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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静地坐在床边,我努力地说服自己接受这完全超出意想的事实。
“对不起,丹青。”他扶起我的下颌,让我对上他那双漆黑的眸子:“你不可能去到里斯本了。”
“你从一开始就没有想过放我走,对么?”我有些疲惫地问他。
他点头:“是的。纵使你不断在我身边提醒,我比不过凯撒,我不是你心目中喜爱的强者,但是我还是不会让你离开。丹青,很早之前我就说过,你是我最重要的礼物。”
“如果到了亚历山大,我留下来不跟你走呢?”我推开他的手。
“你不会的,丹青。无论你多么抗拒,你的血管中,都流着元人的血。”他拉起我的手腕,与他的一起并排举在阳光之下:“人类体内百分之七十是水,地球也只有百分之三十不到的陆地。也许,人类踏上陆地,一开始就注定了血液里不安的流浪性格。”
“你的未来,绝不是留在葡萄牙某个乡下地方定居。而是要同我们一起,经历无数的海上风浪,回到中国,回到我们祖先生长的地方。那是你的命运,也是我的命运。”
一阵热血涌上我的心头,那是对故土的眷爱,对血脉的记忆。是啊,为什么要去那从来未曾涉足的葡萄牙呢?跟着他,走向那蓝色的大海与金黄的沙漠,未尝也不是一种选择。再说,在这在凯撒已经抛离我的世间,他,也是许是我最后可以依靠的人。
终于,我叹息出声:“既然你已经帮我定好了前行的方向,那我还有什么话好说呢?斯蒂文·冯·亚谢巴哈,这次,你是吃定我了。”
“是吗?”他含笑看着我:“但我还觉得不够,因为,我现在,还肯定没有达到你需要的那种强大。”
、第二部 亚历山大 第五章 万里黄沙
第二部 亚历山大
第五章 万里黄沙
(一)
我叫亚历山大,今年十七岁。我的名字,来源于与我同名的城市。
二十年前,我的母亲萨凡娜在这里邂逅我的父亲,一个不知名的印度船长。那时他的船上有无数贵重的香料和明亮的钻石,英俊而多金,是亚历山大港里十年内少见的多情男子。母亲在一个月夜里遇到了他,然后和他生下了我,然后一年后,在他们相遇的那个码头,挥手和他告别。
母亲死去,大约是我七岁那年的事,她得了海湾人很容易得的痨病,身体瘦成薄薄的一片,每天拼命地咳着,脸上泛着奇异的潮红。那时,我已经学会在酒馆里为人家点水烟筒打短工,每周拿了微薄的薪水回家,她却不许我去买药,只是帮我存起来,说是自己死后,我去印度找父亲的旅费,就全靠它们了。
她的病渐渐很重,每天要咳血好几次。但每次缓过气来,却总是拿着那柄镶着孔雀石的镜子,仔细地看着水银中的自己。
“亚历山大,你知道吗?我和你父亲刚见面的时候,脸也是这样的绯红……那时候,我是全亚历山大城中最美的女子。”她就那样徒劳地回忆着,有时候,甚至会用小指蘸着手绢上那成团的血,当作口红,轻轻地涂在她那苍白的唇上。
这个时候的她,总是显得特别的美丽,特别的圣洁。我不忍心打扰她最后的幸福,于是,便一直坐在窗棂的阴影下,静静地听她讲述父亲当年的故事。
她终于在一个闷热的午后离去,是克拉奥帕特拉码头上的工头帕法索带人来安葬了他。多年来,我们家的生活一直靠他照顾,偶尔他也会谈到我的父亲:“咳,那可是个好人啊。知道你母亲不会用钱,临走时,特地给了我一颗绿宝石,托我卖了时常接济你们……”
我记得那颗绿宝石,有小指头那么大,在日光下会闪出奇幻的光芒。母亲刚开始生病的时候,帕法索带着我去一个巴格达商人那里,以六袋钱的价格卖出了它。
后来,我就跟着帕法索在码头上做杂工,等他的腿脚渐渐不方便行走起来,我便接下了他的工作,开始学习当一名引水员。帕法索说那是除了水手之外,最有前途的一项工作,除了收入稳定,还能借此结识不少的船长,其中没准就有认识我父亲的——尽管他从那一年离去,就再也不曾有过消息。
帕法索的经验没错,四年之中,我就有过四次机会搭乘商船去到印度。看到那片燠热土地的一刹那,我才发现母亲是多么的愚蠢,因为她只知道父亲的名字叫阿什利,是一个乌德人。而乌德,在当地的土语中,就是小渔村的意思,全印度绵长无际的海岸线上,大约有上百个叫做乌德的村镇,上万个叫做阿什利的男人。
当海员的报酬很不错,特别是在我们回到埃及,能带回大量的肉蔻、象牙与茴香时,船长总会拿出极丰富的奖金让大家平分。但我仍然愿意回到了帕法索的身边,心甘情愿地做着引水员,因为,我不想像父亲那样漂泊,在别的城市和陌生的女子生下孩子,又将他们狠心 地离弃。
但帕法索总是对我的想法不以为然。“亚历山大,海上的事是永远说不清的。你的父亲不会抛弃你们母子,否则就不会给你们留下那么大的一颗绿宝石。他或许死在某一次风暴之中,或许因为什么特别的原因不能回来……不要怪他,因为人类,是无法和大海对抗的。”
有的时候,我也宁愿相信他说的是真的,因为在港口区,我时常可以看到那些带着孩子乞讨的风霜女子,她们都是海员的妻子,在某次风暴中,那曾经深爱过她们的人,从此就一去不回。如果幸运,还会有同船的人带回他的零星遗物。但大多数时候,她们能看到的,就只有一波波寂寞海浪上的无尽虚空。
于是,我更坚定了做引水员的信念,这是一份寂寞的工作,但是安定而幸福。我几乎以为自己以后,就要像帕法索那样终老于克拉奥帕特拉码头,一直到1503年的夏末,我原本平静如小溪的生活,却突然象山洪爆发一般,出现了巨大的改变。
八月二十一日,我还记得那个特别的日子,那一天,天空特别的明亮,群星如宝石般光华夺目。十七岁的我,已经开始喝一点小酒,躺在码头石阶上的时候,有小风微微地吹着,分外地凉爽。
那几天,我的心情一直很坏。因为我最近打听到消息,一个和我父亲同名,而且长得很像的男人,曾经在孟巴(注,孟巴系印度第一大港口孟买的古称)出现。如果是以往,我一定就立刻跳上前往印度的商船去往孟巴,但这一次,我没有钱可以支付船资,因为帕法索刚刚死去,我全部的积蓄,已经用在他的葬礼上了。
生平第一次,我有点恨自己为什么不是个水手,这样只用干活,就可以免费搭上去孟巴的航向……但,我的钱实在是太少了,我不愿失去这次找到父亲的重要机会,但又对惨淡的事实无能为力。每天的忧愁烦闷让我哀声叹气,直至一周之前,另一个引水员拿给我一瓶号称能解千愁的茴香酒,立刻,我就爱上了它。
酒的确是个好东西,它能让我完全忘了母亲哀愁的脸,也让我有勇气做出平常想也不敢想的决定,那便是偷窃。乘着酒兴与夜色,我爬上了贝督因人(注:在撒拉逊半岛和北非沙漠地区从事游牧的一族撒拉逊人,以凶猛好战著称)的商船,偷到了一袋腹蛇胆。也只有他们,夜里敢把贵重货物随便放在商船上,不派人看守。因为贝督因人以杀人如麻著称,谁要是想偷他们的货物,真的是不要命了。
但今夜,我就是那个不要命的人。把装着蛇胆的袋子系在腰间,沿着缆绳,我悄悄地滑下船去。心里想着这么大的一袋蛇胆,如果卖给欧洲的商人,船资是绰绰有余。正当我为得手而兴奋时,雨点般的毒箭向我雨点般地射了过来——我被发现了。
虽然我也信奉伊斯兰教,但这些以凶狠著称的贝督因人,绝不能称之为我的撒拉逊兄弟。因为他们最恨偷盗,更何况,这次我偷的,是他们部落首领迈哈德的珍藏。于是我撒腿飞奔,却觉得肩上猛然一痛,伸手摸去,长长的箭杆后面渗出了热呼呼的鲜血。但是我仍然必需跑,因为我知道,一旦被抓住,我会受乱石击死的酷刑,那是贝督因人惩罚小偷的方法,无人可以例外。
但,麻木的感觉,却从肩头慢慢扩散到了全身。跑在通往海港的路上,我的眼前越发模糊,渐渐可以听到身后追赶的贝督因人的叫嚷之声,脚步慢慢疲弱下来,有如千斤般沉重。
不能停!要跑!我告诉自己,无奈思维渐渐迟钝,双腿也有如铅一般沉重。
眼前一群黑衣人出现,直觉告诉我,那是我唯一可以逃出生天的契机。拼尽最后一点力气,我扑向离我最近的那一人。
“救我!”我用微弱的声音呼救。
冰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