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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什么效果。曾国恒的警枪是点三八special,由于弹壳上方有凸出的铅芯,所以接触不到来复线。开枪顺序就是,第一枪徐步高打中冼家强头部;第二枪徐步高打中曾国恒头部;第三枪徐步高打中冼家强小腿;第四枪冼家强没有击中徐步高;第五枪卡壳,真正发射的第五枪冼家强没有打中徐步高;第六枪到第十枪曾国恒连续击中徐步高。
电影中经常出现的双方持枪对视,同时开火,结果不一定是同时死亡,如果瞄得够准,射击也许会存在有一个人先开枪就侥幸存活的。在创伤弹道学和人体生物学理论中,神经中枢并未布满头部,只有击中大脑或面部额头的T区,才能使疑犯立即丧失战斗力,瞬间死亡。案发时徐步高如果是射中曾国恒和冼家强的面部T区,曾国恒和冼家强是绝不可能向徐步高反击的。在当时,如果曾国恒和徐步高只要有一人懂得射击T区原理,尖沙咀枪击案将会是另外一种结果。因为人体心脏或内脏、肌肉组织中弹,行为信号、生物电传导还能再控制肌肉开枪,专家分析,牺牲的曾国恒警员对徐步高开的5枪,就是在头部中弹倒地后没有破坏中枢神经仍然清醒时击中徐步高的心脏和肺部等。看来古代人被斩首后脑袋落地还能眨眼睛是有科学依据的,劲港警梁成恩殉职于2001年3月14日,警编号34345。2000年7月下旬,梁成恩调往梨木树警署,担任分区第三队小队长,职责包括编更。梨木树区分成28个咇份(区份),只有16个咇份有警员巡逻,早午夜及通宵更分成两段时间上班,以免转更时造成真空情况。每更有两名警署警长,三名警长及22名警员,另有两名电单车警员及四辆警车巡逻。石围角村分成两个咇份,分为“咇一”及“咇二”,每咇由一名警员执行职务。当日早上,荃湾警署及梨木树警署,在10分钟内先后接到有关石围角石桃楼五楼的噪音投诉,梁成恩凑巧跟同僚对调了午膳时段,在阴差阳错下受命主动前往处理案件,被伏击而走上黄泉路。据3名分别驻守荃湾及梨木树两个相邻警区的警员调查口供称,梁成恩遇害前一日及案发当日,分别于中午12时警力最薄弱的时段,接到3次神秘的噪音投诉电话,有人虚假投诉举报石围角石桃楼五楼有单元噪音扰民,需要警察协调。3月13日,梨木树警署于中午12时10分,接获一名自称姓陈的男子投诉梨木树松树楼的电视噪音。警方派电单车巡警到场拍门,发现水静鹅飞无人理睬,因未能联络到报案人留下的手机号码,因而离开现场。翌日即案发当日,中午12时,荃湾警署一个供内部使用、没有录音的电话响起,接电话的警员萧雯基指出,电话传出清晰、低沉而平和,感觉似三十几岁的男子声音,自称姓曾,并投诉石围角的音响噪音。但发出噪音地点地方属梨木树警区,萧雯基遂转告投诉人致电梨木树警署。
梁成恩生前的上司、梨木树分区第3巡逻小队主管林荫民在报告中称,2001年3月14日梁成恩原当早更,负责“咇一”巡逻,包括石围角村石桃楼,当日林荫民安排梁成恩留在警署,负责替一宗殴打案的女受害人陈小姐录取口供,故当日早上不须出勤。梁成恩午膳时间,原为中午12时30分至1时半,即警队所谓的“第二围”,故午膳时间与编号33170的警员陈子坤调换,改食“头围”即上午11时至12时,刚巧12时05分,梨木树警署电话响起,正是引致梁成恩死亡的虚假噪音投诉。梁已午膳完毕,于是请缨前往跟进。当日中午12时05分,梨木树警署接到一名报称姓曾的男子的电话,投诉石围角石桃楼A座552室的音响声浪过大,值日室的警员黎颖辉按警员当值表,通知陈子坤前往。于是梁成恩主动透过对讲机向值日室警员表示,他来更替代未用膳的陈子坤,单咇前往处理投诉。林荫民指出,事发后在警方对讲机中首先听到石桃楼有一名警员晕倒,接着收到枪声报案。他于12时38分抵达现场,发现梁成恩已死去。当时梁面部朝天,左眼凹陷,面色苍白,没有呼吸,身中5枪分别击中左肩膀、后颈左方、左胸腔下方、左眉骨及头盖骨中央,佩枪(编号为RHKP7215)、快速上弹器及记事簿均不在现场。鉴证科和死因研讯主任指现场遗下一个带血的口罩。
陈子坤在梁成恩被枪杀前已认识徐步高,他其后更被调派驻守大屿山北分区,与徐步高驻守同一分区。在调查中,这名警员曾是警方调查目标人物之一,但是后来排除嫌疑。警方在梁成恩遗体的手指甲缝中,也找到一些皮屑,后来经DNA检验后,证实属徐步高的皮肤组织。O记探员在徐步高的笔记中发现一篇日记,对梁成恩被枪杀感到歉疚,他在笔记中写到,当时没有想过要杀梁成恩,只是梁成恩反抗,双方纠缠间,梁成恩揭开徐步高所戴面罩,看到了他的样子,他才被迫杀人灭口,当时对梁成恩连开5枪致死。后来包括梨木树警区在内基本全港都开始全面实行“孖咇制”(双人巡逻)。
警方在梁成恩案现场检取染有DNA的厚棉布口罩,案发地的清洁工人也不戴口罩,后证实为案犯徐步高留下,警方向零售商查询发现香港并没有生产及出售该款口罩。后来警方通过内地公安协助和证人口供得知该款口罩来自于辽宁省。当时的警务处副处长刘玉权在梁成恩被杀翌日,看报纸发现梁成恩的案件照片中,梁成恩尸首旁有一袋垃圾,职业敏感认为可能有助追寻线索,向当日处理案件的警员问讯时,发现被警员疏忽了没有查验,直接被保洁处理了,没过多久这位失职的警员就离开了警队。
丽城花园恒生银行劫案发生在2001年12月5日,丽城花园是香港一个私人屋苑,位于新界荃湾青山公路荃湾段,就是因为丽城花园恒生银行劫杀案才被大家知道。2001年12月5日中午12时10分31秒,一名身穿鲜红色长袖上衣、长着兜风耳的匪徒冲进荃湾丽城花园丽城广场6号地铺的恒生银行,匪徒穿美津浓牌(Mizuno)的球鞋和黑色便服长裤、戴白色手套及墨绿色飞虎队头套、左手持点三八左轮手枪。当时巴基斯坦籍护卫Khan Zafar Iqbal立刻举枪与匪徒对峙,并以广东话对匪徒说:“你干什么?别乱动啊!”匪徒步步逼进,向护卫大喝两声:“放下枪!”但护卫没反应,于是匪徒向他开了两枪,两枪打中身上。匪徒其后攀上柜台的玻璃屏风,此时巴籍护卫Khan Zafar Iqbal虽中枪,坚持爬起来还击,站直身子,举起霰弹枪瞄准蒙面匪徒。匪徒从窗口跃下,快速去到护卫身后,动作专业身手灵活,一把将他按在地上,瞄准其后颈近距离再开一枪,Khan最终不支倒地,匪徒用枪准确,非常冷静。分行经理区丽晶按动连接总行保安部的警钟,并压低声线报警,但由于声线太弱,999报案中心人员未有清楚听到内容。匪徒从4号窗攀过玻璃屏风,见到区拿着电话筒,即对她说:“别动,有炸弹!不准听电话,蹲下!”匪徒最先由4号柜台的抽屉取出现金,然后发现5号、6号柜没有放置现金,再搜7号及3号柜台,迅速掠去492880港币及1091美元,匪徒于12时11分49秒迅速离开银行,整个过程只有78秒。其后匪徒进入丽城广场,经商场后门逃往丽城花园第6、7座平台,然后沿行人天桥往海安路方向逃跑。Khan Zafar Iqbal在下午12时30分送抵仁济医院,送院前证实不治死亡。
当时出门后只有一名菲佣看见劫匪摘下面具后的样貌,但此菲佣后来在徐步高被击毙后法庭开审时,拒绝从菲律宾回香港给警方作证指认,不知道何种心态。经弹道检测,案犯所使用的生锈手枪,被证实为2001年3月14日警员梁成恩殉职案中失踪的佩枪,这位左右手都灵活使用枪械的神枪手在抢劫恒生银行时就是使用左手持枪射击。徐步高在每年三次的警队射击训练和考试中,都是以满分通过,可以想象枪法准确度之高。警方当年查遍荃湾区运动用品店及单车店,其中一个女店主的调查口供提到了,在劫案发当月,2001年12月,一名男子花30港币匆匆买下挂在店外多日的落满灰尘的头套,非常奇怪,她证实该头套款式与劫匪所戴的头套款式类似。
探员在徐步高的笔记中发现每宗案件的详细策划流程,包括2001年枪杀警员梁成恩、2001年荃湾丽城花园恒生银行巴籍护卫被杀案,以及2006年尖沙咀杀警案的部署,发现他在策划每宗案件时,都会预先到案发现场详细视察环境地形及逃走路线等。
档案记载,当时负责此案的O记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