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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子之手 将子拖走-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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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砚台上,我在他的视线里缓缓的拿过砚台,再缓缓的往他身上一泼……

“少爷,奴婢真的是有脾气的。”我真的不是生气,我只是很郑重的再次申明,以防他以后蹬鼻子上脸,还没分没寸了。

少爷那件漂亮的锦袍算是毁了,只是他却没有丝毫不悦,黑眸笑意闪动,笑的更加开怀,“阿蓝,我就是乐意见到你生气的样子,真是呆的有趣极了。”

我的眼神突然就忧郁了,非常关怀的开口道:“少爷,你……”我伸手指着自己的脑袋,手指反复转了几圈,“恩?”

意思就是:你他妈的有病啊。

少爷显然是漏掉了那三个字,他伸手在我头上乱揉了一把,“呆子,本少爷能和你一样?”

我想是啊,你怎么能跟我一样呢,我怎么能和你比呢。

你比我欠抽多了。

一刻钟后我拿着布擦干净了脸上最后一点墨迹,对着水面伸手拉了拉自己脸部的肌肉,试图露出蒙娜丽莎的微笑。然后微微失落的发现,面瘫的太久,我已经忘了怎么样才能露出正常的微笑了。悲剧,这真的是个惨无人道的悲剧。

窗外的清风吹进,撩起了我额前的发丝,我端起脸盆准备去倒水,却发现脚面上多了一张纸片。我自然是随手捡起来看了看,很小的一张纸片,边角有燃烧的痕迹,明显是个“漏网之鱼”。纸片上的字很常见,一个很普通的“好”字,或许是因为刚见过少爷的字,我不禁将两个做起了比较。

如果说少爷的字是年少恣意,是锋芒毕露的,那么这个字就是深沉内敛,稳重大气。每一笔下的都极其扎实,浑厚有力,显然是年长之人的手笔,只不过写这字的人是谁,写的又是什么内容的东西,还要少爷烧掉毁去?很明显这里面大有内容,只是,这并不关我的事。

我又随手扔了纸片,刚抬起步子就听到莹露的声音响起。

“哥哥哥哥,你叫我来干嘛呢。”莹露推开门走进,看到我的时候咧开嘴笑了起来,“怎么的,阿蓝,你研墨都研到身上去了?这手艺倒是高超。”

我还没开口回答少爷就撩起帘子走了出来,身上已经换下了刚才的衣服,成了一件银白色的绸制袍子。“怎么还是这么急的性子,没进屋就听见你的叫喊声了。”

莹露撇撇嘴,走到我身边说道:“傻站在这里做什么,先去倒水。”

我“恩”了一声,听话的去倒了水,进门的时候正听见少爷悠闲的说道:“裴玉阁里新来了一批好玉,你待会儿和如絮一起去看看吧。”

莹露闻言不依的叫了一声,“哥哥,你怎么老爱把我跟她扯一起,她是谁啊,叫你这么费心!”

“费心?谁都比不上你让我费心,多大的姑娘家了,还跟个野丫头的似的。改明儿就把你许给别人,祸害别人去,省的我和小叔操心。”少爷手里是那把惯用的紫玉扇,半玩笑半正经的说道。

莹露的声音有些愤然,“老说我不懂事,我到底哪里不懂事了。非要我和柳如絮那样天天顶着个棺材脸么。”

我很不厚道的暗自乐了,棺材,又见棺材!柳如絮要是个棺材脸,那绝对是个“一盖倾城”的棺材。

少爷也是升起了些笑意,“把你这不知分寸的说话给改改就成了,真是个急冲脾气。”

莹露伸手指着自己说道:“我,和柳如絮不是一路子的,以后少把我和她扯一块儿。”

少爷俊美的脸上似笑非笑,“那你说,谁和你是一路子的?”

莹露一手拍上桌子,利落的伸手指着我道:“她。”

少爷摸着下巴打量着我,不以为意的道:“想不到你喜欢这么个呆子。”

莹露得意的拽过我的手臂,“只此一家,绝无分号!我不管,下午你还得把人借给我,我和她一起去裴玉阁。”

少爷将紫玉扇往掌心轻轻一敲,薄唇轻启,一锤定音,“好。”

自始至终身为主角的我没有发表过任何意见,我想的是另外一件事情,为什么我觉得少爷的举动好像就是为了让莹露带我出去?莫非我也和某些人一样都阴谋论了……

这真的是比悲剧更悲剧的惨剧。

我和莹露一起出现在街上的时候我突然就觉得自己恍如隔世了,熙熙攘攘的人群,热闹叫卖的小贩,花枝招展的小妞,故作风流的少年人……我叹了声气想道:“天空啊,你果然是外面的比较蓝。人物啊,你果然还是外面的比较生动。”

“你们先去裴玉阁等着我,我待会儿再去。”莹露吩咐了身后的几名家丁,转头看着我道:“阿蓝,我们去逛逛吧。”

我用行动表示我的意见,拉起她的手道:“好。”

莹露皱皱小细眉,“该去那儿呢?”

我拽了拽她的手,“小姐,跟我走。”跟着我,有东西吃。

可是,没一会儿以后我觉得自己很迷茫。

为什么卖糖葫芦的那个人换了?其实换了并不是最重要的事情,最重要的是他长的怎么那么像大表哥身边的牧一?

为什么卖饺子的那个人也换了?其实他热不热情招待客人也不要紧,要紧的是他的土匪脸怎么和大表哥身边的牧二如出一辙?

为什么卖煎饼的那个老板娘又换了?其实她美不美西施不西施真的不关我的事,但是为什么她勾引人的姿势那么像大表哥身边的那个性格分裂的男人婆灵芝?

好吧我承认自己混乱了,接着很缺德的想道:难道将军府落败了导致他身边的三大高手只能出来以卖小吃为生?

我很挫败无力的想着,大表哥,宇文睿,你好样儿的,非常好样儿的……



作者有话要说:文当然是不会NP,我坚持一对一,一份感情只会专一的对一个人。我的意思是,我写这个文,最爱的是阿蓝,最主角的也是阿蓝,我要展示给你们看的,只是阿蓝的经历。

哦也,我爆发了爆发了,是因为你们的热情才爆发的啊,所以,让你们的留言来的更猛烈些吧!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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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章

人们总是说,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了解自己的人,该有多好。可有的时候当另外一个人完全了解你的喜好,并善于捕捉你的念头时,那种感觉真的是……非常不爽。

无疑,宇文睿就是那个让我牙痒痒的人了。

他总是知道我需要什么,不需要什么,爱吃什么,不爱吃什么,喜欢什么,讨厌什么。他那样的了解我,以致于我有时候错觉的认为他认识的那个才是真正的我,我认识的那个,根本不是我。

呃,我怎么突然就文艺腔起来了,什么他认识的我认识的我,说来说去那还不都是我么。果然,我是被他给刺激到了。凭什么啊,凭什么他的手下来抢别人饭碗啊,还让不让老百姓活了啊,做人起码得厚道啊,最重要的是……

他们几个人的手艺到底好不好啊?

……

“阿蓝,你到底过不过去,都换好几个地方了。”莹露疑惑的戳戳我的手问道。

我瞥了眼正姿势优美煎着黑色烧饼的灵芝,去?我会过去才有鬼,没看到角落里有好几个男的正吃的一嘴黑渣,偏偏嘴角还带着失魂落魄的笑容,这叫什么,这就叫:牡丹花下死死也不足惜。我移回视线看向莹露,正了正神色,“小姐。”

莹露伸手把玩着自己的头发,“说啊。”

我以一种很诚恳的口气说:“你有没有发现吗?”

莹露眨眨眼,“什么?发现什么?”

我继续诚恳外加忠厚,“难道你没觉得我带你去的几个地方都有个共同之处吗?”

“呃,我想想。”莹露转了转眼珠子,“好像都是吃的地方。”

“小姐说的是。”我拍拍她的肩膀,“小姐,刚才我带你去的几个地方,你记好了,以后千万不能去。我娘从小就教育我,姑娘家不能贪吃。”虽然这句话我是不以为意的,可莹露是大家小姐,于是,随便凑活着听吧。

“啊?”莹露闻言有些懵,想了想又似乎觉得有些道理,“说的也是,外面的东西总归吃的不踏实。那我们接着去哪里溜达?”

我平板的道:“我娘还说了。”

“还说什么了?”

“女为悦己者容。”

“所以?”

我拉起她的手,“小姐,我们去胭脂铺吧。”

我和莹露在离胭脂铺不远的地方停了下来,莹露的视线停留在胭脂铺门口,而我则是停留在胭脂铺对面那家茶楼的二楼。那家茶楼算不上什么雅致之地,去的都是些普通人家的子弟,可我却意外的看到了某个熟悉的身影,心里有些感慨。

浅青色的滑缎长袍,以青玉发冠半束的黑发,清隽俊美的脸庞,眼角斜勾的狐狸眼,温和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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