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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风向后退了几步,方便一会凌霜发飙了好逃跑。随风轻咳一声小声说道:“白天的事我向你道歉,我不是故意的,只是我听见你的喊叫声,太着急了所以才什么也没想的冲了进来,我只是太担心你了。”
依旧没有回话,没有动作,还是那么急促的回话。随风叹口气继续道:“你不要生气了,气坏身体就不好了,如果你想出气的话,想怎么样都可以,我绝无怨言,只希望你能原谅我的鲁莽,有什么怒气就现在发出来,不要等蒂娜城的时候发作就好。”
随风说完这些,凌霜的呼吸反而平复下来,变得均匀起来。等了半天除了均匀的呼吸声,凌霜依旧没有回话,瞌睡虫已经不只一次来光顾随风了,他实在等不下去了,连衣服都没脱就扑到了属于他的床上,没过一会就睡着了。
随风觉得这一觉是这辈子最香的一晚,在梦里他看见了自己和凌霜的婚礼,洞房花烛夜自己搂着娇艳的凌霜,为她宽衣解带,为她除去身上负赘,看着赤裸的冰肌玉肤,随风恨不得日夜守在她身边,就在他要进一步的时候,凌霜突然推开他神色愠怒的骂道:“臭小子。”
“臭小子?”随风愣愣的看着眼前的赤裸娇娘,突然哈哈一笑回道:“你应该叫我老公才对。”
“臭小子。”凌霜不理会随风继续骂道。
随风不但听清晰的听见了骂声,还清晰的感觉到有人在推自己,但绝不是眼前的凌霜。连续的推摇让随风一瞬间想到是真有人在推自己的,他一个激灵清醒过来,从床上跳了起来:“怎么啦?怎么啦?”
“什么怎么啦?要出发了,你还真能睡啊。”彭魄无奈的摇摇头:“摇了你半天都不醒,就看你淫荡的傻笑了,嘴上嘀嘀咕咕的,真恨不得当上给你一脑勺,擦擦嘴上的口水快起来吧,昨晚一定没做好梦,肯定是春梦。”
“没有,没有。”随风看了一眼站在一旁,罩在斗篷里的凌霜,尴尬的擦掉口水,他可不敢承认,他怕凌霜误会了。
就算随风不承认,凌霜还是误会了,斗篷里的俏脸红的发烫,用力的跺了一脚,转身出去了,只留下疑惑的彭魄和暴汗的随风。
第十三章 他乡遇故知
再次启程凌霜依旧没有和随风说一句话,不过晚上睡觉时,凌霜会将床铺分开,让随风也躺着睡觉。这样随风开心不少,他想可能凌霜现在还抹不开面子吧,过几天就好了。他决定再宿营的时候给凌霜打点野兽,做顿烧烤。这天傍晚来到一片森林边缘,彭魄决定在这里宿营,第二天再进森林,随风找到彭魄说名要去打猎。
彭魄叫来一年轻人,此人头带绿色帽子,帽檐将半边脸都遮挡住。彭魄搂着他肩膀说道:“这是英哲,是一名弓箭手,实力已经达到狙击弓箭手的水平,让他跟你去一起去吧。”
“不用了,我自己去就可以了。”随风推脱道,他对自己的弓射水平还是很自信的。
彭魄凑近随风装着神秘的说道:“你可不要小看他哦,他可是精灵族哦。”
“不会吧?。”随风惊讶的看着英哲,支吾了半天才蹦出一句话:“精灵都是高贵的种族,就算半精灵也是留着精灵的血统,你这个团长是怎么讲将他拐进佣兵团的?”
彭魄翻着白眼回道:“什么叫拐进佣兵团的,我又不是人贩子,是他自己主动加入的。”
英哲脱下帽子,露出单纯的笑容,冲着随风礼貌的说道:“随队长你好,我不是纯正的精灵族,我是混血儿,属于半个精灵,只不过我遗传了精灵族的弓射天赋罢了。”
“怪不得。”随风仔细打量起英哲,头发是草绿色,估计是特意染的,略尖的耳朵,也就比人类大一点,鼻子到时挺翘的挺高,身后背着的弓也是雕刻的非常精致,看长相和飞扬稍稍有些连相,随风心里坏坏的想:这不会师傅的私生子吧。
彭魄笑着拍了拍英哲的肩膀:“英哲也是可以信赖的同伴,让他陪你去就算遇到危险也可以有个照应,贵人你就放心吧,留在营地里肯定不会有事的,晚饭就等你两的野味啦,哈哈。”
随风只好答应,和英哲一起向着森林深处走去。英哲不愧为半精灵,听觉和观察力都比随风强上许多,隔着很远就发现了野兽的踪迹。转了半天,英哲见随风没有动手的意思,连弓都没带,疑惑的问道:“你打算用手抓?还是你会不弓射。”
随风见左右无人,反正英哲是半精灵,也不怕他会多嘴,就将随波弓拿了出来,不无得意的问道:“我怎么能不会弓射那,看看我这把弓,怎么样?不错把?”
英哲看着随风手中的弓,突然激动的抓着他问道:“这弓你是从哪来的?”
“怎么啦?这弓有什么不对?”随风被问糊涂了,不明白随波弓哪里不对。
英哲劲量压下自己激动的心情,颤抖着回道:“我没见过父亲,但我母亲说过他有一把绿色的短弓,描述的和你手里这把一模一样。”
“靠,不会这么巧合吧?真是师傅的私生子?”随风心里这么想,嘴上试探的问道:“那你知道你父亲的名字吗?”
英哲记忆犹新的一字一字回道:“精灵王子,游侠射手飞扬。”
“靠,巧合,绝对是巧合。”随风不相信的又问了一句:“他有什么特征嘛?”
“母亲说父亲很瘦,耳朵上有一对耳钉,最大的特点是额前有一缕绿发,时常喜欢吹那缕绿发,母亲就是因为父亲这潇洒的动作才被吸引的。”英哲充满回忆的将飞扬的特点说了出来。
“我可没觉得那动作有多潇洒,到是自恋的可以。”随风边想边不自觉的拢了拢额前的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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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就是这样了,我和师傅飞扬巧合下认识了,他交了我五年弓射,还将随波给了,还有这个手镯。”随风边说边将袖子挽起来,露出里面的净魔手镯。
英哲点点头,恍然大悟:“刚见到你时,我就对你有种亲近的感觉,我还以为你像我一样是半精灵,现在看来是因为你身上的这些精灵族的至宝。”
“父亲现在在哪那?”英哲问出了最关心的问题。
随风遗憾的摇摇头:“只从几年前见过一面,我也好几年没见过师傅了,说来还挺想念他的。”
英哲更加遗憾的叹气道:“你比我好多了,还跟父亲相处了那么久,我甚至连见都没见过他一眼,他在我没出生的时候就离开了,母亲承受着周围人的白眼和嘲讽,将我抚养大,从小更是经历了周围人的冷漠,大家都因为我没有父亲和耳朵比较尖,说我是怪物,直到遇见了团长和伙伴们,我才找到了家的感觉。”
随风安慰的拍了拍他的肩膀:“这不能怪师傅,他有自己的苦衷吧,他应该也很想念你的母亲,想必你的母亲一定是一位贤淑美丽的女人。”
“我不怪父亲,我只想找到他,告诉他母亲有多么想他。”说道母亲英哲眼中闪烁着异样的光彩:“在我心里母亲是最美丽的女人,每当我被同龄的孩子欺负的时候,母亲都搂着我对我说,我和其他不一样,不要理会他们的嘲讽,你的身体里流着你父亲的血液,你比其他人都要高贵,每当母亲这样说的时候,眼中都流露出对父亲的爱慕之意。”
随风深有体会的点点头,每次随堂说道妻子的时候就是这个样子。随风听着英哲的叙述,心中升起一丝的感伤:你至少还能去寻找你的父亲,可是我却已经找不到我的母亲了,哎,好久没看见老爹了,有时间应该回去见见他老人家了,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
又闲聊了几句,打了几只野兽,两人就向回走去。“精灵都是热爱自然的素食主义者,你也吃肉?”边往回走,随风边无聊的问道。
英哲嘿嘿一笑,有些羞赧的回道:“我只是半精灵,况且在人类世界生活了这么多年,早就习惯了。”
“哈哈。”随风一笑后认真的说道:“任务结束了,要不要和我跟我回王都,或许师傅还会去找我,那样你就可以看见他了。”
英哲摇摇头谢绝了随风的好意:“精灵族都喜欢到处游历,跟着团长四处接任务,或许碰见父亲几率会更大些,况且和这些伙伴相处了这么久,和他们分开我还很舍不得。”
“好吧,不过有事来王都找我,我一定会帮你的。”随风见英哲拒绝也不勉强。
回道宿营地,彭魄早就准备好了一切,就等两人的野兽了,要说佣兵常年在外,都是烧烤的好手,经过他们的手烤出来的野兽,远远的就问到了香味,就连在帐篷里的凌霜,都时不时的掀开布帘的一角,抽动着鼻子看向外边。
随风殷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