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正纳闷了,他伸出手,很有自信地等着我自己去握上他的。他是又想跟我耗了,而且这一次比以往都坚决。我正在气头上,根本不想跟他低头。这世上也不是只有他一个救世主,我自己难道就不能解决问题?
说也奇怪了,东宫今日举办婚礼,服侍的侍从竟一个也不在附近,全跑去前厅张罗客人去了。
我到处都喊不到人,实在没了办法,硬着头皮回头,就见小九依旧保持他顽强的姿势,等着我去自投罗网。
我又败了,直觉小九比唐僧都厉害。他耐心等我落网以后,终于肯从地上站起来,一个打横把我抱起就走。我确实被吓了一跳,另外也没想到他还有力气将我整个人负重走路。不过这个抱法终究有点尴尬,我很怕被人看见,便挣扎道:“放我下来!擦破点皮又不是崴了脚。”
“男人要照顾你的时候,你说谢谢会更好。”他面无表情地蹦出一句。那样子跟我第一次见到他时一摸一样。仿佛前不久跟我吵得不可开交的人根本不存在在这世上。
我绷着脸道:“那就不要让人看见。不然就麻烦了!”
他对我笑了笑,说:“要不咱们就翘了这婚礼吧?”
“这、这行吗?”
“试试不就知道了。”
小九说出的话果然很少有不能实现的。我正巧也烦透了这纷乱的婚礼,便欣然同意一起逃亡。
真的就这么逃出东宫的时候,我果真是松了口气。在小九的马车里有一张毛长得能覆盖住脚背的雪白羊毛毯。我就舒服地倒在上面,只想就此睡去。
腿上那点擦伤其实真的没什么大碍。但小九很是郑重其事,定要笼了我的裤腿,把我的脚搁在他身上慢慢上药。马车为此行进得尤其慢,让他有机会仔细将我的腿摆弄到厌烦为止。
实际上,小九对我身体的好奇大大超出我的预料。他怎么也不嫌累得慌,从来不放弃任何肌肤相亲的机会。要说我是个皮肤细腻的美人,那这还说得过去。可我就是那皮粗肉糙的一身皮囊,身板又是一马平川,除了脸以外,当真是吸引不了男人。
我今天也实在懒得跟小九讲什么男女大防了。他要这么折腾便就折腾去。我累得慌,趴在毛毯上,一只脚缩着一只脚半搭在他身上,头发也乱的,裙子也乱的,可谓毫无规矩可言。若再配合伸个懒腰,我只怕跟只午觉没睡好的猫没有什么分别。
小九眯着眼睛拍我的小腿说:“你呀,差条尾巴就成精了,还是只狐狸精。”
我白他一眼,忽而想起宋玉成的话,便用手支着头道:“我问你,你当初在崔家寨第一次见到我的时候是不是已经知道我是谁?”
“起先不知道……后来知道了。”
“起先是多先?”
“就是给你喂水那会儿。”
“哦,就是你装小哑巴那会儿。”
我想我现在心情是好转了些,声调都有了点调侃的意味。小九没必要跟我撒谎,权且当初次相见,我与他毫无瓜葛,只是十分偶然又单纯的冤家碰头罢了。
小九回过味来怨我道:“我那时候只不过没说话,你就说我是小哑巴?”
“这有什么?我给你取的绰号多着呢,可就憋在心里不告诉你。”
也不知这句怎么惹到他,他突然整个人压过来说:“那剖开你的心,我不就知道了。”
这么血淋淋的话被他一说倒像是最能哄人的情话。我皱着眉,嫌他压在我身上重。不过他又开始揉我的耳朵,我一时倒不太想推开她。
只听他说:“今日皇兄是不是叫了你去?”
“这事你也知道?”
“我心在你身上,自然就知道你一举一动。可惜你总也不听我劝。皇兄和余丞相那样的人,只会给你带来灾祸。你偏偏总往火坑里跳。”
这些人的厉害我岂有不知?可我又能如何,躲又躲不了,藏又藏不住。纵然小九多方劝告,我倒也是想听,却又怎么听得进去?
我回他道:“唉,有句话叫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九殿下聪明绝顶博文广识,岂会不知?”
他听了立即掐我的胳膊说:“你是不可救药的糊涂蛋!我看干脆把你毒成傻子拴在身边最好。”
我被他掐得疼,嘴里咕咕囔囔,情知自己理亏也跟你叫不了板。他估摸我没反应,就突然来啃我的耳朵。我这耳朵虽然不太漂亮,可也不能让他当猪耳朵啃。为了保全耳朵,我威胁道:“你敢再咬我,我可还手了!”
这厮啃得真起劲呢,丝毫没对我的话有什么反应。我这人,耳朵是死穴,一揉就软,一咬就全身没力气。加之小九这高个子压得我沉得慌,一时竟让我连小擒拿都出不了手。
直到我不舒服地发出呜呜声,小九才松了口,道:“你这人死不悔改。究竟怎么才能让你长点记性?”
我只怕耳朵又遭殃,连忙求饶说:“大侠,来日方长,不如留了小昧子一条小命,从长计议。”
他有点乐意了,道:“那以后每天都来见我,不许顶撞我的劝言,不许不听我的箴言。你若能做到,也算是功德一件了。”
“我答应便是,答应便是了……”
39
39、见公主,破镜圆 。。。
39
嘴上说一套,做事另一套,想必是我多年工作经验的惯性使然。皇宫里的那一趟浑水我还是去蹚了。起因便是在我跟小九一起逃亡的路上。
这太子大婚,非同小可,按礼数要去跪拜帝后以及有身份的嫔妃。当时小九这个兄弟若不在场,麻烦有多大可想而知。脑袋昏昏如我也会有清醒的时候。好比说这项厉害被我灵光一现狠狠抓住,我立即从柔软的羊毛毯上爬起来喊车夫掉头,定要在今日的乾坤大殿里把小九这个人给按上去。
小九这人也是个大马哈,对此事竟一直都不上心,更不惧怕他父皇母后的威仪。他还真以为自己是个神仙了。这种性子别说是跟太子抢皇位了,哪一日不被人陷害就够神佛保佑的了。
乾坤殿一向是宫中举行隆重大典仪式的殿宇。就连公主过门的时候,也不曾踏足这座宫殿。我拉着小九飞也似的及时赶到这般隆重场合的时候,真是长长地舒了口气。
乾坤殿内乌压压站了一大帮子人,皆是位高权重的皇亲贵胄。连后宫有地位的妃嫔,竟也汇聚一堂。这就更显得我拉小九来掺和是件多么明智的事。
虽大殿人多,却一点不妨碍我敏锐的眼力。即便在人堆里面,我仍旧轻易找到了多日不见的公主。她品级高,足以在此受太子的礼数。只要找到了她的踪迹,无论这场面如何热闹,无论一双新人如何惹眼,我都看不到旁人,只朝向公主一人所在的角落看去。
她仿佛是瘦了,身上虽穿着华贵的礼服,却显得有些空落落的。也不知她一人怎么在那吃人的皇宫里边生存,看得我心疼极了。
小九突然掐我的手背,让我差点惊呼。只见他埋怨地看着我,眉头都蹙成了川字。可怜的小九,他怎能嫉妒公主?我从小就被教导要为公主而生,只有在公主身旁我才能找到自己的位置。这竟也能与他男人的独占欲相抵触,不免让我觉得不可理喻。
正欲想向他解释,却听大殿之上几个首次憋到我面孔的皇亲开始窃窃私语。这私语越传越响,引得许多人不再留恋新人,而是回头来端详我的容貌。
我这样子先前在骊山行宫时就曾被在场的高官们啧啧称奇,如今换了一身行头,看我面孔的男人女人们就更是肆无忌惮了。
好歹我现在被冠以皇后甥女之名,容貌倒还在其次。他们勾起的却是十几年前的一桩风花雪月之事。说的是当年韦家双生姊妹名冠京城,如今一个执掌后宫,一个下落不明。那个下落不明的却突然冒出了个女儿,怎不叫人生出好奇?
我听了这些掌故,隐隐约约觉得当年似乎发生了什么大事。话说这中原人不知怎地就有个不成文的讲究,以为双生子若是龙凤胎便是祥瑞之兆,反之则是妖孽祸端,大大不祥。皇后她与妹妹这般名声远播,怕也经历许多闲言碎语的。我对那名义上的母亲越来越好奇起来。
正深思之际,小九突然将我揽到身边,公然宣示着我们关系的特殊,引得对我出现好奇的众人更填一分惊奇。就连最上位的皇帝和皇后似乎也注意到了这边的小小骚动,一个眉头微蹙,一个神色复杂,皆是不太满意我这般轻狂的样子。随后,正在举行大礼的太子眼神也随众人扫向这边,正巧看见此举,便微微一怔。继而他的新娘摇动着凤冠上的珠帘坠饰,同样看到了我的存在。那一张美艳的面孔里面透漏着高傲和不满,还有一丝不屑和轻蔑。
我不禁觉得冷汗涔涔,立即大力将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