谣言又让我觉得有些担忧。我当然不会相信偶像剧里那么美好的情节会发生在我身上,也不会幻想一个花花公子可以在遇到我之后突然转性,变得专一和深情。
他和他的第三个女朋友分手了,他依旧风轻云淡,安之若素,如果他没有看过手机之后就随手放在了桌子上,又被小吴不经意看到了短信内容的话,我和小吴都不会知道,他又分手了,听别的店员说,这是他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分手的第三个女生。这第三个,并不包括和他有过不正当关系的女人们。
我一直在远处看着他,从没想过我会成为第四个,可事实是我真的成为了第四个。
那天,我去超市买零食,恰好看到了正在挑选蔬菜的他,我走了过去,他微笑着看着我。
“你还自己做饭啊。”我说。
“当然了,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还真不信你会做饭。”
“这好办,晚上你来吃,你要是不吃的话,可别跟别人说我不会做。”
“你请?”
“这些东西要是你想付钱的话,我会非常高兴。”
“我对给钱没兴趣,你要是请我吃饭还行。”
“好,那你想买什么就去吧,我买完了给你打电话。”
我并没有离开,突然知道他会做饭,我充满了好奇。
买菜做饭这些对我来说都是陌生的,我没做过,看着他挑挑拣拣,倒也觉得好玩。
他在厨房里忙碌,我站在厨房门口看着他,不时地递给他一些工具,他的动作熟练,轻快,看着他做饭,好像做饭是一样很享受的事情,至少在我这个什么都不会做,并且也不认为做饭是一件轻松的事的人眼里看来,是这样的。
吃饭的时候,我坐在他的对面,桌上的菜肴泛着香气,尤其是放在我面前的这一盘鸡肉,在所有的菜肴里是最好吃的,连我这个一向对鸡肉不感兴趣的人都吃了很多。
他笑着看着我,说:“这回信了吧。”
“恩,很诚实。”
吃过一顿饭,我还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