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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连熨烫之下,小兵已经昏死过去。
“金疮药,我日你老娘,拿药,快着点儿。”黄宏东是真急了眼,拿过几瓶子金创药粉如敷烂泥一样,在小兵伤口处涂抹厚厚一层,又赶紧拿宽麻布在小兵腰间束的紧紧。
黄宏东早已汗如雨出气喘如牛,仿佛经历生死炼狱之痛的就是他本人一般。
“把头,这位兄弟……不碍的吧?”三香会众小声询问。
“这样的好汉子若是再不能保全,老天爷就真是瞎了眼。”肠子都流出来了,这样的巨创,这样粗鄙的医疗手段,谁也没有把握打保票治好,是生是死只有看那小兵的造化了。
“烧三柱香头的祖师爷呐,若你真的有灵,就保佑这位兄弟平安……”黄宏东这样的江湖汉子也在喃喃的祈祷着,希望三尺之内的神灵保佑赴死壮士。
“把头,叉子取不下来了,攥的太死。”
小兵虽已昏死过去,手里的叉子却怎么也拿不下来,仿佛那铁叉本就是他身体的一部分。
“你们知道个屁,这叫人在叉子在,人亡叉子不亡。”黄宏东也是闯荡了几十年的老江湖,明白真正的战士和武器之间是绝对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这才是真正的战士,连叉子带人一起上船……”
“好。”
“抬到船上去,好生就养,”救治一个赴死军伤员之后,三香会的人们士气陡振。能够亲身参与到这场关乎民族气运关乎子孙福的大战之中,即便是发挥一丁点微不足道的作用,也是光耀门庭的壮举。
“娘的,二十年后老子老的走不动了,也能骄傲的面对晚生后辈,也可以理直气壮的说一句扬州之战有我。”
就算是运送伤员这样的活计,也显得分外神圣,几个三香会众小心翼翼如捧着九代单传的子嗣一般,万分小心的把这个昏死过去小兵抬起,往泊在江沿上的花船中传送。
齐腰深的运河水中,十来条汉子脑门上都是油光汗水,万不敢让这战士的身子沾了冷水,一点点的在淤泥中挪动,终于送上船去。
“好生养着,这位才是真正的爷们儿。”
“老娘理会得,用你们这帮孙子废话?”花船上的青楼女子容颜美艳,说起话来却是粗鄙的让男子汗颜。
这二十多条花船都是秦淮河上的妓家之物,属于花船会的一部分,和三香会一样都是跟着唐王一起过来的。
这些花船体积虽大,奈何琐碎装饰之物太多,不能如寻常舟船那样运送大批人手,只好泊在河边浅水处准备收容赴死军的伤兵。
花船上的风尘女子多是琴棋书画无所不精,诗词歌赋无所不通的惯家,面对有钱恩客或者钓凯子的时候,比千金大小姐还要矜持腼腆,比淑女还要淑女三分。但是面对三香会众这样的江湖同道,就没有卖弄风情的必要了。
其实这些有志报国的风尘女子也帮不上什么忙,最多是护理一下已经裹伤包扎好的伤员而已。
花船之右的江面上,无数汉子们或高唱上滩号子或大呼船工小调,正卖弄出全部的精神和气力甩开膀子使船弄舟,恨不得让脚下的木船飞起来。
花船之左的渡口上,万千百姓扶老携幼,在等候登船的同时揪心的看着不远处的两军厮杀。
这可是在眼皮子底下的血战,不论战鼓号角还是呐喊声声,都听的真真切切看的清清楚楚。
身边就是两军对垒的生死搏杀,金戈交鸣之声、呐喊呼号之声此起彼伏,也不知有多少热血男儿血洒疆场,也不知有多少慷慨壮士魂归泉下……
能够让这么多豪迈之士慷慨赴死的不是高官显爵的厚赏,不是封妻荫子的荣耀,这些战士甚至不是朝廷的军队,他们的目标很单纯,就是要让扬州八十万生灵躲开鞑子的屠刀。为了实现这个目的,他们正迎向清军的刀锋……
自九岁开始,就开始学习诗词歌舞等取悦男人的种种技巧。时至今日,香兰早已经成为秦淮河上有名的红牌姑娘。投身于妓家见惯了丝竹歌舞诗酒往还的软,还真是头一回见到如此金戈铁马壮士赴死的血战场面。
这和秦淮河上的歌舞升平完全就是两个不同的世界,也让二十多岁的第一次领略到了男人肩头担着的忠义和和责任,还有那腔子里随时准备泼洒出去的热血。
香兰默默的注视着花船中昏迷不醒的小兵,看着小兵那尚显幼稚的少年面庞,极尽温柔的把湿手巾覆在小兵额头,小心翼翼的用丝帕擦净他身上的血污。
这个少年小兵或许只有十八岁吧,最多十九,已经是个小男人了。
香兰从来都说自己是十八岁的正芳年华,好像这几年一直都是十八岁一样,到底是二十三还是二十四她自己也记不清楚了。唯一可以肯定的是自己比这个受伤的赴死军小兵要年长一些。
轻轻的,试图取下依旧被小兵紧紧攥住的铁叉,终于没有
索性坐在小兵身边默默的看着。
叉子柄上似乎刻有字迹,仔细一看,不由得会心一笑。
刻在叉子柄的是五个歪歪斜斜的字迹:庚营,鲁识字。
既然这个少年叫做鲁识字,香兰几乎可以肯定他绝对是一个大字也不认识。
就如同香兰的真名叫做林千金一样,名字里总是寄托了父母太多的心愿。父母希望女儿成为千金小姐,可总是事与愿违,已经逝去十几年的二老可曾想到女儿并没有成为千金大小姐,而是做了倚门卖笑的风尘中人?
这个少年既然叫做鲁识字,想来他的父母是希望他能够识文断字的吧,可曾想到儿子会成为浴血沙场的武人?
若是说起行走闯荡,同为江湖儿女的香兰永远也及不上三香会的那些男人们。若是说起阅人的经验,香兰的本事则是那些汉子拍马难及了。
南京城中,从来也没有缺少过诗词鼎盛文采卓然的风流才子,更有许多一掷千金只为博取美人一笑的巨商大贾。就是那些身在高位,口中念着朝廷忠义手上把玩着红姑娘的达官显贵,有何曾少了?
风尘之中,香兰什么样的人物没有见过?
自明风流的所谓才子不过是没有施脂粉的娘娘腔而已,国家危急之际,这些圣人门徒,他们敢于直面鞑子的屠刀么?
堆砌金银的富贵大户只不过是被金银玩弄的小丑罢了,同胞泣血之时,这些一掷千金者,他们敢于做赴死一战么?
至于杂七杂八的朝廷命官,最多是在小民和妓户面前充充大爷,这样的官老爷们投降外敌的还少么?
在香兰见过的各色人等当中,也只有面前的这个小兵称的上是男子汉,配的起英雄二字。
也不晓得过了多少时候,面前昏迷当中的小兵睁开眼睛,第一句话就是:“打胜了么?”
香兰赶紧按住想要起身的小兵,轻声说道:“外面正战的厉害,你伤的也不轻,万不敢起身……”
这个小兵似乎从来也没有见过如香兰这般美艳的女子,稍微愣了一下,很生硬的问道:“你是谁?”
“我……我叫林千金,是花船会里的。”面对这个比自己还要年幼的少年勇士,若是报出香兰这样的花名,平白污了勇士的耳朵。
“花船会?是来帮忙运送扬州百姓的么?我叫鲁识字,谢谢你给我们帮忙。”
“嗯,算是吧。”看来这个少年真的单纯的很,居然分不清楚花船会和排帮之间的区别。
为了扬州百姓,连性命都不顾了,真是好男儿。香兰忽然生出恨不相逢未嫁时的凄苦与无奈,作为女人,尤其是有几分姿色的女人,一入风尘还有资格拥有太多不切实际的幻想吗?
“我要走了,”口气生硬的鲁识字挣扎着要站起来:“外面还在打仗哩,我可不能躺在这里,我要出去打鞑子。”
香兰大惊,急忙阻止:“你伤的如此之重,如何能再上疆场?”
“只要入了赴死军,就要随时准备去死。忠诚伯早就说过,我们来扬州就是来送死的。”鲁识字终于摇摇晃晃的站立起来:“我们庚字营的营官都死了一个,新营官也在厮杀。我的队官两条腿都没有了,还在满地爬着战斗,我还没有死,就不能在这里,赴死军的战士只能在战场上。你这里不是我应该呆的地方。”
“可是……可是你连站都站不稳当,再去硬拼肯定会死的。”香兰极力的挽留鲁识字,心底未尝没有想和这个少年多一点独处时间的幻想。
“我要是不死,扬州百姓就要死。忠诚伯说过,军人就要为百姓而死,无论其他。”
这才是军人。
香兰已经知道自己无法挽留这个少年,真正的军人也不是美貌女子能够留得住的。
求仁而得仁,求义而得义,不正是军人的梦想么。
也许刚才的幻想只不过是一个幻想,永远也无法变成现实。
经常把自命风流的才子和一掷千金的豪富玩弄于股掌之间的香兰,反而无法挽留一个单纯的少年。
香兰帮着鲁识字放下跳板,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