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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烦扰”,禁止徭役“妨其农时” 。同时,成宗屡屡下诏减免赋役,规模较大的便有至元三十一年(1294年)减免所在本年包银、俸钞,以及内郡地税和江淮以南州县当年的一半夏税;元贞元年(1295年)停止一切非急需的工程营建,免除本年五月以前积欠的钱粮;元贞二年(1296年)要求权贵豪绅交纳所隐匿的江南田租,以减轻小民负担;大德二年(1298年)因水旱成灾,下诏减免受灾郡县当年田租的十分之三,受灾严重地区全部减免,老弱残疾及人丁稀少的民户免除三年差税,停止当年的一切土木工程;大德三年(1299年)免除当年内郡包银俸钞和江南夏税的十分之三;大德八年(1304年)下令天下官员体恤民情,减省刑罚,免除灾民差税一至三年不等。在国家减税的同时,也下令富户、田主减免佃农地租,至元三十一年便因为减免税赋总是恩及富户田主,而“其佃民输税如故,则是恩及富室而不被于贫民也”,于是下令“宜令佃民当输田主者,亦如所蠲之数”;大德八年更是将江南地区富户减免地租设为定制:“江南佃户承种诸人田土,私租太重,以致小民穷困。自大德八年以十分为率,普减二分,永为定制”。
减免农税之余,成宗也较为注意社会救济,建立养济院和惠民药局——“诸鳏寡孤独,老弱残疾,穷而无告者,于养济院收养” ,“贫民疾病,失于救疗,坐待其毙,良可悯焉。宜准旧例,各路置惠民药局,择良医主之,庶使贫乏病疾之人不致失所。” 朝廷出钱赈济和赏赐百姓,也并不吝啬:“元贞以来,朝廷恪守成宪,诏书屡下散财发粟,不惜巨万,以颁赐百姓”。 史书上,随处可见“以伯遥带忽剌出所隶一千户饥,赐钞万锭”,“ 赐诸鳏寡贫民钞二百锭”,“ 以陨霜杀禾,复赈安西王山后民米一万石”,“ 赐章河至苦盐贫乏驿户,钞一万二千九百余锭”,“ 赐贵赤亲军贫乏户钞四万一千五百余锭” 之类的记载。
成宗执政时期,北方“京畿所储充足”。江南也摆脱了灭宋战争的创伤,“世道清平,人获休息”。 成宗确有守成安民之功。
解决前代问题毕竟是杰出者的工作,这样的帝王在中国数千年皇权历史中能数出来的不过十个左右。能够让已有的问题不至于扩大,维持一个尚可的条件以待来者就已经是算是及格的君王了。成宗铁穆耳在元朝诸帝中被评价为“不好不坏” ,以笔者之意,如以百分制计算,他的得分可在七十分。
七十分不算高分,想来成宗若知道笔者这样评价他一定会不满,但这并非笔者要贬低他,实在是这位大元王朝的龙颈虽有善政也弊政连连,两相抵消,得个七十分,已经是不错的成绩了。
【正文】
善政咱们在前面已经说过,没有再犯世祖时代的过失,可算“惩前”,但很多根本问题未能触及,没有做到“毖后”。而弊政却是开了先河,使得后世诸帝竞相效仿,流毒长远。
成宗的弊政主要和财政有关,也就是说国库缺钱。而缺钱的原因,则并非因为战争、宫殿建设之类史上常见的花钱项目——其一,赏赐宗王皇亲耗费无度;其二喜爱珍贵宝石,不惜巨资从海外采买。
先来看滥赏。
打开《元史&;#8226;成宗本纪》,粗略翻一下,便会看到一次又一次赏赐宗王皇亲的记载,而且每次出手阔绰。这里随便拿出几个例子,可见成宗不拿钱当钱之一斑:
“定西平王奥鲁赤、宁远王阔阔出、镇南王脱欢及也先帖木而大会赏赐例,金各五百两、银五千两、钞二千锭、币帛各二百匹;诸王帖木而不花、也只里不花等,金各四百两、银四千两、钞一千六百锭、币帛各一百六十匹。”
“赐亦都护金五百五十两、银七千五百两,合迷里的斤帖林金五十两、银四百五十两。”
“赐雪雪的斤公主钞千锭,诸王伯答罕、末察合而部贫乏者三千锭,伯牙兀真、赤里、由柔伯牙伯剌麻、阔怯伦、忙哥真各金五十两,银、钞、币有差。”
“赐诸王不颜铁木而、阿八也不干金各五百两、银五千两、钞二千锭、币帛各二百匹,其幼王减五分之一。”
“赐诸王合班妃钞千二百锭、杂币帛千匹,驸马塔海铁木而钞三千锭。回纥不剌罕献狮、豹、药 物,赐钞千三百余锭。”
……
这样的赏赐分开来看,还不算惊人,但成宗几乎是大赏三六九,小赏月月有,绳锯木断,水滴石穿,加起来可就向天文数字迈进。世祖时代,财政危机往往是战争打出来的,到了成宗朝,基本是赏赐赏出来的。成宗刚一登基,赏赐就没完没了,中书省大臣不得不建言皇帝花钱注意点,量力而行:“朝会赐与之外,余钞止有二十七万锭。凡请钱粮者,乞量给之。” 到了第二年,中书省官员更进一步建言:“陛下自御极以来,所赐诸王、公主、驸马、勋臣,为数不轻,向之所储,散之殆尽。今继请者尚多,臣等乞甄别贫匮及赴边者赐之,其余宜悉止。” 成宗表面“从之”,可依然我行我素。
成宗给块银子当土块的性格,并不像遗传与父亲、祖父一系,倒和他的曾伯祖父窝阔台汗很相似。当然,成宗这么大手大脚赏赐宗王皇亲,也并不是如窝阔台汗一般视钱财如无物,而是有着不得以的苦衷:毕竟自己并没有无可辩驳的继承人名位,爷爷忽必烈始终没有正式册封自己为“皇太子”或者“皇太孙”,而在确定地位的“库里台大会”上,自己是仗着重臣的威慑才压服了大哥及其支持者。可想而知,登上九五之尊的成宗并不像自己在即位诏书中所说的那么理直气壮。皇帝既是一国之主,也是一家之主,亲人们的支持和大臣们的支持一样重要。大臣的支持可以靠加官进爵来回报,而皇亲们地位已经极为尊贵,能回报他们支持的只能是超过惯例额度和次数的赏赐了。
这样的情况就如魔咒一般,成宗之后皇位的传承,几乎每一代都有着这样那样的问题,而成宗开始的这种贿赂型赏赐似乎是避免同室操戈而巩固皇位合法性的最佳方法。于是,“滥赐”成为元代痼疾。
帝国时代,皇位是否稳固关乎国本,也关乎万千百姓的生存,能用钱解决的事情的确比流血解决要好,为了稳固皇位而拼命花钱虽说透着呆,也还有情可原。可成宗另一宗花钱大项目,就只能看作是奢侈和虚荣了。
这便是“中买宝物”的花销。
所谓中买宝物,就是从海外购买的珍惜珠宝用来上供给皇帝。皇帝是天下最有钱的财主,买些奢侈的宝石之类装饰自己的服饰,按说并不过分。但中买宝物的对象,是盛产宝石的中亚、波斯、印度等地,那么常年以经商为生,掌握与这些地区贸易路线的色目商人自然就会成为承包商。色目商人为了获取更大利益,便勾结朝中的色目大臣,以向皇帝呈献海外宝货的形式,而从政府那里取得数倍、百倍的赏值,而色目大臣用权力入股,自然要从中分取大利。
世祖忽必烈在打仗方面很舍得花钱,但在私生活上比较简朴,对于中买宝物并不重视,在位期间,一些色目商人经常拿些宝石珍珠之类在皇帝面前“促销”,总是被“帝以无用却之” 。而到了成宗朝,不但对促销的来者不拒,还经常组织采买。
皇帝喜欢稀罕宝物,也就不会问价钱,商人、权要又从中哄抬物价,这么一来,为买宝物而花销的银钱自然以骇人的速度从国库中流走。
这里只举一例,成宗曾经从“本土巨商中卖红刺一块于官”,用来装嵌帽顶,竟然估价中统钞14万锭。光一个帽子的装饰就如此昂贵,皇帝、皇后、嫔妃、皇子、公主等等每人的帽服何止千套,需要装饰的宝物要花多少钱,也就可想而知。在伊朗史家拉施特的《史集》中,也记载了成宗买宝石的巨额费用及其中的贪污情状:“有一次,商人们带来了许多宝石和装饰品,并把它们卖给了合罕(指成宗)。异密们、宰相们和旧货商人来了,给珍宝定价为六十万巴里失,并从国库中取了钱。从这笔钱之中,商人大约用了十五万于异密和丞相们身上。”
成宗自己喜欢宝物,而因为他的影响,“自后累朝皇帝相承宝重,凡正旦及天寿节大朝贺时则服用之”,其对于国家财政的危害,也就一直贯穿元朝始终。
张弘范之子张珪曾对成宗开“中买宝物”的恶例有过切要的评价:“中买宝物,世祖时不闻其事,自成宗以来,始有此弊。分珠寸石,售直数万,当时民怀愤怨,台察交言,且所酬之钞,率皆天下生民膏血,锚株取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