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紫罗笑眯眯地又抢过阮叶的话茬:“我知道,他是你哥哥嘛。”
阮叶立刻补充了一句:“没有血缘的。”
紫罗无所谓地挥挥手:“没事没事,反正是兄妹嘛。”
阮叶耸耸肩。哼,想不到乔不遗还挺招女孩子喜欢的嘛,赶明儿别他们回谷的时候,他还带着媳妇外加一箩筐的儿女回去。
天哪,一想到宁静犹如世外桃源,超然犹如人间仙境的荷谷,赫然出现那么多满地乱爬的娃娃,阮叶就有种很崩溃的感觉。
她绝对不会允许那种情况发生的。偷偷篾了一眼站在那里,做玉树临风状的乔不遗,阮叶暗下决心,她一定要阻止这种人间惨剧的发生。要是她的家变成了充满小孩哭闹的地方,那对她而言才是真正的人间惨剧。
所以,她走到乔不遗面前,很有“兄妹情谊”地靠着乔不遗道:“那当然了,即便没有血缘,我们的感情也是非常——好的。”她笑容甜美地看向明显一哆嗦的乔不遗,后者显然差点没站稳。
紫罗似乎还想和乔不遗说些什么,不过赶在她开口之前,阮叶很明智地把乔不遗送出了房间:“阿布,这么晚了,回房去睡觉吧。”
乔不遗看着面前两个虽然长相不一样,但一看就知道性格古灵精怪程度绝对不相上下的丫头,实在是有片刻的无语。一个十几年从小到大从来没有消停过,一个今天第一次见面就是以这么“有新意”的方式出场,而且,两个人还一拍即合,乔不遗觉得,他有必要去看看是不是蛇鼠都在忙着搬家,猫狗有没有反常了。
所以,在紫罗的灼灼注视下,阮叶的话对他而言好似是蒙天大赦一样,至少今天,也算是他第一次出谷,他实在是没精力去应付两个这样充满“活力”的主儿。
反正,乔不遗心里有数,这个紫罗对阮叶没有恶意。
看着乔不遗离开了房间,紫罗这才开心地转过身来,对着旁边的阮叶道:“叶子,你哥哥长得很不赖嘛。”
阮叶意兴阑珊地点点头。虽然,她发现自己一向都有爱好美好事物的优良习惯。不过。这个美好事物的范围里面,不包括乔不遗。
“是啊是啊,他是长得还可以,比今天我见到的任何一个男的都要好看,所以我打算,要是哪天我盘缠用完了,说不定可以把他卖了换点钱。”她心不在焉地道。
紫罗似乎也没有兴趣再和她讨论那个可以使任何迷烟都失效的药了。她在兴趣显然现在都在乔不遗身上。听了阮叶的话,她睁大了她的眼睛。她的眼睛本来就比一般人要大不少,而且黑白分明,虽然水盈动人,但是要是半夜你看着这么一双眼睛,而且它们还直勾勾地盯着你看,并且一眨不眨,那你不由要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噩梦了。
“叶子,你什么时候要卖他,记得通知我哦。”她兴冲冲地道。
阮叶笑了起来,忽然觉得乔不遗要是知道自己竟然在这里和别人论斤论两地讨论他能卖到多少钱,他的脸色一定很好看。
“一定一定。”她煞有其事地道。感觉自己的语气很像馒头摊的老板。这个新冒出的想法令她得意不已。
紫罗有些奇怪地看着笑容有点太灿烂的阮叶:“叶子,你没事吧。”
阮叶的感觉非常良好:“没事没事。”
紫罗也没有接着问,反正她自己也会经常这么笑,比如她把自己想象成一代女侠之类的时候。这没什么大不了的。
显然,阮叶也忘记继续去追问紫罗,为什么她要半夜跑到自己的房间来,以及她到底要偷什么东西了。
两个初次见面却性格相似的少女很快就成了好朋友,她们并肩躺在床上,说着一些有的没的的话题,没有什么重点,想到哪里说到哪里,天马行空,随意而为。
紫罗问了一些关于乔不遗的问题,阮叶拣了几个她觉得有趣的回答了一下。然后,她说她今天买馒头时的事情,当她说到她叫那个老板“小人”时,紫罗大叫“天哪!”然后她差点笑得从床上滚下去。以至于阮叶没有办法把她今天的遭遇说完,因为紫罗告诉她“小人”只是一种小生意人对自己的贱称。然后,她的注意力就被风土人情,人情世故等事物吸引了注意力。
紫罗似乎也从来没有被人用这么崇拜的眼神看着,所以对于阮叶的几乎全是常识性的问题,她全部有问必答,可是,看着阮叶每次听到她的回答都那么兴奋那么开心的时候,她也就跟着开心起来。
严格意义上来讲,阮叶也算是她踏入江湖的第一个这么合得来的朋友。紫罗也很开心。
尽管只是很小的事情,可是阮叶只要觉得新奇,只要觉得好玩,她就会很夸张地说:“天哪!”
然后,她一说“天哪”紫罗就想笑,直到自己笑得无力气喘,她也说:“天哪!”
两个少女,就这样,在一张大床上,不停地说着话,说了一夜的“天哪”。
天哪,天哪,天就这样亮了。
正文 第十一章 好玩的早饭
更新时间:2008…10…20 23:39:47 本章字数:2502
关于吃早饭这件事情,一起在荷谷生长了这么多年,乔不遗本来以为在很久很久之前,他就已经和阮叶达成了共识。但是,这才出谷度过了一天,准确地说是一个晚上,他就发现,自己错了,而且错得离谱。
俗话说得好,女人心,海底针,说得是女人的心思难以捉摸。所以,乔不遗个人认为,把这句民间俗语用到阮叶吃早饭这件事上也是不为过的。而如果他想用这个谚语来形容两个女人的话,那么就不是她们的心思难以捉摸了,而是行为都难以捉摸。
在谷中时,小时候,早饭他们一般都是没有选择的,阮叶的娘亲通常都给他们准备的粥和一些小菜,反正荷谷四季如春,吃粥倒也舒适。
等到他们再大一些,有了可以自己动手烧饭的能力,基本上阮叶就努力奴役乔不遗。今天早上要吃红烧鱼,明天早上要吃清蒸鱼,后天早上要吃醋溜鱼,大后天早上要吃火烤鱼,大大后天要吃烟熏鱼,大大大后天要吃油炸鱼,大大大大后天要吃……总之,阮叶能一口气排出半个月的菜谱。
乔不遗倒也很痛快,伸手一提阮叶的后领,毫不客气地把她朝荷月湖里一丢:“你慢慢抓,高兴抓多少就抓多少,你要是觉得一下子抓十五天的量,到时放着不新鲜。没关系,我可以每天来湖边陪——你抓。”乔不遗说这话时,依旧是满面杨柳春风笑,笑得越发温善如水。
如果被他笑眼看着的是其他少女的话,肯定一早便羞红了双颊。可惜,被他看着的是阮叶,刚刚被他打水漂似的丢进河里的阮叶,她除了感觉自己脸色发青,没有其他任何感觉。她只想知道,乔不遗是怎么做到这么没有风度的同时,还可以笑得那么欠扁。
这件插曲阮叶一直记在心里,当然她也在数天之后报了一箭之仇。其实她也没有干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只不过,她偷偷拿走了乔不遗的衣服——在他洗澡的时候——因为她知道,这种事情,乔不遗压根不可能给她原样报复回去,嘿嘿。
其实,她后来实在很好奇,乔不遗到底是怎么从那个浴盆里出来的。可是,即便是好奇死了她也不能问呐。问了不就摆明是她干的了吗?虽然,就算她不问,乔不遗只用一片脚趾甲也想得出来,整个荷谷,会干这件事情的除了她还会有谁?但是,她就是不承认,怎么着也死活不承认,这样事情才好玩嘛。
对了,阮叶的人生一大乐趣就是玩。人生在世,她叶子不喜欢女红,你不能叫她把她根本没有的满腔少女愁思给绣成绢帕;同样,她虽然偶尔喜欢哼个自己编的小曲儿,也不过是自己逗自己开心呢,让她弹唱风雅,还是杀了她比较容易;另外,诗词这方面她的天赋条件放在那里,她的确也算是天赋异禀了——对辞赋没有丝毫兴趣的天赋异禀;最后,就算她很喜欢荷谷的美丽景色,但是,一来她从小她就生长在那里,又没有什么其他地方给她可对比参照一下,十几年看一样的景色,怎么看都会完全没感觉了的,二来她也从来没有那份醉情山水的细腻感情。
所以,最后,阮叶总结发现,自己最大的爱好就是玩,不仅要玩,还要好玩。
那怎么才叫好玩呢?
比如,某天她发现烤鱼的时候稍微撒点醋鱼肉会特别嫩,这就是好玩。
比如,某天她给娘亲窗棂上的那朵荷花上撒了点花椒粉,这就是好玩。
比如,某天她把阿旭从树树推下去,因为他老在看树下面,这就是好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