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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根手指-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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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开土煤窑的时候,可以算是个大老板。住豪宅、开好车,吃的是山珍海味,穿的是一身名牌。可是他输在了女人身上。
每个女人在认识他的时候都含情脉脉、海誓山盟,闪电般结婚、闪电般离婚,因为他是性无能,而且他又受不了女人的眼泪,不用上法院,婚就离了。
每次离婚,他的财产就被分割掉一些。直到现在,他只剩下这唯一的一家小饭店。
他和方香玉是一年前认识的,在一家家政中介里。虽然方香玉相貌平平,但是她淳朴的气质深深吸引了他。他认为他找到了真爱,当然,前面的六次婚姻,他到现在还觉得都是真爱。
方香玉不是个扭扭捏捏的女孩,来他家工作没多久后,就主动投怀送抱。他也试着像个男人一样,可是依旧不行。那次以后,方香玉的态度发生了一百八十度大转弯,无论他送花、送首饰,都对他冷冷淡淡。
“难道女人对这个也这么看重吗?”他想,“香玉应该是个纯洁的女孩啊,她的眼神是那么的清澈。一定是她的家人要她生孩子,农村人都是这么传统的,一定是。”
他没有放弃,他认为他的热情一定能彻底遮盖身体的缺陷。
直到那一天,他发现方香玉买了新衣服和新包,心情也非常好。这不正常,一定不正常!他开始留心她的一言一行,他开始趁她干活的时候翻看她的手机。
“你不想吗?想的话,我今晚就去。”
这是方香玉手机发件箱里的一条短信,发送给的人名是“丁”。
她的另一个雇主不就是姓丁吗?同一小区别墅区的那家。都那么大岁数了,居然玷污着我爱的女孩!她是那么的年轻!她一定是被他的甜言蜜语骗了,这个骗子!
钱毅然这么想,也就这么问,可是方香玉对他的回答只有一句:“关你什么事?”
无法入眠,必须要查清楚。
开土煤窑的,都会有一些打手。钱毅然当初出手阔绰,也赢得了很多道上朋友的赞誉。于是他叫来了三个关系很铁的混混儿。
混混儿不会技术开锁,于是钱毅然就偷偷复制了方香玉的钥匙。
当他逐一试验丁市长家门钥匙的时候,他颤颤巍巍的。但当他打开丁市长家大门的时候,却不怎么紧张了。他带着三个人潜伏在储藏室里,等到丁市长开门回家。
他看过很多电视剧,知道“贴加官”这种刑讯逼供的办法很奏效。他打定了主意,一是要搞清楚这个姓丁的有没有玷污他心中的女神,二是要教训教训这个老不正经的。
可惜他失手了。
他只盖上去五沓纸,这个姓丁的就不动了,真的死了。可是刚才他还会用舌头顶破卫生纸获取氧气,怎么说死就死呢?
混混儿们吓破了胆,只有他依旧镇定。事已至此,毁尸灭迹,到家里躲几天就没事儿了。钱毅然这样安慰着混混儿们。杀个人而已,怕什么怕?谁说拔毛凤凰不如鸡?他老大的风范依旧不减。
那束玫瑰花,是钱毅然买来送给方香玉的。他想给她一个惊喜,缓解一下她的丧母之痛。她一定会很喜欢这束玫瑰花,也一定会很喜欢这个意外得来的漂亮花瓶。
“你说,这个故事,谁之错?”林涛的声音在发动机的轰鸣声中隐约不清。
“管他谁的错呢。”大宝高声说道,“那个……我就觉得吧,杀个贪官多好,非要杀这个清官。也不对,家里藏着这么好的酒,还真说不准他是个清官还是个贪官。”
“什么是清官?什么是贪官?”林涛说,“当今社会,你能给我个定义吗?”
大宝挠挠头。
“开快点儿。”我捅了捅驾驶员的肩膀,“十一根手指那案子,尸源找到了。”
第三案 迷巷女鬼
在黑暗尽头,冥冥之中一双命运之手塑造着人类。
——艾尔弗雷德
【1】
“胡科长,怎么说?”我气喘吁吁地爬上了省城龙番市公安局五楼法医科办公室。
“这么快?你刚才不还在高速上吗?”胡科长惊讶道,“那边的案子结束了?”
我拿起胡科长的茶杯,喝了个底朝天,说:“快说,快说,十一指的案件有眉目了吗?”
“这个专案名不错,”胡科长微笑道,“第十一根手指。”
笑毕,胡科长抬头,发现我、大宝、林涛三人正趴在他的办公桌前盯着他,连忙说:“别急别急,听我慢慢道来。”
“死者是一名叫作方将的男子,今年三十二岁,是南江市一家网络公司的老总。”胡科长说,“侦查部门对死者的周边情况进行了调查,发现方将二十五岁时从事电信诈骗,完成了资本原始积累,然后组建了现在的公司,完成了从非法到合法的华丽转身。”
“南江人?”我显然对这个社会渣滓的发家史没多大兴趣,“南江人为什么会在龙番?”
“他六月二日独自坐火车来龙番谈一笔生意。”胡科长说,“当天晚上和合作伙伴在龙番大酒店吃完饭后,独自回房间。据方将的妻子反映,二日晚上十二点的时候,她打了电话给方将,被方将挂断。因方将计划三日回南江,但三日晚上仍未归家,再次电话联络时,手机已是关机状态。”
“那他住的宾馆,搜查了没有?”我问。
胡科长点了点头:“宾馆在前两天发现方将的房间没有续费,也没有退房,就派人进去看了。一切整齐,无可疑。所以,宾馆就把方将的行李移到了总台保管,直到警察查到宾馆。”
“有了尸源,这个案件破获没问题吧?”我摸了摸胡楂儿。
胡科长眼神里闪过一丝担心,说:“我看未必。”
“未必?”我说,“碎尸一般都是为了藏匿尸体。藏匿尸体是因为熟人作案,害怕事发。所以找到尸源,碎尸案就等于破获了一半。为什么你这个案子就未必?”
胡科长说:“我们不能用常理来衡量每一起案件。所有的案件,或多或少都会有特殊性。比如这个案子,据调查,方将是第一次来龙番,何来熟人?”
“也不一定。”林涛说,“可能是在龙番有故人,或者仇家跟随方将一齐来到龙番。”
胡科长摇了摇头,说:“我觉得这两种可能都能排除。首先,我们对方将近两天的话单进行了分析,没有任何异常。他来龙番后,除了合作伙伴,没有联系过任何人。其次,如果是仇家跟随而来,在外地杀了人,有必要碎尸吗?”
“有道理。”我说,“那么,只有一种可能,合作伙伴杀了人。”
胡科长摇了摇头,说:“我们开始也认为是这样,但是保密部门对合作伙伴进行了秘密侦查,可以完全肯定他不是作案凶手。”
“那个……这也不是,那也不是,会是什么样?”大宝急了。
“说的也是。”林涛沉思,“如果只是简单接触的合作伙伴,不会有那么大矛盾去杀人、剖腹、碎尸。”
林涛提醒了我,我说:“对了,死者的内脏找到了吗?”
胡科长点点头,说:“开始我和老韩分析,死者的头在小区后门口发现,尸块在前门口,这应该是凶手的行驶路线。内脏最复杂、最不好携带,我们分析可能是最先抛弃的。所以,我们的搜索重点就定在小区前门口外的一个水塘里。于是我们抽调了附近一个中队的消防战士,把水塘抽干了,发现了沉在塘底的死者的全套内脏。”
“只有法医才具备一次性取下全套内脏的本事吧?”林涛说,“我就没这个本事。”
“我们法医可以从死者舌头开始,一次性拉下全套内脏。”胡科长说,“从本案死者的内脏看,确实用的是法医的手法。”
“学过法医学的人干的?”我问。
“不敢确定。”胡科长说,“这确实是一个疑点。凶手分尸没有从关节下手,显得对人体不太熟悉,但是取内脏的手法又非常熟悉人体结构。我觉得凶手故意不从关节下刀,就是为了迷惑我们警方,让我们分析不清他到底懂不懂法医学。”
“那你分析,凶手取下内脏的行为,目的是什么呢?”我问。
“吸引眼球。”胡科长斩钉截铁。
“吸引眼球?”大宝一脸不解的表情,“会不会是精神病作案啊?”
胡科长摇摇头,说:“精神病作案的特点是不顾后果,行为凌乱。但是这个案子分尸有序、剖腹有道,而且还有个割槽捆绑的有目的性的特征性动作,看起来不是精神病作案。”
“那……”大宝挠挠头。
“可能和死者不熟悉,碎尸剖腹,吸引关注,抛尸不用包裹物,抛尸地点选择在闹市区。”我抬起头看着胡科长,“你觉得,凶手为什么这么做?”
“故意让我们发现,”胡科长垂下眼帘,“挑衅警方。”
我点头赞成:“凶手的碎尸行为不是为了匿尸,反而是为了让我们更方便发现。我最担心的事情发生了,我们的对手是在向我们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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