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狗狗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你和那些暖暖的阳光-第2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暮歌并不会玩茶,可却知道该怎么品茶。上品茶叶泡制出的茶,乘热细啜,先嗅其香,后尝其味,边啜边嗅,浅斟细饮。饮量虽不多,但能齿颊留香,唯底回甘,心旷神怡,别有情趣。

人生便像这茶,会苦,但不会苦一辈子,让人着迷的是苦后的回甘。

“暮歌,我说,子竞要出国了。”

暮歌笑了笑,抬头。“很好啊。”

苏乐泄气一般摸了摸脸。“不能原谅吗?”

“我没恨他。”

苏乐显然不这么认为。

“苏乐,我不恨子竞。晨歌躺在病床上的时候,我确实恨他,所以不想看到他。可晨歌已经醒了,我的恨也就结束了。”

“那为什么我告诉你他要出国了,你一点反应都没有?”

“我该是什么反应?我该留住他,叫他不要出国吗?”

苏乐烦躁地抓了抓头发。“至少,该舍不得吧。”

暮歌还是笑。“缘来天注定,缘去人自夺。种如是因,收如是果,一切唯心造。”缘分已尽,或许可以这么说。世上只有一个凌暮歌,凌暮歌的心里只能藏一个人。多余的情感,害人,也害己。

“苏乐,我确实很喜欢子竞,甚至真的想过和他订婚。可是后来我发现,如果我给不了他想要的,那我更希望他彻底离开我。我该放了他,不该继续锁着他了,贺子竞,他该得到最好的,而不仅仅只是我的喜欢,不是吗?”

苏乐牵动嘴角,嘀咕。“你总能三言两语就说服我,你最好也能说服他,不然我看着心里难受。”

顺着苏乐的视线,暮歌看到了满脸苍白的贺子竞。

“吃了没?”暮歌问子竞,像谈论天气一样自然。

子竞摇头。

“有什么想说的,你们俩好好说。”苏乐站起身,把独处的空间留给两人。

两个人面对面坐着,空气像是凝结。

“凌暮歌,我信缘,不信佛,可缘却信佛,不信我。”

正文 何处惹尘埃(二十)
 “凌暮歌,我信缘,不信佛,可缘却信佛,不信我。”

暮歌低头不语,笑意牵强。

喜欢他的吧,一定喜欢的。这么优秀的少年,从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就一直陪在她身边,等着她长大,陪着她长大。他们很亲密,他们感情很好,甚至她还想过,这么好的子竞,一定能和他幸福地过一辈子的。可,后来只能选心里最爱的那个。

负了他,她有愧。看他难过,她心疼。可,也只能如此。

所以,要放了他,希望他能飞得很远很远、很高很高。

“一定要是他吗?我不好吗?我能给你婚姻,给你孩子,这些他都给不了。”他伸手去抱她,她没躲开。

“执著如渊,是渐入死亡的沿线;执著如尘,是徒劳的无功而返;执著如泪,是滴入心中的破碎,破碎而飞散。子竞,你懂的。”她下巴抵在他肩头,伸手像安慰孩子一样拍着他的背。只是眼泪不争气,夺眶而出。

“那,你为什么不能体会我的心情?”他也哭。

“因为我喜欢子竞啊,所以不能害了子竞……”她的声音越来越轻。

“从小我的世界里就只有他一个人,爱他、崇拜他、守着他,他就是我的佛。我不能离开他。”

“那我呢?”

“子竞,我只负担得了一个人的幸福。”

“那我呢?我怎么办?”

“会有一个人,像我爱他一样去爱你的。”

“可那个人却不是你对吗?”

两个孩子,就这么逃了。

什么都不带,什么都不带,只是手牵着手,坐上一辆汽车,不问前路,去追只属于他们两个人的世界。

“家里一定急疯了。”暮歌靠在子竞肩上假寐。

“嗯。”子竞握着暮歌的手,十指紧扣。拨开她额前的发,脱下的外套盖在她身上。人不风*流枉少年,发小们说应该是人不猥琐枉少年。同年纪的朋友,几乎所有,肆意挥霍情感、玩闹青春,可只有他像个苦行僧一样执着地只想要一个人。他们笑他傻,即便他们以为这个女子早就是他的女人。

或许真的傻。

现在她就在他怀里,靠着他的肩,牵着他的手,缩在他的外套里。这一刻突然顿悟成仁。

不问是劫是缘,凌暮歌,这辈子就是他要应的劫和缘。

莎士比亚说:再好的东西,都有失去的一天;再深的记忆,也有淡忘的一天;再爱的人,也有远走的一天;再美的梦,也有苏醒的一天。

他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可以这样,但凌暮歌,这一刻,他想忘了她。

“暮歌。”

“嗯?”

“刚刚突然做了一个决定。”

“嗯。”

“不问我做了什么决定吗?”他总以为是他在照顾她,可现在才发现,其实是她一直在包容他。她总是这样,对待所有人,都像对待孩子一样。

“你做了什么决定?”缓缓睁开眼,对上他的目光。她浅浅一笑。

他也笑,低头,轻轻磨蹭她的唇。

“凌暮歌,我决定,不要再爱你了……我决定,要忘记你……”

“好。”贴着他的唇,她笑着应允。

“一生至少该有那么一次,为了某人忘记自己是谁,不求同行、不求结果、不求曾经拥有,甚至可以不求相爱。凌暮歌,谢谢你,让我这么深刻地爱了一回。这辈子,不虚此行了。”鼻子酸酸的,竟有些想哭。

她重新闭起眼。车窗外是一片漆黑的世界,透过昏暗的车灯,努力看清她的表情。

她在笑。

她说:“子竞,谢谢你。”

谢他什么?他不知道。或许谢他如此深爱过她,或许谢他这么多年的守护,或许其他。他猜不到。他一直猜不透她心里的想法。

她就靠在他耳边,声音很轻很软,有点像撒娇,又像吟唱。

“我情愿做红尘路上一颗忧郁的石子。

水湄,绿堤,枫桥。

一潋柔波,撩了风动,软了尘心。

你说,前世我们约定,在紫藤花铺香的月晚,我们相见。

紫藤花……

地老天荒!

长相守,意悠然,纤指冰弦,琴瑟永合。

愿十年渡,百年枕,千年缘。”

他静静地听着,眼中波光粼粼。

“暮歌。”

“……”

“你说,有下辈子吗?”

她的手轻轻收紧。“有的,有的……”

“那我信你。”

“嗯……”

缘起即灭,缘生已空。你们只有思之苦,无姻之缘,未看破红尘方为上岸。

于是佛说,

苍生难渡。

到达目的地时天色已经是中午。虽然已经是春末,但温度比大城市还是低了不少。暮歌缩在子竞的外套里,冷得胃有些些抽疼。

某个不知名的小县城,文教中心,路上有去上学的学生。子竞拉着暮歌走在人流里,仿佛自己也回到了高中时代。

两人先去吃了午餐,暮歌是完全的素食者,只能将就着喝些粥。自嘲笑笑:就我这么挑剔的性子,果然离开了家就很难存活。

子竞本来想说:我也可以把你养得很好。可张了张嘴,话最终没有说出口。

吃完午餐后,子竞找了家干净的宾馆,三星的,是小县城里能找到的最好的一家了。拉了个服务员,给了消费,用他的身份证登记了开了房间,包了三天。

这么做,只是不想双方的家长那么快找到他们。他只有这三天时间,这三天暮歌完全属于他。

房间和他们平时出入的酒店自然没有办法比较的,但至少该有的都有,设施算是齐全,看着也干净。让暮歌去洗澡,子竞出去买些换洗的衣物。

暮歌洗完澡出来,子竞还没有回来。一边擦头发一边看窗外,暮歌皱皱眉。彻夜不归,电话也关机了,家里那一大一小估计是急疯了。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跟着子竞逃了,只是心疼他,特别特别想哭。

手已经放在了电话上,可最后还是收了回来。

三天,只有三天了。

子竞回来,发现暮歌穿着酒店宽松的浴袍坐在沙发上发呆,头发也还湿漉漉的,便取了吹风机来帮她吹头发。虽然他们的感情很好,但这么亲密的事情他还是第一次做,不禁有些心驰神往。其实见她发呆,他很想问她一个问题,却不敢真的开口问。她是不是已经后悔跟着他出来?

暮歌小猫一样腻在子竞怀里。她很习惯这样的动作,在家里,她也同样懒得吹头发,彼时做子竞现在工作的不是凌远航就是凌晨歌。

子竞买回来的东西里除了衣服,还有两瓶红酒。打开,闻着味道这小爷就皱了皱眉。

“子竞。”暮歌抱住他的腰,头顶抵着他的胸膛。

子竞低头,看不清她的表情,可耳根和脖子却泛着可爱的粉红,不禁好笑。

“子竞,你……买那个了没有?”

“哪个?”不明所以。

“那个……套……” 她的耳朵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