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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好在一旁看到这一幕的云清笑道:“不用吃惊,我们的儿子本领大着呢。”
云重从桌子上拿起两个核桃递给红尾松鼠,自己也拿着一个,也没怎么看他用力核桃就捏碎了,然后将里面的核桃仁放进嘴里。
核桃壳很硬,一个成年人也不可能将它捏碎,而云重竟做到了。李芙看着云清,希望他能解释一下,同时也确认一下刚才的事是真实的吗。
云清也是非常吃惊,因为他自己是不可能将核桃捏碎的,而且他也不知道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为了掩饰尴尬干笑几声,道:“你看,我们的儿子确实不凡吧。”
云重果然能够自己吃饭了,而且吃的很快。匆匆放下碗后,云重和红尾松鼠一起向外走去。李芙刚想开口叫住他,云清说道:“放心吧,儿子这么大的力气,不会有事的。”
李芙白了他一眼,说道:“我是怕他不小心伤了别人。”
云清一时竟说不出话来。
云重走在街上不知道该去哪里。因为云重特殊的关系,从前有很多五六岁的孩子来找他玩。但云重却不知道他们住在哪里。正在一筹莫展的时候,一群男孩子向他走来。看见他们,云重高兴地“呀呀”直叫。
领头的一个男孩子说道:“云重,我们昨天去找你,婶婶说你和大伯一起上山了。今天刚想去找你就在这里遇见你了。你说山上好玩吗?”这个男孩名叫楚康,是楚云的儿子。说起来,慧娘和李芙一起怀孕,但李芙怀孕的时间长了些。所以云重和楚康也算是年纪相当。平时楚云怕云重一个人孤单,时常让楚康带着一帮孩子去陪他,所以两人很熟。
云重还不会说话,但能够听懂。一边点头,一边用手比划着他在山上的见闻。但楚康却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
楚康虽听不懂他说什么,却也觉得他说得很有意思,忙问:“等你长大了,能带我们一起山上吗?”话刚出口,他便想起爹曾告诉他不要磨着云重带他们上山,接着说道:“还是算了。对了你不是有了一只松鼠吗,怎么没看见它。”
“是啊,我们听楚伯伯说你有一只松鼠,怎么没看见?”一个名叫二胖的小胖子边说边四下里寻找着。其他人也都跟着附和。
云重见他们想见红尾松鼠,心里觉得和高兴,连叫了几声。众人只觉得远远地一片云飘来,之后就看到一只松鼠站在面前,双手兜着很多桃子。
这群孩子大都没见过真正的松鼠,觉得很好奇,把红尾松鼠围在中间,仔细地打量着。
红尾松鼠一点也不怯场,昂首挺胸,红色的尾巴摇晃不停,神情还颇为得意。
云重在红尾松鼠头上重重敲了一下,然后拿起一个桃子递给楚康。红尾松鼠也是有样学样,把剩下的桃子都分给了其他人。
这些小孩子觉得眼前的松鼠很有意思,和它在一起觉得很亲切,简直就象朋友一样。
红尾松鼠也是“自来熟”,很快就和其他人混熟了。一群孩子外加一只松鼠一起在村子里四处游荡。村里有很多种果树,他们遇到有结了果子的就爬山去摘些来吃。甚至还偷偷跑进别人的果院子里去偷摘桃子。红尾松鼠的桃子就是在这里摘的,但他们中除了云重外都没有这么③üww。сōm快的速度,没一会儿就被抓住了。看院子的人见是一群孩子也就没有训斥他们,又听说那个最小的是云清的儿子,还亲自给他们摘了一些带走。云清时常到镇上去,平时哪家要买些什么东西,几乎都是托云清来买的。云清在村子里的威望很高,又兼云水村民风淳朴,所以才会有这种事。
云重连续几天和红尾松鼠以及楚康等人玩在一起,云重和红尾松鼠更是形影不离,除了睡觉他们都在一起。红尾松鼠不愧是洪晃异种,上古神兽,来了没几天就成了云水村各种动物的头领。现在这群孩子每次出去,前后左右全都是些鸡,鸭,鹅,老鼠,牛,羊,甚至还有蛇。
起初这群小孩子看见周围爬满了五颜六色的蛇,简直吓坏了。多亏红尾松鼠指挥蛇群表演了一段蛇舞才算控制住了局面。渐渐地习惯了以后,孩子们发现它们除了长得怪异了一些外,其余也没有什么可怕的。
云水村里每天都能看到群蛇开到的景象,都觉得很稀奇。等看到是云重领着的那只松鼠在指挥后,心里越发觉得云重果然不凡。这让红尾松鼠很是郁闷,明明是我在指挥这些蛇,为什么没有人佩服我。
云清今天起了个早,因为今天正好是镇上集会的时间,他想把家里养着的山鸡,野兔和一些兽皮卖了,换鞋生活必需品。再顺便带云重去女娲宫还愿,再到妙法寺送一些药草。
吃早饭的时候,云清便把要带云重去赶集的消息告诉了他。云重以前听人说集市上有很多人,非常热闹,有很多新奇的小玩意儿。听那些大哥哥们说的那么好,云重一直想去看看,但却一直没有机会。今天终于能够得偿所愿,怎么能不高兴呢。
吃完早饭,云清想早点上路,争取早些回来。等到将要出售的野味和要给妙法寺送去的草药全装在手推车上时,李芙突然想起还没有给他们准备午饭。以前云清自己一个人赶集的时候都是卖完东西后就回来,为了省钱也就带些大饼之类的干粮充饥。但这次云重跟着一起去,李芙可不想让自己的宝贝儿子吃那冷冰冰的东西,本想炒几盘野味给他们带上,但又怕到时候凉了。
云清看着李芙不知如何是好的模样,笑道:“不用准备了。我和儿子今天在镇上下馆子。”
李芙也笑道:“你看我是糊涂了,直接下馆子就行了。”然后又嘱咐了几句。回头看见云重和红尾松鼠站在一起,整装待发。问道:“松鼠也要去吗?”
云重和红尾松鼠一起点头不止。
李芙看了看云清,想要问问他的意思。云清想了想道:“带上它吧,也省得重儿路上无聊。”
红尾松鼠一听自己可以去,轻轻一跳便落在云清的肩上,摇着红色的尾巴挠着云清的脸。云清觉得鼻子有点痒,拨开红尾松鼠的尾巴,道:“好了,我们赶紧赶路吧。”
风云镇是个小镇,地处偏僻,除了在地图上标着外,估计知道这里的人很少。去集市赶集的人都是附近村子的人。云水村离镇上大约有两个小时的路程。云清所猎的野味都是送到镇上的饭馆和大户人家的,花不了多少时间,再加上买些家里缺少的盐巴,米粮之类的东西,一般下午一两点钟的时候就能回到家。
风云镇的人很好和外地人接触,所以现在的生活方式基本还在解放前。九点钟左右,云清等来到了镇上,他决定先把野味卖了,然后再去女娲宫还愿,等把药材送到了妙法寺后再去饭馆吃饭。
云清一般是将野味卖给镇上最大的饭庄——风云饭庄。风云饭庄的老板与云清是旧识。说起来两人的相逢颇有戏剧性。
有一次,云清卖完货回家,在路上遇见有人打劫。云清身强力壮,山里的猛兽尚且不能伤害他,更何况区区两个小毛贼。云清刚想出手教训,却从远处走来一人大声呼喊。
那人穿着很是古怪。风云镇虽然不怎么与外地接触,但也不会太离谱。而那人穿得却是民国时期的青色长衫,一副读书人模样。
云清本以为这位应该就是传说中的武林高手,来锄强扶弱的,没想到那人走过来以后,对着那几个劫匪一遍遍地讲着应该博爱,不应互相打架。云清见那人从三皇五帝说到孙中山,***,并且丝毫没有要停的意思,忍不住打断道:“你是谁?”
那群劫匪本以为两人相识,遇到个程咬金,却也没有想到两人竟也不认识。
那人摇头晃脑地说道:“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劫匪实在不能忍受,决定先解决了眼前这个祸害。云清见那人弱不禁风,连忙推开他与劫匪扭打在一起。最后,云清身上虽然也挂了彩,但劫匪们伤得更重,而且全都落荒而逃。
那人愣在一旁,半天没有说话。等到劫匪全都走了,他才算清醒过来,上前看了看云清的伤势,说道:“我家就在镇上,先到我家治疗一下吧。”
云清也不想让李芙看见自己这幅模样,免得以后自己每次出来都让他担心,跟着那人又来到了镇上。路上聊天时才知道那人名叫冯舫,是风云饭庄的老板。云清觉得奇怪,这样一个让人忍俊不禁的酸秀才竟是镇上第一大饭庄的老板,真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从此云清和冯舫也就认识了。云清觉得冯舫除了说话有些酸之外,基本上还是一个好人,而且他给的价钱也合适,所以以后的猎物云清大多都送到这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