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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窥一百二十天-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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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你以前交代过的——那么她临死前听的音乐,也是这个《天鹅湖》吗?”

“我估计是。”

“柴可夫斯基的自杀结局,严重刺激到了程丽君,想以同样的方式结束自己生命?”警官微微闭上眼睛,耳边是轻快的圆舞曲,“你是想提醒我这一点吗?”

“我……”

叶萧难得嘴角一撇:“分析得很有道理哦,谢谢!”

“现在听到的部分,是王子在生日舞会的最后,选择奥黛尔作为新娘并指天发誓。然后,魔王让他看到奥杰塔的幻影,王子才发现自己被欺骗了。”

“谢谢!看来我要多向你请教了。”

“警官先生,我送你下楼。”

两个男人在楼下告别,叶萧感觉有双眼睛在盯着他们。

但是,他依然不相信程丽君是死于自杀。

办理过上百起凶杀案,叶萧总结了所有犯罪的杀人理由——

第一种,为保护自家性命;第二种,为夺取他人财产;第三种,为占有异性而消灭竞争对手;第四种,因各种理由而对他人复仇;第五种,为了执行上头的命令;第六种,为佣金而杀人;第七种,无理由杀人。

如果是情杀,那就是第三种或第四种。

第四种——复仇。

有什么人要找程丽君复仇?叶萧通过细致的调查,发现在案发一年半前,也就是前年冬至,在林子粹与程丽君家发生过一起命案——他们家的钟点工,时年四十七岁的麻红梅,从三楼窗户摔下,头颈折断当场身亡。

当时,警方判断这是一起意外事故,是钟点工自己不小心掉下来的。

死者在本市唯一的亲属,是她的女儿崔善,在海外旅行没及时获得消息,回来时只见到骨灰。据说崔善提出过异议,认为妈妈生前可能遭受女主人虐待,但人都烧了也只能不了了之。程丽君本人从未出面,全程由律师处理此事,最终赔了笔钱了事。

从理论上来说,麻红梅的女儿崔善,同样具有作案动机——为死去的母亲复仇。

然而,叶萧发现这个人失踪了。

警方费了很多时间寻找崔善——二十六年前,她出生在北方内陆的小县城,七岁时搬到本市居住。十二岁那年,父亲在一场火灾中失踪,至今音讯渺茫。后来,她获得这里的户口,毕业于S大学。崔善在广告公司工作过一年,辞职后做过多份工作,从保险公司文员到文化公司行政助理,后来再没上过班。她经常更换租房地址,没有正式收入来源。崔善的信用记录不太好,一年前,好几张信用卡都因欠费被停了。今年春节后,就没人知道她的下落。有人说她去了云南和西藏旅行,还准备要在拉萨开客栈。

一周前,叶萧再次去了崔善工作过的广告公司,那个超级八的女前台,却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有个自称是崔善男朋友的人,最近来打听了她的过去。

因为有对方的微信号,警方轻易找到了此人。

那是个年轻男子,他说今年6月21日,自己在丽江与崔善相遇,在小客栈里跟她同住了两个星期,然后她消失了。

如果,他没有说谎的话,崔善就不具备作案时间。

但叶萧发现一个巧合,就是崔善的身份证号码:生日6月22日,也是程丽君被害的那一天。

生日礼物?

回到杀人现场的别墅,已是凌晨五点半,差不多程丽君的死亡时间。叶萧离开死者的卧室,在别墅女主人遗像的注视下,检查客厅的组合音响,四处都结着蜘蛛网。

但在摆满黑胶唱片和CD的墙脚下,发现几双新鲜的脚印,跟在卧室里发现的脚印,明显属于同一个男人。

叶萧注意到有张唱片略微靠外,似乎有被动过的痕迹。小心地抽出这张唱片,用手电辨认,却是柴可夫斯基的《天鹅湖》。

忽然,他想起林子粹说过的话:程丽君死亡前夕,每天都在听这张唱片。

她的死跟这个有关系?

在唱片封套的白色背面,有着一行手写的黑色钢笔字——奥杰塔 or 奥黛尔。

毫无疑问,程丽君的字迹。叶萧为了这桩案子,查阅了死者生前手迹,包括她做老师时留下的批阅考卷。

不过,他不明白这个“奥杰塔”与“奥黛尔”是什么意思。

一粒雪籽飘到窗玻璃上,融化成几行冰冷的水,距离天亮还早着呢。

更让叶萧困惑的是,在同一张唱片封套底下,不知是谁用蓝色圆珠笔写了一行字——她在塔顶。

第二章 三个女人

    

他在塔顶。

林子粹撕下一页《了不起的盖茨比》,擦去指甲上的血,十指连心般疼痛——这是他妄图用手指挖出一条地道逃脱的结果。

后脑勺有块新鲜伤痕,半边脸颊全是血,太阳穴的神经不断抽痛。他躺在墙角的干草堆上,裹着崔善留下的白鹅绒被子,仰望十二月冰冷的天空,以及对面居民楼的顶层,发出野兽般的嚎叫。

林子粹已喊了几个钟头的救命,任何声音都被高空噪音稀释,再也叫不动了。

一天一夜,没吃过饭,更没喝过水。而他既不会捕猎,也不知如何钻木取火。何况,这个季节不会有鸟来了,别说其他什么动物或人类。只有那只全身白色并且尾巴尖有点火红的猫前来探视过他。

数小时前,当林子粹醒来,空中花园里只剩他独自一人,积雪彻底融化,寒冷彻骨得让人绝望。

她去哪儿了?

脑袋上的鲜血还没流干,口中呵出虚弱的热气,他狂暴地喊起来——

“崔善……小善……喂……我操……对不起……亲爱的……我的小善……请你放我出去……崔善……你在哪里……”

差不多把泥土翻了一遍,也不见她的踪迹,只发现一本《了不起的盖茨比》,书页折在倒数第三页。

他不知道崔善是怎么逃出去的。

还是这一切,根本是个圈套?崔善也不过是在演戏,配合那个变态,把他吸引入陷阱而已。

昨天,林子粹的酒店式公寓窗台上,突然多了一张小纸条,写着几个字——

“救命!我在楼顶!巴比伦塔!”

这是崔善的字迹,漂亮却难以模仿,读书时练过钢笔书法。

她正在什么楼顶求救?

巴比伦塔?通天塔?无论如何也不会穿越回去。但林子粹是个聪明人,想到“巴比伦”可能是某栋大厦或酒店的名字,立即掏出手机上网,搜索附近带有这三个字的地名。

十分钟后,林子粹来到南北高架与市民广场公园旁边。隔着幽暗的绿化带,矗立着一栋丑陋的高层建筑——通天塔与古埃及方尖碑的结合体,底下十层宽阔的圆锥体,往上收缩到一半高度,变成了正方形。

严格来说,这是一具钢筋水泥混凝土组成的尸骸,因为骨头过于坚硬牢固,长久地站立在自己的坟墓上,就像它那墓碑似的造型。这栋千疮百孔的建筑,从未真正完工,从古怪的形状来看,不可能是居民楼,也很难说是写字楼或五星酒店,也许本该成为一个超大规模SHOPPINGMALL,现在更像是给死者在阴间享用的。

它有一个高端洋气上档次、充满《圣经》时代与密码色彩的名字——巴比伦塔。

简直是暴殄天物,附近居民与上班族们,有另一个通俗而亲切的称呼:烂尾楼,这个叫法是最真实也最不违和的。

崔善在楼顶等待救命?

他不敢直接上去,一是无法确定她是否真在上面,二是这种烂尾楼里不知深浅,贸然闯入会很危险。在附近转了很久,林子粹穿着灰呢子的风衣,高挑身材简直衣架子,踩过布满落叶的街道,总能引来少女或妇人们回头。

高架对面是个住宅小区,七栋高层建筑,有栋三十层楼靠近路边,如果站在天台上,或许可以看清烂尾楼的一切。

他买了台望远镜,穿过高架下的天桥,坐电梯直达顶层。只有一套单元,看来是个复式房子。

经过维修通道,林子粹来到天台,冬日雾霾之中,这里是最佳观察点,比烂尾楼顶高出十层楼,隔着六七十米的斜线距离,视线差不多45度角,自西向东穿越高架上空——

十九层的烂尾楼,在塔顶分成两个空间,半边是空中花园。

望远镜里出现了崔善。

偶尔还想再抚摸这张脸,她穿着羽绒大衣,靠在枯萎的石榴树下。花园没有任何门窗,她怎么进去的呢?除非被人囚禁,才会写出“救命!我在楼顶!巴比伦塔!”

塔顶北半边是观景天台,比花园高了整整一层还多,覆盖尘土与野草。囚禁她的四堵墙壁,东、西、北三面连接大楼外墙,形成90度悬崖般的陡峭直线。只有南侧墙壁紧靠天台。如果打穿其余三面墙,爬出去会坠落万丈深渊,但穿过南墙将安全进入烂尾楼内部——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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