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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古陆奇缘【之一】 【完结】
作者:游人
备注:清新的空气,芬芳的花香,灿烂的晨曦,天空被氤染成蓝色。
和风,鸟鸣,马在奔驰。
她身上有着蜂蜜香草的奶香,她的裙幅旋转精灵的婆娑,她的琴音跳脱真纯;……
如果可以,他什么都可以不要。像她一样,做个盗贼,陪她过一辈子无拘无束的生活。而,地位、金钱、高贵的血统,国事、家事,批不完的公文,无休止的政治会谈……甚至得去接纳一个他素不相识的女孩为妻——为了国家的安定——如果媾和是有必要的话……
一些人的伴随,一些人的忠诚,一些人的等待,一些人的坚持……
善意——恶存——以及必然的成长。
是古陆上美丽的爱情传奇。
、那年十五岁 (434字)
所谓压箱底,这个就是压箱底的东西。不是类似压轴或传家宝的定义,若一定要说,只是老旧。
算算写这篇文的时日,原来还有两年,我生命里有这篇文的时间和没有这篇文的时间,就快要一样。
那年,不过十五,还是根本连爱情都不懂得的成长中的孩子而已。没有电脑和网络,在不厚的笔记本上笔墨拖拽的那个炎热的夏天,养成了用文字的习惯。文字真是好东西。和画一样是不会欺瞒人的东西。所以,那时的稚嫩,到现在,也能一览无遗。
当年有部电视剧叫《金玫瑰洞》(前段时间还上网又搜到看了一遍,互联网的时代真是好)。童话般的骑士故事,美丽勇敢的女主人公和用现在的话来说相当MAN的男主人公看了好喜欢好喜欢。所以就写。应该是波谲云诡的宫廷,被我写的好单纯。现在若写来,不管笔触还是情节,或许都要纷扰加倍吧。
感谢狂,若不是她一而再、再而三的帮助,我恐怕是懒于把那成摞的文字再度KEYIN到电脑上;若不是后来她说喜欢看,我也不会就一直写下去——写到今天,写那么多。
、楔子 (2875字)
太阳,美好而灿烂的太阳。春天的吻痕已难在大地上挥去。成长,陪伴你永远。树影婆娑的马道上传来清脆的马铃声……
“斯诺小姐,往回走吧!我们走得离营地太远了!”这是一个男孩子的声音。
呵,鬃毛飘逸柔顺,通体全黑的马上,坐着两个孩子,约莫十岁的样子。男孩子黑发黑眼,没有华丽的衣袍,但那一份俊朗全都流露在眉宇间,腰间别着短刀和剑——那是他身上唯一华丽而拙古的东西。银色的金属护腕使他抓缰绳的手看起来虽然十分稚嫩却又更加纤长有力。他身前坐着个女孩——就是他口中的“斯诺小姐”了。多惹眼的红发,白色的头巾裹住它们,没让它们一同风光有点可惜。磊落的英气,初生之犊的那一番傲气,她没有同龄女孩的秀气,但那份狂野和绚丽而满足的笑容,足可以弥补一切。可惜,不是男孩子,不然长大后,她一定会比她的同伴更具致命的吸引力。
见她不回答,他又开口了,语气中有一丝恳求:“我们回去吧!”不知首领斯诺大人得知他带小姐出来,会不会“赏赐”他一顿皮鞭。况且,他们还偷了首领大人的马!
“不!”她回答的斩钉截铁。一缕红发从头巾中落下来,被风荡起,拂着他的脸,“愿赌服输!刚才的比剑你输了,葛帝斯!我们到前面的空地再停!”她头也不回地说。
服了她了。葛帝斯一向伏首称臣。她是那么任性。
一片嫩黄的草地,在阳光下闪着零星的光泽。她坐在草地上,带着顽皮的笑容,理着白色喇叭口的手套:“怎么?你是不是怕哥哥修理你?”
其实他的神色已经说明了,但他仍答非所问:“斯诺小姐,您不可以用这么粗野的字眼。”他认为“修理”只有男孩子可以说。
“粗野?”她愣了一下,笑起来,“别忘了,我是穆亚尔王国邓兰高地上最有名的盗贼——斯诺大人的妹妹!我是盗贼呢!”说到哥哥,她忍不住地自豪。哥哥的大名,邻国都知道。他们是义盗,不看重勋章和高官利禄的骑士!
葛帝斯坐下来。他知道这位小姐早已不把惩罚当回事了。他且坐下,享受这美好的春光吧!
马蹄声。斯诺急着警觉地站起来,拼命地拍裙子上的泥渍。老天!该不会是哥哥吧!被打骂无所谓,罚习剑也无所谓,就怕哥哥万一要说教她可怎么办?葛帝斯也爬起身。小姐的动作引起他心底的偷笑——她在怕呢!而他幸灾乐祸!老天!他怎么不想想他自己,悲惨!
当她憋红着脸,抬起头准备接受哥哥的责骂时,发现来者并不是哥哥,也不是他的手下。她顿时松了一口气,回头瞪了一眼拼命忍笑的葛帝斯开始打量下马的人。
高大的军马旁,站着和他们同龄的孩子。从他们的衣饰可以看出,他们是斯诺最讨厌的公子哥儿,至少那个金头发的是。他身旁的棕发男孩看来只是个随从。棕头发的,斯诺心想,他不是穆亚尔王国的人。也许是腓克或皮埃斯金人。如果他是桑菲德人也许还算作“蓝血者”。她眯缝着眼,昂起下巴看他们把镶着紫色宝石的马鞭别在腰里,向她走来。
棕头发的男孩走过来,把腰上挂的剑向后挪了几下,他也许不想吓着面前的女孩,用尽量温和的口吻对她说:“可以把空地让出来给我们歇一会儿吗?”
他们想抢她的地盘!不,当然不!她理也不理地回头坐下,不屑地哼出一声:“不!”随即玩弄着身旁的野花。可那两个不识相的人并没有要走的意思。于是她生气了,不顾身边的葛帝斯怎样丢眼神给她,她清脆地厉声道:“不!你以为你是谁,金头发的?这里是邓兰高地,识相的话就该知道这是斯诺家族的地盘。我是主人,没有让你的必要!”——她的地盘呢!
“你不好客呢!”金头发的男孩子说话了,他的声音很好听,很有磁性。他的眼睛也很漂亮,海蓝宝石的颜色。不!还要深些!斯诺想到了她护身十字架上的星光蓝宝石。可不能因为这,就纵容他在自己的地盘上撒野。原则问题,自尊心强的人都这样,尤其是孩子。
“对你这种人没必要好客。你们这样生活无忧无虑的人根本不配被我招待。你们是世界上最卑鄙、无耻、下流的人。你们根本不是人!”
老天!葛帝斯觉得浑身发寒。小姐用了那么粗的字眼!
“你的意思是我无用?”他笑忍着阻止要冲上去揍人的随从安东,给斯诺的唯一感觉就是这家伙也已麻木不仁了。哼!为富不仁的人!
他慢慢地从他那柄银制镶着猫眼祖母绿等各色宝石的剑鞘里拔出一把利剑,举到一直沉默不语的葛帝斯面前——很显然,他挑战了:“我们打赌。如果我赢了,我要这块地方休息。你赢了,你可以要我身边的任何东西。”挑衅的眼神望着斯诺,却对着葛帝斯说。
“行啊!”她满不在乎地说。
葛帝斯是斯诺大人一手调教出来的剑手,水平在同龄的孩子中可算一流——斯诺小姐例外。她善攻,他善守,对于她,他很少还击。葛帝斯不好战,但这场针对富哥儿的剑战,他赢定了。
金头发的男孩开始出剑了。
葛帝斯厌恶地摇摇头,一边拔出短刀还击,一边扭头对斯诺说:“算了吧,小姐!我们回去好了!我不太想和他打!”说着腰刀停在半空中。
不等斯诺回答,金头发的男孩把剑一晃,葛帝斯的短刀落在草地里。金发男孩的剑砍在他的护腕上,迸出火花。他得意了,想把剑插回剑鞘,招呼安东拴马。说时迟,那时快,斯诺像风一样卷到葛帝斯身边,拔出他身上的剑。那气势使金发男孩不得不出手还击。
好大的劲!他在心里叫。强有力的攻势,对他的虚让之招毫不在意地避过,剑直插他的要害而来。一道寒光,在安东的失声尖叫中,系在金发男孩脖子上的黄色三角巾连着他的一缕头发滑落在地上。而他的剑,早被她不知什么时候从地上捡起的短刀死死抵住了。利器指着喉咙,她用邪邪的眼光看他,然后用大赦的口吻说:“我不杀人。愿赌服输。你走吧!”
“你不敢呢!”他从容地从地上捡起一截为二的三角巾,跨上马,“我记住你了,红头发的!”军马远去。
斯诺跑回到葛帝斯身边:“受伤没有?给你添麻烦了。我该自己解决自己的事!我们回营地吧!”她一气说完,拉着他的手上马了。
马铃远去……
**********
篝火映红了天,也映红了她的脸。她在哥哥身边坐下,头靠着他的膝。
“丽萃,在想什么?”他点着她的鼻子,问她。
“没什么,哥。”她抬头,望着满天的星星——从哥哥宽大的肩望出去,手中把玩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