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狗狗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大掌柜,小厨娘-第1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
林方晓讪讪地收回手:“我哪有这么笨啊!”
易杨把砸好的田螺身上的碎屑冲洗干净,铁锅里装满水,就着刚才林方晓点起的火堆搭了个简易的炉灶,把铁锅放在上面,吩咐林方晓用大火煮。随即从怀里取出一个瓶子,拔开塞子倒了一点在里面的液体在锅里,登时一股浓郁的酒香散发开来。
“易掌柜,这酒是用来去泥腥味的吧,可真香啊!”
易杨把瓶子递给林方晓:“喝一口吧,驱驱寒。”
林方晓接过来抿了一口,又苦又辣,确实不怎么好喝,不过一股辛辣的热气直达五脏六腑,一下子就暖和了许多,大概是在夜色的掩护下易杨的冷脸也给了人一种温和的错觉,林方晓说话的胆子也大了起来:“易掌柜你有这个好东西怎么也不早点拿出来啊,害我刚才冷了那么久。”
说完才想到自己大概造次了,转念又想反正自己已经拿回了卖身契,才不怕他生气呢!这边林方晓心里的念头千回百转,易杨却似乎并没有太在意,甚至还回答了她:“哦,忘记了。”
一会水就烧开了,水面冒起许多白色的泡沫,还浮着一些脏脏的东西,易杨把锅子端到水中,让林方晓把田螺表面的浮沫冲洗干净,同时把田螺盖撕掉。最后用手指把田螺肉往壳里面捅,内脏就从尾部被砸开的口子里被挤出来,这时候把内脏摘除掉,再洗干净就算完事了。
林方晓一边处理田螺一边自言自语:“这东西要吃起来还真不容易,幸亏这田螺个头够大,不然弄到明天早上还弄不完呢!”
“你说什么?”
“没有,我就在想,易掌柜你怎么会突然想起要吃田螺了呢?”
“以前在军营的时候,营里的伙食不好,大伙儿吃不饱,晚上就会偷偷跑出去摸田螺煮来吃,缺油少盐的,倒也吃得有滋有味。”说起以前在军营的生活,易杨一反常态地语气温和了许多,嘴角也带了一丝淡淡的笑意。
“原来易掌柜你还当过兵啊,难怪身手那么好,后来怎么又不当了呢?”
易杨没理林方晓,自顾说自己的:“有一次奉命进山里办一件事,不知怎的一小队人就给走失了,深更半夜地被困在深山老林里出不去,本来是打算当天就返程的,所以身上也没带多少干粮,偏偏这山里一个野果一只野兽也找不到,一群大老爷们饿得直哼哼。”易杨一边说,手里也没停着,一边洗锅上灶,放油爆姜蒜。
林方晓第一次听易杨讲自己过去的事,着实是感兴趣得很,便连连催他:“后来呢?后来怎么样了?”
“后来幸好找到一条小溪,在溪里又摸到不少田螺……”
“然后你们就煮田螺来吃啦?”
“不是,我们谁也没带着锅子,最后就把田螺肉取出来,用细树枝穿着,烤着吃了。”
“哇,烤螺肉啊,一定很好吃吧,要不咱们现在也烤来吃吧!”林方晓说着口水都要流下来了。
易杨微微一笑道:“下次吧,这次我带了作料,给你做一个酸笋田螺煲。”
接着易杨在爆香的姜蒜锅中加入自制的酱料,又把带来的酸笋放进去煸炒,然后把炒好的酸笋连同锅里的汤汁一同转倒进一个砂锅中,放进刚才林方晓处理好的田螺,又翻出一个香料包放了进去,杂七杂八加了不少调料,最后加水没过田螺表面,盖上盖子用大火烧开,然后把火转小,慢慢焖着。
林方晓看着易杨熟练地操作着,突然恍然大悟状道:“原来你来这里吃田螺是为了怀念当年激情澎湃的岁月啊,那时候你们本以为走投无路,没想到绝处逢生,所以你来这里吃田螺,就是为了告诉自己,就算遇到了再大的困难和挫折,只要坚持下去,就一定能走出困境的,对不对?”
易杨又有点想皱眉了,这个人怎么总是能想这么多啊,没错自己确实是有点怀念当初军营里的单纯岁月了,可也就仅此而已,吃个田螺而已,需要为自己找出这么多的理由吗?
不过今晚的月色的确很美,炖田螺的香气也极让人心情舒畅,易杨也就不想再刺林方晓了,反而觉得逗她说说话也不错:“你刚才好像说你是逃婚的来着?”
“啊?我说了吗?”林方晓伸手捂住嘴巴,“易掌柜你不会捉我去送官吧!”
“你放心吧,我还不至于去管这些闲事,你怎么逃的,说来听听?”
林方晓这才放下心来:“我就知道易掌柜不是这样的人。”于是绘声绘色地说起自己逃婚的过程来,其实她觉得自己在整个逃婚的过程中还是挺英勇的,只可惜怕人知道,一直没敢说出来,早就憋得难受了。好不容易得了机会,林方晓不但说了逃婚,连自己那不成功的初恋都说出来了,没办法,这是逃婚事件的导火索啊!

瓷罐焖肉

虽然是乡下的农家,但林家家中田产不少,家中雇了长工种地,农忙时节还需要雇上几个短工的那种,算是衣食无忧的小康之家。林方晓虽然不是什么大家闺秀,可自小也是在爹娘的掌心中呵护长大的,还有一个哥哥林方文,也是把这个妹妹当宝一样地宠着,舍不得她吃一点儿苦的。
林方晓打小性子就是傻乎乎乐呵呵的,也不爱多想,迷迷糊糊地就长到了十六岁,出落得倒是清秀可人,在十里八乡也算是叫得出名的一枝花了。
这到了年纪,家里就张罗着要给她说亲了,本来呢是有个很好的对象的,也就是隔壁文家的小儿子文思明,两人从小一块玩大的,感情一直很好,两家的大人也乐见其成,心里面都有了结亲的意思,林方晓也一直以为自己长大了就会嫁给文思明,和和顺顺地就这么过一辈子了。
也是人家小伙子争气,自小就会念书,后来更是不得了,童试、乡试、会试地一路考上去,次次都是第一,最后,居然捧了个状元郎的名头回来。
状元郎人还在京中呢,名声就已经传回来了,文家喜得放了三天三夜的炮仗,流水席的长桌都一直摆到村口去了,大伙儿在恭维文家的时候,也不忘记恭喜一下林家,方晓这姑娘将来可就是状元夫人了呢,说不定还会封个诰命什么的,全家人脸上都有光彩呀!
林方晓高兴之余,心里也隐隐地有些担忧,戏本子里可都是说状元郎要娶公主的呢,万一思明哥哥也娶个公主回来可怎么办?
事实证明林方晓不是白担忧的。
状元郎每三年出一个,皇上当然没有那么多适龄的女儿来嫁,可架不住京中的达官贵人多啊,状元郎也不是个个都年轻未婚又才貌双全的,像文思明这样的可谓是行情紧俏了。
因此各位达官贵人宴请状元郎文思明的宴席就多了起来,都在拐弯抹角打探状元郎有没有娶亲的心思的。那边状元郎还没说什么呢,消息传回来,状元老爹就开始沉不住气了。他儿子那是什么前程啊,如果在京中再找个有权有势的岳丈,那前途可真是不可限量啊,可如果回来娶了林方晓呢,她娘家撑死了不过是个土财主而已,不但对儿子的前程毫无帮助不说,说出去也丢脸啊!
于是状元老爹找到林方晓他爹,隐晦但又坚决地把不愿意与她家结亲的事儿说了。
林方晓他爹那个气啊,这不是活生生的陈世美么?幸好他们家林方晓还没有当真嫁了过去。我家好端端一个千娇百媚的大姑娘,你还当没人要了么?于是林方晓他爹大张旗鼓地赔上厚厚的陪嫁为林方晓征起婚来。
与征婚的消息一同传播出去的,还有林方晓贤惠漂亮的美名,林方晓长得本来就不错,再加上那些媒婆伶牙俐齿地那么大肆宣扬一番,那更是五分人才都被说成了十分了,一来二去的,这美名就传到了县太爷的耳中。
县太爷要娶林方晓当第十二房姨太太的事传到林家,全家人都吓懵了,说什么也不能让自家娇滴滴的女儿去嫁给那个年逾六旬的糟老头啊!
林老爹赶紧去求文家,看在状元郎和林方晓一同长大的情分上,哪怕没缘成为夫妻,好歹也要救她一救啊,只要状元郎一句话,林方晓便可以摆脱这个厄运。
可是文父怕影响儿子的前程,硬生生地将此事瞒下了,就是没让文思明知道,林方晓的哥哥林方文想为妹妹出头拒婚,反而被打得一身血肉模糊地回来,把林方晓的娘亲哭晕过去了好几次。
如果说一开始文家的拒婚只是让林方晓觉得有点而丢脸而不高兴的话,这次她就真的是痛恨起文思明来了,她并不知道文思明并不晓得此事,只是觉得心凉,怎么说也是从小一起偷红薯在山上烤着吃的交情啊,居然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她跳进火坑也不管,那人得没良心到什么程度啊!
恨归恨,到了这个地步,一切也只能靠自己了,林家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让女儿嫁过去的,唯一的办法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