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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游之与光同尘-第8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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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他的下一句话是:“我希望,这辈子你都不要再做类似的事。”

是的,这辈子。

“如果你再做这样愚蠢的事,在你的兄弟们对你下手之前,我会先出手,至少我会留你一条命,让你回去见你妈。”

“这次来,是你妈恳求我的,以后你再自寻死路,我不会再来。”

这就是程曦的父亲,第一次见到他,和他说的,也是唯一的四句话。

说完之后,他让警卫员送程曦出去,雕花槅门关上,整个过程,程曦甚至来不及再打量他一眼。

他只说了四句话,没有来由,没有解释,因为他相信程曦听得懂。

事实上程曦确实听得懂。

他的子女,秦夫人的子女,才是各自家族真正的继承人,无论是家族的长辈,还是他们的子女,都不会允许凭空冒出一个私生子,如果只是他们单方面的都好,但是如果牵扯上两个家族家主的名誉,那就必须除之后快。

事实上,两家那些经过当年那场叛逆的长辈,是默许了程曦的存在的,他们知道,但是从不提起,程曦是刻在所有人心头的名字,陈年累月的禁忌,不能提的孤魂野鬼。

程曦如果想要冒头,就是找死。

程家从政,那个人联姻的对象也是政界的庞大家族,林家从商,秦家在商界也是无法动摇的庞然大物。

就算越过这两家的长辈,如果程曦冒头了,等他们的子女长大了,接掌了权力,他们又会怎么处置程曦?是宽宏大量亲切地叫他哥哥,还是替自己的父母彻底抹去这一“污点”?

所以那个人说的是“这辈子”。

政也好,商也好,实业也好,文艺也好,三百六十行,国内国外,从年少,到青年,再到成熟,老去,直到死的那一天,都要做一个平庸的人。平庸地活下去,也只是为了活下去。

程曦不是没试过。十六岁的他满身锋锐,见过那个人的当天下午,他收兵买马,用别人身份注册公司,营业不到三天,公司被查封,合伙人拘留,法律顾问被打断腿,程曦还来不及给他们分配好遣送费,所有人都作鸟兽散。

而今四年过去,南仲远开了自己的餐厅,易云攸开始学着接手家族企业,沈泽在学校积累人脉日后准备从政,晏斯梵也去国外读哲学。

只有他还在这里。

而且他这辈子都会在这里。

往后的人生,一眼就可以看到头,平坦,或者说平庸,他可以谈几场恋爱,或者几十场恋爱,他可以花很多钱,可以开昂贵的跑车,入最高级的会所,这些让普通纨绔醉生梦死乐不思蜀的生活,于他来说,却是最大的讽刺。

他是狼,他注定要在月夜飞奔,注定要撕碎猎物的喉咙,他浑身每一个细胞都在叫嚣着要奔跑,要厮杀,腥风血雨也好,筚路蓝缕也好,他有锋利爪子,他有尖锐獠牙,只要放他出来,只要让他去杀,他甘之如饴。

然而他被关在笼子里。

他才十九岁,他还有几十年的人生,本该有着无尽可能的人生。他并不比他那些兄弟姐妹中的任何一个人差,他骨子里流淌的血液比他们任何一个人都要优秀。他在任何一个团体里都是领导者,他去玩个网游都玩成了帮主。

但他也只能玩个网游而已。



而这,大概就是他不愿意和那个人好好说话的原因。

70打球

其实程曦是个很吃亏的人。

大概是骨子里的血性;他从来不和人示弱;更别说把那些能赚同情分的事拿出来说;这些事,除了和他一起长大的沈泽和易云攸知道个大概之外,其余的朋友大都只知道他不太喜欢提起自己父母,但从他的生活用度看;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能猜到,他父母绝对不会是什么等闲之辈。

但林郁恰恰是那个没有常识的人。

程曦说什么;他就信,程曦不说了;他也不追问;就算程曦骗他说会告诉他自己不开心的原因,最后却只打了个他怎么都猜不透的哑谜,他也不怪程曦,想了想,又提议:“那我去买巧克力给你吃啊。”

程曦双手枕着头:“我不喜欢吃巧克力。”

“但是巧克力可以让人的心情变好。”林郁正准备解释一下巧克力里的化学成分,却被程曦阻止了。

程大少爷用手指按住他嘴唇:“嘘。”

林郁的耳朵尖慢慢红了。

“睡觉吧。”程曦拍了拍身边的位置。

“可是……”林郁准备说出现在的确切时间。

“没有可是。”程曦勾住他肩膀,把他扳下来,让他安稳躺在自己身边:“我很累,睡吧。”

林郁虽然还有满肚子疑问,但是为了不打扰程曦,还是乖乖靠在床上。

窗帘没有拉上,正是下午,阳光明亮,暖融融照在床头,空气里有微尘乱飞,风吹起窗帘,时不时拂过林郁的脸颊。岁月静谧,蝉鸣阵阵,一切都刚刚好。

林郁睡过去之前最后一个念头是:等会一定要起来把窗帘拉上。



醒来已经快天黑了,程曦已经洗完澡,正站在衣柜前换衣服,房间里光线暗了下来,但还是可以看见他换的是一件火红色的球衣。

“你要出去打球吗?”林郁茫然地问。

“嗯,约了几个人。”程曦把球衣套上,坐在椅子上穿鞋:“起来了就快去换衣服。”

“换衣服?”林郁睡得有点迟钝。

“你太瘦了。”程曦毫不留情地对他的体型进行批判:“弱得跟小鸡仔一样的,你这就是典型的弱势群体,以前被人欺负了都只能挨打吧。”

林郁摸了摸翘起来的头发。

“我不打架的。”他说:“而且也没人打我,一般都是骂我而已。”

程曦把一件球衣劈头扔了过来。

“穿上。”

林郁拿着球衣看了一下,决定坐在床上换衣服算了,反正他和白小胥在寝室也是这么换的,夏天的时候白小胥还经常穿着一件白色的小内裤从床上爬下来喝水。

林郁的体格是偏瘦的那种,常年不见天日,所以非常白,林妈妈虽然是个女强人,却把他照顾得很好,从小到大没有受过什么伤,所以整个上身没有一点疤痕瑕疵,真的是玉一样白。

程曦别开了眼睛。

“穿好了就赶快下楼,带你去拿球鞋。”

程曦说的不是买,是拿,等他们走到篮球场的时候,已经有人在球场边等他,都是身高很高的男孩子,一个个晒得皮肤黝黑,看见程曦来了,都咧开笑容来,露出一口白牙。其中一个稍微矮一点的,看起来文质彬彬的,比周围那些人都白一点,手上还提着一个新的鞋盒。

“他们是校篮球队的,王勘是队长。”程曦指了指提着鞋盒的男生,依次为林郁介绍其余的人:“陈勇,于乾,秦子郊。”

那些人都朝林郁笑。

“这是你弟弟吗?”王勘笑眯眯地问。

“不是,”程曦勾着林郁肩膀,笑得阳光灿烂:“是我童养媳。”



学校的露天篮球场是有路灯的,一到晚上灯火通明,打篮球的人也多,还有出来散步的女孩子坐在观众席上看,整整六个球场里,林郁依靠自己天生手脚不协调的优势成为了一道靓丽的风景。

连耐心比较好的王勘都感慨:“像这么笨手笨脚的人,我还是第一次见到。”

跑起来手脚同边也就算了,篮球拿不住也算了,竟然连运球都学不会,程曦拿了篮球让他拍,他一个失手,篮球直接从地上弹起来,险些把他眼镜都打下来,还好程曦手快,把球截住了。

林郁自知自己运动水平太低,默默地低头站在程曦旁边,嘴里嘟囔着:“弹性势能逐渐减小,动能逐渐增加,弹性势能转化为动能……”

“又在念什么经?”程曦一手夹着篮球,眯着眼睛看着他。

“我在算篮球的运动路线……”林郁小声辩解:“不是念经。”

程曦无奈地笑了。

“而且,”林郁抬头看了一眼程曦表情,觉得应该算是心情不错,于是小声建议:“我觉得我没必要学打篮球啊。就算有人要打我,你也会帮我打回去啊?”

程曦伸手揉了揉他头发。

“那要是我不在的时候呢。”

林郁看着他:“我会尽量跟在你身边的。”

程曦的手仍然放在他头上,只是没说话。

过了一会,他才低声说:“去坐着吧,我打球给你看。”



程曦的篮球打得很好,这个林郁很早之前就知道。程曦是那种做每件事都能做得很好的人,因为他足够聪明,体格也足够好,像这样的人,很容易打进一个团体,更容易成为领导者之一。

林郁坐在看台上,旁边人并不少,还有两个女生捧着奶茶在指指点点,隐约听见程曦的名字,时不时还爆发出一阵低低的笑声。

PAD并没带来,他找不到事做,环顾了一下周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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