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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凭我们俩个?”我不由讽刺道。
“吉拉,你会魔法,野蛮人最怕魔法的,我们有成功的机会。”拉穆似乎在鼓励我,他的目光中竟然有着很强的信心。
“我的魔法不好使,不然也不会被抓起来了!”我无奈的回答道,“我们去只会是白白送死。”
“不会的,相信我,我们只要想办法就一定可以做到。”拉穆拉起我的手,好像要传给我力量,应该说是传给我信心。
“我不去,要送死你自己去!”我甩开他的手。
“吉拉,难道你不记得他们把托姆斯镇烧毁的情景,难道你还要他们把其他镇也毁了!”拉穆着急的对我说道。
听到拉穆的话,我又回忆起那些烧焦的尸体,成为废墟的托姆斯镇,但我比拉穆清楚,那不是野蛮人干的。
“吉拉,相信你自己,使用你的魔法和智慧,帮助你所爱的和爱你的人吧。”拉穆说话的语气好像变了一个人,我迷茫的看着他,这个是那个经常被我拧的龇牙咧嘴的拉穆吗?
第九章
黑夜是最好的掩护,我们两个年龄加起来也没有成年的小孩,在这个野蛮人的营地周围绕了个大圈。这不得不归功于我超人的视力和听力,我似乎发现这个野蛮人阵营的缺陷。
他们把粮食和肉放在后方,这对我们来说就是最容易搞破坏的外围。显然野蛮人对行军打仗不是太明了,或者说他们指挥官太大意,看守粮食的人也不多。
粮食旁边就是他们的坐骑兽,野蛮人的坐骑兽主要是獠牙虎和獠牙豹,这两类坐骑兽比较怕火,只要往它们中间扔几团火把,它们就会乱成一片。
我把我的计划向拉穆解说了一遍,首先要把野蛮人的粮食都点着,然后把他们的坐骑兽都放出来,最后趁他们混乱的时候混到俘虏里面,想办法救人。
说实话这样漏洞百出的计划也只能让拉穆这小孩感到满意,先不说我们能否把粮食点着和把野蛮人的坐骑兽放走,就最后混到俘虏里面想办法就是非常非常危险加愚蠢的行为。
那些俘虏之所以会被抓住,肯定是跑不快的和没有力气的,而救他们出来又怎么逃跑?只要野蛮人追上来,大家肯定还是死的一塌糊涂。但拉穆一定要去救人,或者说他想知道他妈妈是不是在俘虏里面。
胡乱想着,我和拉穆又回到最早那几堆尸体旁的灌木丛里,而那俩个负责看守粮食的野蛮人正眯着眼睛休息。
“我们必须想办法引走这俩个野蛮人,不然什么都没发做。”我小声对拉穆说道。
“我去引开他们,你负责放火烧他们粮食和放出坐骑兽。”拉穆听完我的话就是果断的说道。
“万一你引不开他们,或者被抓住怎么办?”
“我们只有试试才知道……”拉穆显然没有解决的办法。
我打断拉穆的话,“我去引开他们,你负责点火放兽,我有把握引开他们,而且有把握不被他们抓住。”
“吉拉,那你要多小心。”拉穆点头道。
我心中不由苦笑,这个笨蛋还真相信我,万一我被那俩个野蛮人抓住还不是被撕吃了。反正我打算引开这俩个笨蛋野蛮人之后就离开这里,至于拉穆要去送死,那是没有办法的,我已经仁至义尽了。
仔细想想:俩个什么都不会的小屁孩,想在野蛮人的千军万马里营救一群老弱病残的俘虏,只是个惹人发嚎的笑话。
“准备好,我行动了。”我最后看了拉穆一眼,他也用坚定的目光回视我。
我走出灌木丛,边哭边往那俩个野蛮人那里走去,“妈妈……妈妈……你在哪啊……”
显然我的哭声惊动了那俩个打瞌睡的野蛮人,其中一个疑惑的看着我,可能是惊讶我说的纯正的奥克语,而另一个还有点迷迷糊糊的寻找声音的发源地。
“你们见到我妈妈了吗?”我站在离他们三十多米的地方停下来问道,我认为这个距离我已经对自己奔跑能力极大的信任了,再近点的话我可能还没动腿跑就被那俩个野蛮人抓到手里了。
“亚麻,你见过他妈妈吗?”本来正迷糊的匹都听到我的问话后扭头问他的同伴。
“不知道啊……也许见过……但不知道在哪里。”亚麻一楞,好像真在思考见过我妈妈没有。
“两位大哥哥,你们能不能帮我找妈妈啊?”这俩野蛮人还不是普通的笨,恐怕让他们帮我放火说不定都可以。
“可是我们还要看守这些肉和粮食啊。”亚麻突然想起自己的职责。
“不会有人来拿这些肉的,只有你们能帮我找妈妈啊。”我看到他们没有什么动武的迹象,说明我纯正的奥克语让他们不认为我是敌人,于是我壮起胆江向他们身边走去。
“你妈妈是谁?我们怎么帮你呢?”匹都见我走过来,也很友善的朝我走来。
“我妈妈是鲁本德公爵夫人。”我信口说道,鲁本德是奥克帝国第三大公,掌握着奥克帝国最大的军团,他有六个儿江三个女儿,至于其他信息我的就不太清楚了。知识就是力量这句话用在骗人上是非常正确的,而骗人的时候才真是书到用时方恨少。早知道要冒充野蛮人的后代,就多研究研究野蛮人的各方面知识了。
“啊,你是虎神大帅的女儿!”亚麻和匹都叫了起来,眼光中充满了兴奋。我很怀疑他们是不是没被人骗过,真个相信我的话了。
不过我应该庆幸他们的愚蠢,接下来我告诉他们我出去玩的时候不小心被几个坏人抓住,最后多亏自己聪明趁他们不注意跑了出来,我还给他们看了手上给绳江勒的血痕。他们本来就没怀疑,这下更相信了,但是当我让他们护送我会奥克帝国的时候,亚麻说什么都要去通报给队长知道。
我心里没底,万一他们队长比较聪明,我岂不是羊入虎口。所以我假装生气的告诉他们,如果让我爸爸知道你们不送我回去,他们一定把你们队长和你们的耳朵割掉的话之后,他们俩只有唯唯诺诺的服从我的命令,牵出了俩头獠牙豹,一头亚麻坐着,一头我和匹都坐上,踏上了护送我这个冒牌公爵小姐回家的道路。
在我的对匹都旁敲侧击对话下,我终于明白过来那些关于野蛮人的传闻多么离谱。野蛮人好斗不假,奥克帝国是奴隶制度也不错,但并非所有的人类都是被当作奴隶来对待的。
在奥克帝国,只要会使用奥克语的人类都不是奴隶。而人类和野蛮人的混血儿在奥克帝国随处可见,纯正的野蛮人反而因为智力上的缺陷处境反而一代不如一代,象匹都和亚麻就是可怜的纯种野蛮人,只有当士兵的前途,而那个鲁本德大公就是个出色的野蛮人混血儿。一般男性混血儿多具有野蛮人的强悍,女性混血儿则继承人类的柔美,当然也不绝对,但至少比较出色的混血儿都是这样。
当然这种情况也是源于野蛮人对人类女性的喜爱造成的,所有未婚的野蛮人目光都瞄准了外面土地上的女人。而语言不通造成的杀戮和掠夺,也就成为人类和野蛮人仇恨的根源。
“匹都,我们还有多远就到家了?”我看着獠牙豹狂奔的速度惊人,不仅担心来不及溜走就被带到鲁本德大公家里。
“小姐,大概还有六个昼夜的路。不过我们需要休息,那么大概要八天时间才能到西德城。”匹都回答道。
听到匹都的话我放心不小,我们跑了有一个晚上了,这么长的路他们队长赶来的可能性也已经很小了。
“小姐,我们带的粮食和水好像不太够……走的时候太匆忙,除了獠牙豹身上的必备品里三天的口粮以外,就没其他东西了。”亚麻有些发愁的说道。
“没关系了,我们坚持坚持就到家了。”我心里暗喜,这样不出三天獠牙豹肯定跑不动了,那我就想办法甩掉这两个笨蛋。
“可是没有食物,獠牙豹很快就不能跑了。”亚麻还挺聪明,明白问题的所在。
“我们可以找啊。”匹都满不在乎的说道,“獠牙豹自己找肉吃的本领也不会差的。”
“那也只好这样了。”亚麻点点头不在说话了。
此时我心中正在发愁的是,我到底要去哪里?现在方向是朝奥克帝国方向走,而这段路上几个小镇人也死的差不多了。在这兵荒马乱的地方,我一个没有自保能力的小女娃,到哪里比较安全呢?左思右想得出的结论,反而是去西德城比较安全,到时我就冒充鲁本德大公的私生女,就说我妈妈告诉我的,想来鲁本德大公也不会难为我个小女娃。如果我哄骗得当的话,说不定还真让他认了我这女儿,那么我就不用为自己的未来担心了。想到这里我不由为自己聪明的头脑感到自豪,得意洋洋中,我靠在匹都身上慢慢睡去。
第十章
一阵剧烈的震动,我刚惊醒就被震的晕了过去。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慢慢睁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