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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继续保存自然这一个事实中,必定能得出一种结果:自然的各个粒子一定会有许多变化。我认为对于这些变化似乎不能完全归因于上帝的作用,(因为上帝的行为是永恒不变的)。因此,我将这些变化归因于自然,其发生时所遵守的规律,我称为〃自然规律〃。为了更好地理解,在这里可以回想一下在讨论物质的性质时,我们曾经假定,物质粒子从被创造的那一刻起就具有了各式各样不同的运动,而且在粒子的所有表面上它们都相互连接,在任何两个之间都没有什么空隙。由此我们一定能得出结论:从这些粒子开始运动起,它们就开始相互碰撞,不断改变运动方式,使其运动呈现多样化。因此,如果随后上帝以与创造它们相同的方式来维持它们,那么它不会将其维持在相同状态。也就是说,上帝行动时总是采取同一种方式,结果从本质上看总是产生同一种效果,而好像是由于偶然性,这同一效果内有许多不同的方面。人人皆知,上帝是永恒不变的,他总是以同一种方式行动,对此我们也都乐于接受。但是我没有更多地陷入这些形而上学的观点。我将建立两条或三条主要的规则,我相信,通过这两三条主要规则将足以使大家熟悉所有其它的规则。
第一个规则是:物质的单个粒子。只要它与别的粒子的碰撞没有促使它改变原有状态,它总是继续保持同一状态。也就是说,如果粒子有大小,除了其它粒子将其分割开外,它不会变得更小;如果它是圆的或方的,除了其它粒子迫使它外,它将永远保持那一形状;如果将其带至某个地方,除非其它粒子将其赶出,它将永远不会离开那个地方;如果它一旦开始了运动,除非有其它粒子阻止或延迟它,否则它将始终拥有同样的力量继续运动见《原理》第二部分第三十七条中,关于这一规则的公式。
关于大小、形状、静止和其它无数这样的问题,在我们这个旧世界里,没有人会不相信这同一规则的存在。然而哲学家们把运动排除在这一规则之外,而这恰恰是我最明确地希望包括在其内的。他们所说的运动与我所想象的运动是大不相同的,因为很容易发生这样的情况:在一个观点中是正确的东西,在另一个观点中却是错误的。他们自己也承认,他们那种运动的性质是不易理解的。为了以某种易理解的方式解释和演绎运动,哲学家们所做的都没能比这些术语更为清楚:motus est actus entis in potentia,prout inpotentia est。见亚里士多德《物理学》Ⅲ,Ⅰ201a10。笛卡尔在《规则》中的第十二规则也批评了这一定义。对我来说这些词是这样地晦涩难懂,我不能翻译它们,只好用拉丁文把它们留在那里。(事实上,用〃运动是就其潜力而言的,有潜力生命的活动〃这句话来翻译也不恰当。)相比而言,我这里所讲的运动的性质却是易于理解的。因此,几何学学者们,那些人类中最擅长直观地想象的人们,认为运动是比他们所研究的面和线的性质还要简单和易于理解的。事实上,他们把〃线〃解释成一个点的运动,把〃面〃解释成一条线的运动。
哲学家们也提出,有许多物体不改变地方便可进行运动,如他们声称motusadformam,motusadcalorem,motusadquantitatem(关于构造的运动、热的运动、数量的运动)以及其它无数的运动。对我而言,除了比几何学学者们所研究的线更易想象的运动外,即除了使物体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其间连续占据所存在的整个空间的运动外,我不知道还有别的什么运动。
此外,哲学家们给予这些最基本的运动比静止更确定和更真实的生命力。他们认为运动只是一种独自运动而不是其它别的什么。然而对我来说,我觉得就像运动是我们所认为的物质在改变位置时的一种性质一样,静止也应是一种物质的性质,只不过是在物质停留在某个地方时我们所看作的性质。
最后,哲学家们所讲的运动具有奇特的性质。所有其它事物只是为了维护自我而奋争,都有一个完美的结果。与之不同的是,他们认为运动没有除静止之外的其它终点或目标;与自然界的所有规律不同,运动是心甘情愿地去实现自我毁灭。与此正相反,我按照相同的一些自然规律所假定的运动,通常具有在物质中所发现的所有性质和各种倾向,包括那些经院哲学家们所称的modos etentia rationis cum fundamento inre(在事物中所发现的思想模式和实体)以及qualitaters reales(它们的〃真实的性质〃;在这一点上我坦白地承认,没有发现运动有比其它事物更多的真实性)。第二个规则是:我假定当一个物体挤压另一物体时,它不能给另一个物体所运动,除非它在同一时刻失去了与其一样多的运动;一个物体不能夺走另一个物体的运动,除非前者的运动本身获得了同样多的增加见《原理》第二部分第四十条,第三个自然规律。。这一规则与前述规则一样,与我们全部的观察所见非常吻合。在那些观察中,我们看到一个物体开始或停止运动是因为它被其它物体推动或阻止。通过上述规则,我们解决了经院哲学家们的难题。一块被扔出的石头在离开手后为什么还会继续运动?经院哲学家们在力图解释这一问题时遇到了困难。然而反之,我们会问为什么石头不继续永远运动?理由很容易给出。谁能否认是石头运动于其中的空气产生了某些阻力?石头在空气中穿行时我们能听到声音;扇扇子或在空中移动其它轻而大的物体时,能通过手中的份量感觉到空气在阻碍它们的运动,而不是像某些人所说的那样保持它们的运动。但是假定我们不去按照第二个规则解释空气阻力的效果,只是认定:一个物体,它阻止其它物体运动的能力越大,所提供的阻力也就越多(可能就像我们首先要论证的那样)。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将遇到一个很棘手的难点,这就是为什么石头的运动,在碰到一个较软的、给予阻力较缓和的物体时,比碰到一个更硬的、给予阻力较强的物体时减弱得更多。同样地,我们也难于解释为什么在后一种情况下,石头一碰到阻碍就会立刻改变路线,而非因此而中断或停止运动。从另一个方面看,如果我们接受这个规则,那么就根本没有什么不易解释的难题了。这个规则告诉我们,某一物体的运动由于与其它物体的碰撞而受到延迟或阻碍,这种阻碍与后者的阻力大小不成比例,而其运动的变化仅与对后者阻力的克服程度和后者按照这一规则而吸收前者放弃的运动力的程度有关。
然而,我们在现实世界上所能看到的大多数运动中,并没有感觉到物体开始或停止运动是由于被其它物体所推动或阻止。但这并没有理由使我们认为这两个规则没有被严格地遵守。很显然,物体时常得到火和气两种元素的作用,这种作用总是在我们感觉不到的情况下也存在着(如上所述),物体仅从普通空气中也可受到这种作用,我们却不能感觉到。同样很显然,有时物体也可以将这些作用传输给周围的空气,甚至整个地球。而当这种作用在后者扩散时,我们也难以感觉到。即使我们在现实世界中所经历的任何事物看起来都与这两个规则中所包含的内容背道而驰,我仍然相信,我所阐述的推理是强有力的。在所描述的这个新世界里,我是不得已才进行假设的,因为要创立一个真理,或者只是希望去随心所欲地选择真理,我们必须发现比上帝的稳定和永恒不变更加坚实和有力的依据。
上帝是永恒不变的,始终以同样的方式行动,总是产生同样的效果,仅从这个事实我们就可以明白无误地得出这两个规则。假定上帝在创造物质的第一瞬间,就广泛地赋予了所有物质一定数量的运动,那么,然后我们必须要么承认它始终使物质维持着同样数量的运动,要么不相信这样。此外,各种各样的物质粒子,其运动是散乱的,它们都具有力量,假定从那第一瞬间起,它们开始保有这些能量,或者相互之间不断地进行转移,那么我们必定会想是上帝促使它们始终不停地这样做。这是上述两个规则所包含的内容。我还要提出第三个规则:物体运动,如果不是像我们上面所说的以某种环形方式,那么则不会有任何运动。虽然物体大部分的运动是沿着一条弯曲的线路进行的,但其上每一个粒子总是独自倾向于沿着直线不停地运动〖zw(〗见《原理》第二部分第