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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当晚还是没有丢失物品,只是尸体被移动而已,所以伙计准备等警卫把尸体放回停尸阁后检查完就离开,两个警卫把尸体推到停尸阁前,准备推进去的时候,其中一个警卫突然大叫了一声“啊~”,据当时在场的伙计讲,这一声惊叫让所有的人都满身鸡皮,令人毛管戙,那个大叫的警卫也就是当日监督摄制组拍戏的警卫,在拍摄过程中一直在看角色们演戏,那场亲人看望死者并哭泣的戏,警卫突然大叫是因为他刚才检查女尸的名牌时发现名字叫X惠珍,而这个名字也是当天拍戏时扮演死者的女演员在戏中的名字,细心的警卫刚反应过来,是同一个名字-X惠珍,难怪听起来好熟悉!而且后来证实,这也就是拍戏中途推进来的那具尸体,经过警卫这么一解释,大家觉得更加诡异,竟有如此巧合,难怪晚晚闹灵异,尸体被动又冇人出现,还发现奇怪的手链。
第二天,伙计找到生病休息的女演员,询问当日情况,女演员讲当日躺在尸体推车上时,就觉得好冰冷,也没有在意,可是在拍戏时,其他角色在她的“尸体”前哭泣时,高声哭喊台词“X惠珍,你别走啊,你怎么就这样离开我们了”、“惠珍,你怎么舍得离开我,说好了永远在一起”等等,当时她觉得有点僵硬,虽然拍戏时不可以动,但是是那种想动都动不了的感觉,后来导演喊CUT后,还是工作人员把她扶起来的。回来之后,就一直觉得困乏,身体不舒服,以为是连续赶工太累所以在家休息。警察把那条手链拿出时,女演员才想起来手链丢了,而且根本记不起在哪里丢失了,伙计告诉她是在尸体推车上发现的、而且那个推车上的女尸名字就叫X惠珍时,女演员当时惊出一身冷汗,通体冰凉。后来剧组应该有去烧香拜祭,后来火葬场就再没有这么奇怪的事情出现了。
这个案件应该不算案件,只是警方处理的一个奇怪事件,但是相信伙计在体会到这种种匪夷所思的巧合时,也会觉得难以理解。总之,在火葬场这个地方,应该是阴气好重,灵魂飞舞,还是小心和尊重一些为妙。
20090716 05:41
我是小LILY : 这个没质素的女人给香港人丢脸咯,世界这么大什么人都有,贱格~(晤好意思爆粗口)
刘德华精神?总之依家好多香港人都会学习佢那种努力奋斗勤力工作,系咪系内地嘅先进工作者?
20090716 17:17
bourneduan: 你这个颁奖晚会都冇邀请我啊?摆花街街道妇女主任?咩职位?
jupiteryd:一般火葬场都不会离民居太近,你可能看错了。最新案件问了我都不可以讲,之前已经跟大家说了。师父就是BOSS,组长。。。
宇宙诺亚:我酒后就晤开车,开车就晤饮酒,就系个人爱好,请不要误解。
20090721 21:36
近日衰到死啊,前阵还跟大家说有朋友从国外返港大家同饮酒,于是前日突然发烧头痛,被玛丽医院验血留低观察,我自己好兴奋都以爲中标了,如果是H1N1就可以放大假,冇开工仲可以天天更新了,台风都没把我吹倒,还好今日退烧出院佐,但是如果突然死佐都冇人通知大家了,痛哭~~~以后如果多日冇更新就系好忙或者有事情,大家就不用那么著急等我了。。。。。。
20090801 03:20
晤好意思啊,咁久冇更新,身体恢复之后,就忙于工作,积累好多case;前阵子还监督多个team工作,最近抓到好多北姑和未成年少女从事卖Y活动,累到差点吐血咯,我呢轮超级多嘢做,得闲死唔得闲病:(大家要庆祝国庆所以国家要求边度都要加强管理,香港也不例外,幸好成班伙计够勤力,都5用我亲自做便衣、查更、假扮嫖客,不过事情仲系连续不断,今晚而家刚收工,大家的深深呼唤横穿中国越过台风落地港岛萦绕耳边,无论如何都不能做个半途而废的人,除非冇嘢讲,抵死晤做太监擗炮唔捞!谢谢大家支持
20090801 08:49
第二十六章 援交少女分尸案件
近日,负责好多team的案件,大部分都是扫黄案件,抓捕了很多北姑、未成年少女和援助交际少女,年龄之小、X经历之丰富触目惊心。本月中旬也在高院审理了一起轰动全港的案件,就是去年4月发生的援交少女分尸案,最后疑凶24岁的被告丁启泰被高等法院陪审团一致裁定,谋杀罪名成立,依例判终身监禁。
其实援交在目前的香港法例中没有特殊定义,但是现时多项法例都有规限互联网使用,无论透过互联网招揽客人还是诱使他人提供性服务都属违法。上半年警方的罪案情况总结中,今年有15%强奸案及4%非礼案受害人,就是从网上途径认识疑犯。现在警方呼吁青少年小心使用互联网,而且电脑科也有专人每日作网上巡逻,加强搜集情报严打。援交风气在港蔓延,已响起警号,现行法例对有意图进行商业性交易,都有一定规限,在网上留下征友援交讯息、利用交友网站招揽客人、进行性交易协议,都属违法,可能已触犯有犯罪或不诚实意图而取用计算机罪、以不道德目的唆使他人罪,如果张贴相片和发布不雅语言等,也可能涉及触犯发布淫亵及不雅物品条例。如果受害人未满16岁,更可能触犯防止儿童色情物品条例。不过,每宗案件不尽相同,难以一概而论。为保障未成年少女,警方在打击援交执法行动中截获年幼少女,会视乎需要转介社署跟进。如果受害女士需要得到社署帮助,会通知社署,也会于有需要的案件,向法庭申请青少年保护令。
在以前的如警方代号“搜鲸”等扫黄行动中,也抓获很多涉黄涉黑人员,大部分都被控涉嫌操控卖淫及以不道德目的唆使他人罪名,最高判监达21个月,其实抓捕的大部分卖Y少女都是在有组织卖Y集团的操控下工作的,所以如果没有打击集团的人员,只是小规模行动的抓捕从事非法性交易的当事人,只有治标不治本的作用。相信这起全港轰动的援交少女被肢解的案件会给广大的未成年少女和援交少女带来一定的警示,不再做迷途羔羊。
2008年4月27日下午1时许,24岁的无业被告丁启泰和16岁援交少女王嘉梅在深水埗地铁站见面。案发前两星期丁启泰在援交网站认识名为“kimi”的援交少女王嘉梅,4月26日晚丁启泰到的士高耍乐,其间吸食了摇头丸和市值500元的K仔,回家后感到很high,估计药力持续,27日见面后,丁启泰把王嘉梅带到石硖尾仁发大厦的住所发生X关系,起初两人在床上战斗的十分激烈,后来被告丁启泰估计玩的太high,竟然紧捏王嘉梅的颈部达1至2分钟,然后感到迷迷糊糊,至他清醒后发现自己坐在饭桌旁,而王嘉梅则嘴角沾血躺在床上已经死亡。
丁启泰发现王嘉梅死亡后,开始了长达8小时的分尸过程。先将王女的尸体放在洗手间的地上,复以菜刀割颈放血10至15分钟,然后把她的头部放在砧板上,用刀将整个头颅砍下。接着,丁启泰再把死者四肢逐一斩下,然后在身驱的中间落刀,把心、肺及肠等内脏扯出,后口供中指“分不清那个是心,哪个是肺”,然后切成小块丢入马桶冲走,历时约半小时,整个过程没有戴手套。然后,被告把死者身躯割开,口供称“原本想过连皮切,但好难切”,于是开始剥皮,再把皮和肉放在砧板上切成细件,同样经马桶冲走。丁启泰口供中描述拆骨的过程时,是以菜刀尖端把胸口的20条肋骨逐条拆出,但由于尾龙骨太硬,只能截成两份。丁启泰再把死者分拆出来的四肢剥皮和切肉,然后把手指和脚趾斩下,与皮肉分别冲进卫生间,但脚趾公却与脚掌相连未能斩下,称“想人地望落唔似人脚,尽量斩到似猪脚”,于是把脚趾头切成类似猪脚的碎块。
丁启泰将尸体分割后,遂把头颅用胶袋包裹并放在纸袋里,携带纸袋由深水埗乘巴士到九龙城码头弃置落海,一路许多乘客从巴士上下,并坐在其身边均未发现异常,丁启泰解释因这条路警察路障很少截查巴士。他将人头弃海后乘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