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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一局为限,要速战速决,”她口气里显得老大不情愿的。
“纳什小姐,”我说,“我包你这一局是你一生中打得最快的一局。”
这一局果然打得奇快。我让她发球。可是如今我不但上网扣杀,而且简直是来一个扣一个。嘭的一个重扣:多谢你啦,小姐!玛西·纳什被我的连珠炮轰得压根儿傻了眼。她自始至终一分未得。
“啐!”她说。“你真会装蒜!”
“怎么能说我装蒜呢,我不过是利用那工夫先热了一下身,”我回答说。“哎呀,你这该不会上班迟到吧。”
“不要紧——没有问题,”她给我打得有点晕头转向,说话都结巴了。“那就准八点在‘二十一点’饭店见好不好?”
我点点头表示就这么办。她于是又问:“我去定位于,是不是就用‘冈萨雷斯’的名字?”
“不,这名字我就打网球时用。平时大家都叫我巴雷特。‘冒牌公子’奥利弗·巴雷特。”
“噢,是吗,”她说。“我倒觉得冈萨雷斯这名字好。”说完就飞一般直奔女更衣室而去。说也奇怪,我不知怎么居然笑了起来。
“你什么事情这样好笑?”
“对不起,你说什么?”
“我看你在好笑,”伦敦医生说。
“那就说来话长了,怕你会听得不耐烦呢。”我虽然一再对他这样声朋在先,不过到底还是向他都和盘托出了:郁郁寡欢的巴雷特看来就是经过了如此这般的一段插曲,把愁眉苦脸都丢掉了。
“关键不在那个姑娘身上,”我最后归纳成这么两句话告诉他,“关键在我就是这么个脾性。我就是喜欢把盛气凌人的女性奚落个半死。”
“没有别的了?”医生问道。
“没有了,”我回答说。“她的反手球差得还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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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利弗的故事11
她那一身打扮绝顶高贵。
高贵,却又绝无一丝浮华。正相反,她周身焕发出的那一派动人的风采,在女性是一种至高无上的境界——可说极素淡之至。新做的头发看去似在随风飘拂,却又纹丝不乱。有如爱追求时髦的摄影师用高速镜头拍下的照片。
这可弄得我有些尴尬了。看玛西·纳什小姐这样齐齐整整一丝不苟,仪态无比优雅,一派安闲自在,我觉得自己就仿佛是放了好几天的一堆老菠菜,给乱糟糟塞在个塑料袋里一样。看来她准是个模特儿无疑。至少也是跟时装行业有些关系的。
我来到了她的桌子边。那是在一个清静的角落里。
“你好,”她招呼了我。
“我该没有叫你久等吧。”
“说实在的,你倒还是早到了,”她答道。
“这言下之意就是你到得还要早,”我说。
“我看这是个合乎逻辑的结论,巴雷特先生。”她粲然一笑。“你是自己坐下呢,还是要等我说一声请?”
我就坐了下来。
“你这是喝的什么?”我指指她杯子里橘黄色的饮料,问道。
“橘子汁,”她说。
“还加些什么呢?”
“就加冰块呗。”
“没有别的了?”
她点点头表示是这样。我正想问她为什么饮食这样节制,可还没有来得及开口呢,一个侍者已经出现在跟前,看他招呼我们的那副眉眼腔调,竟像我们是天天光顾这里的老吃客似的。
“哎哟二位,今天晚上可好啊?”
“好。有什么时鲜的好菜吗?”我受不了这种装出来的“花功”,就赶紧问他。
“我们的扇贝最好不过了……”
“那可是我们波士顿的看家菜。”我一下子忽然在吃喝上成了个地方主义者。
“我们的扇贝可是长岛的特产,”他回答说。
“好吧,倒要看看你们的扇贝口味行不行。”我就转过去问玛西:“要不要试试这种本地出产的冒牌货?”
玛西笑笑表示同意。
“那先来点什么呢?”侍者望着她问。
“莴苣心浇柠檬汁。”
这一下我可以肯定她是个模特儿无疑了。要不又何必要这样节食,苦了自己呢?我却要了意式白脱奶油面(“白脱要加得愈多愈好”)。我们那位热情的招待于是就鞠躬退下。
这就剩我们两个人了。
“好,我们又见面啦,”我说。(说句老实话,这开场白我已经排练了整整一个下午了。)
她还没有来得及应一声“是啊,又见面了”,却又冷不防跑出一个侍者来。
“请问喝什么酒,先生?”
我征求玛西的意见。
“你就自己点点儿什么自己喝吧,”她说。
“你连葡萄酒也不喝一点?”
“酒我是涓滴不沾的,”她说,“不过我倒可以向你推荐,有一种默尔索干白葡萄酒①是很不错的。你赢了球不喝点美酒就未免有些遗憾了。”
①默尔索干白葡萄酒产在法国的勃民第。默尔索是勃民第下属的一个教区名。
“就来默尔索吧,”我对掌酒的侍者说。
“可能的话,要一瓶66年的,”倒是玛西显得很在行。侍者走了,于是又只剩下我们两个人了。
“你怎么一点酒也不喝?”我问。
“不是因为有什么道理。我就是想保持清醒的头脑,可不能有一丁一点的糊涂。”
这话可到底该怎么领会呢?在她的心目中到底是哪些不能有一丁一点的糊涂呢?
“这么说你是个波士顿人啦?”玛西说(我们的谈话可也不是漫无边际的)。
“是的,”我说。“你呢?”
“我可不是波士顿人,”她答道。
这话是不是在暗暗奚落我呢?
“你是搞时装业的吧?”我问。
“那也干一点。你呢?”
“我这一行经手的是人家的自由,”我回答说。
“是剥夺人家的自由,还是给人家以自由?”她脸上的微微一笑,倒叫我说不准她这话里是不是有一丝挖苦的意思。
“不能让政府有枉法的行为,这就是我的工作,”我说。
“那可不容易呢,”玛西说。
“是啊,所以干到现在还没有多少成效。”
掌酒的侍者来必恭必敬地替我斟上了酒。于是我就自己喝了起来,佳酿源源不断流入了心田,话也分外多了起来。话题就是进步的律师眼底下都在忙什么样的大事。
老实不瞒你说,跟……跟年轻姑娘在一起,我已经连话都不大会说了。
因为,那种所谓“约会”,我已经有多少年没干了。我自己也意识到,我一谈自己的事,人家就觉得没味。(过后姑娘八成儿就会在“小姐妹”面前说我:“那个自大狂!”)
因此当时我们谈论的话题——确切些说应该是我一个人讲话的话题——就是沃伦①的最高法院在个人公民权问题上作出的一系列裁决。你问伯格②这班大老会不会对宪法修正案第四条继续增补条文?那就要看他们选择谁来填补福塔斯③遗下的空缺了。你有宪法文本的话可要好好保存起来啊,玛西,恐怕很快就要买不到了呢。
①沃伦(1891—1974):美国最高法院第十四任首席法官,1953—1969年在任。民权捍卫者。他在任内最重要的两项裁决是:一、刑案被告请不起律师时可由公家指定律师,费用由公家开支;二、刑案嫌疑犯在受警方审讯之前,应先告以按照宪法他有权先请律师后受审讯。
②伯格(1907—):美国最高法院第十五任首席法官,1969年起在任。下文所说的宪法修正案第四条,规定对公民不得非法搜查逮捕。
③福塔斯(1910—1982):美国最高法院法官。1965—1969年在任。1968年由约翰逊总统提名出任首席法官,遭到参议院反对,未几即因被控受贿而辞去公职。
我正要把话题转到宪法修正案第一条上,却冷不防窜出个侍者来,把长岛的扇贝送上来了。是啊,味道果然不错呢。不过总还不及波士顿的扇贝好。好,回头再来说这修正案第一条——其实最高法院作出的裁决本身就是前后矛盾的!他们既然在《奥布赖恩诉联邦政府》一、案中裁决说焚烧征兵卡的举动不能视为代表演讲,又怎么能在《廷克诉得海因市》①一案中转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弯,倒裁决说臂缠黑纱参加反战示威“与发表演讲毫无二致”呢?哎呀你倒说说,到底哪个算是他们真正的立场?
①得梅因市是衣阿华州的首府。此案是因一群学生臂缠黑纱参加反战示威受到教育当局处分而起。
“你还会不知道?”玛西倒反问我一句。我还没有来得及琢磨她这是不是隐隐有嫌我话说得太多之意,侍者却又过来了,这回是来问我们“末了”还来点什么。我要了奶油巧克力和咖啡。她只要了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