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哼,不等了,你们会离家出走,我就不会离家出走啊。”
荆长歌收拾收拾那堆漓安的小厮衣服,又跑到曲凉风屋里翻了几张银票塞到怀里,临行前还特意在曲凉风的书桌上留了封信,上书——
最近承蒙莲大丞相盛情款待,本公子感激不尽,因离去匆忙,特在此借走银子几两,他日必定奉还。
另:外出不便,大白就拜托你多多照看了。
署名:荆小公子
荆长歌背着行囊一步一步往外走,院内寥寥无几的十几个仆人进进出出,对此视而不见。
对啊,视而不见,公子亲自吩咐了,对于后院的人,就算看见了也要当作没看见,没看见更是没看见。
荆长歌莫名其妙的看着目光穿透自己的众人,无奈的耸了下肩。眨巴眨巴的眼眶中,漆黑的眼珠子从眼眶的这边转到那边,又从那边转到这边。
飞身翻上院墙,一路轻功直奔马厩,转眼之间已经想好了自己的去处——爹爹和哥哥不正是在西北的军营,投奔的好地方啊,还没去过呢。
喂马的小厮眼睁睁的看着荆长歌取走了丞相府中最好的一匹马——丞相亲自喂大的玲珑,闭上眼狠命的催眠自己,这才忍住想要冲上去阻止的冲动:我什么都没有看到,我什么都没有看到……
荆长歌将小包袱吊到马背上,骑着玲珑一路西去。
却说远在天山的孤城雪四人,纵使孤城雪医术了得,荆行还是陷入了昏迷之中,醒着的孤城雪三人每日忙着外出寻药,孤城雪纵使如何放不下荆长歌,也还是拿不出时间和工夫,更不可能找人送信了。
曲凉风回来的时候已经是深夜,陪着皇帝用了晚餐才回来的。
曲凉风和皇帝游烈天自幼就相识,用游烈天的话说,你一出生我就认识你了。
那时游烈天三岁,游烈天的祖母孝慈皇太后还在世,孝慈皇太后听说音和郡主生了个儿子,而游烈天正好在她身边,便带去了丞相府。
由此,三岁的游烈天认识了新出生的曲凉风。
然而,曲凉风对游烈天的记忆却只停留在六岁那年。
游烈天一出生就体质不好,三天一大病,两天一小病,他吃的药多于吃过的饭。
那是曲凉风六岁的时候,游烈天九岁。
那是十月的天气,曲凉风记得很清楚,因为那天,在不该下雪的日子下雪了。
天很冷,雪很白。
曲凉风抱着胳膊哆哆嗦嗦的向着太后居住的“永德殿”跑去,因为太后病危,母亲就守在那里。
天太冷,曲凉风想走近路,他沿着水潭边上的那条直通永德殿的小路拼命的跑,拼命地跑。
“太后轰天了——”
远远地传来一声尖锐的叫声,曲凉风一惊,整个人倒在了地上。
他人太小,而被采石的路太滑。圆滚滚的身子骨碌骨碌的滚进了尚未结冰的水潭。
因为太后病重,大家都守在永德殿,这里根本就没有人。
曲凉风只来得及哭了一声,就沉入了水底。
然则,那天的皇太子游烈天也正因为身子羸弱,死人晦气,被赶出了永德殿,恰好走的也是这条路。
向来被众人捧在手心里的皇太子,因为太后轰天,只能独身一人。
然后呢,身体羸弱的皇太子跳到了水潭里,救出了曲凉风。
一个多么俗套的故事啊。
然则,曲凉风的却得救了,但皇太子却一病不起。
那天,曲凉风穿着湿淋淋的衣服,站在床边看着游烈天大口大口的往外吐血。
年幼的曲凉风第一次明白,原来死亡距离自己如此之近。
游烈天那一场病一直病到来年开春,直到木槿花开的季节,曲凉风才再次见到他。
年幼的曲凉风挺着脊背站在游烈天面前问游烈天:为什么要救我?明知道你自己可能会死。
那时游烈天的回答,曲凉风一生都不会忘记,游烈天笑着说:因为我们早就说好了啊,未来我做皇帝,你做丞相,我们一起来守护这烈火王朝,造就一个盛世太平。
曲凉风当时就跪在了地上,举手发誓:曲凉风此生,只尊游烈天为帝,只忠烈火王朝为国,愿为造就太平盛世,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然则,那次之后,游烈天的身体却是彻底的毁了根基。
游烈天不能习武,所以曲凉风要学,而且要学到极好,因为那样才能保护好他。
游烈天不能长久操劳,所以曲凉风要批奏章,曲凉风要处理大大小小的琐碎事件。
游烈天不能吃海鲜,所以曲凉风要吃进贡上来的海鲜。
游烈天有许许多多的事情不能做,除了早朝,他大多数是躺在床上或者坐在椅子上。
曲凉风有许许多多的事情必须做,除了批游烈天剩下的十分之九的奏折,还有各种各样的事情,他每天躺在床上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时辰。
曲凉风忠于烈火王朝,曲凉风心中只有天下,所以游烈天信他。
游烈天救过自己的命,游烈天是烈火王朝的皇帝,游烈天不是昏君,所以曲凉风帮他。
〖这轰轰烈烈的烈火王朝,汝一心想要的盛世太平!〗
曲凉风看着桌上的信件,哭笑不得,明明拿走了自己半年的俸禄,却硬要说是几两银子。丢下大白不说,竟然还骑走了玲珑。
真的,曲凉风第一次见到这样子异类的人。
荆长歌就像黑暗世界里的一片光,大刀阔斧地撕裂了曲凉风所生活和认知的世界,硬生生地闯了进来。
然则,最可悲的不是荆长歌的闯入,而是曲凉风的放任,甚至带着丝丝期待的惊恐,就像小时候听鬼故事,明知道很害怕,却还是忍不住去听。
就像阳光下颤栗等待的花骨朵,曲凉风想,自己一直都在期待着某个人能够打破这循规蹈矩的世界。
然则,她真的出现了。
你呢?你敢接受吗?
曲凉风抬手将信纸放到蜡烛上,瞬间灰飞烟灭。
他是曲凉风。她是荆长歌。
仅一个名字,便注定了彼此的一生。
如果只是一个寻常女子,曲凉风不介意自私一次,他想,游烈天大概也不会阻止。
要不要试试呢?如果说为了大烈将她困在这里。
那以后呢?要仇恨入骨,拔刀相向吗?
既然不可能,又何必呢。
曲凉风从不做徒劳无功的事情。
正文 第10章 名四方
荆长歌一路西行,上好的宝马玲珑溅起一地的尘土。
西关战事正吃紧,三百年前叛离大烈的伯赏世家只花了几十年就一统西北,成立起一个马背上的国家:骁勇善战,即使女子,也能弯弓射雕。
从此,史上原本唯一的泱泱大国烈火有了敌国——澜泱。
澜泱世代,以灭烈火王朝为旨。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才有了铁骑军。传承了二百七十年的铁骑军。
荆长歌下马的时候,军营没有多少人,荆强和荆雷已经上了战场。但留守在门口的“神射手”博涵却差点腿软的跌在地上。
他刚才只看到远远的一个黑影过来,手中的重弓已经张开,来人没有表示自己人的暗号,如果刚才松了手,博涵不敢想象。
博涵是认识荆长歌的,在孤城雪没有加入荆家之前,那群每天跟在荆长歌后面跑的小厮之中,就有一个是博涵。
年过三十的博涵虽然名字文雅,但长得却剽悍,满脸的络腮胡子。所以,荆长歌嫌弃丑,那群小厮之中,一脚踢出来的第一个人。
“小姐,你怎么来了?”博涵背上弓箭跑过去,双手习惯性的做出抱小孩的动作,一双眼睛瞪的老大。
其实此刻的博涵内心正在泪流满面:娘呀,混世小魔王为什么会来……
“吆,大胡子,你现在成看门的了。”荆长歌伸手拍掉博涵作势“抱抱”的双手,撇着嘴跳下马,“张什么手,没看到我都长大了。啧,你还是一点都没变。”
博涵挺挺胸膛,那是,他可是天天锻炼,很注意保养的。
“还是一样的丑!”
原本挺起的胸膛塌了下去,博涵内牛满面:小姐,不要总讲实话好不好。若不是因为丑,现在也不会找不上媳妇啊。
博涵牵起那匹雪白的玲珑,垂头丧气的带着荆长歌往营地走,还不忘回头吼一嗓子站岗的小分队:“你们都给我看好了,不然放进奸细来老子要你们的命。”
荆长歌无视掉那张变得更丑的苦瓜脸,漆黑的眸子滴溜溜一转,抱住博涵的手臂笑道:“博涵哥哥,我爹和我哥呢?”
博涵被那嗲声嗲气的口气吓得浑身一哆嗦,抬手推开抱着自己左臂的双手,悄悄地后退一步:“小姐,我不知道。”
“小涵涵,你告诉我好不好,你说了,我就把你一直一直一直以来最最喜欢的冷凝姐姐嫁给你,你说好不好?”
博涵咽了口口水,内心狂点头,但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