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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弟俩磨叽了一个白天,暮歌想着法子逗晨歌笑,这小妖孽也配合着笑,可这笑多小心翼翼,带着讨好和委屈。最后投降的当然是暮歌,她抱着自己这个“容易受伤的弟弟”,告诉他:我永远不会离开你,姐姐做舅舅的小尾巴,晨歌就做姐姐的小尾巴。
凌晨歌这才真的笑了,笑中带泪,非得心疼死暮歌。
晚上凌远航按点回来吃饭,今儿他还带回来了一个客人。从楼梯上下来看到来人的那一瞬间,暮歌以为自己看到了满世繁华。
正文 何处惹尘埃(十四)
红楼里有一张花签,全句是“开到荼蘼花事了”。爱到荼靡,意蕴生命中最灿烂、最繁华、最刻骨铭心的爱已然失去。
看到来人的那一瞬间,暮歌以为自己看到了满世繁华,却已然开到荼蘼。暮歌喜欢荼蘼,一株佛家经典里孤寂的彼岸花,是分离,看似无与伦比的超脱却只是自命忘情。荼蘼的寂寞,持久、深厚,也独特。开在盛夏最末的是彼岸的荼蘼,荼蘼开败,人间再无芬芳。无爱无恨的土壤,要到死亡,才能萌发新芽。
那人坐在沙发上,跟舅舅一样嘴角叼着烟,却并未点燃。他在笑,却满眼空寂,百般无赖又心如死灰的嘲弄,如开败的荼蘼。
听到声响,客厅的两人都转头,凌远航笑着想暮歌和晨歌招招手示意他们过去。拉着暮歌让她坐在自己身边,指指另一张沙发上的人。“叫大哥。”
暮歌一愣,不自禁就和晨歌对看了一眼,那货也是惊讶,回过神来便先打了招呼。“莫大哥。”
鼎鼎大名的,莫家大少,莫慎中。
“莫大哥。”暮歌看了自己舅舅一眼,见他满脸的笑意,便也跟着晨歌这么叫。
再看看大少,眉目波澜不兴,好似这尘世再也没有可以让他色变的事情。他把烟点燃,透过缭绕的烟雾凝视了暮歌许久,才点点头,然后转头跟晨歌攀谈了起来。“我听小五说,老凌家的小子战机开得很好。”
凌晨歌这噶杂子当下竟有些不好意思,忙谦虚地应了几句。
暮歌抬头看凌远航,他也正好低头看她。给了她一个安抚的笑容,他也加入了另两人的谈话。
聊天过程中大少时常被依偎在凌远航身边少女专注的眼神打扰。确实是打扰,这孩子的眼神太过专注,他们的谈话她并没有参加,而是自始自终盯着大少看,赤*裸裸坦荡荡的眼神。你回视她,她也不会不好意思转开视线,依旧盯着你,打量、好奇、探究。
“你为什么不开心?”暮歌双手抱着凌远航的胳膊,可话却是对着大少说的。
大少觉得有意思,饶有兴致地看了凌远航和晨歌一眼,最后调整了下坐姿看向暮歌。“我在笑啊。”
她却嘟嘟嘴,不以为然。“大悲无泪,大悟无言,大笑无声。”
佛法?家里除了已经过世的祖母倒是没有人再迷这些。听说凌家的小公主从小就跟着凌远航呆在西藏,是听着大昭寺的法号长大的。“然后呢?”
“五祖将衣钵传授给自己的弟子,弟子有一日出师远行,五祖对弟子非常满意,于是送行到江边并欲亲自驾船渡弟子过江。弟子双掌合十:‘老师已经度我,不必再渡。’然后飘然远去,此弟子始称六祖。”
大少挑眉。
“你听不懂吗?”暮歌反问。
大少摇头,倒是笑了出来。
“人生一世,身边来来往往许多人,有些擦肩而过,有些刻骨铭心。可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些人曾陪我们渡过了我们人生中的一个片段,人生大部分的路途,还是靠自己走过来。拿得起,也要放得下。”
大少缓缓收敛了笑容,盯着暮歌的瞬间有些闪神。“佛有教人如何放下?”
“佛度不了人。”
“那谁可以?”
“自己。”
“放不下。”
“所以才是八苦,放不下。”
大少久久无语。
“那你呢?”
“不想放,也不放。”抱凌远航的手无声地收紧了些。
“那还用大道理教训我?”
“你是求不得。”
“不一样吗?”
轮到暮歌沉默了。不一样吗?无论是求得还是求不得,放不下的始终放不下,可称之为执念。人生在世如身处荆棘林中,心不动则人不妄动,不动则不伤;如心动则人妄动,则伤其身痛其骨,于是体会到世间诸般痛苦。可不想放就是不想放,痛死也甘愿,大彻却不愿大悟,便是凌暮歌。
“我们暮歌,辩不过没学过佛法的人?”凌远航失笑。
暮歌嗔怪地瞥了凌远航一眼,伸手去掐他。“还不是你!都怪你!”
“好好!怪我。”凌远航握了握暮歌的手,笑得那个风*骚。所以说,这男人,嗲起来还真不是普通的嗲!
佛说:笑着面对,不去埋怨。悠然、随心、随性、随缘。注定让一生改变的,只在百年后,那一朵花开的时间。只是肯不肯放了自己,渡化自己,如是而已。
众生苦。有钱也苦,没钱也苦;闲也苦,忙也苦,世间有哪个人不苦?越不能忍耐,越会觉得痛苦。可有些人,把想念当养分,把痛苦当知觉。苦,也是一种生活态度。
告诉苦难,我们是糖。
大少离开凌家的时候已经很晚,上车后又停车拐回来,走到暮歌面前半蹲下身子,伸手摸了摸她的头。“怎么没有早些认识你,应该让你跟小七做朋友的,说不定那小畜生就不会逃得远远的了。”
暮歌只是看着他笑。
“凌暮歌,很高兴认识你。”
再见贺子竞已经是两个月后的事情,他黑了一些,头发也理得极短。他站在暮歌教室外投等她,看到她就笑了起来。
自然地接过她手里的书,牵着她往前走。“去吃饭吗?”
“子竞,我……”
“别在学校吃了,我带你去吃好吃的。”子竞没给她继续说下去的机会。“暮歌,说与不说我的坚持都是一样的,所以,求你别说。”
他直直地往前走,目不斜视。暮歌只看到他的侧脸,凌厉的线条。
坐上他的车,他还是习惯性地伸手替她系安全带。阳光透过车窗照在她脸上,一片晶莹,心顿时又柔成一滩。轻轻将她抱在怀里,用了全身力气克制着自己不发抖。
暮歌任由子竞抱着,可眼里却是清明。
“爱太多,是会贬值的。”
他放开她。“非得他吗?会很辛苦的。”
“非得我吗?会很辛苦的。”
她笑,然后下车。
子竞用力摸了一把脸,嘴唇倔强地抿紧。
所谓成熟,并不是心变老了,而是眼泪在眼眶里打转,还能保持微笑。总有人让你成长,她凌暮歌,就是他这辈子要应的劫。此时已经没了主意,可是,还是不想放。她给他讲佛法,她说命由己造,相由心生,世间万物皆是化相,心不动,万物皆不动,心不变,万物皆不变。那为什么他一直都没变,可她却先走了。
她学了一辈子的佛法,不也跟他一样,就想要这辈子,这个人,这场爱。
求不得!放不下!
正文 何处惹尘埃(十五)
晨歌这几天突然变得很忙,终日神神叨叨的。暮歌没有朋友,凌远航本来就忙,晨歌再不回家,她连个可以说话的人都没有了。
好在,嗯,好在新认识了个“很高兴认识”她的莫大少。当然不是和莫大少出去玩了,实际上是应他的拜托去陪莫大少的爷爷。前些年老爷子走了老伴,三年前他最最心爱的小孙女也因为某些原因离家远远逃避到国外去了。老人家寂寞,老伴在世时也常陪着她礼佛,莫大少认识了暮歌这么个小崽子,自然献宝似的往家里带。
莫老爷子初见暮歌时有些惊讶,但相处一会儿后两人就自来熟了,煞是投缘。
这个周末,凌远航出差,晨歌一大早就出去了,暮歌又跑到莫家给老爷子讲佛经。只是这天莫家三少也在,被老爷子逮着罚抄**语录,暮歌探头去看,这厢竟写得一手清逸绝尘的小楷。抬头看看莫慎人的脸,再看看他的字。
“对不上号吧?”老爷子捧着个紫砂壶,朗声大笑。
暮歌背手站在书法桌旁,咧嘴笑。“对不上,他应该写狂草。”
“我倒是想让他学来着,不过小七学的是小楷,他也跟着要学小楷。一群大老爷儿们,个个恋妹成痴。”老爷子撇撇嘴,十分不以为然。
“您不爱孙成痴啊?”三少嗤之以鼻。这老爷子就是典型的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小丫头会写毛笔字吗?爷爷教你?”老爷子多想念小米小时候坐在他怀里学写毛笔字的情景啊,那时候小家伙总是奶声奶气地抱怨手疼,可让她休息又不肯。小时候性子这么韧,怎么长大了反而经受不住了。
“会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