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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身上一丝不挂,这不是第一次,却是我第一次这么近地靠近他一丝不挂的身体。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做。脑子里反复着那两个令人想入非非的字眼,一边抗拒,一边忍不住让它出现,如此重复,所以搞得脑子有点乱。乱得分析不出自己眼下这种行为算是什么,也许狐狸也不知道。他看着我,脸上没有往常那种似是而非的笑,我想他是在发愣,能让狐狸发愣,那应该是个好兆头。
至少他总算想起来,我是个女人。是不是?
“你真的胖了。”然后听见他这么脱口而出地说了一句,带着一脸像是发愣,又好像是很认真的语气。
我想我后来好像是扇了他一巴掌,也许并不用力,因为自己很心虚。
然后跑进了房间锁上门脱光了衣裳站在镜子前,问镜子,镜子镜子,谁是世界上最不像女人的女人?
镜子说,是你,是你是你就是你。
隔天来到街心花园,没见到霜花,因为我去早了。很早离开店,把店交给了一肚子怨气的杰杰,然后精心梳了头,精心挑了件自己觉得最穿得出去的衣裳,顶着瑟瑟的寒风穿过几条大街坐在了街心花园那只好些天都没人坐过的秋千架上。
坐着等了几个小时,等得几乎快分不清自己的脸上还有哪部分是有知觉的时候,霜花出现了。一身白衣,苍白的脸,苍白的头发,像个雪精灵似的突然出现在秋千架后,轻轻在秋千上推了一把。
我觉得自己荡了起来,轻飘飘的,像在飞。
“今天很漂亮。”然后听见他对我说。
“谢谢。”
“我还以为你不会来了,害羞小姐。”
“怎么会。我还没听够呢,你那个好不容易勃起了的明朝皇帝的故事。”
“那么我们继续往下说。”
“好。”
天将乱离兮,孰知其由,奸臣得计兮,谋国用猷,忠臣发贲兮,血泪交流,以此殉君兮,抑又何求,呜乎哀哉兮,庶不我尤。
这首诗是左宗棠方孝孺行刑前的绝命诗。
那是朱允文到达北岭城的第一天,他站在城中央的钟鼓楼上,周围是一眼望不到头的苍白。风吹在脸上像刀割一样,并且也像刀子一样割去了他来时的痕迹,他听见自己的妻妾在他身后低声抽泣,还听到有人向他禀告,爷,方孝孺已在午朝门问斩。
那天夕阳的颜色像血,是这座城市无垠的苍白里唯一的色彩。
红老板说,上有朱洪武打下的基业,下有臣子如方正学,龙座本已稳固,可惜了只缺一种颜色,于是根基松懈如土。
什么颜色?
他低下头,在自己衣袖上轻轻一掸:红。
先帝在血色里建都立业打下大明江山,朱棣在血色里坐稳紫禁之巅。血是红,和红老板身上衣服一样的颜色,但这颜色从不属于朱允文。
永乐三年,跟随朱允文一并被流放到北岭城的长子朱文奎,在腊月一场暴雪所带来的风寒里病逝。
那场风寒一并带走了他的两名妻妾,也令他再次僵卧病床数月,却依旧没有将他从这座白色的城池中带走。每天清早睁开眼,听见野兽嚎叫似的寒风在窗外呼啸而过,他会把那排长窗一扇扇打开。风雪很快就从洞开着的窗口里飞卷进来,犀利而迅速,就好象当年朱棣带兵渡过长江从京城外长驱直入。
不知为什么朱允文很享受于这种感觉。不断的令人麻痹的寒冷,不断的反复在头脑里的那一幕记忆,就好像破城那天血腥和漫天大火焚烧后的焦臭,让他由衷的恐惧,却又根深蒂固地烙刻在他的记忆里。
“这地方就是座坟墓!爷是想让奴家们一个个活生生闷死在这坟墓里吗?爷?!”
筝娘,十八岁,进宫时不满十四,笑面如花。
这天当着朱允文和一众仆役怒喊出那句话的时候,满头华发。
朱允文已经不记得有多久没见过这小小的妻子脸上花团般的笑。似乎从踏上这片土地的第一天,所有的颜色就从那张明媚圆润并且带着丝稚气的脸上消失殆尽,或者,被冻结了,就像脚下那片臣服于严寒的土。
很多个夜她一丝不挂站在他的床边,抚摸他,推他,亲吻他。然后撕下那些帷幔用力扔向他。
“连女人也无法征服,你拿什么去征服江山!”她说。十七八岁的年纪,什么都敢说,敢做的年纪。
而他看着她静静微笑。
今次他却没有笑。
四周飘荡着被筝娘扯下的帷幔,在窗外吹进来的寒风里,飘荡得像红色的幽灵。
那些是死在紫禁城烽火中的冤魂吧。
他想。
然后撕开了包裹在筝娘身上那些厚重而繁琐的衣裳。
筝娘尖叫,因为他尖锐的手指划破了她脖子细嫩的皮肤,很深的伤口淌下了颜色很深的血。他想起红老板身上那件同样颜色的衣服,还有那曲高山流水。于是用更用力的方式将筝娘压到了床上。
帷幔无声无息在两人的喘息声里滑落,像铺天盖地倾倒下来的血。
“什么颜色?”
“红。”
一个身体进入另一个身体,很简单。却用了三年的时间。
红色慢慢从那具身体里渗透出来,柔软而娇小的身体。她说不想死在这座如同坟墓般的府邸里。是的,他不会让她们如此沉默而沉闷地死去。
节奏,律动,如一曲高山流水。
流下鲜红色的水。
筝娘再次尖叫,没有人理会她,所有的人在朱允文撕开她衣服的一瞬间退得干干净净,只有风雪尖刀般在她赤裸的身体上滚动,还有朱允文粗暴的手指。
回家的时候,天又开始下雪,夹杂着雨,不大,但冷冰冰的粘得人皮肤很难受。我想象着北岭城的雪,一大团一大团的,干燥而蓬松,那才应该是真正意义上的雪。
可惜朱允文并不喜欢那些雪,如果他能在那样的雪里寻到些乐趣,我想大概他也不会活得那样难受。很多东西掌握在手里未必是那么令人快活的东西,譬如过多的金钱,过多的权利,他始终不是块当政治家的料,或许他至死也没有能想明白这一点,虽然他曾经确实是个还不错的好皇帝。
快到家门口时远远一蓬红让我吃了一惊。
细看原来是个人在我家店外站着,手里撑着把伞,伞面是鲜红的,所以格外引人注目。“先生,我们关门了。”经过他身边掏钥匙的时候,他仍在原地站着,看着我家的店门。我不得不提醒了他一句。
他闻声朝我看看,然后微微一笑,“那可不太好办了,小姐,我是来取我订的蛋糕的。”
男人的笑真好看,是那种让人见了不由自主心里会微微震一下的感觉。但我不太明白他这话。怎么会晚上十点来取蛋糕的,狐狸现在连夜班生意也开始拉了么?“可不可以看下单子。”于是我问他。
他从口袋里掏出了张纸给我。
12。20,晚,10时。10吋巧克力慕斯+1。
的确是我们店的单子,落款人是狐狸。“那跟我进来吧。”赶紧去开了店门打开灯,我把客人领进门。
门里杰杰被突然而来的光吓了一跳,从桌子上跳了下来,桌子上摆着狐狸刚做好的蛋糕,十吋的巧克力慕斯,巧克力很厚,蛋糕很软,加在一起就是绵厚而肥软,并且带着喷香的甜。
发现是我,杰杰不太高兴地咕哝了一声,目光继续转向桌子上的蛋糕,舔了舔它的舌头。我刚想赶跑他,身后男人走了过来一把将它抱起:“你养的猫?”
“嗯。”
“很可爱。”说着挠了挠它的毛,我朝杰杰瞥了一眼,发觉它没和往常一样皱着眉表示不快。这有点稀罕,因为杰杰是很不喜欢被人抱的,那会让它感觉自己像只真正的猫,那种被它所看不起的宠物猫。
“洪先生是么。”确认了桌上的单子,我将那只透明的蛋糕盒用绸带扎起。
“能不能用鲜红色。”
“紫色的盒子配鲜红色绸带么?”看了看手里扎到一半的那根粉色带子,我问他。
他点点头:“是的鲜红色。”
“好的。”
紫色配鲜红色,我觉得那种组合有些奇怪,但客人有着怎样奇怪的品位都是可以的,只要他们满意。
杰杰终于被男人放了下来,看得出他真的很喜欢猫,而杰杰似乎也不讨厌他。在他脚下徘徊了好一阵,我猜这猫是不是期望能因此得到男人施舍的一块蛋糕,但无论怎样它总是要失望一记的,馋嘴的肥猫不可能因为偶然一次的献媚,就平白得到它想要的。
可是没想到失望的人会是我。
在我仔细地把整个蛋糕盒漂漂亮亮地像朵玫瑰花似的包装好交给那男人后,男人只看了它一眼,就把它放到了地上。然后拆开包装,打开盒子,将那块浓香四溢,软得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