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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我们需要补给。”乔西干脆地说。看来这将是他们的下一站,虽然他水性很好,可对於一个在森林里生活习惯了的暗精灵来说,海洋的未知比平原的凶险更可怕。
“去最近的人类城市。”
人类这种生物,乔西的印象中记得比较清楚的就是繁衍和开垦能力。像勤奋的老鼠,哪都能看见他们的身影,活的、死的,或者是留下来的踪迹。关於人类再深入一点的资讯就不清楚了,似乎一百多年前,精灵和人类感情似乎还不错,他离群太久了。
乔西带著自己的剑和箭支,菲尼斯拿著长长的法杖和一本厚厚的魔法书,他们这一对搭配格外显眼。暗精灵和精灵贤者是两个极端的存在,再怎麽样这两个也不应该走在一起,气氛还挺和睦。
城门的守卫握起了枪杆,犹豫不决地盯著闯入了不该闯入的地方的暗精灵。
“维克莱斯欢迎任何一位光明的信仰者。”守卫长恭谨又警惕地对菲尼斯说。精灵身上的白袍代表了自己的光明阵营立场。
“但是你。”他转而面向乔西,竖起手中的长枪,“走开!黑暗之神的侍奉者,你来这里是有什麽目的?!”
乔西茫然地看著他。“我来买东西。”他老实地回答,可面前的人似乎对他的答案并不满意,那散发著寒光的枪尖,在他眼前示威著晃动。
“不用紧张,守卫。”菲尼斯的法杖轻轻抵在枪尖上,将不礼貌的枪尖抵开。他的声音略有些清冷:“这只是一位不慎迷路的同类,请放心,他在我身边,就对你们造不成任何伤害。”
“很遗憾,精灵牧师,即使他是您的随从,也不被允许进入维克莱斯。”事实上,他没有立即冲上去捉住这个暗精灵已经够客气的了。
菲尼斯皱起了眉头。“我已经离开喧闹太长时间,我记得人族包容著光明、中立、黑暗三个阵营,已经改了吗?”
他上一次去人族的地盘,那里三个阵营的人相处地挺和睦的。不像光精灵,毫无转圜余地地排斥所以暗精灵。
“艾尔西维斯王国从不接受黑暗阵营,你说的是克林特和莱索斯顿。精灵牧师,请带著你的黑暗随从离开这里。”
他连敬语都不用了。
“好的,守卫。”菲尼斯很干脆地离开了城门。
傍晚,两个从头到脚被白袍遮盖的人来到了街上的武器店。那里的武器繁多,而且有不少模样花哨的武器。乔西看了两眼,就和菲尼斯离开了那里。
武器店的那些货色太平常,还不如他自己动手在森林里取材做一把,破损的长剑可以请矮人帮忙修复。只可惜难得到人类的世界来一趟,进门就遭到阻拦,到里边来发现东西还都不怎麽样。
“我们到这里来做什麽?”乔西问。身上披著的白袍加持了光明魔法阵,散发的遮盖自己黑暗气息的光明之力让他不舒服,想打喷嚏。
“我们脱离社会太久了,乔西,我们到过的所有地方,那里的种族都说人族最有趣。”
他们此时正进入一家佣兵工会,外面看起来只是个建造规模有些大的酒馆,从里面看也只是个酒馆,周围是大口喝酒和一副神经兮兮模样的佣兵,隔不久就有一两个醉汉被扔出去。
这里可真吵。
菲尼斯听到旁边乔西嘀咕了一声“野蛮人”,他在心里赞同地点头。眼前的一切看起来和野蛮人营地没什麽两样,除了人们比野蛮人瘦小一点。
“有空的话,我可得好好体会人族的风情。”菲尼斯说,“乔西,这里是花钱找人帮自己执行一些麻烦的事情的地方。”
“你每到一个新地方都会说这样的话。”乔西有些见怪不怪,“你总是有空,然後将空闲花在莫名其妙的地方。”埋头研究魔法,或者是拉著他去人迹罕至的地方寻找材料,要不就是面对星空或者沧海,维持一个表情几天几夜,时间就是这麽给花掉的。
身为战士,乔西从不明白魔法这种玩意,在他看来缩在一个堆满书和诡异材料的房间里几年不出门这叫荒废人生,而法师们总喜欢跟个神经病一样,称这是在修习法术的奥秘。
“我就快要有空了。”菲尼斯期待地说,乔西奇怪地看了他一眼,思考这句话背後的含义。
两名白袍来到了佣兵工会,这引来了不少关注。菲尼斯径直走到吧台前,仿佛看不见那些意义不明的眼光。
身为主人,专心自己的事就够了,乔西想,我会搞定一切危险,不论它潜藏地多深。
他情不自禁,舔了舔嘴唇。
吧台的用处不仅仅是拿酒,但好像也不是用来接受委托的。调酒师说任务委托有其他的通道,在这种明晃晃的地方他没法谈论委托的事宜,因为很多因素会对委托人不利,而且他又不是负责这种事情的。
然後调酒师就在吧台前旁若无人地捧著调酒杯耍起了惯用的花样,看来并不将两个“牧师”放在眼里。
牧师从来都和这种粗鲁的地方沾不上边,两个牧师会希望有人帮助他做什麽呢,救人吗?还是步道?
“看来你们需要帮助,牧师们。”一个清脆的声音忽然响起,“有什麽需要效劳的吗?”
声音的主人是个很年轻的男人,一脑袋金棕色的微卷短发,在昏暗的酒吧里也显得格外亮眼。他的眼睛是蓝色的,像晶莹的蓝宝石。他腰上佩戴著一把剑,上面缀满了密密麻麻、大小不一的宝石,看到它的所有人脑子里不约而同浮现出“有钱人、华而不实”几个字。
“是的。”菲尼斯说,“我们得去遥远的地方拿点儿东西,需要有强壮的人陪同,也许你乐意帮助我们,我会付给你可观的报酬。”
我以为只是来看新鲜的,乔西在心里说。
他不知道菲尼斯的心思在这一刻已经转了无数个弯。法师的思维一般人总是很难跟上,虽然乔西并不一般。
“能为牧师们效劳,是我的荣幸。”年轻人行了个礼。
他们去武器店随便买了个弓,又去商人那里买了三匹马,然後连夜出了城。倒不是多麽急,只是不习惯在木板床上睡觉,乔西也受够了身上的白袍。
艾尔──就是那个拥有宝石剑但身无分文的年轻人──鉴於自己已经算是两个牧师的佣兵,便跟著大半夜出了城。他看起来底气不足。这样一个拿著把华而不实的剑的人,一看就不是经常在佣兵工会那种地方大打拼的硬汉,他更像个奶油小生。
“我能知道你们的目的地吗?”艾尔在马上询问,也有有些雇主不希望自己的目的被得知,但两个牧师应该不至於那样掩掩藏藏。
“去科索莱夫平原。”菲尼斯说著,将身上太过宽大厚重的白袍脱了下来。已经离开了人类的地盘,他没有必要再披著这麻烦的玩意。
艾尔瞪大了双眼,目瞪口呆看著眼前的一切。
“你、你们……居然是精灵!”他有些语无伦次,“我见过你们……不对,我是说……白天在城门那的时候。”
精灵真是上帝的杰作,这个种族没有一个长得配不上“漂亮”这个词,而眼前这个一定是杰作的极致。
艾尔时常会觉得自己很英俊,是个天之骄子,周围侍奉的人无时无刻不在用言行给他这样的感觉,除了兄长……但和面前这个精灵相比,他头一次尝到自惭形秽的滋味。
精灵牧师的身後,是同样第一时间褪去了白袍的暗精灵。
艾尔第一次见到暗精灵,这种家夥格外有一种散发著邪恶力量的、强健的美,他有力的臂膀和背上的弓箭一定会让轻视的敌人大吃苦头。
“是吗,你们人类太神经兮兮了,我们不过想进城买点儿东西,活像我们要进去散布瘟疫似的。”乔西抱怨道。
“艾尔西维斯拒绝所有光明以外的阵营,这是一直以来的规矩,没有人敢不遵守,你们真幸运,伪装没有被挑破。”艾尔说。这两个异族的人胆子真大,明著进不去,就来暗的,还这麽顺利。将来回归,他一定要好好惩治那些消极怠工的守卫。
“原谅我的冒昧,但我实在很好奇,菲尼斯先生,你为何要跟一个黑暗阵营的家夥在一起?”
“他是我的仆人。”菲尼斯说,“仆人当然应该时刻跟随主人。”
“可他是属於和光明势不两立的阵营。”
“他是我的仆人,他属於我。”眼前这个人类可能听力不佳,菲尼斯再强调了一次。他知道阵营之间隔阂很大,但总不能限制别人拥有仆人的权利吧。
“我知道,你说过了,可你们两个人的属性完全不应该凑在一起……我是说……你们怎麽会在一块呢……”
菲尼斯转头对乔西说:“他看起来脑子有点儿毛病,还是说人族都这样?”他眼里有些同情。
“他只是脑子不会转弯,认为光明和黑暗碰到一起唯一会做的只有相互敌视。”乔西回答。
“可我已经说过我和你会走在一块儿的原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