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省了麻烦,钱自然就省不下了。
小区门口儿下了车,锦瑟压根儿也没有理会还在车上付钱的刑少鸿,径自拍上车门就往自己所在的单元楼快步走去,就像是身后有瘟神一样。
眼看着锦瑟娇小的身影在自己的视线中越来越小,刑少鸿的土豪病果然就犯了,也顾不得等着司机找钱,直接甩下张百元大钞就下了车,大步朝着锦瑟追了过去。
“小伙子,还没找你钱呐!”
身后,司机师傅的声音随着冷风一起被消散。
尽管锦瑟的步子迈的大,可到底也只是个女人,就她的大步子,还不急刑少鸿步子的二分之一。
紧赶慢赶,没多久,刑少鸿已经走在了锦瑟的身边。像是一下子就习惯了某个动作,刑少鸿的胳膊眼看着就要搭上锦瑟瘦削的小肩膀,但也只不过一瞬,他本是已经抬起来的胳膊又缓缓的落了下去。
“走这么快做什么,你把自己裹得像个球儿似的,还能比我更冷?”
慢慢悠悠的走在锦瑟身边,刑少鸿一下子就变得十分悠闲。没办法,步子大,一步顶锦瑟两步,哪怕是锦瑟倒断了腿儿,他也能不费吹灰之力的赶上。
这就是男女之间的差别——之一。
“……”
毫无疑问,回答他的,还是锦瑟的沉默,甚至连个多余的表情都没有。看着锦瑟这张接近面瘫的小脸儿,刑少鸿的脑海中几乎是在瞬间就闪过了某个男人面瘫的脸。
神似。
这一路上,两个人揣着各自不同的心思,却是谁也不知道对方心里想的究竟是什么。
进电梯。
“叮咚。”一声,电梯的门还没有完全打开的时候,锦瑟已经迈开了步子,出了电梯就拿着早就准备好的钥匙开门。
刑少鸿完全有理由认为,如果他晚一步从电梯里出来的话,锦瑟完全有可能把他给关在门外,让他在门外待一晚上。
“你去休息会儿吧,晚饭我来做,做好了叫你吃饭。”
识时务者为俊杰,刑少鸿自告奋勇。这个时候,他怎么还有胆子让锦瑟做饭。就凭着她沉下来的那张小脸儿,不直接吃了他已经是万幸了。
不出他所料,换了拖鞋的锦瑟压根儿就没搭理他这茬儿,就像是根本没有他这个人存在似的,也没有听见他的声音一般,直奔卧室,甚至连个回头都没有,脚下也没有片刻的停顿。
看着已经被锦瑟关上的卧室门,刑少鸿停留了几秒,就转身走到客厅在沙发上坐了下来。
现在这个时候,要是做完饭,实在是早的很。
“滴滴,滴滴——”
突然,一声短信铃声传过来。
掏出手机,刑少鸿点开短信,下一秒,眸色一沉。沉默了几秒之后,还是快速在屏幕上点了几下,回复了短信。
没过多久,卧室里锦瑟的手机就响起了短信铃声。
自从进了卧室,锦瑟就躺下了,愣愣的瞅着天花板,眼睛一眨不眨,没有人知道她在想什么。
听到手机铃声,过了几秒锦瑟才掏出手机点开了短信:锦小姐,我是皇甫雨珊。有没有时间见一面?
☆、【137】 就是嫉妒
愣愣的看着自己那逐渐暗下去的手机屏幕,锦瑟的思绪飘远了。
呃——
也不是很远,锦瑟只是自然而然的想到了下午在商场遇见庄易和皇甫雨珊并肩的场景。那一场时间并不算长的猝不及防的相遇,她自始至终也没有听到庄易说出半个字儿。
他看向她的目光,也只是漠然,没有任何特别之处,再也瞧不出半点儿冷漠以外的情绪。
有那么一刻,锦瑟十分想念庄易偶尔嘴角抽搐的模样,想的快疯了。
对于皇甫雨珊突然发出的邀请,锦瑟还真是有点儿受宠若惊的感觉。
不!
具体的说,倒也不是受宠若惊,反正就是很吃惊就对了,宠倒是可有可无的东西。
看皇甫雨珊这语气,明显就是没有让刑少鸿和庄易知道,只是她们两个人的单独见面而已。只是,皇甫雨珊这么突然的约她出去,又是为哪般?
现在,她不过是皇甫雨珊眼中刑少鸿的女朋友而已,她们有单独见面的必要么?要见,也得是刑少鸿在场的情况下吧?
难道……今天下午的她露出了什么马脚?
不能吧,她和庄易根本也没有什么交流。别说是说话,就连眼神儿的交流都不曾有过。
确切的说,庄易根本不屑和她有任何的交流。
除了……那个时间稍稍长了一点点的拥抱。
那……
就只有一个可能了。
其实,想想也是,她在订婚宴上出逃的新闻沸沸扬扬了那么久的时间,更何况,她弃婚的对象根本不是一般人,怕是皇甫雨珊想要不知道,都是个十分伤脑筋的事儿吧?更何况,关于庄易的事儿,她作为庄易的女朋友,肯定要多加关注才对。
这会儿,伤脑筋的人已然换成了锦瑟。
裹着被子的娇小身子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独独一颗小脑袋是露在被子外面的,精致的小脸儿已经皱成了一团。
要多痛苦,就有多痛苦,比选择困难症还要可怕。
去?
还是不去?
……
……
直到已经传到衣服走在了路上,锦瑟的脑袋里还在纠结着这个问题,精致的小脸儿堪比苦瓜。
去?
还是不去?
要么……还是别去了吧!回去算了!
就算是皇甫雨珊知道了她之前和庄易的关系,又如何呢?那都是过去的事情了,皇甫雨珊难道还担心她会对她造成任何的威胁么?庄易今天看到她时表现出来的冷漠,已经足够能说明这个问题了。
如此,她去不去赴这个约,还有那么重要么?
或者,去了,她能说点儿什么?还是喜欢当场羞辱的感觉?
更直白一点说,锦瑟根本就是不想听皇甫雨珊说任何关于她和庄易的事情,是皇甫雨珊和庄易之间的种种,任何。
她没有看人家秀恩爱的习惯,更不要说,对象是庄易了。
惹不起,躲还躲不起?
一般电视剧不都是这么演的么,现女友约前女友出来的目的就是为了给前女友一个下马威,开篇第一句话通常都是:某某某,我希望你能离我男朋友远一点。
矫情一点儿的现女友,就算不是开篇第一句话就这么说,也会通过各种引言性的话引出来这一句。
通常情况下,说完这句话还不算,紧接着就是现女友开始说她和自己男朋友的感情有多好多好,诸如此类的话。
反正,把前女友从男朋友身边赶走,就是现女友自导自演这场戏的唯一目的。
电视剧小说看多了,锦瑟对于这样狗血的剧情耳熟能详。
的确很狗血,但不可否认,却又很现实。
生活无处不狗血。
可是……不去的话……
此刻,锦瑟恨不得时光能倒流,更是恨不得剁了自己犯贱的手。
刚刚,她的脑袋是进水了么?怎么就鬼使神差,还十分正义凛然的回了皇甫雨珊一个字——好。
再给她一次重新抉择的机会,她——还是会选择这么做!
不过就是见一面,有什么了不起的?是那个男人的女朋友而已,又不是那个男人本人!
站在小区门口,锦瑟深呼吸的几口气,然后才掏出羽绒服口袋里的手机,仔细的瞅着短信栏里皇甫雨珊发给她的约见地址。
见面地点是一家小茶馆儿,距离她所在的住宅区并不远,打车也不过就是个起步价。
收到见面地点的第一秒,锦瑟的脑海中立即就浮现出皇甫雨珊那端庄温婉的模样。不愧是大家闺秀,就连见面地点都找了这么高雅的地方。
或许是因为人对美好的事物印象都比较深刻,所以,锦瑟对于仅仅见过一次的皇甫雨珊印象十分可深。也或许,并不是因为皇甫雨珊出众的容貌,只因为她是庄易的女朋友,仅此而已。
去就去吧!
她就不信,皇甫雨珊还能把她怎么样了!就算是皇甫雨珊摆的是一场鸿门宴,是要对她进行一番奚落和警告,那又如何呢?
她就不信了,凭着她的伶牙俐齿,还有保持了那么多年的市井气息,在损人这方面的能力还能低于大家闺秀?那些粗俗的话,皇甫雨珊这种名门闺秀或许说不出来,但是她要是急了,可就没什么说不出来的了!
唇枪舌战对于她来说,简直就是小菜一碟儿。前提是,她不会因为紧张而结巴。
再不济,她还有刑少鸿作为挡箭牌!
给自己打着气,锦瑟就越发的坚定了脚下的步子。
对!她就是为了去和皇甫雨珊一决高下的!绝对不是为了从皇甫雨珊口中探得庄易的生活近况去的!
哪怕不过是个起步价的车费,锦瑟也没有打车过去。反正走路也不过就二十分钟的事儿,不必这么着急。她难得出来一次,就当是散步散心了。
呼吸着冷飕飕的空气,锦瑟将脖子上的围巾又围紧了几分,防止了冷风的侵袭,加快了脚步。
这鬼天气,真他妈冷啊!
像是有口气堵在心口发泄不出来,锦瑟只好靠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