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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书五行志》详细记载了攻城方怎么用望云气的方法判别哪些城容易攻下,将城上云气分为“坚城之气”和“屠城之气”,并指出对于城上有“屠城之气”者,“其城营皆可屠”。这里所说的“屠城”和“可屠”,显然不是指屠杀,而是针对“破城”和“可以破城”而言。无独有偶,〈旧唐书五行志〉也记载了这么一套方法,通过望云气来预言城池能否攻下,诸如“城上气如灰,城可屠”云云。
把容易攻下的城称为“可屠”的在史书中并非五行志独有,例如〈魏书邢峦传〉记载了邢峦的奏章,称自己平蜀,前军才到梓潼;就有百姓来归附,“新化之民;翻然怀惠”,前去涪城,信心满满,“旦夕可屠”;类似还有〈旧唐书王思政传〉,王思政守城;在城中偃旗息鼓,攻城方“恃其众;谓一战可屠;乃四面鼓噪而上”。这里的“一战可屠”,实际和我们常说的“一鼓可破”差不多。
“屠城”用做“破城”有其历史渊源,〈史记正义〉注刘贾“屠城父”,称“屠谓多所诛杀也”,杀伤很大即称“屠”,这和今义常指的战后滥杀有所不同。而〈后汉书〉作者范晔进一步在〈汉书高帝纪〉注“屠沛”一条指明“克城多所诛杀也,故称屠”。原先是多所诛杀称“屠“,后来则因为“克城”往往多所诛杀,就把“克城”也称为“屠城”,这就是“屠城”“克城”混用的原由。
这种混用范晔在其〈后汉书〉中使用颇多,臧宫平蜀,“拔挠竹,破涪城,斩公孙述弟恢,复攻拔繁、郫”,这一系列军事成功,范晔是用“宫连屠大城”总结。再如<;耿弇传>;;记其一生“凡所平郡四十六,屠城三百,未尝挫折”。范晔对于汉军如吴汉等的屠杀劣迹并无讳言,而对耿弇则未有屠杀记载,这里在总论其一生战功时说的“屠城三百”,只能解作“克城三百”,这也和前句“平郡四十六”的味道一致。
“屠城”作“克城”在汉晋史书上人物直接引语中出现得尤其频繁,大概是当时口语的一种趋势。曹魏司马昭出军灭蜀汉,规划说“举大众以屠城,散锐卒以略野”;东晋王玄谟攻城迟缓,桓护之劝称“岂得计士众伤疲,愿以屠城为急”;东晋众将想弃北城攻南城,朱龄石劝阻:“今屠南城,不足以破北。若尽锐以拔北垒,南城不麾而自散也”。北魏传檄刘宋,自称“十道并进,连营五千,步骑百万,隐隐桓桓。以此屠城,何城不溃,以此奋击,何坚不摧”,以上各处的“屠城”,都应以“破城”理解为贴切。
“屠城”的“破城”之意使跟滥杀毫不沾边的事记为“屠城”,刘邦受子婴降入咸阳,蜀汉费诗称为“屠咸阳,获子婴”,晋朝裴秀也在文章中称“汉祖屠咸阳”。曹操受刘琮降入荆州,〈吴鼓吹〉称“众既降,操屠荆”。“屠城”的“破城“之意,也使得在当时史书中“屠城“往往不是劣迹而是功勋;所谓“屠城殄国之勋”,“屠坚覆锐,立御侮之功”在史书中比比皆是,魏帝诏书称赞司马昭“禽其戎帅,屠其城邑”;“去岁破吴虏于江汉,今兹屠蜀贼于陇右”,《三国志》称黄盖“擐甲周旋,蹈刃屠城”都在此列;此外还有“屠城破邑,神武遂章”,“屠城破邑,出自圣规,斩将搴旗,必由神略”等等说法。
“屠城”做“破城”用在汉晋古文中使用得最多,唐宋时也还有不少,唐人李皋写信劝王国良投降,自吹“我以阵术破将军阵,以攻法屠将军城,非将军所度也”,宋人称兵卒精锐,“内出可以决围,外入可以屠城”。但到了〈元史〉〈明史〉〈清史〉中,这种用法基本消失了,“屠城”主要用指战后对居民的屠杀;这与今义相同。
作者:武田赖重回复:
我读这个帖子也有些日子了,现在的情况是文章又臭又长,每一段几乎都有错别句和语病句,这说明什么,作者连基本文字素养都没有?还是根本就是很随意的写的这些东西?自从转入东汉阶段以后,每天就是流水帐一样,你这是在普及历史知识吗?只有量而毫无质,还好现在的基本知识错误犯得不是很明显了,不会把匈奴的王后的通称阏氏说成是一个姓阏的女子的名字了。
第七十九章马援祭
一、英雄何处走
公孙述走了,世界上最后一个愚蠢而又可敬的对手,就这样离刘秀而去了。在那一刻,天下大势犹如舞台上一场大戏,戏完鼓停,幕落人散了。
多年以前,当刘秀辗转宛县等地卖谷时,他曾思考过何为天意,并决意去破解这个沉重的历史课题。多年以后,刘秀觉得自己似乎破解了这个历史谜团。在他看来,所谓天意,即为民意。民意犹如长江滚滚东流水,建功立业之英雄,不过顺势驾船,横空出剑,斩断天下乱魔。
我们还知道,多年以前甘于种田的刘秀,想过卖谷,想过去读书,想过别的,唯独没想过造反。然而造反却像妖怪一样,缠上他身,一缠就是十五年。十五年来,他挥舞利剑,横扫天下,群魔尽灭。然而,当他回头雄壮往事时,心头也没有丝毫兴奋和欣尉。
相反,一种莫名的空虚和疲惫,又像一条斩不断的蛇,紧紧地缠住他。这种对战争的厌倦,或许他骨子里就具有。如果不是天下大乱,他还是个本份保守的农民。群魔摇动,逼他东征西讨,等只剩下隗嚣和公孙述时,他就开始厌了,不想打了。
但是,隗嚣和公孙述屡屡不听诏,逼他出剑。现在,他们就像天边一缕云,随云飘散了。仿佛他们来到这世间,就是等那一阵云,将他们化为乌有。
除了战争以外,我们还可以罗列出一大堆刘秀不喜欢的东西。比如,他不喜欢美女,不喜欢音乐,不喜欢美食,不喜欢珍宝……他是一个相当节制又极度睿智的人。这样的人,相当可怕,天下谁要与他为敌,等于找死。这样的人,又无限的逼近完美,简直古代帝王之王。
我们不防想想,如果天下不乱,刘秀可能能混个万元户,被送到县里做个土报告,传播勤劳致富的光荣理念,然后戴着一朵大红花被拥戴回乡。但是历史却是如此荒谬,给他提供了一个巨大舞台,把他推到了巨无霸的位置。
有时候,历史舞台就像奥林匹克竞技场——一切皆有可能。刘秀迈上意外的造反之路,位至九五,犹如当年高祖刘邦,被历史风浪一路高推,推到了皇帝宝座一样。奇迹,仿佛就只属于刘家的。
须不知,刘秀现在还面临着一个沉重的课题,即平定天下后,如何安置身边这帮患难与共的兄弟?
这种问题,刘秀不是第一个碰到,也决不是最后一个。高祖刘邦,就曾集赵王勾践之大成,创造了一个史无前例的范例——在刘家的天空下,所有异姓王,都必须死。于是韩信,彭越,英布等等,一个个接连倒下。他们都恨只恨,恨无翻身之术,捅刘邦几刀。
刘邦这种杀功臣模式,韩信死前早就替他总结了,学名就叫: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
我们知道,爱情具有强烈的排他性,与强烈的占有性。事实上,世界上最具排他性与占有性的,不是爱情,而是权力。权力就像魔杖,只要握有它,即刻疯狂。就这个原理分析,我们就会发现,韩信只知刘邦杀了,并不知道为何而杀。
凡是政治家,都喜欢爱情蜜月这四个字。俩人如胶似膝,水乳相交的时候,什么世间山盟海誓,海枯石烂,除却巫山不是云的词,都能蹦出来。如果彼此翻脸,比九月的天气变得还快,比眼镜蛇还要狠毒。
刘邦杀韩信,彭越等人,是因为他和他们的爱情蜜月结束了。更何况,刘邦还不是真心跟韩信等人,还是同床异梦的。曾记否,当年刘邦叫韩信和彭越等人,约好时间地点,一起围攻项羽时,等刘邦到时竟然发现他们没按时来约会。
结果项羽趁机追杀刘邦,搞得刘邦倍没面子,极度郁闷。还好,是张良献了一计,允诺封王。买卖成立后,又是一翻虚情假意的山盟海誓,韩信和彭越才肯出兵的。这种政客,换到风月场合,就是地道的拜金女郎,难道不应被人抛弃吗?
两相比较,刘秀有韩信般神武的将军,比如耿弇,甚至他还有萧何式的将领,如寇恂。但是,据他观察,他还没有发现像韩信那般无耻,临时伸手要官加爵的人。所以,让他搬出高祖刘邦诛杀功臣模式,明显就是犯了教条主义的错。
事实上,刘秀已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