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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故,她的面容非常模糊,看不清楚到底长什么样子,可是可以肯定的是,从她的身材轮廓来看,这必定是个美女无疑。
只是为什么会被囚禁在这水晶柱中央,就有点让人费解了。御尘风左右晃荡着走了几圈之后,决定暂时不去管她了——美女自己已经有了不少了。现在最缺的是什么?钱。
眼看着不能走近魔法水晶柱子,那么就只能在旁边转悠了。
不过很可惜,这里的东西虽然多,但是却没有御尘风想像的那种巨大容器。比起巨大容器来,精致的魔法武器,戒指,铠甲,卷轴倒是堆得满地都是。这些东西虽然比金币更加值钱,可是也拿不走不是?而且即便算是能够全部拿走,但是拿走了这些东西,放弃了海洋一般波涛汹涌的金币海洋来说,御尘风绝对会后悔到找个外脖树挂上死的。
显然事实就摆在眼前——要么就拿金币,要么就拿魔法装备。两种比起来谁更值钱,怕是猪都知道,可是御尘风抱了一堆魔法武器,就是舍不得那一堆金币。无论如何,这可是财富的根源。有了金币就等于有了钱——谁知道这些古怪的宝藏是不是贼赃呢?老子拿出去能不能卖钱呢?如果我正卖东西的时候被人逮了个正着怎么办?还是拿金币吧。拿金币就方便,不用出去变卖,直接拿出来就能使用——可是,可是,开始……无论力气再大,始终都只能抱上那么一小堆而已……怕是把这一堆金币抱出去了又该后悔了。为什么,为什么当初不拿几件魔法装备呢?
抉择,最痛苦的就是抉择。御尘风现在就站在抉择的边缘上。他后悔当初为什么不跟老龙学点魔法——听说有一个偏门的空间魔法,魔法师可以任意制造一个个人空间,这个空间几乎无限大,真正是打家劫舍杀人放火的必备物品。御尘风现在虽然说是有了威尔一半的魔力,可这个家伙不学无术之极,谁难道还能指望他会点魔法不成?
金币还是装备?御尘风躺在金币一般的海洋上想了半天——期间几次金币波浪又将他给淹没了,好不容易爬出来几次之后这货终于想通了。
威尔也不知道把我抓到什么地方来了,不管这是什么地方,肯定不是什么好地方。回不回得去还是两说呢,一出洞口是一个万丈深渊也说不一定。如果碰到一条跟他一样变态的老龙的话,那么说不定自己还得受一年的痛苦。金币这东西虽然是好,但是俗话说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只要老子牛逼地出去了,金币以后还不是一招手就来的事情?好歹我也是埃鲁登原野的龙祭祀呀,我们家乡一个九品县官都能贪污,老子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官职,难道还发愁找不到捞钱的路子么?
哗啦,又是一阵金币波浪,又将御尘风埋了下去——当御尘风手忙脚乱地从金币海洋里爬起来的时候,手指上已经套上了两个戒指,右手手腕上一个巨大的水晶手镯,脖子上还有一根无比粗大的项链。显然御尘风已经想明白了。与其在这里烦恼,还不如先出去刺探个究竟。这些东西自然是有多少就要带多少走了。如果遇到了危险,就凭这些小东西,自己活命的机会也很大。
比如说遇到威尔那种等级的强盗,御尘风还真不相信自己能够打得过——虽然这仅仅是意淫,有跟远古巨龙相同实力的人,怎么会去做强盗……
但是御尘风依然在这个设想之下,开始了他不要脸的强盗行为。反正这个山洞里的东西属于无主的——要实在说是有主,那也只能是魔法水晶里坐着那个美女。御尘风的确是挺想去跟她打个招呼,先把东西借来用一下,可是他跟本没有办法靠近魔法镀膜,而且即便是靠近了,也根本进不去,即便是进去了,那里面的主人能不能听到,还是两码事……
于是,一场浩劫就开始了。御尘风的文化不怎么样,但是眼睛很毒——凭着御氏镖局这么多年的经验,分辨珠宝的本领他还是有那么一点的。他开始抛开了金币不看,专门翻找那些箱子里的首饰。漂浮在金币海洋上的数百个箱子,他每一个都去仔细地帮主人检查了一次,然后专门腾出了一个箱子来分门别类——将自己看上的东西统统装了进去。
半小时之后,浩劫结束了。从总体上来看,黄金海洋并没有少多少,就连那一个个的箱子都是好好地漂浮在金币海洋上,随着魔法水晶柱的共鸣产生的金币波浪漂浮着,煞是诱人。而御尘风现在已经歇了,他觉得东西已经足够多了。不仅仅是足够了,他现在甚至有一种一举手一投足都重若千斤的感觉!御尘风坐在金币海洋上手舞足蹈,感觉着那真实的重若千斤,他开心地笑了。
千万不要以为他是什么传说中的自虐狂——如果这叫做自虐的话,恐怕整个大陆会立刻刮起一股子自虐的流行风,怕是连那些隐居之中的大人物都免不了落俗。因为这种自虐纯粹是建立在金钱的基础之上的,那种已经有些病态的快乐了……
现在御尘风每一根手指上最起码戴有三枚戒指——按照款式重量颜色来分辨的话,他现在手上有三十种不同的颜色在一起闪闪发光。这还光是手指上的,手指之手是手套,两只黑色的手套犹如黑夜中的繁星,深沉而晦涩,闪着黑色的光芒。这是御尘风的个人爱好,他比较偏爱黑色。
手腕上自然免不了是手镯了。现在他完全不管款式的好坏,反正看得上的手镯统统都朝身上套,两只手一直套到了胳膊上,总计四十三个,重量超过三十斤。手镯上的各色宝石闪闪发光,简直就将他整个人笼罩在了一层迷雾之中。
身上则是从水晶柱下的一个箱子里翻找出来的一套银色铠甲。古怪的铠甲好像是用什么东西的鳞片镶嵌而成,每一片鳞片之间用细密的金线连接了起来,这是一套样式漂亮的轻甲——本来御尘风想找一套黄金制作的重铠的,可惜翻遍了黄金的海洋之后未遂,只有先把这东西将就凑合着用一下了。在铠甲的肩膀跟手肘的位置上,还各有一根非常锋利的尖刺,样式倒是比较嚣张比较招摇,在这一点上,御尘风倒是非常满意的,他天生就喜欢嚣张招摇。
脖子上,自然是免不了挂上项链了——上天左证,现在这个家伙的挂发绝对是任何一个暴发户太太都望尘莫及的,撇开了品位不谈,从脖子上的项圈开始一直到一串串的相连,耷拉着从小到大这么一直挂下去,竟然一直垂到了肚脐的位置上!粗略这么一估算,项链好像也有三十多串的样子。款式材料不一,有的纤细,有的粗犷。就连最爆发的爆发户太太,最没有品位最想要炫耀自己家财富的女人都挂不出他这么嚣张的样式来。御尘风现在纯粹将自己当成一个搬运机器。
脚上也免不了,有一双银色的靴子,这靴子倒没有什么神奇之处,只不过套上去之后异常温暖合脚,好像走起路来整个身体都变轻了似的。
在他的背后背着一柄样式古怪的长矛,不到两米长的长矛上生满了倒刺。加上腰间揣着的小匕首跟胳膊上挂着的短弓,总共御尘风就发掘出了三件武器,他全部都给人家洗劫了。
他挂着一身珠光宝气,肩膀上抗着箱子,手上提着长矛,在确认了自己已经几乎满载了之后,才满意地点了点头,走出了这个金币的海洋。这应该是最后一个山洞,因为从山洞顶上的一个窟窿能够看得到太阳的光芒,而且在洗劫洞穴的过程中出了一身汗,甚至还能够感觉到微微有些风从外面吹进来。
挂着这么多东西肯定是不能去爬山了,御尘风走到了一面石壁面前,准备自己挖出一条通道来。其实只要有趁手的兵器,这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如果在爬山的时候丢了什么东西,他能够后悔得一头撞死。
在瞄准了一片看上去比较脆弱的石壁之后,御尘风朝起长矛使劲一捅,只觉得犹如刺进了豆腐里一般。在他感叹这长矛锋利的同时,忽然一股巨力将他朝外一扯,长矛一下就脱手飞出,连带着整个身体也被扯出了山洞,然后瞬间眼睛就被阳光照得睁不开了。
等他适应过来阳光的时候,倒抽了一口冷气。
一百五十
在不久之后,阿尔曼帝国跟埃鲁登原野正式开战,御尘风能带着一千人去捅人家老窝,其胆子之大心理素质之硬,简直就是闻所未闻的。很少有人知道御老板是怎么练出这么一身过硬的本领的。当然,也有好事者去问过龙祭祀阁下亲自带领的那一千混合军队是如何训练的,可每当有人问到这个事情的时候,无一例外地都会横着出来。
然后在很多很多很多很多天之后,御尘风的直属部队都会面无人色,显然是有人问这个问题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