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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冰-第7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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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他们要以强势的姿态站在古荒岛上,才能震慑住那些想要偷偷摸摸占便宜的小人,才会让自己的团队可以处于一个相对来说安全的境地。
而且自己五个人要上山,这里只留水娃子一个人,那样是很不安全的,这群吃人不吐骨头的家伙说不准会做出一些让人不可想象的事情,只有先展露了自己的实力,让他们害怕,他们才能安心的上山。
水娃子也才能安心的在这里等他们下山。

81。段子卷第七十九章 秒杀骨鹰

第二天一早,洛冰一行人离开了自己的帐篷,顺着那似乎亘古不变的光道,钻入了古荒山。
光道上有很多人,各大海外家族几乎都有派人来古荒山寻宝,古荒山五千米一种异兽的领地,几乎每一个领地都有海外家族的人进入。
每一层五千米看似很长,在这群人眼里却又极短,和大都市截然不同的景色,似乎是天然的野外公园,这条光道散发着柔和的光芒,将想要进入的异兽统统拦截在了外面。
第一层,巨岩狼的群居地。
第二层,野猪的群居地。
第三层,犀角鹿的群居地。
第四层,千角羊的领地。
第五层,骨鹰的领地。
洛冰他们在第五层停了下来。看到半空中飞翔的骨鹰,几个人暗自咋舌,这东西浑身上下竟然没有肉,仿佛远古的尸骨一般,一具具骨骸在空中飞舞,那肉眼可见的骨翅在空气划过,发出吱吱嘎嘎的刺耳响声。
“我靠,远古动物园么?”马白驹惊异的爆了出口,这次可算是张见识了,原来在人类世界当中,还有这样的地方存在,长这么大,他什么都见过,唯独这些在小说当中才存在的东西,他还是第一次见过。
兰玉林指着第五层的密林深处:“大家注意了,只要走出光道,我们就会进入骨鹰的领地,骨鹰随时都会攻击我们!我打前阵,庚哥殿后,洛冰居中,阿夏和白驹,你们跟在我身后。”
原本兰玉林不想让李光夏和马白驹进入,可是这古荒山上处处凶险,即使他们在光道上能不被这些异兽攻击,可是碰到其他家族的人,难保不会出现什么问题。
对于兰玉林的安排,几个人都点头遵守。
深知此地的危险性,那些骨鹰看起来就比前面几层的怪物要凶狠,光是造型就足够让人感到恐惧。
随着兰玉林第一个跳出光道,洛冰他们也一个个跳出了光道。映入眼帘的竟然不是在光道中看到的层层密林,他们脚下,是一片片荒凉的戈壁。
戈壁太大了,大得让人心里空虚,让人全身震骇。面对大漠,最狂妄自大的人也会感到自己生命的渺小。无论用什么来形容大戈壁的荒凉,大概都不会过分的。有时候,十里百里地看不到一星半点生命的痕迹,不要说人烟,就是一棵小草、也无法找到,这才是真正的寸草不生!从眼帘里掠过的,只有躺满了大大小小的鹅卵石的荒滩。无边的山影也没有一星星绿色,像一群灰黄色的骆驼,默默地在大戈壁的尽头站立着。
看着那些大大小小的鹅卵石,真是一些不可思议的谜。它们,大的如车轮磨盘,小的似弹丸珠豆。谁也不知道它们来自何方。
天空中,一只只骨鹰翱翔着,给这片戈壁更加增添了一些恐惧和神秘的色彩。
一阵阵巨风刮过,像是刀子刮在脸上一样,生疼生疼的。
寸草不生,荒无人烟,寒风凛冽,恐怖,荒凉。几个人想尽了脑汁,也只能用这几个词来形容眼前的景象。
“有人说,这里原来也是沙漠,一次又一次席卷而来的风暴,吹走了所有的沙子,只剩下这些吹不走的卵石,孤零零地留在了荒滩上。也有人说,这里原来是大海,有一天海水突然退去,这些海底的卵石便裸露在天穹底下了。有些人的想象更奇,说它们是未经卵化的龙卵,是探险者绝望的泪珠……”从来没见过用兵器的兰玉林不知道从哪里掏出了一柄古香古色的长剑,长剑出鞘,犹如一汪秋日的清泉,绽放着耀眼的光芒。
“我说姓兰的,你是从哪里学来的诗句,用在这里?还有,你这把剑!”
洛冰盯着那把长剑,毫不掩饰自己很是喜欢的目光。
“这是我爷爷从宣统皇帝那搞来的,名字叫秋日,这里的骨鹰骨骼很是坚硬,而且只有斩掉它们的脑袋,才可以彻底的杀死它们,我们家除了这把秋日,没有其他的武器可以用了。”
洛冰好奇的接过这把‘秋日’,上下看了一眼,锐利的剑锋,不知道什么材料的剑柄,皇帝的剑?
“还是尚方宝剑啊!那可是价值连城的收藏啊,我说老兰,你还真有本事,你们家也真有钱呢!”马白驹也凑上来,盯着那把‘秋日’,也是很喜欢的看着。
洛冰将‘秋日’丢还给兰玉林,从自己的包包里掏出了一根黑黑的竹竿。
“咦!这不是老丁头的竹竿么?这东西你拿来有什么用?”李光夏好奇的问道。
“那是一把古剑,是从古墓里带出来的,竹竿的手柄处有一个机簧,只要一按下去,就会弹出剑身来。”兰玉林盯着洛冰手中黑漆漆的竹竿,做出了解释。
“这是师父在来得时候给我的,他说此行古荒岛风险重重,拿上武器比较好。”
洛冰得意的按下机簧,‘刺棱’一声响,长剑弹出,长约一米半的黑色竹竿顶端,一截银亮的剑身窜出,同样在阳光下璀璨生辉。整整两米的距离,洛冰像是耍花枪一样挑起了几块鹅卵石,在空中一顿挥舞,石块变作更加碎小的石块落在地上。
好兵器!几个人都是羡慕的看着洛冰。
“小心!”兰玉林转身,手中长剑一挥,一股剑气划过,石子纷纷碎裂,地面上顿时划出了一道剑沟,穿过了马白驹的裤裆,剑沟尽头,马白驹的屁股下方,一只古怪的硕大蛤蟆仰躺着,肚子上一条很明显的剑伤将它分成了两半。
肚子里流出了黄黄的浑水。
“我靠,老兰,你要让我断子绝孙啊!咦?我草,这么大的蛤蟆,有脸盆大小了,这里的蛤蟆好厉害,竟然在地底走动。”马白驹看着自己屁股后边一眼。吓出了一身冷汗。
“我们家有本《古荒志》,上面有记载,这叫窜地蛙,地底下行走,不注意观察是看不出来的,它们专门食肉,后背上的毒疙瘩可以喷射出毒素,所有被他们沾染过的活物都会腐蚀成脓水。”
马白驹一听这话,立刻跳离了原地,傻呆呆的看着地上那巨大的窜地蛙,愈发的后怕起来。
“我靠,这里不是骨鹰的地盘么?这东西也敢在这里行凶?它们吃什么长大的,怎么这么大?”
兰玉林撇了一眼马白驹,淡淡道:“人肉!”
“啊!”几个人都是一愣,一种恶心感油然而生。
几个人顺着荒凉的戈壁继续往前走去。
凛冽的寒风吹得几人身上的衣服猎猎作响,马白驹和李光夏都忍不住抱起了胳膊,洛冰激发出了护体内力笼罩在两人身上,为他们抵御着风寒。
只有兰玉林和庚哥没有感觉一样,但是也没有放出护体内力来保护马白驹和李光夏。
“你们两个,随便放点内力出来啊!”洛冰嗔道。
兰玉林在前面走着,没有回应她。庚哥的声音在后边想了起来:“这里危机重重,我和玉林的内力要留着保命的呢,冻着总比丢命要好得多。”
洛冰点点头,知道庚哥说得对,但是她依然倔强的撑开护体内力,将马白驹和李光夏两人护在里面。
几个人跟在兰玉林的身后,走了不知道多远的距离,终于来到了一块高耸的巨石跟前。
巨石高耸入云,就像一座小山一样孤零零的矗立在那里。
不知道为何,盘旋在高空的骨鹰在飞到这块巨石附近的时候,总会放缓速度,放低高度,最低的,距离地面也就一人高。
洛冰他们就在这块巨石下停了下来。
巨石下已经有两个人站在那里了,一团金光,一团蓝光,两人正举着手中的剑挥舞着和空中的骨鹰搏斗着。
巨大的骨鹰一次又一次的滑翔下来,用它那白骨淋淋的骨翅一次又一次的冲刺着,两个人招架的似乎很勉强,但是他们手中的武器似乎也是很好的武器,每一次和骨鹰的撞击,都会砍下骨鹰的一块骨头,不过骨鹰和别的生物不同,它们不畏惧疼痛,不怕骨骼受到损坏,即使一边的翅膀被割得没剩几根骨头了,还是斜歪着身子发出攻击。
它们的每一次撞击都狠狠的撞在两人的护体内力上,将两人撞得飞出去。
看到又来了五个人,两人的眼中都露出了警惕的目光,在古荒岛,最大的敌人不是异兽,而是人。
人心难测,自己两人为了对付这只骨鹰已经耗费了太多的内力,这突然冒出来的五个人显然也是冲着骨鹰来的,万一他们趁火打劫,抢自己的战利品怎么办?
金身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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