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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是吗?自当年王小石在黄鹤楼巧遇白愁飞和温柔及雷纯,闯荡半年后入京,巧逢苏梦枕遇袭、协力跟“六分半堂”大拼数场,直至“三合楼”荡平关七、雷损命丧“红樱”的“跨海飞天堂”,三年内“金风细雨楼”在京城武林中一枝独秀,无与匹比,王小石坐镇“风雨楼”,也十分如意称心;他胸怀豁达,眼光过人,因而也栽培出不少新秀后进。不过,他愈渐发觉楼子里权争益重,为了不欲与白愁飞势成水火,他甘心退身于金石坊卖字画、医跌打,这样过了一年,直至蔡京,傅相要他刺杀诸葛小花。半年后,他藉行刺诸葛之名却杀了傅宗书,一口气逃亡逃了三年余。这下回到京师,为报师仇杀了元十三限,又过了半年,从初渡汉水,到而今二入京华,因念当日苏大哥在“象牙玉塔”提携之情,自组“象鼻塔”,转眼间已八载寒暑了。
八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八年,已足够使一个人成长、成熟、甚至失败或成功。
八年,已大可将一个为嘻嘻哈哈而活着的人而变成一个怨怨艾艾而活下去的人。八年,亦足以把一个要轰轰烈烈做大事的人化为一个营营苟苟求生存的人。当然,八年也可把轻浮的理想变成落实的力量,更可以把空泛的希望转作实践的力行。岁月是只主掌变化,不理好坏的。
这一天,是有阳光的。
这一日,京华的柳儿巷依然有花香。
这时分,也是日落未落夕暮未暮的时候……
王小石他出现了。
他上了“万宝阁”,先以一颗石子为他开了路——
他以一种不肯老、不肯妥协、不肯变坏(但绝对愿意成熟、愿意改良、愿意变好)
的心情上了“万宝阁”——
面对这一群有一半曾是自己部属的杀手。
大部分狙杀者——不管是跟过王小石的,还是没跟从过王小石的,见过王小石的,或只听过王小石名字的(就算是新加入的党羽,没参与王小石四年多前在“金风细雨楼”
的豪情腾概,叱咤得意,也必闻机于他的一颗石子格杀权相傅宗书的事件),绝大部分的弟子,都不愿跟王小石交手。
一是因为他们都知道:王小石是高手。
——谁都要命。
——跟一流好手动手的结果,通常都没有好下场和难以保命。
二是因为他们大都佩服王小石。
——好汉是佩服英雄的。
——所谓惺惺惜惺惺,英雄服英雄,作为一条好汉,通常最大的遗憾,只有三项:
只怕空负大志怀才不遇,只恐没有红颜知己,只恨少了个(些)可以迫出自己灿亮星火的战友、同僚、贵人!
——王小石是条好汉,大家多已闻机而悉,要不然,他也不会一入京,还未识“金风细雨楼”楼主苏公子,就为他荡平“破板门”决战“苦水铺”,还最终一并打垮了半爿“六分半堂”!
王小石若不是个人物,就不会在“金风细雨楼”身为三当家、任重道远,如日方中之时,既不欲参与“风雨楼”干下太多杀戮、罪孽,也不想跟权势日炽的副楼主白愁飞争强斗胜,毅然退隐于市,开店专治跌打刀伤,兼卖字画古董石头。急流勇退,淡泊不争,自不是人人都可以做到的。
何况王小石当年时值年少,风华正茂。
这些哥儿们扪心想想自己:就未必能够做得到。
所以他们大多敬仰王小石。
——最令这些好汉们感动的:是王小石佯作要狙杀诸葛先生,却反过来格杀傅宗书,逃亡三年半,转战四千里,才一返京,就在公证决战底下杀了众人心目中的“战神”:
元十三限,为他师父天衣居士报了大仇。
要这些好汉打从心里佩服(不是因为权、势、利、害的话)一个人,除非那人能做出比他们更有种的事。
好汉是佩服好汉的。
好汉之所以会成为好汉,是因为他想当一名好汉。
这是很简单的道理。
正如一个人想发财,他才会发财。发财是一个理想,有了这个“梦”之后,他才勤奋+节俭+做生意,那么,才有“发财”的可能。一切,得先有“梦”,才有“现实”。
所以,有人把“梦”当作“不现实”,这种想法的本身就“不现实”极了。
一如一个人想要有知识、有学问、有功名,才会念书,没有这样的渴切、希望、欲求,他根本就不会念书。就算是被迫着在念,也不会有什么成绩,更遑论有什么成果了。
好汉要成为好汉,就得要做出“有种”的事儿来。
例如:威武不屈、讲义气、守信诺、为朋友两插刀在所不辞、敢为天下先、贫贱能不移、不爱财不怕死、知其不可为而义所当为者虽死必为、富贵不淫、不事二主忠君爱国……有些人能做到其中一两点,有些人则能做到其中的一些,——当然,无须要事事都做到十足,因为,这样的话,好汉早当不成,人倒早死了一百二十四次了。
所谓好汉,其实是要能做出一些平常人所做不到而又令人拍手叫好拍案称快的事。
眼前,王小石就做到了。
他们当然不想跟这样一个人为敌。
但也不是人人如此。
在场的,至少有四个不是这样想。
所以他们一齐动手。
——杀王小石!
他们四人,都抱着不同的想法:
人做事,通常都有他的目的。
可是不同的人往往有不同的目的。
——譬如一个人想成名,甲可能是为了成名便可以名求利、发大财,乙可能想要得清誉始能掌握实权,丙可能纯粹为了显父母光大门楣而扬名声,丁则是当成名本身就是一种威风、一种享受。
都是要成名,可是目的都不一样。
同样的,过来杀王小石的四名弟子,都怀着不一样的目的。
这四名弟子中,有一名叫做马克白了。
他的全名就是“瞎王子马克白”,当然,“瞎王子”是他的名号,由于他的绰号太出名了,所以很多人都当是他的代号,而且比他原名更出名,也常把他的名字连着外号一起叫。
——正如有些人叫“大小眼”、“大傻”、“三毛”、“鱼头云”、“星爷”……
等一样,他们当然不是生出来父母就替他们命名为星爷鱼头云三毛大傻大小眼的,只不过,别人叫开了,叫习惯了,可能真的已忘了他们原来的名字了。
马克白总是算还好,别人至少还知道他原来姓马,名克白。
他出手一向都是靠听觉、嗅觉、触觉乃至于灵觉的。
他乍闻王小石来了,马上就觉得这是一个机会。
一个表现和晋升的机会。
——只要杀了王小石,他就可以少熬许多年,马上可以在众多同侪中脱颖而出,成为炙手可热一枝独秀的大人物了。
届时,地位恐怕决不比孙鱼低,恐怕还在梁何之上呢!
为了这点,马克白啥都不管了。
他抄起龙须钩,猛攻王小石。
马克白对自己的期许一向都很高。
就算是在他而今不得意的时候,他仍把自己打扮得像个王子一样,高贵漂亮,与众不同,气派非凡,神采飞扬,尽管他自己也并不怎么看得清楚自己的样子。
人就是这样,打扮,往往是对别人的一种模仿,也是对自己的一种自许。
人装扮往往不是给自己看,而是给人看。
有些人甚至连活着也是,为别人多于为自己。
——说真的,人在一天里、一生里,为几件事真的完全是为自己而作?
正如马克白为求人晋升而杀王小石一样。
他的成就须得靠王小石的尸身垫起来。
万里望则不一样。
他一听王小石出现了,心中一喜:知道那是一个机会。
可是他也马上省悟:这时机不是凭他自己的力量就可以掌握的。
——王小石能杀傅宗书、能诛元十三限,又岂是自己对付得了的!
所以他马上把“杀王小石”的意念转化为:“假意要杀王小石。”
这个时候不能退。
一退,就给孙总教头发现自己懦怯。
也不能真的奋进。
一进,很容易就变成了牺牲者。
——在大集团里混口饭吃,的确很不容易,一下小心,就会成了祭品;一个大意,很容易便没得混了。
所以他佯作攻袭,决不后人。
但也留存实力,决不为众人先。
这微妙处他要拿捏得准。
他不愿当英雄。
——因为一百个好汉里,顶多只有一个汉子能当成英雄的:其余九十九个多未成英雄前已归了天。
他只愿当一条汉子。
——一百个男人里,顶多只在一个算得上是条好汉,能当上条汉子他已算心满意足。
他旋舞铁莲花,这种武器的好处是:兵器是二蒂作并头形,如未发之苞,苞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