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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丽——呖呖——shyly——”郑丽呼唤着自己,声音带着哭泣。她的名字变迁的历史,也是她成长并且腐烂的历史,她为自己哭泣。
你可看见一个小姑娘姑娘姑娘,她在这里彷徨彷徨。从这里走过去从那里走过来,你可看见一个小姑娘姑娘姑娘?
如果生命可以重新生成,那么她渴望回去,回到她天真幼稚的岁月去,她愿意永远不要长大,永远在孩童的游戏和快乐之中。
瞧,这个微笑着前进的女郎,仿佛正漫步在她温柔的梦乡。她那的小腿多么修长!尽管她的脚被靴子夹得难受,但她能够努力做到脚步富于弹性,富有节奏。
她好像是在她的舞台之上。
她足上皮靴尖尖,镶有银色假钻和铆钉,是今冬最最流行的款式。
这样的又长又尖的靴,我们在马戏广告中小丑的脚上看到过。
这个今日的时尚,就是11世纪欧洲的poulaine,一个出生贵族的花花公子发明了它,他因此获得“角先生”的称号。
无数的世纪过去了,时尚的方向也变了几十个来回,这尖尖皮靴,依然保持它出生的秉性,成为男人和女人遭遇时的最佳道具、武器。男人用它向女人调情,在桌下伸出尖尖靴撩拨她们的裙子,磨蹭她们的小腿和大腿;女人如果要向男人表示不屑,就会说:“嘿,看哪,你的尖脚靴,比你更像男人呢,难道不是吗?”
而这样的男女,他们对尖脚靴在有些更为私密的场合的大派用场,又是多么的心领神会、心知肚明。
这个披头散发、面孔苍白、眼圈乌黑的女人,穿着又长又尖又翘的仿蛇皮鞋,踏着动荡不安的步子,对擦过她左肩的男人挤她的左眼,又对擦过她右肩的男人挤她的右眼,他们疑惑着,犹豫着要不要调头随她去。
在人行道下面,在车道上,在shyly的身后,一辆挂外地牌照的风度轿车,一直以极慢的速度滑行,跟着她。
这辆黑色的车肯定走了不少路,经历了长途跋涉,车身满是尘土。
它是路过这城市,所以并不想清洗自己。
车窗覆上了太阳膜,又装上了窗帘,我们只能透过它前面的窗玻璃,看到里面只有一名司机。
他或许已经办完了他要在这个城市办的事情,又不甘心这么匆忙的就离去。这是个多么好的地方啊,有人称它为东方的纽约,许多人来到这里,都觉得像到了国外一样。自由、放松,玩、享乐,秘密、刺激……方向盘后面的这个男人寂寞了不少时间了。
多么巧妙,他注意到了那个在风中露出纤腰的女人,他看见了她的身体和皮肤,注意到她臀部有节奏的摇动……他感觉到自己变成了在空中飞翔着的觅食的大鸟,突然看见了可口的食物。
他坐直了身体,戴上了墨镜,脱离市区锃亮、急驶的车流,跟在这女人的身后滑翔。
女人的头发在风中飞扬着,女人的胯部扭动着,随着风的吹动,她的衣服被反复掀开,她的腰肢美妙地露出来,她的手袋向身后甩动……
这个司机,一个一直在觅食的异乡男人,他看前面再没有路人,他已经迫不及待了。
他将车驶向前,向她靠近。
在她的身边并略微向前,他打开了右边的车门。
女人看到了,看到那向她张开的车门。
她低下头去探看,微笑着的陌生男人向她甜蜜地招手。
女人也甜蜜地笑了。
这扇门,这个神秘的男人,使她再次觉得她是在夜晚的探险途中。这无声地打开的车门,正是她要去的地方。
于是,女人微笑着,抬起她穿仿蛇皮靴子的腿,伸进去,放到陌生男人的身边……
第二十三章 1。永不凋谢的声音
(疼痛而不流泪是今生的技巧凡独处皆有水褪我我全神贯注再次复活回到乡间的住所一些永不凋谢的声音涉水而来花瓣蜷曲太阳的脸日益发烫这季节又将说出什么——西篱《一朵玫瑰》:《我将说出什么》 )八十四海大艺术系的苏光明打电话到医院,要罗滋接受他一个学生的采访。
苏光明的这个学生毕业多年了,现在是北京一家艺术报的记者,名叫阿叩。
这是四月里某一天的清晨。
罗滋刚刚醒来,满室的阳光就令他进入幻景。
他有一种幸福和新鲜的感觉,因为他再次在自己的生命中,找到那储存已久的温情和思念。
刹那间,纷纭而来的知觉和感受令人头晕目眩。
他想到他昨夜的梦境:在城市街头,聚集着无数陌生人。他们好像在等待,同时又有着一种不容商榷的表情。这些人不断前后张望,他们越来越众多,越聚越紧密。
他想,我们的一生当中,看到数不清的形像,在现实与非现实的处境当中认识成千上万的人。无论是现实与非现实,都会有不少的形像(身体)纳入我们的审美、引起我们的兴趣甚至触动欲求。但是,你真正爱的,只有一个。如果她(他)被偷换,爱就受到亵渎,幻灭就发生。
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爱的唯一比艺术的唯一更为艰巨。
爱和艺术一样需要发现,爱又是实有的,它和生命相关。如果生命衰微,爱可以借艺术而永生……
爱还可以成为美的源泉,成为艺术的源泉。
他一直都那么信任自己,他一直都是自己创造能力的观者。
罗滋想给琼写封信。
他要好好的爱这一分一秒的时间,爱她出现的每一瞬,爱他眼前的每一丝幻影——她的头发,她那稍纵即逝的眼神中的羞涩和迷惘,她手指的冰凉和鞋面上柔软的皱痕……它们唤起他的无穷爱意,又变化多端,无迹可寻。
这段时间,琼来看他几次,但只要医生一出现,她就匆匆告辞。
他看出了琼的尴尬。此外,他觉得她变得忧郁了。如果一个人变成了一只猫,永远失去与人说话的能力,那才是真的令人忧郁啊。
琼好像故意要失去这种能力,不愿敞开心怀了。
也许她本来就有着忧郁的性格。但至少在过去,她和他在一起的分分秒秒,那时的她,是明朗、快活的。
他反复回味他们多年来的爱。有些爱情,随着时光的流逝,陈旧了,破碎了,褪色了,风化了。有些爱,却像夏天的海水蓝一样沉淀下来,夜晚进入人的梦境,白日又在他头顶的天空展开——这,就是罗滋对琼的爱。
在那些相爱的时光,他们都是易燃材料,只要相遇,就会彼此点燃,燃起熊熊大火。他和她,如凤与凰,在烈火中拥抱,在燃烧中舞蹈。
也许,就像无论多么灿烂的生活,总要归于平静、变为庸常之后才更真实。爱也一样,在转为一种亲情和温情,化为无边无际的思念之后,它才更加可信,可以触摸。
他准备在所有看不到她的时刻都写信给她。像几个世纪以前的人们一样,在精神中、幻想中去爱,爱得完美,爱得崇高。只有爱情升华到精神和神灵的境界,才有让爱高于生命的可能,成为信仰的可能。
他写好了第一封信,但是没有信封和邮票。
他问照顾他的护士小姐,护士小姐说,要邮局才有“这些东西”。
“这些东西”!在护士小姐的口吻里,这都是些多么古老而陌生的东西了。
是的,现在的人是不会互相写信的,互联网,早就将住在不同城市、不同国度的人,所有地球上的人,一网打尽了。
罗滋想了想,把那封信小心收起来,拿出手机给琼发信息。
“翻过那座山,再翻过那座山,爱人啊,我是否离你近些了?
我曾受着这阳光的宠爱,这遍野的阳光,爱人啊,它能否证明我的纯洁?”
昨夜,他还做了这样一个梦,梦见和琼登到高高的山岗之上,风掀起她的头发和衣裳,他们在风中哈哈大笑,就像被风挠痒了一样——不,是阳光给他们挠痒了,阳光装满他们的心怀,令他们的灵魂膨胀……
哦,一起去翻越高山,绵绵的青山,他们曾经议论过多次、向往了许久,是他们共同的愿望。
从前,的时候,他们一同进入幻想,幻想清风吹拂,草香浸人心脾,阳光暖暖。他们就在这样浑圆巨大的山岗上爬行,偶尔,拥抱着翻滚而下……就在相携着翻越圆润青葱的山坡的幻觉中,彼此共同达到高潮。
八十五阿叩是南方人,在北京工作,纤瘦,戴眼镜,头发微黄,脸颊深陷,一看就是熬夜过多、在网络上消耗过多的人,而网络上的遨游,也正是他的职业需要。
他不是那种“无所不能”的记者。罗滋喜欢他的态度,工作时很严谨,不工作时很放松。
在医院小花园的茶亭里,黄色的小蚂蚁不断地从他们的鞋子一直爬到膝头。
不远处的石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