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狗狗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明末朱重八-第140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是一种挑衅,她心里甚至在想,我就不信,你看到我雪白的肌肤真的能老僧入定。
朱元璋张开眼,在他伤口上随眼一瞄,视那晶莹雪白的肌肤有如无物,立即就闭上了眼继续养神,嘴里随意地道:“不需要敷药了!”
张樱仙一阵气苦……这一阵又输了。
就在这时,山洞外传来一阵嘈杂声,然后是王二的豪笑:“朱八哥,大嫂,我回来啦,我把混蛋马千九的脑袋给拧了回来。”
朱元璋双眼一睁,扬声对着洞外道:“进来吧!”
很快,王二就提着青黑sè的人头走了进来,他把人头故意向地上一扔,然后一脚踢上去,这人头咕噜咕噜就滚向了朱元璋的床边。
朱元璋跳下床来,一脚踩住。然后转头对张樱仙道:“他刺的是你,这个东西就给你处置吧。”对于朱元璋这种做大事的人来说,马千九只是个不起眼的小人物,虽然他刺伤的是自己的夫人,但是这夫人有点假,所以他也并没有如何生气,要是马千九是刺的大脚马皇后,只怕现在他的十族都被诛没了。
朱元璋没心思来管这种事情,伸脚在人头上一挑,将它挑起来,抄在手上,递向张樱仙。
张樱仙刚才调皮,正好就站在朱元璋面前,这一递,青黑sè的人头就直接到了张樱仙眼前。
男人啊,就是这般粗枝大叶,朱元璋和王二可以踢人头玩,但人家张樱仙小女人一个,哪有他们这么粗大的神经,看到青黑sè的人头靠近过来,吓得赶紧后退,她身子无力,血液不畅,这一退,脚下轻绊,直挺挺地就向地上摔。
朱元璋眼明手快,赶紧伸手抄住她的腰,这才免了她又被摔伤。
张樱仙的脸sè飞快地红了红,白了白,然后又转成青sè,过了许久,她才缓过气来,哼哼道:“拿开人头……对了……还要放开我……”
旁边的秋叶也赶紧过来,从朱元璋的手里把张樱仙接了过去。
“人头,你怎么处置?”朱元璋好奇地问道。
张樱仙不答,还在恶心呢。
秋叶却接口道:“这人刺伤小姐,罪大恶极,让婢子把它的人头拿去扔进山沟喂狗吧。”
张樱仙默默地点了点头。
秋叶倒是胆子大,伸手抓了人头就打算往外走。
这时朱元璋突然开口了:“你真的认为,刺你这一刀的罪过,是在马千九身上吗?”
“不是吗?”张樱仙反问。
“他不过是马家一个老奴。”朱元璋摇头道:“他没有必须杀死你的理由,真正扎你这一刀的是谁,你应该懂的。”
“我懂了……”张樱仙也是聪明的女子,一听就懂:“是马家……马智彬那个纨绔,我名义上的相公。”
“嗯!”朱元璋点了点头:“我当初说过,带你上山,其实并不是要害你,而是救你。就算我不带你上山,不向外宣布你是我的压寨夫人,马智彬也不会相信你能安然从当时的马家大院里逃出去,他一定会用不守妇道的借口除掉你,你现在信了?”
“我已经全都明白了!”张樱仙苍白的脸上闪过一抹红晕,不是害羞的红,而是气愤的涨红:“你对我说这些,是叫我安心留在山上,不要再妄想跑掉,对吗?”
“其实我要做的事已经做到了,你留不留下对我来说没有意义。其实你也知道,你算不上我的压寨夫人……”朱元璋随口道:“只是相处久了,也算是熟人,不想看你走错路,再被某人杀死在某处,所以提点你一句罢了,你今后的路该怎么走,把自己摆在什么样的位置,全都得看你自己怎么去想了。”
张樱仙默默无语,过了好一会儿,她才开口道:“秋叶,把那人头给我……我亲自来扔。”
“小姐,你……”
“我要亲自扔掉它!”张樱仙皱起了眉头,伸手到秋叶那里接人头,青黑sè的人头看起来格外狰狞恐怖,让张樱仙几乎不敢睁眼去看,但她还是勇敢地将它接了过来,抓着人头上面的头发,将它倒抽在手中。
秋叶扶着张樱仙,一主一仆缓缓地走出了山洞,走到了山崖边上,几百名乡民和山寨里的士兵在旁边围观着。
张樱仙用低沉的声音喃喃地对着人头道:“你是我的过去,必须扔掉,不能再有所留恋……否则,说不定真的会被某人杀死在某处……从今天起,我不再是张斗耀的女儿,也不再是马智彬的夫人,甚至不再是朱八的压寨夫人……我的命运,由我自己来开创。”
我命由我不由天!
这是一个人dúlì自主,真正存活的领悟,没有明白这个道理的人,其实都算上人,只能算成命运的傀儡。张樱仙浑浑噩噩地活了一十六年,终于,她也懂得了这个道理……这是她的新生!
张樱仙将马千九的人头用力地扔下了山崖,也不看它坠落,就立即转过身来道:“秋叶……走,扶我去召集所有的丫鬟来……染布!”
染布?秋叶楞了楞,过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
在张樱仙被刺伤那晚,朱元璋叫秋叶把收缴来的一百多套鸳鸯战袄换个颜sè,因为这些战袄现在还是明军制式的红sè,如果山寨里的士兵使用,会和官兵混淆。本来朱元璋是想让秋叶帮自己染这批鸳鸯战袄的,但是由于张樱仙受伤,秋叶天天忙着照顾,哪里还顾得上染布……这事儿一拖,就拖了足足一个多月。
现在张樱仙决定证明自己的也是有用的人,她要找到自己在山寨里的价值,从而开始一段新的生活,就从染布这种小事做起吧!
一三九、当教书先生去吧
古代的女人,几乎个个会织布、染布、裁剪、缝衣、因为那个时代的商店,是不会出售成衣的,都只出售布匹,这种习惯其实一直持续到了后世,在笔者出生长大那的那些年月里,也就是大约1980年左右,还有许多家庭是自己买布来缝制衣服。即使是到了2012年,仍然有许多勤劳的老一辈自己买毛线来织毛衣。
要给这一批鸳鸯战袄染个颜sè,看起来似乎并不是多难的事,随便找几个女人就可以做好。
但是,染一件衣服和染一百件衣服,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染一件衣服只需要找几个人随便出点力就可以做到,但是想要用比较快的速度染完一百件衣服,就牵涉到安排人手,分工合作,这还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管得下来的。
张樱仙主动来负责染这一百件战袄,还真是对了!因为秋叶xìng子比较软,要让她来负责安排人手,那铁定砸锅。但是张樱仙却是从小就使唤人使唤惯了的,安排丫鬟家丁做事,也是得心应手。这是富家子弟得天独厚的优势,穷人出身的人,不经过一段时间的练习,还真做不了这个事。用后世的眼光来看,就是她粗通人力资源应用。
张樱仙首先把自己的十几个丫鬟集合起来,然后再让她们去山寨里传了几圈,找来了大量的妇女,都是懂得染布和缝衣的,又找来了一些农闲的男人。然后她就开始分派任务了,男人们去山里寻找板蓝根、紫甘蓝、姜黄、黄柏、栀子、花茶、红茶、玫瑰等可以用来染布的东西。女人们则先把鸳鸯战袄洗干净,把上面的破洞缝补好。
古时的自然染布,步骤是这样的:首先是熬制染sè水,这个步骤其实就是把采来的板蓝根、紫甘蓝、姜黄、黄柏、栀子什么的放到水里煮,把颜sè给煮出来。然后捞尽杂质,就得到了一大锅染sè水。然后再用另一个锅装干净水煮布,把布煮“熟”,去掉上面的污痕。最后把煮好的衣服,放进染sè水里,浸泡一小会儿,再拿出来挤干水,用清水冲一下,晾干,颜sè就染好了。
在张樱仙的安排下,男人们找来浆果,女人们则烧水的烧水,洗衣的洗衣,分成许多个小组工作,显得分毫不乱,这确实算是一种本事,换了秋叶来负责安排的话,铁定是安排不了这么好的。
结果染布工作仅仅三天时间就完成了,一百件鸳鸯战袄全都红sè变成了黑紫sè,与官兵的衣服完全不同了,而且战袄上破损的地方,都被女人们仔细地缝补了起来。
当这一百件黑紫sè的战袄送到朱元璋面前时,他忍不住咦了一声,颇感意外,对张樱仙的能力倒是有了一个新的认识。尤其是缝补好的那些地方,让他心里忍不住想起一件事来。
上一世,朱元璋刚刚起兵时,军队的条件也像现在一样的差,士兵吃不饱,穿不暖,娶不起媳妇,衣服破了都没人管。他当时的妻子,也是大脚马皇后,就主动站出来照顾士兵,帮将士们缝衣做鞋,为稳定军心做出了非常大的贡献。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朱元璋以一介布衣的身份起兵,却能有那么多英雄豪杰忠心耿耿地追随他打天下,不光有他自己的个人魅力,也有马皇后出了一份力气的原因在里面。
红花还需绿叶衬!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