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两个三十多岁男人的久别重逢,早已把当年的随性洒脱扔到一边儿去,老王絮絮叨叨地讲以前的事情,讲现在的事情,然后又把乔远峰问个仔细,这才感慨说:“兄弟,我老了,想起来以前的事情都恨不得再回头把那些年轻易丢掉的东西一样一样捡回来揣好了,你说,当年我们的旅行社那会儿多好,一帮年轻人意气风发,要不是你要走,我们的旅行社估计也做大了。那时候天南海北的人,都快乐,现在,好像到了尝苦味的时间,比如我现在这个基金会,就是专门服务先心儿童的,你看着那些花儿一样的孩子不能动不能跳,真是揪心。还是年轻好,没有病痛,没有愁苦,只有不羁和纵情。”
乔远峰慢慢地抿一口酒,这酒没有当年青稞酒的醇和粗,但一样辛辣粗噶,他怎么不记得,那个时候虽然在情绪上有些让人伤感不忿的事情,但是却是最逍遥的时光。
“老王,你也找到姑娘拿鞭子抽你了吧。”当初老王开玩笑说要找一个姑娘用皮鞭天天不断轻轻抽打在他身上。
“找是找到了,不过现在可不温柔了,嗓门一里外都听得见。”说完老王哈哈大笑。突然间,又似乎想到什么,低头在皮包里翻出一本书,然后小心翼翼地打开取出里面夹的一封信递给乔远峰,“这封信给你,四、五年前寄到咱们以前公司地址的,正好我去那里办事看到的,他们说以前也有寄过来的都被打印查无此人退回去了。我想着不定什么时候能见到你就留下来,没办法,说是可能以后永远不见,但我还是忘不了你这个兄弟,留着信也是一种怀念。这回来北京也带在身上想着可能有机会,没想到还真找着主了。”
信封虽然被老王保护得不错,但也显出年长的旧痕迹,四、五年前?他早已在日本五、六年,习惯了那里的生活,也跟所有的当地人一样学习、上班、下班,实在想不出谁会给他寄信。乔远峰疑惑地伸手取信,寄信人的地址是北京。带着几分猜测和不解撕开信口取出信纸,只粗粗一扫,便看到下面的署名“余宝笙”。像是被一记猛拳砸中,乔远峰的大脑一片空白,这个名字曾经在很久很久以前依然记得他,给他写信,他却到如今才拿到信笺。
老王见乔远峰脸色发白,不知道信里写了什么,当下也不避忌讳地探头过来看是谁写的,当看到“余宝笙”三个字时候,也是一愣,他怎么会不记得那个童花头娃娃脸的小姑娘,几乎掀起他们散场前最后的狂欢。老王认真看了看乔远峰依然有些呆滞的脸,非常惋惜地说:“原来是那个小姑娘啊,老乔,那姑娘当年喜欢你吧?你看看,隔了好几年人家还给你写信,只可惜啊……”
乔远峰抽抽嘴角,从震动中醒悟过来,把手里的信折好揣起来才掩饰地笑笑,却一下子不知该如何接话。
老王了然地看他一眼喝口酒,道:“那小姑娘不错,你也喜欢吧,是不是当时觉得自己也不知是个啥情况,人家孩子又小,所以就没敢言语?我们都看出来啦,你瞧你护着那姑娘的样子,就像老母鸡护着小鸡雏,生怕什么闪失,我们一问,你还说是被人家爸爸托付的,我看你倒是挺像她爸爸的。”
乔远峰沉沉地低着头,思绪飞到久远的高原上,小丫头初次见面的嚎啕大哭,偷喝酒后酡红的睡颜,高兴时的神气活现,情绪不好时的委屈沉默,他居然都记得,他甚至记得自己当时的心情,起初的厌烦,之后的心疼,直到心里暗暗的喜欢。渐渐地当初多姿多彩小丫头的脸幻化成余宝笙的脸,说实话,变化不是很大,多不过是团团的圆脸变成小小的尖脸,变得比以前漂亮,他一眼就认出,可是那脸上的表情却是他陌生的,矜持内敛,恰到好处的亲切,而以前的喝酒、大哭、神气、委屈,他再无机会见识。
“她还是小孩子,你忘了?她叫你都是叫王叔叔的。”乔远峰想起来余宝笙对他们的称呼,真是各具特色,一帮人被一个小姑娘搞得哭笑不得。
“嗨,不说这个我还真忘了。觉得我面相老叫我叔叔,可叫你就是乔帮主。乔帮主是谁啊,金庸小说里的大英雄啊,‘虽千万人我往矣’的大英雄,称呼都不一样,一看就有私心。天天跟在你屁股后面,左一声乔帮主,右一声乔帮主的,我都羡慕有这么个好妹子了。虽然你不让乱开玩笑,但是当年我们背后都称呼你俩小俩口。只可惜造化弄人,你去了日本杳无音信,那小丫头如今也不知身在何方。”老王满脸遗憾伤感。
乔远峰再喝口酒遮掩自己早已风起云涌的内心,他没有跟老王说余宝笙现在就在同一所医院,说什么,说他们虽然成为同事,却生分地要把以前那点儿熟络都埋在地下。
打车把老王送到医院附近的招待所,司机问他还要去哪儿,乔远峰捏着口袋里的信,想也不想地报了一个地址,直觉里寄信人的地址该是余宝笙的住址。车停在小区门口,乔远峰却犹豫了,这样找过来又能做什么,是确认这封信,还是确认那个人?师傅等得有些不耐烦,问还要不要走,乔远峰赶紧付费下车,慢慢踱进去,看看信封的地址,某栋楼某个单元某个窗户,或许就是他要找的人,可是真的找到人,他该说什么,说对不起?说过去?答案在心头一片模糊。
当年他也讶异自己为什么会喜欢上这么个小丫头,仅仅十几二十天的时间,此之前他不相信有一见钟情的事情。后来每每想起这些他宁愿把那种莫名其妙生出来的喜欢归因于同病相怜。
起初的确当余宝笙是个小孩子,一个大学毕业的人看一个高中生可不就是成年人看孩子的眼光,乳臭未干、幼稚有趣,可是有一天他深夜上网出来找水喝撞见她穿着睡衣迷迷糊糊从房间里出来上厕所的时候,作为一个看过很多人体的医科学生来说,很容易地辨认出小丫头正蓬勃生长的胸部没有穿胸衣,乔远峰觉得自己的脸刷地就红了,窘迫地打个招呼甚至连水都忘记拿又回到自己的房间。第二天小丫头大概都不记得发生什么,他却在看到她时尴尬地咳嗽几声掩饰自己的失态。
那天之后,娃娃脸的余宝笙突然在他的眼里变了样,鸟儿一样细瘦的腿套在牛仔裤里修长笔直,合身的衬衫罩在身上也显出几分婀娜的味道,受委屈不说话看着他时,一双杏眼水雾氤氲,因为整天往外跑圆脸略有些瘦,也显出娇柔可怜的尖尖下巴,她的每一处都牵扯着他的目光和神经,说不出原因,看她笑,心里就暖暖的,看她难受,心头也会疼。直到某天晚上他做梦梦见与余宝笙亲吻相拥,醒来后发现身体某个部位又硬又痛,才惊觉自己太过分,他明知道这种春梦在医学行为上很好解释、最平常不过,但对着余宝笙无邪的娃娃脸,他觉得自己太卑鄙。虽然在离开的前夜断然拒绝了余宝笙,但那种情绪一直在心底的某处存留,在日本他也会不经意想起,嘴角带笑,不可否认,那是一段快乐的时光。他也曾经想过小丫头和父母到底最后怎么样了,大概也慢慢习惯彼此的分离,她独立自主完全可以照顾得了自己。他劝过她,父母虽然分开,但是对她的爱不会减灭,当时小丫头只是嘴角一撇,他当她是置气。可是今天这封信,他才知道在那颗小小的心里很早就存了绝望和沮丧,却拼命开出笑容的花朵,如果与余宝笙再见面,他有些反感她的端庄有礼,可是知道这最深处的原因,许久未疼过的心又开始疼,原来他心里最珍藏的一朵花并不快乐,原来她的不快乐曾经只愿意给他看,原来他可以放手她的幸福,却见不得她流的眼泪。
只是这一切都终结于刚才的一幕,他在她的楼前踟蹰徘徊,一辆车疾驶过来在前方停下,他不过是无意识地将目光投向车辆,却看见驾驶座上的男士突然倾身向旁边的人靠过去,两人的面贴到一切,乔远峰礼貌地将目光避开,只没想到车上下来的竟然是余宝笙。
乔远峰看着余宝笙脚步不稳地走过来,觉得自己此前沸腾的心像被立时烧成灰烬一样,温度慢慢散失。
第22章
第二天一大早果然宋向宇已经等在楼下,余宝笙硬着头皮上车打个招呼正襟危坐,宋向宇看她目不斜视,扑哧一笑,见余宝笙耳根微红,才道:“有那么紧张吗?我现在只想吃早饭。”
余宝笙被点破心思,不好意思和尴尬立刻被恼羞成怒代替,回头瞪宋向宇一眼:“无耻。”
宋向宇哈哈笑着发动车子,边开车边说:“吃中式早餐还是西式的?”
余宝笙骂完宋向宇又觉得无聊,这打情骂俏一点儿都不适合她,片刻后懒懒地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