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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战前后目击记-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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兮的土耳其妞儿。”
比起我在西贡见过的那些舞女来,这两位越南姑娘既不比她们年轻,也不比她们漂亮,大概这就是为什么我们每人只付了四百土磅(约36美元)的缘故吧;而一个土耳其姑娘,那个侍者告诉我们,则需要七百五十土镑(约83美元)的价格。
当晚,在艾兹瓦尔夜总会为我们提供的房间里,我有越语先向两个姑娘介绍了我自己在越南的经历以及找她们来年目的,然后问起她们是怎样来到这个遥远的国家及她们能够告诉我们的一切。
起初,她们听到我操着南方味儿很浓的越语十分惊讶。直到我把话讲完,她们才消除了我们这两上携带录音机和摄影器材的不速之客的疑惑,并且出于对我的信任,开始毫无拘束和保留向我们谈起了她们的经历。
⒈阮氏娇的故事
 1949年3月15日,阮氏娇出生在越南北方城市海防。日内瓦协议签订以后,她的父亲从海防携带着家人乘坐运接难民的飞机来到了西贡市,并在一家法侨开设的亚当时装店做裁缝;后来,由于商店倒闭,他又到西发火柴厂做工。阮氏娇的母亲于1959年死于肺病,她的三个哥哥中有两个在越南共和国军队服役,另外一个哥哥丧生于一场车祸;她还有一个弟弟和两个妹妹,都同她住在一起,作为长女,阮氏娇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同她父亲挑起了全家生活的重担,直到灾难降临到她的头上。
 1966年春,当时十七岁的阮氏娇开始到西贡市白雪棉絮厂的包装车间作女工。作为一个学徒,阮氏娇的工资只有越币一千八百元,加上父亲的二千五百元工资,按当时的物价只能买四公担大米。极度的贫困使她不得不在晚上下班后,做一些洗衣之类的零活来维持家用开销。
一天,经过锦絮厂一个名叫坞雪的女工介绍,阮氏娇来到了黎文悦大街的德士古酒吧做夜间女招待。这样,她就可以在下班后挣到一份固定的额外收了。
然而,阮氏娇当时并不知道,从那天起她就注定要沦落成一名出卖肉体的妓女了。
德士古酒吧的老板公是西贡一个黑社会组织“青林帮”的头目,专门从事贩卖毒品和妇女的勾当;而德士古酒吧的女招待,实际也象公开的妓女一样卖淫。在阮氏娇到德士古酒吧上班的第二天,就被公带进储藏室里强奸了。
第二天,她找到了那个名叫坞雪的女工,说她已经决定辞去那份工作。
她摇摇头,只是说她要照看弟妹,晚上没有时间去打工了。她记得公在储藏室里威胁她的话:如果她找麻烦,不管她跑到哪里,他都会抓住她,把她装进麻袋扔到海里去。
她相信公干得出来。这种事在西贡早已屡见不鲜了。一次,她在码头公园亲眼见到人们捞上来的一具被海水泡得惨白浮肿的尸体。或许,她想,公很快就会把她忘记的。
然而,公并没有放过这个年轻漂亮的姑娘。
几天以后的一个晚上,阮氏娇在下班的路上,被两名手持利刃的男子绑架上了一辆汽车,带到德士古酒吧去了。
她被带到那间曾经在那里遭受强暴的储藏室。在那里,公告诉她,如果她想卖淫挣钱的话,他已经为她找好了主顾,如果她不干,那么就会被立刻塞到酒桶里扔掉。
阴森恐怖的储藏室和公狰狞的面孔使她不敢反抗。十几分钟之后,她被带到了德古士酒吧楼上一个早有两名美国士兵在那里等待的房间里。
后来她得知,那个把她介绍到德士古酒吧的坞雪原来也在干着卖淫的勾当;她每带一个姑娘到德士古,公付给她二百元(约15美元)的报酬。
从此,阮氏娇在德士古开始了卖淫的生涯,后来又被公卖到西贡龙家码头一家名叫“伊春”的中国人开办的妓院。在那里,妓女经常到街上去找客人,有时还要到美国军舰上去卖淫。伊春妓院的老板也是黑社会的成员,他规定妓女每天交回三百元南越币,然后给她们“抽头”。由于从1959年开始物价暴涨和失业增加,越来越多的妇女从事卖淫活动,这就使她们对客人收取的“报酬”越来越低,甚至有的妇女只能得到二、三十元。那么,这就意味着她们每天必须接待十个客人才能完成规定的数额。对于那些没有完成数额的妓女,伊春妓院的老板不但不付报酬,还要惩罚她们:把她们送到美国军舰上去,使她们承受几十个美国士兵的强暴。从19667月到1967年4月,阮氏娇被送上美国军舰“惩罚”了三次。
 1967年4月中旬的一天,伊春妓院老板把店里二十名妓女召集到一起,告诉她们有家外国夜总会到西贡招募妓女,被挑上的在下午就要乘船离开越南。他说,到了外国她们可以按小时计算得到报酬。当时有两名妓女表示不愿意离开越南而遭到了毒打,她们被捆起来装到有黑白条纹的麻袋里——这是西贡黑社会的杀人标志:被害者将被投到海里溺死。这种手段使其她十名妓女不得己同意接受那个法国人的挑眩当天下午,阮氏娇和其她六名被挑中的姑娘登上了停靠在西贡码头的一艘贷轮。她们被装进了一个集装箱里,谁也不知道要前往哪个国家,谁也不知道等待她们的将是什么命运。轮船在海上行驶了半个多月,在这期间,有的姑娘还在侥幸地想,或许确实会象伊春妓院的老板说得那样,得到按小时付给的报酬。
然而,她们直到踏上了伊斯坦布尔的码头才发现已经被送到一个无比黑暗的人间地狱。
阮氏娇说,在艾兹瓦尔夜总会的土耳其人把越南姑娘当作最下等的奴隶,常常把她们弄得死去活来,甚至同时被几个土耳其人肆意凌辱。她们还被迫去学一些淫荡的舞蹈。
每天下午六时顾客稀少的时候,萨米老板就让她们半赤裸着站在艾兹瓦尔夜总会进口处一个高出地面的方台子上表演,以引来招览生意。
“每当我们疲惫不堪、昏昏欲睡的时候,就会遭到毒打。”阮氏娇伤心地说:“有时候我们实在撑不住从台子上摔下来,萨米老板就会把我们带到地下室的酒窖里去鞭打。
他特地准备了两条用皮条拧成的长鞭子,专门用来抽打我们,打手在抽打我们的时候,还要故意把鞭痕在我们身上形成象鱼网似的方格子,然后让我们光着身子再回到台子上去跳舞。”
这种残酷的肉体折磨使得她们每时每刻都挣扎在生死之间。有一次,同阮氏娇一起留在艾兹瓦尔夜总会的越南姑娘遭受了毒打和轮奸之后,感到实在无法继续忍受下去,便用绳子自荆然而,还没有等她断气,阮氏娇从酣睡中醒来,大声呼救。那个名字叫“桔”的姑娘被救活了,可是更悲惨的命运却落到她的头上,萨米老板把她关在地下室里,派打手轮流看守,同时还让一些土耳其人不停地折磨她。几天以后,萨米老板把这个已经奄奄一息的姑娘转卖到土耳其内地靠近叙利亚边境的城市加济安特普去了。
尽管阮氏娇呆在伊斯坦布尔的时间长达十年,但她仍然听不懂当地的语言。土耳其人把她当作牲畜一样的奴隶,一直在用手势和吆喝命令她,这就使她逃跑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了。
 1977年我们见到阮氏娇的时候,她已经二十八岁了。她为今后的命运感到十分担心,因为她害怕萨米老板有一天从她的肉体里榨不出利润的时候,就会把这个举目无亲的越南姑娘赶出艾兹瓦尔夜总会。
“也许到那个时候萨米老板会把我卖给一个土耳其农民。”她凄恻地说:“要是那样就更糟了,我到死只能给他们作一个最不值钱的奴隶。”
最后,阮氏娇表示希望有一天能够回到西贡去,尽管这种希望非常渺茫。
⒉潘氏
谨的故意
这位前越南共和国政府官员的女儿是在她刚刚十六岁的时候被拐卖到伊斯坦布尔的,并在那里度过了八年漫长的时光。
潘氏谨出生在1953年,当时越南还是法兰西共和国的一块殖民地。他的父亲潘俨屹在法国人开办的协和糖厂担任唯一的越南人理事。吴庭艳掌握政权之后,这位越南的民族资本家设法促进了协和糖厂的股份国有化,并出任当时越南共和国经济部部长阮玉诗的私人顾问。1963年11月吴庭艳总统被以杨文明中将为首的政变分子枪杀后,潘俨屹离开了政府机关,在西贡工商界的喉舌《西贡商业周报》任副总编辑。
潘氏谨是潘俨屹三个女儿中最小的一个。她自幼喜欢舞蹈,七岁的时候曾在西贡的奥雷保大戏院参加过表演。潘俨屹特地为她聘请一位法国的舞蹈师。然而,尽管她出生在政府官员家中,但生活状况也并不宽裕。她记得,当时她父亲的薪水每月是南越币七千五百元左右。这个数目在物价飞涨的西贡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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